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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力排众议

    欧阳剑右手拿着铅笔,看了一眼笔记本上自己列的提纲,清顿了一声嗓子,开始他的发言:“现场的基本情况,大家都去看过了,我就不再详细复述。为了节药时间,我想在分析时把勘察的情况融进去,会更有条理和层次感。

    首先,我想谈一下死者的生活习性。大家知道,在她的室内,除了那根绳子,室内干净整齐,连窗台上、窗玻璃也很清洁。床上的被子、几件衣服叠放齐整,单子净洁。桌子上摆放着一盆嫩绿的文竹,可以看出主人是经常对它予以护理;在桌子的正中前方对称摆放两个小相框,也明净无尘。这两张相片,记录着她人生两个重要的华丽转身:一张是刚上省银行学校时的单照,背景是省银行学校的大门和校牌;另一张是刚参加工作时,身着银行职员的服装,在县工商银行门前的照片。桌子的另一侧还放有银行方面的专业书籍和文学方面的书刊。这一些说明,死者是很热爱生活的,热爱生活的人对生活是很执着的,对生命也是很尊重和珍爱的。

    第二点,我想说一下桌子上的那首所谓的‘绝命诗’。严格说来应该是宋词,这首词并不是姚红自己写的,她是抄写宋代才女唐婉的词。唐婉是谁?可能知道的人较少,但一说到陆游,大家就知道她是谁了。”

    下边一阵轻轻的骚动,可以听到有的人在嘀咕:噢!是陆游的前妻。

    “对,唐婉是陆游的前妻,二人恩爱有加,可陆母却很厌恶唐婉,逼迫陆游休妻,陆游很是孝顺,无奈,被迫遵顺母命。后来,陆、唐分别又娶、嫁她(他)人。几年后,陆游在游玩城南的沈园时,巧遇唐婉,唐婉让人送来酒肴致意,陆游伤感满怀,就在园壁上挥毫写了一首钗头凤: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城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唐婉看了这首词,便写了这一首回应词。不久,唐婉病、思交加而死。唐婉所写的回应词,就是死者桌子上的那首。

    这姚红死前的心境,应和千年古人的唐婉有相通之处。所以,她抄写了这首词,以倾诉自己内心失恋的苦痛。可这并不算是她的遗书呀!更不能说成是什么‘绝命诗’。她只是抄写古人的诗词来抒发一下自己失恋的情感,怎么能说是遗诗呢?

    第三点是对死者父母的问话。据他们讲:百合(即姚红)是个很听话、很懂事的孩子,我家里贫困,她从小就生活在这个环境里,什么苦什么难没有经过?她是在贫苦中长大的孩子,是很坚强的。失恋她会难过,但我相信我的闺女,她不会这样想不开的呀!她很爱我们,她更不会对我们什么都不说,就这样离去的呀!你们说她死前还写有诗,那怎么会不给我们写几句话?这说不通,这不可能呀!现在想想,我觉得也不无道理。一般人在自尽前,会把自己最后的话,在生前无法说的,自认为最重要的事,自己的死因等,给最爱的人明明白白的写出来,放在显眼的位置,或装入自己的口袋中,让亲人明白。可姚红在死前对任何人和事,也没有作任何的交待,包括深爱她的父母,临别前连一句感谢话或嘱托的话都没有,这也不符合人之将死的思想行为。

    第四点更重要。那就是拴在管道上的绳子,绳子在和管道发生磨擦时,会自然的掉下来一些细细的麻丝。先说如果是自杀,那姚红在往暖气管上拴系绳子的时候,绳子上的细麻丝就会很自然地掉下来一些,在她把自己拴好蹬翻凳子的时候,绳子突然承重,她的脖子也会突然受重而分外难受,下意识地拼命挣扎,这就会使绳子和上边的暖气管发生摩擦,掉下些许细麻丝;若是他杀,那凶手一般是先将姚红勒死后,拴好姚红的脖子,将绳子的另一头甩过暖气管道,把姚红拉撑起来,那这样的话,由于摩擦力大,从绳子上坠落到地面的细麻丝就会更多。刚才,刘莺汇报时谈到,在死者的头发和衣服上还发现有几根细麻丝。可我们在死者宿舍的地面上细察好久,也只发现了几根。”

    王仁贵突然插话道:“在抢救的时候动作应该也不小,绳索和暖气管也会有不少的摩擦,你勘查现场是在抢救之后,抢救人这么大的动作就没有多少麻丝掉落,自杀或是他杀掉的不多也很正常呀!”

