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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十四章 狩猎

    三兄弟结拜如此大喜事,当然要摆上宴席,大肆庆祝一番。

    阿骨打这次可是下了血本,把珍藏的各种特产的山珍野味都搬上了宴席,食材品种之多,比昨天的洗尘宴更加丰盛,看着桌上在后世被列为保护动物的各种珍禽异兽,花荣也是暗暗咂舌,这样的宴席要是在后世摆出来,恐怕吃一顿得到局子里去住一段时间。

    花荣看到大哥豪爽,也不小家子气,把准备“论金”卖的火龙烧酒取出百坛,供一众统领级人物喝个痛快。

    三方势力的首脑有了兄弟结拜之谊,使得三方人马之间的关系霎时变得和谐起来,一众人吃的痛快、喝的过瘾,酒桌之上的氛围迅速升温,哥哥长、兄弟短的喊声不绝于耳。

    酒劲上头,宴席之上一众人用自己熟悉的母语、或者生涩的外语单词,大声吆喝着邀酒、斗酒,虽然很多时候语言不通,不知道对方喊得什么,但是举碗的姿势却是通用的,碗举酒干,谁都不愿示弱,由于前一天宴席闹得不愉快,这次的宴席特意取消了各种节目,专一喝酒。

    为了防止有人耍酒疯,阿骨打特意吩咐吴乞买带着几个亲卫维持次序,发现有耍酒疯的,不问原由,直接打晕赶出宴席。

    喧闹的宴席一直从太阳落山喝到凌晨时分,绝大部分人都醉的人事不省被抬离,酒宴才算是结束。

    作为主角的阿骨打、李卫罗、花荣三兄弟坐在最上首。

    三人所在的势力头顶之上,都压着一个强盛的敌人,三人都像是在泥沼中苦苦挣扎的困兽,仅此一点,三人便生出同道中人、患难兄弟之情。

    三人略一交谈,便发现对方很多观点、信念以及脾性都极为相似,对方所说的每句话、每个字都能说到自己的心坎中,引起心中的共鸣,三人不断高呼知己,心中只觉相见恨晚。

    侃侃而谈的三人嫌弃宴席上太过吵闹,聊的不过瘾,阿骨打命人在他的房中另外摆起了一桌酒席,三人脱离喧闹的宴席,在屋中举杯小酌。

    围着暖烘烘的火炉,捧着温热的美酒,聊到心潮澎湃时,三人禁不住的张口高喊,料到开心的趣事三人毫不掩饰的放声大笑,说到冤屈、困苦处,三人一起破口怒骂……

    不是亲兄弟却胜于亲兄弟,整天带着面具的三人,在小屋内彻底卸下了沉重的面具,敞开心扉,把最真实的自己向对方展现出来,没有保留,无拘无束,嬉笑怒骂……

    谁都没有去关注时间的流逝,三兄弟只觉酒逢知己千杯少,酒如温水一般灌进肚中……

    最终,花荣陪着人事不省的两位义兄,在房中抵足而眠。

    第二天清早,三兄弟早早便醒了过来,一番洗漱后,阿骨打邀约两位义弟一同去狩猎,两人满口答应下来。

    花荣赶回营地,先去看望还在昏迷中的李逵,大夫告诉花荣,李逵虽然还处在昏迷当中,但身体的各项特征正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李逵的伤势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恢复着,虽然暂时还未度过危险期,但是照李逵的恢复速度,醒来只是早晚的事情,如此诊断让花荣着实松了一口大气。

    花荣吩咐韩世忠留下来,跟韩不语一起守护着李逵,随后把秦明等头领以及同来女真的张所聚集到营帐中,先向众人宣布他应阿骨打邀请去狩猎的事情,又向众人交待昨晚跟阿骨打达成的临时商贸协议,交待一众头领全力配合张所对女真的商贸活动。

