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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无忧客栈

    西边又添了一座新坟,夜叉汉子长眠于此,不需要过多久,他脸上的刀疤和虬髯胡须会成为泥土的一部分,被草木根须牢牢抓住,变成一片叶子或者一朵红花,受到雨露的滋润,太阳的温暖,以及星月的赐福。

    当然,这只是充满童真的想象。

    回归现实,就事论事,一月之内,这汉子的尸体必定腐烂,散发臭气,成为蛆虫争夺食物的战场,最后化为蚯蚓的寄生之地。

    无论怎么说,终究算的上尘归尘,土归土。

    夜叉汉子死了,可他前尘之事可并未因此到头,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杀害夜叉汉子的孙智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他跑到天涯海角,恓惶林这群同仇敌忾的汉子也有决心将其缉拿回来,用他的脑袋祭奠自己死去的兄弟。

    都是患难与共的兄弟,有仇不报算什么事?这些汉子站在坟头,虽然有些人缺胳膊少腿,可言辞之激烈,语调之凶猛,远非常人能比,一番喋喋不休的争吵下来,面红耳赤,口焦舌燥,终于达成了一致,认为那孙智才与无忧山里应外合,沆瀣一气,昨日消失不见,定是趁乱逃到了无忧山,而现在幻阵失效,无忧山损失了一百兄弟,定会择日前来冒犯,与其等死,不如主动出击,说着说着就要回去抄家伙,一齐杀往无忧山,将那山贼一锅端了。

    宁不屈也为此事而烦恼,这样贸然上去,与送死何异?他想拦住众人,可群情激愤,哪拦得住?只好求助白陌良,而无良道人也正有上山的打算,他毕竟是修行之人,之前施展的伏魔印给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上前劝解,没想到只是三言两语,就将众人说服了,只说等这位道长的好消息,就各自散开,该喝茶喝茶,该说笑说笑去了。

    “看来无良道人深得人心啊!”李琢玉的脑袋从竹匣里冒了出来,上面依旧盖着一片荷叶,坐着一只神气冲天的青蛙,身子随着白陌良的步伐,一摇一晃,加上旁边茂密的树荫落下,看上去十分惬意。

    这位青蛙听到主人说话了,半挑起一只绿豆眼,老神在在道:“什么深得人心?这群人做做样子罢了,我见得多了,这位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道人若是坐视不管,岂不是天大的罪孽?不过这些人倒也多此一举,你们不是正要上山看看那位叫阿钰的姑娘吗?去看看呗,不过我事先说好,那无忧山中说不定有什么厉害的角色,你们最好斗智斗勇,万不可动刀动枪,免得波及我这位主子的生命安全。”

    李琢玉脸色一青,翻了个白眼:“呵呵,我谢谢你啊!”

    “望天前辈说的有道理,小道此番上山,也是带着化干戈为玉帛的想法,若能不动手,自然最好不过,能召唤出墨蚀那样的魔头,说明山上之人,绝非等闲之辈。”白陌良点头道,随即看向老秀才,“老先生,你本可以在恓惶林等我们山下的,何苦非要来走一遭?”

    沐青莲用手抹了一把汗,拄着竹杖道:“小可在县志上看到过无忧山的记载,那时上面应该还没有山贼,据说那座山清隽秀朗,虽没有五岳那么高,仍视野开阔,风景壮丽,身临其境,看到自然之景,可忘却尘世诸多烦恼,故取名为无忧山,此地吞青天之白云以为仙境,合四海之仙雾以为沧溟,黄昏之时,传闻站在山顶一处顽石上,若有机缘,可见到佛祖金身出世,小可贱命一条,若能见识一番山上之景,死也值得。”

    李琢玉眉头一皱:“你这老头,劝我莫要寻死,却说自己贱命一条,死不足惜,当真是天大的笑话!我算是明白了,你这老秀才就是喜欢卖弄文采,故作高雅,你这话一出,谁都觉得你是个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清流雅士,而我只要一有什么风吹草动,谁都觉得我是个想不开的可怜虫?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老秀才微微有些吃惊,眼里透出了欣慰,摆起了教书先生的架势道:“哦?开始明事理,辨是非了啊。这是好事!只不过,少年,记住,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莫要先入为主,断章取义,劝你莫要寻死,是见你如新生之月,没有经历盈缺,不知人间冷暖,如此夭折实在可惜,至于我自己......”

    老秀才有些恍惚,随后露出了几根摇摇欲坠的老黄牙,笑道:“至于我,还真被你这后生看出来了,确实有舞文弄墨、附庸风雅的嫌疑,只不过,我就这德行,改不了啰。”

    这位读了几十年书,将圣人经典常挂在嘴边的老人,此时竟然耍起了泼皮无赖。

    李琢玉讥笑道:“果然,读书人都是恬不知耻的货——啊!”

    白陌良折扇敲到了李琢玉的额头上,“不可无礼,老先生这叫返璞归真,莫要胡乱说话!”

    李琢玉咬牙切齿:“无良道人,你等着,早晚有一天,我要让你知道什么叫做莫欺少年穷!”