    “王组长说的好。可是,我们在询问保卫科长和姚成彬时,他们都说:姚成彬负责托举姚红,保卫科长负责解套在姚红脖子上的绳,系在暖气管道上的绳索基本没有动。所以,由于施救的动作不是太大,抢救基本上没有使绳索和暖气管发生摩擦。”

    “如果是这样子抢救,那系在管道上的绳子就不会来回动,没有摩擦或说摩擦很小是不会掉下麻丝的。”王仁贵听到这个情况后也说道。

    欧阳剑接着说:“出现这种现象,我觉得很奇怪,便作了相同的实验,把绳索拴上接近死者体重的物体,搭在管道上稍加磨擦,就能眼看到有不少的细麻丝飘下来,静落在附近的地面上。那么,当时掉落在地面上的麻丝为何不翼而飞了?

    大家想,死者若是自缢,室内肯定就她一个人。这逝者已逝,谁还会来动这些不惹人注意的细麻丝呢?我一边勘察一边思索,疑虑重重,可就在我退出房门将要离开时,桌西边靠墙放着的拖把引起了我的注意。大家千万不要小看这个拖把,在这里,它可是帮助我们分析这起案件性质的利器。关于拖把,我想分三个意思来说。

    一是根据室内的情况看,平时的拖把,死者一般是在门后靠墙放着的,在门后白色的墙体上,还留有多处拖把在靠墙放置时留下的痕迹,高度也基本一致。那是谁靠在了桌子西边的墙上了?是死者吗?根据她的生活习性看,她的感性素质还是比较高的,她不会拖完地,在自缢前,不把这个明显碍眼的家伙,放到该放的门后墙角-----来影响屋子整洁的。

    二是刚开始勘察现场时,看到屋内这么整齐,又抄写有唐婉的悲情词,人们又都说她是失恋后想不开自缢,加上凳上隐约可见姚红的残缺鞋印,我也曾一度认为是自杀。可又是拖把帮了我的忙,我们把所有进入现场施救的人的鞋印都检验了一遍,可检验后,出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结果------除了参与施救的人------满屋子没有一个人的鞋印------也包括死者自己的鞋印。如果是死者拖的地,她将拖把放在桌旁,那她从桌旁到自缢的绳子下,这段距离也应该留下自己的鞋印呀?可为什么她连一枚残缺的鞋印都没有留下呢?这说明了什么?明显是有人用这个拖把边向后退边拖了地,拖走了麻丝,也拖掉了屋内的鞋印,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大家试想:姚红总不会再下来拖地吧?这充分说明,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凶手!

    三是我对拖把进行了认真的观察,使我的疑虑有了更明确的答案。绳子和管道接触下的地面上极少细麻丝,而拖把的布条上却粘附有不少细麻丝,虽然没有和绳子上的去作鉴定,可凭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经验分析,这应该就是从那条绳子上掉落在地上的细麻丝,那就说明细麻丝是被人拖地时拖粘上去带走的。这就使得绳子下的地面上,为什么基本上没有发现细麻丝得到了解释。直白的说,就是凶犯在勒死受害人后,又伪装成死者自缢的假象,在吊死者的时候,绳和管道发生摩擦,自然就掉落了不少细麻丝。他为了破坏现场,清除自己的鞋印,便一边退着走一边拖地,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在清除自己鞋印的同时,却将细麻丝也拖走了,拖到门口,顺手就把拖把靠在桌子旁边的墙上了,那细麻丝也附在了拖把上,造成绳子下极少有细麻丝的出现。

    我接着上边的说第五点,关于绳索。我们对单位和姚红关系不错的人作了询问,都说在她的屋子里没过见这条绳。这绳子女孩子在生活中不是常备之物。她的父母也说家里共有两条麻绳还都在。那么,这条绳子就是泊来品,很可能是别人带来的,案犯是有备而来的。根据新旧程度看,应该是新买的。且有刚剪过的痕迹,可能嫌太长携带或使用不方便。

