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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午夜行走

    三里屯离自己的住处,并不算远,杨啸天决定走路回去。沿路都是看球的人们,呐喊声,喧闹声此起彼伏。

    杨啸天慢悠悠地走着,汗已经出了一身,连一丝风都没有。前面会有三三俩俩的人过来,后面有人急匆匆地赶路。路上的车还是很多,时而一辆大排量的车轰着油门,恨不得天下人都知道。公交站也有人在等车,夜间公交也不停歇。当然喝醉酒的人,也不在少数,面红耳赤的,还有靠着树就开始吐的。也有时髦靓丽的姑娘走过,空气中弥漫着青春的荷尔蒙的气息。

    杨啸天越走越快反而疲惫的感觉消息了,全身都身轻如燕,轻快舒服。运动出汗永远是抵抗焦虑的最佳方式。他想起今天发生的事情,不禁为自己的单纯幼稚感到可笑。无论如何他都能感觉到江晓晨是真心的对自己,他不应该有一丝怀疑,而暧昧之后的苦恼更不应该。他承认自己还是太过于好面子,又没有经验,就这样把一个美好的周末过成了失落和遗憾。不过再细想来,那个彼此都懂,却又极力压抑的情感,真是让人窒息痛苦。他发誓下次再有同样的机会,一定要更主动一点。

    前面走过一个醉汉,嘴里骂骂咧咧的,大家都绕开他走。可怜之人,真是可怜的人。人生的堕落,往往就是从酗酒开始的,而但凡这些看起来很酷的事情,比如纹身,泡夜店,抽烟,喝酒其实又需要什么努力和付出呢?对本能欲望的妥协是最简单的事,最廉价的事,有什么值得自豪的呢?而人生最难的,是能克制自己的欲望,战胜自己的懦弱,好好读书,好好工作,修得一身本领,造福万民苍生。多难啊!杨啸天一直都坚守着这简单朴实的价值观。不管是顺境逆境,不管是贫穷富贵,他都笃定坚守。

    足球难道不也是同样的道理吗?踢球的人,如果不坚守努力训练这个底线,过早地沉迷于酒精,夜店,甚至于赌球,最终也只能走到失败的下场。

    这时电话想起,是王向东打来的。

    “大头,你也太不够意思了,说走就走啊。”

    “抱歉抱歉,我真是身体不太舒服。”

    “你是不是中暑了?看你无精打采的。那你回去早点休息。”

    “嗯嗯,放心吧,没大碍。”

    “好的,挂了啊。”

    杨啸天多羡慕王向东的洒脱和不羁的性格,永远乐天派,永远无拘无束,活得潇洒自在。工作也努力,生活也尽兴,人生真是活得通透明白。而对比一下自己,空有一身抱负和正气,做事却是瞻前顾后,优柔寡断,怪不得得不到女人的爱。

    夜,是杨啸天最喜欢的一天中的时刻,这个时候,好像宇宙是自己的,可以随心所欲想象,任思绪在无穷的天际傲游,任思念在内心翻滚泛滥。生而为人,这求不得的痛苦,总是在午夜折磨凡人之心。

    杨啸天想起在上海读书的时光,他好多次出去玩,都喜欢走路回学校,穿过弄堂小巷穿过高楼大厦,穿过繁华喧嚣,穿过夜的寂寥,穿过雨雾,穿过大风,穿过青春岁月,一切忐忑不安,纠结痛苦都在黑夜的行走中消解掉了。

    难道母亲的离世真的是一生安全感缺失的源头吗?那父亲的仇视是不是也是和整个世界在做对?姥姥是唯一的生而为人的寄托吗?

    初中的时候,杨啸天喜欢上了跑步。这是一种原始的人的本能,在跑步中,杨啸天找到了久违的快乐的存在。起步的时候是最难的,整个人在和整个世界做对,而跑到一半的时候,又是最累的,人的机能器官在和人的疲惫做对。而当你踏过那条最难得红线之后,身体开始变得轻盈飘逸,机械的摆动中已经感受不到累的压迫,而是一种全新的自我升华,从物理的重力羁绊中解脱出来的人的肉体的升华和从精神的压抑中挣脱出来的灵魂的升华,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是一种掌握了生命的密匙,打开了生命奥秘之门的感觉。他感觉人是有希望战胜自己的,在挑战中战胜自我。他有一点窃喜,茅塞顿开,生命的奥秘原来如此简单被他识破了。如此以后,他遵循着这套他初中时候就看透的人生法则,指导自己走到了今天。这种感觉甚至有种天命不可违的预言感,他深信他是被眷顾的,被选中的人,一定在宇宙中,冥冥之中有种天命的安排,他是天选之人。