    白陌良神色自若,柳眉舒展:“我等着。”

    几人说话间,不知不觉走出了这片林子。

    天上的太阳并没有那么毒辣,几人的影子倒映在土面,一路往前走,再一次看到了那老汉破旧的茅草屋,白陌良等人进去时,老妪仍躺在床上,但脸上神色已比之前好多了,应当是吃了丹药的缘故,见到几人来了,啊啊哦哦叫了几声,抬起手指了指屋外,应该是在说老汉出门务农了。

    果不其然,远远就能看到,有一个极小的身影带着草帽,在田地里耕作,想必就是老汉了。

    无忧山所处位置,以宁不屈的说法,在这老汉家的西南方向,只要走上半个时辰,就能到山脚,但是上山就有些辛苦了,山路崎岖,若没有人带路,说不定还会绕弯子。

    几人并没在老汉家中过多停留,歇息片刻就启程了。

    走过一段崎岖的小山包,视线就开阔了起来,西南方向确实可以看到一座拔地而起,高耸入云的山峰,就这么远距离望去,这山确实有那么点飘渺灵韵的味道。

    半个时辰后,几人来到了山脚。

    这里有一间房屋,半旧不新的旌旗上写了“无忧客栈”四个大字。

    一位面容黝黑的中年男人坐在外边的藤椅上,手持一柄淡黄色蒲扇,身着一片黑布衫,眯着眼看向走到此地的白陌良等人。

    黝黑男人开口道:“诸位可是要上山?”

    白陌良答道:“正是。”

    黝黑男人从藤椅上站起:“我看诸位风尘仆仆,想必奔波劳累,何不在此饮一盏茶,歇息片刻,再上山也不迟啊?小店还有些可口的牛肉,下酒再合适不过,诸位要不尝尝?”

    白陌良看了眼有些疲惫的老秀才,决定在这休息片刻,顺便向这位男人打听无忧山上的事情,于是抬起脚,朝屋子里走去,嘴里说道:“也好。”

    客栈里比外边要阴凉许多,里面不大,只容得下四五张桌子,墙边铁钩上挂着一些兽皮,下方墙角处则放着一排酒坛子,釉色呈暗棕,一直延伸到侧边的长桌,这长桌一看就是掌柜收银记账的办事场地,上边却没有账本算盘等物件,只搁着一柄雪白的狭刀。

    几人落座在一张桌上,白陌良坐下时,发现桌边有些刀剑划开的痕迹,似乎这里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黝黑男人端来了四盏茶,又送来一碟花生米,笑道:“我这还有凉拌嫩牛肉、龙须鱼籽、磨盘炒肉、香菇什锦汤、黄莲猪蹄......几位可有想吃的?”

    白陌良将竹匣放在一旁,里面突然冒出一个人头,倒把男人吓了一跳。

    “随意上些拿手好菜就是,另外,来一坛好酒。”陆挽溪说话很干练,她将眼眸对准黝黑男人,眉毛一挑:“听说有些客栈专门在酒菜中下蒙汗药,将人剁成肉酱,做成包子,我看你这汉子长相老实,一看就是纯朴生意人,应当不会做这些苟且营生吧?”

    “不......不会。”那汉子面对陆挽溪,心里竟有些发怵,赶紧回道:“我这都是小本生意,哪儿能诓骗客人,再说了,您几个都是精明的主儿,小的就算有贼心,也不敢有贼胆不是?”

    那汉子说到这里,自觉说漏了嘴,尴尬一笑,赶紧先撤回厨房,准备弄菜去了。

    厨房里灶火重新烧了起来,除了黝黑汉子之外,还有一位兔脸男,这人的颧骨很高,太阳穴却往里面凹,两只眼也就有些分离,好似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兔脸男手持折叠起来的淡棕色纸片,缓缓将其打开,正要将里面的白色粉末倒进锅中,黝黑男人一把夺了去,兔脸男心中不喜,问:“怎么?有肥羊不宰,感情你是大发慈悲了?”

    黑脸男心神不宁道:“非也,我感觉这几人有点来头,那小娘子虽长的细皮嫩肉,可不是你我二人能私吞的下的,依我看,还是先禀报大哥......”

    “去你他娘的,邓大华,上次那个小娘子就被你先私吞了,老子还没尝尝味道,你就给人弄死了,大哥要是知道你私吞,还不把你五八分尸了?你不知道大哥这些年,一直都在物色小娘子?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口味,偏偏喜欢抢别人的婴孩儿,这回听我的......”

    说着兔脸男就要伸手抢蒙汗药,邓大华身子一闪,黝黑的脸上出现了怒气:“金小才,看你这副馋样,麻雀吃蚕豆,也得摸摸自己有多大屁眼,老子不是没眼力见的人,外边那几位,绝不是你我能惹的,那小娘子腰间的佩剑,你没见着?一看就有功夫傍身。”

    金小才冷笑一声:“再大的武功,只要吃下咱家的蒙汗药,保准一丝力气也使不上来,邓大华,瞧你这怂样,你以为老子没看出来,他们不是一般人?这附近谁不知道无忧山的威名,谁会无缘无故上山?这不是自找苦吃吗?你去给大哥传个信,我们下我们的药,万一真要杠起来,咱们兄弟都来了,还怕他个鸟?”

