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其他小说 » 青默于兰 » 第五十一章:夹心饼干

第五十一章:夹心饼干

    齐云艳是个转校生,初三上学期转入我们班,那会儿化学刚刚开课,我刚凭借这最后一科沾到了好学生的边儿,但身边的朋友还是老师同学眼中的差生。我们蜷缩在教室的角落,像梁山泊上的绿林好汉,每日谈天说地不亦乐乎,彼此之间没有芥蒂,我至今都很怀念那时候。

    齐云艳来的那天是一个下午,阳光明媚秋高气爽。其实初三女孩儿们的身高都发育的差不多了,也就160左右的水平,哪怕班花兼天才少年刘希林的暗恋对象崔竞元,身高也就158,齐云艳有168!

    来的时候梳着丸子头和齐刘海,刘海和头顶上的碎发很凌乱,脚上踏着3厘米的高跟红色凉鞋,所以实际看起来要更高。腿上裹着紫色丝袜,膝盖之上是黑色的超短皮裙,她提得很高,仅护住了大腿根。一双大长腿超了课桌一大截,黑色皮裙侧面有几处排列凌乱的蓝色牛仔布丁和小熊小猫的图案布丁。

    上身的大号白色半袖t恤掖在裙子里,她掖得很紧,紧到仅仅初三的年龄,就能看到若隐若现的黑色小背心之下所包裹的曼妙曲线。左胳膊上套着黑色的冰袖,直至半袖袖口,小胳膊处也有两块故意撕破的痕迹。右胳膊赤裸,小臂上贴着各种贴纸,手腕处戴着红色皮制手表。

    因为是大号t恤,所以领口很大,大到不对称地露出整个右肩和肩上的黑色肩带,左肩露出一半锁骨。

    脸上没有表情,长得很高冷甚至厌世,因为厌世脸这词儿是后来才发明出来的,甚至高冷这词儿当时也没有,所以当时并没法形容。只记得好看的脸蛋儿上没化妆,有青春挤痘的痕迹,有些许红点和细小疤痕。手指上戴着各式各样的戒指,一共十支手指有5、6根戴了戒指,耳朵上各挂着一个大号圆形耳环。

    对了,还有棒棒糖,她的嘴里还叼着棒棒糖,像行走于上流社会的优雅女性抽细支香烟。

    和班里普遍穿同号t恤,牛仔裤或运动裤的女同学相比,那都不是惊艳了,那简直是一本行走的青春版性启蒙教科书!

    初中班级也是很严肃的班级,不光培养了乐府双璧,还培养了大批流向松原重点高中的人才,乐府双璧之一刘希林就是其中之一,不过打了老师回来了。至于小猪,我们这版没他,他在老家读的初中,因为不清楚我们的初生经历,所以才会对吃瓜那么感兴趣。

    因为严肃,所以新生来的时候并没有自我介绍,班主任张越楠在上课期间领着她过来的,指了指最后排的空座,她便径直走了过去,

    其实这种穿着放在现在来看,有一种很low的感觉,那不就非主流么。一身叛逆性感的装束,远不如同时期高艺桐干练大方的穿着。那几处有意的布丁,也远不如普通的白t恤牛仔裤纯净。身上那劣质的香水味,更远不如大家闺秀的体香或者崔竞元身上好闻的洗衣液。

    但当年见识浅薄,强如恋爱战神的辉哥距离抚摸新鲜肉体还有一年之久。而班级过于严肃,所以当年的这份惊艳,伴随着齐云艳从正门走到最后的的这十秒,伴随着全班同学从不经意间目送到需要一个巨大又刻意的弧度目送,自己心里还得默念着不能太刻意,不能太显得没见过世面……伴随着讲台上老师说:“同学们继续上课。”

    这份惊艳也就埋在心里了。

    而回想起来,当时上的是英语课,所以我强烈怀疑英语老师吃了齐云艳的醋。

    辉哥是一个表面上满嘴荤段子,内心深处十分正直的人,但再往深了看,还是荤的。人们就是这样,总觉得自己隐藏得深,嬉皮笑脸的表象下隐藏着旁人看不到的巨大的伤痕。内心却无法接受内心深处,伤痕之下真正的自己。

    世人总说表里不一,我却觉得恰恰相反,实际上人人表里如一,只是表和里是相对的,世人在真正一致的表里中间,添了一层与表里都不一致的、厚厚的伪装,隐藏了真正的里,突出了真正的表。

    有的像汉堡中间的馅,只有牛肉、青菜、和西红柿,有的像三明治,中间的夹心种类繁多,有的像奥利奥,夹心与表里同样甜腻……

    可无论怎么夹,上下的皮儿是一样的,所以所谓的表里不一,不过是夹心太厚了,你的嘴巴又太小,咬不下对方全部的味道。

    什么是有趣的灵魂?就是说那层夹心,那夹心的味道令你着迷令你癫狂,你每天都迫不及待地想与对方接触,你想一口吞了他,可他的夹心太厚太厚,味道和食材过于繁多,你与天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斗了好久好久,久到自己数不清日子,最终拨云见日,找到了最终的“里”,和最初看到的“表”是那样一致,那样平凡的表里之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与故事,他的余味足够让你回味一生,流连忘返,欲罢不能,这就是有趣。