    他践行着自己的人生理论,一步一步往前走,就像他在跑步中感受到的一样。毅力,坚持不懈的毅力,是打开胜利之门的钥匙。他考上了好的高中,考上了还不错的大学,还读了研究生,要不是自己赌气想早点挣钱,他轻轻松松可以读了博士,找到一份大学或者研究所的工作,在别人眼里,这将是一个多么完美的前半生。而如果他对感情的要求不是那么乞求真爱和灵魂相通,他也可以找到一个不错的恋人。他都甚至自恋地认为,是他自己没有选择,错过了一些人而已。

    现在他走在最繁华的都市大道,他依然相信自己的理论,可他已经有些自我怀疑。他很害怕,今天晚上,就在今天晚上,只是因为他的任性和赌气,他的过于自信,会不会,会不会,江晓晨再也不属于自己。

    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已经快到家门口了,却忽然全身颤抖。在他以往的人生体验中,他一直很自信又自恋,从不担心自己想要的得不到,而他此时此刻,脑海中只有在酒吧最后走的时候,王向东和江晓晨耳鬓厮磨的情景。他们一个在尽力讨好,一个在沉浸享受,那是一个极其让人嫉妒的画面。杨啸天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他拿起手机想给江晓晨打一个电话,但是他根本没有勇气打,或者他的自尊心在作祟,在阻扰他真正的意志。他很害怕,依靠在楼下健身区域呃呃呃器械上,呼吸都要变得困难起来。

    他想象着,他们都喝多了,他送她回家,他们在她的宿舍楼下忍不住吻别。

    或者他们就在酒吧里面,天雷勾动地火,已经情难自抑,酒精的催眠下开始尽情地吻起来。

    又或者,他们一起打车回家,在出租车上,两个人就难以控制,开始接吻。

    他不敢想,这到底会发生什么,又不打电话去争取,去确认。他像一个无助的孩子,在在喧嚣又寂寥的夜晚,一个人痛苦不已。。

    许久,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想回去酒吧,回去看看他们都走了没有,也许还有机会他们还在,他就可以保证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但是他又犹豫了,他这样莽撞地回去,如果他们还在,他该如何解释呢?

    但是,不管了。他还是无法忍受王向东和江晓晨在这样一个夜晚,酒精的夜晚在一起。他知道白天和江晓晨经历的事情,害怕江晓晨想不开,会做出冲动的事情。他更担心王向东,这个情场老手,春风得意的老手。他害怕了,他知道自己在这个方面不是他的对手。

    他还是拦下了一个出租车,无论如何,他都想去确认一下。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和想法很卑鄙,但又担心他深爱的江晓晨从此不是自己的。

    车子穿过城市的夜晚,比走路的自己更能感受到城市的快节奏。

    三里屯不好停车,他提前下来,走一条马路过去。

    这一小段路,他走的极其狼狈。想不到这么多年他的正义凛然,他的奋发图强,他的不屈不挠,此刻都败给了感情。他有一种强烈的屈辱感,这违背他作为一个正义小青年的形象,就像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无耻下流的事情似的,以至于他走几步就决定离开往回走,但他就是不放心。他又折回来,硬着头皮往前走。

    他走到了那个酒吧附近,站在一个亭子后面往前张望,酒吧的人依然很多,但他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那桌,可以清楚地看到王向东的朋友们,但就是没有王向东和江晓晨。

    他在想会不会他们只是去卫生间,或者在外面溜达,他又观察了一会儿,确信他们都走了。

    他就知道,他长久以来的直觉告诉自己,他害怕的事情,最终一定会发生,这也是他刻意想要回来阻止的原因。

    他瘫在边上,已经极尽失望,甚至于对人生的绝望。

    当然,他不会轻易放弃,而只会愈战愈勇。

    他拿起手机,这次毫不犹豫打给江晓晨,告诉她他是多么的在乎她,多么的爱她,多么的不能失去她。

    她就是他的女神,他这么多年朝思暮想的人啊。他那么爱她,那么长情地思念她。

    他决定鼓起勇气告诉她一切,他的思念,他的痛苦,他的绝望,他的坚贞不渝的爱。

    他下定了决心,拨出去了电话。

    “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没有人接。

    再打,还是一样。

    再打,也是一样。

    今夜再也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