    第六点,关于北一楼洗手间的鞋印。首先应该肯定是凶犯留下的,因为在死者宿舍门外的地面上也有反应,经检验是同一双鞋所形成。若是从外而入,洗手间也应是出入口。但扩大范围进行勘察,却没有见到这种鞋印出现------哪怕是残缺的。所以暂不作为是外部人作案还是内部人作案的依据。

    这枚鞋印是43码的,分析案犯身高应为174厘米左右,因为新买的鞋,又是水泥地的平面鞋印,所以,年龄不好判断,身高的数据也只作参考。但从整个作案过程看,案犯应在30——45岁之间。

    关于单位内部人员的议论,只是凭感觉来想像是失恋后自杀。他们并没有详细察看现场,也不知道尸检的情况,加上对侦查工作的不熟悉,更没有专业的技能,不可作为定性的依据。

    所以,基于以上现场情况和尸体检验,我认为:这是一起他缢后、伪装成自缢的重大刑事案件,应当迅速立案侦察。”

    “那如果是他杀,凳子上怎么还会留下死者的鞋印?”岳玉峰问道。

    “这说明是屋里的那个人即嫌犯作了手脚。”欧阳剑答道。

    “拖把上除了死者的指纹外,还发现有别的指纹吗?”岳玉峰右手仍然拿着那支未燃的香烟问道。

    “我们也进行了多种处理,没有发现,但却发现有戴手套的印痕。”

    “绳索上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王仁贵吸了一口烟问道。

    “因为时间关系,这个还正在作进一步的处理。”

    “那侦查范围呢?”张胜利问。

    “根据目前现场勘察和尸检的情况,结合我们的初步调查,受害人正处于失恋状态,晚上有人去找她,作为一个女孩子,她一定要明白是谁后才会开门的,所以应该是熟人,或者是本单位的人甚至是特殊关系的人。概括说:应以本单位包括社会上的熟人为重点开展工作。”

    “拖把上的细麻丝,能和管道上挂的绳索作同一认定吗?”晋明正问。

    “应该能,这还要到省里、甚至公安部作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欧阳剑答道。

    晋明正看大家议的差不多了,便俯在罗副局长的耳边,二人悄声地交换了意见。然后,晋明正便说道:“下面请罗局长讲话。”

    罗副局长叫罗立夫,今年53岁,中等偏低,皮肤较白,前额较宽,是公安刑侦战线上的一名老兵。他业务娴熟、为人诚实,性格较为内向,很得大家的尊重。

    “同志们,大家刚才把调查的情况和分析意见进行了交流。我们的工作确实很重要呀!大家试想:这若是一起自缢死亡事件,如果当成刑事案件搞,就会冤枉好人,我们到哪里去找凶手呀?就会大大增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可要是一起凶杀案,我们把它当成自杀,就会放纵坏人,给社会埋下潜在的隐患。现在看来,尸检和现场勘察的情况已经说明了问题,欧阳剑也在拖把和不起眼的细麻丝上作出了文章,这应该就是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过分析,定为案件,本身就说明我们的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效。所以说,我们已经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没有被假象所迷惑。

    从这起案件来看,案犯的智商还是比较高的,是一个不好对付的主,我们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工作中要多思,善于把现场和尸检的情况联系起来考虑问题,以求案件的早日攻破。既然是他杀,就通知城关派出所全力配合;对于这起盗窃案,也要加大侦查力度,力争双双告捷。”罗副局长说明了案件定性的重要性,也明确了这一起案件的性质。

    晋明正接着说:“目前来看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我刚才和罗局长简单商量了一下,先从情杀入手开展工作。同时注意拓展线索,在实践中不断调整我们的侦查方向。从目前来看,重点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张前进。王仁贵之前已经对他进行了询问,继续负责对其调查;张胜利组还负责对盗窃案的侦破;岳玉峰组、再增派史可飞组对银行内部进行调查;技术上再对尸体和现场作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给侦查提供更多更重要的物证和启示。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