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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宋爷爷

    余笙毫不客气地回答宋瑾:“是啊,那双小眼睛,可不就跟你一样嘛。”

    cici咬着余笙的裤腿,想让余笙出去给它把肉干拿过来,余笙怜惜地蹲下身来,摸了摸cici的白毛:“可怜你了,一条狗吃素还吃了那么久。”

    cici的后面响起一道熟悉而苍老的声音,那声音咳嗽了两声:“可是笙儿来了?”

    余笙站起来,甜甜一笑:“宋爷爷,好久不见了,我回国这么久了,却没来看看您,是我的责任,宋爷爷最好了,应该不在乎笙儿这点失职吧。”

    那老人笑了一声,那双眼睛已经被岁月磨去锋芒,只余浑浊,可精明却不失,和宋瑾一样的墨眼,也能看出宋爷爷年轻时的锋芒。

    “这一次,宋爷爷可是要怪罪笙儿了。”宋老爷子缓慢步行到余笙的面前,温和一笑:“笙儿回国怎能不提前告诉你的宋爷爷呢?好让宋爷爷做个准备,来送笙儿一个大礼。”

    余笙笑嘻嘻地说着:“如今宋瑾三年不见两天影,宋爷爷可还能记得他长什么样子?”

    宋爷爷摸了摸那长长的白胡子,故作认真地和余笙说:“当是不记得了,我有那个孙子吗?宋爷爷老了,记忆不若年轻时那样好了,只记得身边有笙儿这一个乖孙女。”

    余笙撇撇嘴:“我可不愿成为宋爷爷的孙女。”

    宋爷爷乐呵呵地笑道:“你爷爷挚友很多,大多都会把笙儿将亲孙女一样疼爱的,毕竟笙儿这样好的脾气,喜爱你的人有很多,自然不差宋爷爷这一个。”

    余笙一笑:“宋爷爷在笙儿心中当属是特别的。”

    四合院里很干净,宋家家大业大,但外表却是那么朴实无华,谁都不会想到,bj小小四合院里面住着的,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宋氏集团前任董事长。

    宋瑾也没有在家里请太多的佣人,只要了一个每日负责来打扫四合院卫生的钟点工,宋爷爷身体康健,做饭砍柴也是不在话下,每日都会牵着体型硕大的萨摩耶cici步行去城南听戏,听过之后又沿着路途走回来。

    进屋之后,宋爷爷给余笙倒了一杯茶,笑呵呵地问余笙:“笙儿可知这是什么茶?”

    茶水红通通的,余笙连尝都没尝,毫不犹豫地说出:“是母树大红袍,香味馥郁芬芳,怕是正宗而极度名贵的。”

    宋爷爷欣慰地点点头:“不错,这茶我可是托了太多太多的关系,才换来这么一盏,只待笙儿与宋爷爷一同品茗了。”

    这一盏茶还未饮完,宋爷爷的手机忽然响起来,这么些年来,宋爷爷一直习惯用着一种牌子的手机,这种手机现在几乎不多见了,正是当年的大哥大手机。

    也不是这种牌子的手机性质好,而是宋爷爷念旧,总是不习惯和新手机相处,宋瑾只好买下当年这种牌子的商家,付钱让他们专给宋老爷子做手机。

    虽然样式老旧,但性质都是采用现代高科技的,用起来几乎没什么卡顿等不适,宋老爷子微皱了眉头,似乎是不喜欢别人来打搅了他喝茶的时间。

    看到电话号码后,宋老爷子冷笑一声:“孽障来电话了。”

    宋老爷子家中没有别的子嗣,只有宋瑾这么一个独苗亲孙子宋瑾,这个孽障说的是谁便不言而喻。

    也不是宋老爷子对宋瑾多么多么的厌烦,而是宋瑾当年退婚这件事情,差点没把宋老爷子给气死,在得知他只是为了一个只出现在他身边连两年都不到,家境平凡,只不过性格温婉一点的女人来和余笙退婚的时候。

    宋老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拿着藤条把宋瑾给暴打一顿,宋老爷子可疼爱余笙了,早就想让余笙成为自己家里的人,谁成想自己的孙子那么没眼光,那么拖后腿,竟然跑到人家家里退婚。

    尽管余笙好言相劝宋老爷子自己并不在意这件事情,余笙那时候笑着说:“我可不能忍受一个小时候天天欺负我的人突然成为我的丈夫。”

    宋老爷子还是为余笙委屈。

    当时余笙大早上准备出发去美国的时候,她明明没有告诉任何人,宋老爷子不知怎的,知晓了这回事,清晨,连朝霞都没有浮现,天空依然是一片漆黑,寒冬腊月里,宋老爷子缓步出现在飞机场里,颤颤巍巍地走到余笙面前。

    宋老爷子的出现,是余笙没有想到的,他歉疚地叫了一声余笙的名字:“笙儿……”

    余笙刚走到他身旁,宋老爷子却突然跪下,但还好被余笙给拉住了,老爷子眼中头一次出现泪光:“是宋瑾他,对不起你啊……你明明与他从小一起长大,两小无猜,可他却为了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女人,公然去你余家退婚,不给你留半点脸面。”

    余笙温言安慰:“宋爷爷,就算宋瑾他不来我们余家退婚,我也不会让婚约继续的,你也说过,我和宋瑾是从小一起长大,两小无猜的关系,彼此之间都有着默契,但宋瑾喜好刺激,定然不会接受这样的感情,他去喜欢一个初入他世界的女孩,我并不觉得奇怪。”

    纵然心中千般万般不适,但她还是说了出来,但言语磕磕绊绊,毫不成章:“更何况……我……也是不喜他的,若是就这么成婚,他不喜……我,那只会更难受。”

    宋老爷子叹息一声,他怎会瞧不出眼前人的心痛与悲伤,女孩是他疼爱就跟亲孙女一样的人,却被自己的孙子伤成这样,她本应该骄傲锋芒,不应该被这份悲伤折去光环。

    那双满是皱纹的手轻搭在余笙的手上,安慰余笙:“笙儿,是我宋家对不住你,这混账小子不要你,是他没福气,至于那个姓温的女子,他宋瑾要是想把她娶进宋家,就先跨过宋家列祖列宗的牌匾,再践踏他爷爷的尸体才算。”

    余笙笑了笑:“宋爷爷,不必这样子,弄得就跟封建传统逼婚一般,他宋瑾既然不想娶我,那我不嫁便是,又不会缺点什么,更何况,我本就不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