    交代各项营内事务后,花荣便带着穆弘、穆春、张虎以及二十几个箭法较好的亲卫一去狩猎。

    当花荣来到集合地点时,已经有百余人在等待着。

    李卫罗和他的属下已经提前赶来,李卫罗带来的是三十名身穿血红铁叶甲的罗刹卫,统领罗刹卫的是六名身穿黑白相间武士服的新罗将领。

    这六人腰间都挂着一个仿造宋朝高官所佩戴的鱼袋,其中一人头发灰白的老者佩的是金色鱼袋,其余五人为银色,这些将领挂的金、银鱼袋跟宋朝高官的鱼袋相同,是身份的象征,新罗将领的鱼袋却不是用来表明各自官品的,他们所佩戴的鱼袋是代表在花郎道组织中的级别。

    李卫罗腰间同样挂着一个鱼袋,上面镶玉鱼,代表着他在花郎道中的身份,至高的国仙。

    国仙往下佩金色鱼袋,只有实力达到天级的源花主,才有资格佩戴。

    源花主往下所佩为银鱼袋,被称为花主,银鱼袋的佩戴条件就比较宽松,凡是对花郎道有贡献者,或者武力达到地阶者,皆可允许佩戴银鱼袋。

    配金鱼袋者名为李仗可,跟李卫罗是同族,实力非常强悍,另外无名佩银鱼袋的花主,花荣在船上也认识,都是实力强悍之辈,这几个人都是李卫罗的铁杆心腹。

    新罗一行人都静静坐立于马上,不言不语,一股百战精锐的逼人气势在这些人上空盘旋,给人一种极强的压抑感。

    另一边,几十名身穿各种兽皮袍的女真人,三五成群围在一起,相互之间嬉笑打骂,杂乱的服饰,纷杂的武器,好似一群临时凑起来的一盘散沙。

    但是无论李卫罗还是花荣,都不敢对他们有丝毫小觑。

    不说他们那光辉的战绩,光是他们身上无意间散发出的浓重杀机,便比同是百战精锐的罗刹卫强上不止一筹,那种掩盖不住的杀机不是特意针对某人而发,是长期在生死之间徘徊沾染的,这种东西装不来。

    在女真人旁边的空地上,有十几个异于普通人打扮的女真人,这些人身边各自围拢着几条体型狭长的猎犬,这些猎犬都是以忠诚、迅猛闻名于世的细犬,这些带着猎犬的女真人在族中被称为兽使。

    几十条猎犬安静地蹲卧在主人身旁身边,看到花荣一众生人走近,几十条众猎犬纷纷站起,趴低着身体,喉管中发出低沉咆哮,凶光暴射,紧绷的身体随时准备扑击而出。

    猎犬身侧的主人低声呵斥一番,这些猎犬再次蹲坐下来,但是眼神中的戒备、凶意清晰可闻。

    花荣看到这群训练有素的猎犬,暗暗咂舌,在后世纯种的细犬已经极难遇到,他曾经在梁山周边见过一些普通人所养的细犬,但他所见的那些都是被当成看家犬来养,跟这些常年在外与野兽生死相搏的猎犬气质完全不同,一生都活在栓棍上的家犬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在人类历史的荣耀,就像生下来就被用来拉货车的千里马一般,连它们自己都忘了自由驰骋是什么。

    “花荣哥哥,快看看我的神鹰”一声脆喊打断了花荣,白马、雪袍的卡鲁献宝似得赶了过来,在她的马匹周围同样跟随着三只体型狭长的猎犬,三只犬都是纯白短毛,身材比起花荣刚刚欣赏的那些细犬要高半头,看起来也更加的健硕,而且三只白犬好似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一眼看去根本看不出区别。

    但是吸引花荣注意的并不是这三只看上去更加凶猛的细犬,而是卡鲁肩膀上,被卡鲁卖弄的那支通体雪白的大鹰。

    “你应该改口叫三叔。”看着人宠纯白装饰下显得更加俏丽可爱的卡鲁,花荣忍不住打趣地纠正她对自己的称呼。

    “呸~你比我大不了几岁,我就叫你哥哥,废话少说,让你开开眼界,见识见识我的神鹰,在我们这,除了阿玛的神鹰,我的神鹰是最厉害的,飞得高,速度快凡是被它盯上的猎物,从来没有能够逃脱的。”

    花荣仔细观察着卡鲁肩膀上被称为“万鹰之神”的海东青,虽然花荣对于海东青的认知少之又少,但是金、元时期的皇帝给了它评价:无论是谁,只要抓到一只或者的海东青送上来,可以赦免一切死罪。