    邓大华愣了一下,似乎觉得金小才这话有理,于是将蒙汗药一把洒在了锅里,然后走到后房,取出一张纸条,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字后,将其绑在鸽子腿上,双手捧着一扔,鸽子扑棱着翅膀,就往山上飞去了。

    做完这件事后,邓大华去厨房,将几样菜端了过去。

    “几位客官请慢用。”邓大华将菜放在桌上,又拎了一坛酒过来,给几人一一满上,走到李琢玉身边时,看了眼这位眉清目秀的少年,迟疑片刻,仍挤出一个笑,将少年面前黑漆白底的碗里满上了酒水。

    “等等。”陆挽溪不咸不淡的话让邓大华心中一紧,她指了指另一条板凳,“我们几人吃没什么意思,不如你来作陪,咱吃的开心,少不了你的赏钱。”

    “这......不好吧?小的吃相难看,就不打搅诸位的雅兴了......”邓大华心里叫苦不迭,懊悔听信了金小才的谗言,此时只希望能三言两语糊弄过去。

    但陆挽溪哪能放他走,豪放道:“欸,此言差矣,都是性情中人,吃相什么的都无伤大雅,最重要的是个氛围,你若真是条好汉,就该坐下,和我们一同大碗喝酒大碗吃肉!”

    邓大华此刻没有办法,只得另添一副碗筷,强行坐在板凳上,心里却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陆挽溪拿起筷子,敲了敲碗,眼里透着一股狡黠:“你倒是吃啊?怎么,自家的饭菜不合胃口?你这主人吃了,我们才好下筷子,难不成咱们就这样干坐着?”

    “误会误会,客官误会小的了。”

    “那你为何不吃?”

    “小的......”邓大华黝黑的脸上出现为难之色,他说到这里,屁股缝下面有虫似的,身子在板凳上扭动起来,然后就见他捂着肚子,脸色发青,干着声音道:“小的方才或许蚕豆吃多了,这会儿胃里涨了气,肚子里像有条泥鳅撺似的,看来非得去趟茅厕不可了,诸位请先吃,小人稍后就来。”

    说着起身就要走。

    “站住!”

    两个字如惊雷,将刚迈起步子的邓大华吓了一跳。

    “哼,做贼心虚。”陆挽溪江湖经验十分老道,早就看出了这汉子的不对劲,此时见人要走,干脆将话挑明了,“不敢动筷子,肯定是因为里面下了药!”

    “妈了个巴子。”

    邓大华此时已是鼓上的麻雀吓大了胆,既然已撕破了脸皮,他也没什么好装的了,一改捂着肚子的疼痛模样,一个箭步冲到长桌,将那雪白狭刀握在手中,转过头,瞪着一双眼角眼看向众人:“老子不发威,当我是病猫,好酒好肉不吃,偏要老子作陪,好啊,那我就用这柄刀好好陪陪你们!让你们试试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滋味!”

    说完,邓大华大喝一声,大马流星冲过来,不过这汉子倒也有点脑子,知道柿子得挑软的捏,他并没有将怒气撒在陆挽溪身上,而是恶狗扑食一样,高高跳起,将手中的刀对准老秀才的心窝,狠狠朝前捅去。

    “去死吧!”

    刀锋冒着寒光,眼看就要把没入老秀才孱弱的身子,一把折扇挡在了面前,使其无法前进分毫,邓大华还没来得及惊讶这折扇的坚硬程度,就感觉小腹一痛,他跃至半空的身子还没完全落下,就往后倒飞了出去。

    桌子椅子乱作一团,邓大华捂着肚子呻吟出声,这回,他是货真价实的疼。

    面对恶人,白陌良很少手下留情。

    金小才听到动静,从后厨跑了出来,目睹了兄弟被一脚踹飞,怒不可遏,操着杀猪刀朝白陌良杀去,“敢伤我兄弟,活腻了你!”

    白陌良八风不动,面对这位兔脸大汉的攻击,他只是微微侧身,当头劈下的一刀就轻而易举地避开了,脚步略一移动,巧妙地靠在了金小才的身后,金小才一击不中,恼羞成怒,当即反手握刀,从腰际穿出,试图将白陌良开膛破肚。

    “给爷死!”

    李琢玉伸出脑袋,默默记住两人打架的招式,这时他倒想看看,这一招白陌良应该怎么躲。

    白陌良并没有躲,他背对着金小才,却好似能感知这兔脸大汉出手的位置,他将右手往后一按,刚要露头的杀猪刀就死死贴在金小才的腰间,不可前进分毫,接着,白陌良手指在刀背上弹了一下,杀猪刀立马传出一阵刺耳的振动声,上面好似蕴含了什么力道,金小才只觉虎口一疼,腰间传出了灼热之感,他刚迈一步,却觉全身骨头都松软了,一下子瘫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