    总之,这似乎又是一个见山不是山的问题。当然,辉哥的夹心没那么厚,他就是我说的那种,不经意间目送齐云艳又不好太刻意的人。

    辉哥是好学生,初三与我的交集都不多,更何况是小太妹齐云艳了,但因为我明白他的这种心理,所以他日后提及仅有几面之缘的齐云艳,我并不惊讶,更多的是一种“这些可怜又无法面对自己内心的人啊!”悲天悯人又居高临下的蔑视感。

    当然,辉哥提及的原因,还可能有一小部分原因,那就是齐云艳当过我一天的同桌。

    那会儿我的同桌是谁我已记不清了,就记得那会儿周围都是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她们长相普通穿着普通,陪伴我度过了无数百无聊赖的时光,那会儿我性格内向,却也融入得了她们的热闹之中。

    我身边的女孩子们虽学习不好,却都很努力,上课时勤勤恳恳地盯着黑板,哪怕大部分时间都听不懂,哪怕思维早已飞向了远方,却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这是很难得的,我就做不到,理科因为太简单而看杂志或写小说,英语又因为完全听不懂还是看杂志或写小说。

    还有一种差生群体,属于见不得别人好的那种,终日扰乱课堂纪律寻求一丝丝存在感,女生偏多,下课时到处分享八卦,比如:

    “齐云艳是个复读生,松原回来的,初中还复读,牛逼!”

    “她在松原混不下去了,到处搞破鞋,没看手上那么多戒指么!她也不嫌害臊!还以为挺光荣的呢!”

    “听说几个男的都有女朋友,她还勾搭那几个男的,最后让那几个女的找人给揍了。”

    “绿茶!骚货!万人骑!”

    “……”

    她自己仿佛没受什么影响,和最后一排真正抽烟喝酒打架的男混混每日嬉戏打闹,却从未融入女混混群体之中。

    大概一个月后,不知道为什么她剪了短发,长毛寸一样长短,乱糟糟的,像鸡窝顶在头上,而衣着打扮并没有变,有一种独特的反差美,像王菲。

    于是流言蜚语又开始了。

    “让人揍了,头发让拽下来了。”

    “非得嘚瑟,回松原一趟继续聊吃,又挨揍了!”

    “我咋听说是松原的人来这儿堵家里给她揍了?”

    “诶呀!万人骑骚蹄子,估计得了病,得做脑袋手术。”

    “……”

    她依旧无动于衷,与后排的男混混嬉戏依旧。

    再后来张越楠发布了新的座位表,大早上同学们纷纷站向讲台寻找自己的位置。像中考,像高考,像寻找高中的班级,像火车上寻找自己的车厢,像远走他乡寻找心中的城市,像衣锦后寻找自己的家长,像会议室人人都渴望的第一把椅子,像清明节寻找亲人的墓碑……

    说来可笑,和平年代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位置,像战乱后的人们,早已没有了容身之所。

    我坐在原地,并没有想那么多,更多的是不舍,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圈子又要随座位的改变而烟消云散。别人一直在找位子,无论怎样,无论位子靠前靠后好歹都找到了,我终其一生都在找圈子,找朋友,找志同道合的人聊天,最后发现还是自己孤身一人,还是得找位子。

    “诶!王春林跟齐云艳一张桌!”讲台上一女混混大喊,企图引起躁动和存在感,她也确实做到了,引起一阵躁动以及投向我的目光。

    “王春林真牛逼!捡到宝了。”那混混又一阵嘲讽,我心想:“要挨揍也是她挨揍吧。”又想着自己本来就木讷内向,一般的人都不会交际,安排这么号角色,我该如何是好的问题。

    齐云艳却很大方,站在讲台上转过身来,没看那女混混一眼,她的身高加上高跟长筒靴在同期男孩子里都是鹤立鸡群的存在,足足比那女混混高了大半头。她满脸笑意,居高临下冲空气喊道:“谁是王春林?”

    “哈哈哈哈!”女混混看向我说:“我们班王春林老实,别把孩子吓到!王春林!你艳姐叫你呢!”

    我征了一下,缓缓站起,弓着腰举起了手。

    “过来!帮我搬书!”齐云艳冲着我说,随后径直走到后排。

    “啊?……啊。”我缓了过来,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当时天气已经转凉,她穿着一件红色皮夹克,皮衣很小,尾处在腰上一寸的位置,里面是大号的紧身黑色卫衣,可以包住屁股。

    “恭喜艳姐在扶余也找到小跟班啦!”那女混混依旧不依不饶,齐云艳依旧面带微笑,将一摞又一摞的书交到我手上。

    时间一长,同学们也觉得无趣,纷纷不再搭理那女混混,所以“小跟班啦”之后,再没人搭理她,她自觉脸上挂不住,竟跺了跺脚回到座位趴在桌上哭了起来,看得大家一愣一愣的,仿佛齐云艳欺负了她一样。可齐云艳自始至终都面带微笑,从女混混趾高气昂到失声痛哭,没多说一句话。

    我屁颠屁颠地跟着她将书搬到指定位置,完活后她说:“你在哪儿?我帮你搬。”

    “啊?……不用,我自己……”

    “拉倒吧!就你这小个儿,还没我高,别废话!”说完又径直走到我原来的座位,我恍然大悟,刚才在讲台上她已经看到我坐在哪儿了。

    我与她整理我那凌乱的书桌,我想说些什么,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于挤出了一句:“她人其实不坏,就那性……”

    “好啦!没有了吧?走吧!”她已整理完毕,手上堆着比我手中还重的书,我俩回到座位各自整理一番,转眼间上课,是班主任张越楠的数学课,无人敢喧哗,终于尘埃落定,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