    而卡鲁这支海东青喙似铁铸,爪似玉雕,眼神如剑,羽似刀刻,不需要花荣多考虑,光是周围女真人看向那只海东青时眼神中露出的狂热,便知卡鲁这一只绝非凡品。

    其实不止卡鲁有海东青,花荣在另外几个女真人肩膀上还见到了几只,不过只有卡鲁的海东青是纯白,其余几只或黄或褐,而这些拥有海东青的人,都是曾经在迎接花荣的宴席上出现的统领级人物。

    其中阿骨打肩膀上那只海东青,比起卡鲁的更加耀眼,竟然是一只金色的海东青,阳光照射下,浑身泛出金属的光泽,远远望去好似一头纯金打造的雕塑,眼神中那种睥睨一切的神色,让人望而生畏。

    “神气什么?等过段时间,我会和老计杜一起去捕鹰,到时鹰神一定会赐给我一只更厉害的神鹰。”落后卡鲁半步的兀术看着卡鲁肩膀上的海东青,眼中冒出赤裸裸的嫉妒神色,说出的话都带着酸溜溜的味道。

    海东青这种神鸟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拥有的,被誉为神鸟的海东青,便是在产地数量也是颇为稀少,而且极难捕捉和驯服常有:“九死一生,难得一名鹰”的说法,而且海东青是契丹人指定索要的贡品,每年如果女真人不能上贡足够数量的海东青,就会被契丹人惩罚,因此而死亡的女真人数不胜数,海东青也是女真和契丹血仇的诱因之一。

    女真人捕捉到的海东青大部分都被契丹人搜刮走了,能自留的少之又少,身为部落太子的兀术,都没有资格拥有一头属于自己的神鹰。

    海东青的地位,在女真人心目中,就像是凤凰在中原人心目中的地位一样,是一种象征,是一种图腾,是一种信仰,海东青被他们奉为神鸟,一生能够拥有一头神鹰做为自己的伙伴,被他们视为最大的荣耀,对于拥有自己神鹰的渴望,是烙在女真人心底的一种烙印。

    卡鲁对于兀术这个跟自己年龄相仿的四哥可没那么客气,高傲地抬起起尖尖的下巴,不屑地斜了他一眼,“等你有了神鹰之后,再说这话也不迟。”说完,立马转变脸色献宝似的把自己的神鹰往花荣身边挪了挪,以便让花荣能够看的更仔细。

    看到人马齐聚,阿骨打没有浪费时间长篇大论,让卡鲁和兀术带了两个驯兽使跟花荣的人组成一队,做为花荣的向导。

    便一声令下,带领着百余人策马向几十里外的狩猎区飞驰而去。

    完颜部落坐落在后世的冰城哈尔滨附近,花荣对于后世哈尔滨的冰雪节可是闻名久亦,心驰神往已久,可惜此时冰雪已经融化,没有那个福气一览奇观。

    此时的东北地区可不像后世那样,人多车挤,条条大路通北京,现在的东北只能用不毛之地这个成语来形容,一群人出了完颜部落的地盘,入眼之处全是杂乱丛生的野草,或者树木丛生的深林。

    荒僻,两个字是花荣对这里的评价。

    走在狭窄的土路上,花荣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地上本没有路,人走的多了,便变成了路。

    他们行走的道路并不是人为铺就的,而是人们来来回回的行走,把地面上的野草硬生生踩的长不出来,时间久了,就在荒野之中踩出了一条供人畜行走的土路。

    也许是多时没下雨的原因,地上干燥的土灰快要没脚了,人马行过,尘雾缭绕,走在后面的人只剩下吃灰了。

    几十条猎犬在主人的驱使下,呼啸着开路,时有昏了头的小动物从草丛中钻出来翻越道路,引的猎犬们的疯哮,若不是有着主人牵制,恐怕这些猎犬已经不顾一切的去把那些“挑衅者”抓捕归案。

    一行人对于路上的小动物完全没有兴趣,他们的目的是一片茂密的深林,那里有着具有攻击性的大型野兽,野鸡、野兔、傻狍子这些没有反击能力的猎物,已经激不起他们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