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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锋刃出鞘

    恩从小就被灌输了种种关于剑的知识,在他尚未了解神权种的世界时,他还十分好奇在枪支横行的现代,剑究竟是何种存在。然而随着他不断修行剑术,他终于有一天再也离不开剑了。没有握住剑柄时,他丝毫感受不到人生的意义,他的前方是一片迷茫。握住剑柄时他便豁然开朗,知道自己所要继承与守护的一切,并为之拔剑。

    剑到底是何物,或许只有当握紧它的时候才会知晓。有的人生来木讷,不善言语,握住手中之剑后却犹如注入生命一般,成为杀神;有的人天性好强,易怒易躁,握住剑后却好似被抽走力气一般,无法挥剑。个中缘由,均为心生。剑乃锐气毕露之物,唯有纳其锋芒之人,方能不为其所束。

    剑或许在大多数人心中不及现代的武器,那些泛着银光的枪口所射出的子弹都是杀人利器,一旦出手便不能回头。但剑则不同,拔剑也可以收鞘。剑取之于人,不愿杀戮之人的剑便不会伤人性命。诺恩一直都相信着自己手中的剑,他有着凌驾于剑之上的意志,他是一把历经打磨容纳诸刃的鞘。剑会为他所用,他决不会为剑所束。

    里世界,卢卡斯帝国,艾斯梅特皇家骑士驻扎地。

    这里正发生着一场久违的剑术对决,诺恩抚摸着剑鞘,小心翼翼地拔出自己的剑。对手是身为皇家骑士团总团长的兰斯佩·特里赫斯,也是诺恩的舅舅。这个带着眼镜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可没有骑士的粗犷,相反却十分秀气,乍一看估计很多人都会把他当成一个文质彬彬的教师。他身上穿着的是正儿八经的骑士铠甲,而不是如同第十一皇家骑士团那样的现代化防弹衣。复古的骑士铠甲与现代防弹衣相比过于笨重,防弹性能也天差地别。然而前八号皇家骑士团基本都是身穿重甲、腰佩长剑。但他们的铠甲绝不是华而不实之物,它是火神赫菲斯托斯留下的锻造术的产物,防弹性能优良完全可以参与现代化作战,最重要的是它能防御一定程度的魔法攻击。虽然过于笨重,但是这对于神权种来说并非是难以克服的问题。

    诺恩的穿着并不考究,他穿着淡蓝色的学院制服,没有丝毫皇家子弟的气派。腰间佩戴着两把小型的剑还不满足,背后更是以皮革带固定了一把大型重剑。他有着如同纯金熔铸的耀眼头发,一张看不出任何表情却足以做模特的英俊脸庞,天青色的如同天空一般深邃的眼睛。颜值高到爆表,简直是男神级别。一般这种人放到哪里都是主角,都是万众瞩目的存在。

    “真是失礼啊,诺恩。面对许久不见的舅舅一上来招呼都不打就提出剑术对决。”兰斯佩无奈地说。

    “师父教导我‘以剑会友’,无论什么东西都能在剑上传达给对方。我想要向舅舅传达的是我的努力与进步,以及守护这个国家的决心。”诺恩嘴上虽然在道歉可是脸上却依旧是一副云淡风清的模样。

    “说得那么好听还不是想找个磨刀石试试你现在的实力。”兰斯佩苦笑。他这个外甥什么地方都是最优秀的,唯有性格这一方面过于孤僻,整体脑子想着的就是剑术。若是在远古的圣战时期,他足以成长为最强大的神权种。可是如今的和平年代,他这样的性子多多少少会吃亏。

    “如今一般的骑士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这些年同龄人唯一能够值得我注意的还只有纳波拉的基路伯·霍德尔·菲尔尼格兹和纳格·普洛托·菲尔尼格兹了。而我们卢卡斯中,居然找不到一个能与我并肩的对手。”诺恩言语透出了一丝空虚。

    里世界剑术流派按传统分为剑士、剑豪、剑皇、剑圣四个等级,其中剑士称号往往授予那些学剑入门的人,剑豪则是更进一步要求掌握某一流派全部技艺,到了剑皇级别就要求该剑士剑术能匹敌君主级别的神权种了,不过在和平时期君主级别的神权种本就稀少,因此会放低门槛。最后的剑圣级别,在任何时代都是代表了整个里世界剑士的最高荣誉封号,若无特殊情况,一个时代只能拥有一个剑圣,这是千年来里世界剑士们心照不宣的规则。如今的诺恩已经勉强算是一名艾诺奇鲁特流派剑皇级别的剑士了,剑术方面整个里世界的同龄人中都不存在他的对手。

    “能够让你作为对手的同辈,至少也要是君主继承人的身份吧。”兰斯佩突然感到了惋惜,“若是我们卢卡斯的光之君主还在就好了。”

    “舅舅,战场上话太多可是会丧命的。”

    “你以为这话是谁交给你的!”

    诺恩不再言语,握紧了剑已经冲了上来。兰斯佩摆出了防御架势,青白色的电光在剑上闪烁着,这是兰斯佩引以为豪的雷元素。

    兰斯佩最为擅长的并不是剑术,而是元素之力与魔法,因此到现在他在剑术方面也仅仅是剑豪级别。他习惯以雷电为武器将敌人贯穿,因此他的武器也是呈锥状的刺剑。刺剑这种武器由于其构造只能发出突刺攻击,然而兰斯佩的话一定会在远处对着自己发射雷元素光束一通乱射,或者发动超高速的突刺解除自己的武装。诺恩迅速思考着对策,最后还是将腰间的第二把剑拔出。

    他们所在的战斗场地是一片空旷的广场,是兰斯佩平时训练部下的地方,然而此时并没有人在。诺恩手中的两把剑都属于轻型剑,一把是长太刀,另一把就是西洋风格的长剑,都是轻便且锋利的武器。诺恩的目的就是高速逼近兰斯佩,以近战将他击败。

    “舅舅,我应该可以使用羽翼吧。”诺恩问道。他清楚自己的弱点在于魔法和元素之力的使用,这一点他远不如自己的舅舅。

    “随便你。没有羽翼的话凭你那乌龟一般的速度太难赢了。”兰斯佩开玩笑道。

    “那就谢谢舅舅了。”诺恩面无表情地说着,背后出现一对洁白的双翼。

    “你老是这么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真是太无趣了!”兰斯佩叹了口气将刺剑对准了诺恩,一道青白色的雷元素光束猝不及防地朝诺恩射去。

    诺恩毫不犹豫往左边飞去闪避,然而下一发又不间断地朝他射来。诺恩不慌不忙,左闪右避,呈“Z”型路线飞行,一步一步拉近与兰斯佩的距离。脑海中迅速做出一番计算,兰斯佩的每发雷元素光束的间隔大概是零点九秒,方向无法改变。如果自己能趁这零点九秒的间隔冲到他面前逼他与自己近战,就可以在自己擅长的剑术领域压制他。

    心中做出这样的打算,诺恩开始躲避下一发雷元素光束,然后一口气决出胜负。向左飞行,侧身,向前加速。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诺恩按照预期的计划闪过了这一击,下面的零点九秒就是决定胜负的时候了。诺恩感觉那冰冷的刺剑正指着自己,雷电的轰鸣好像已经在他的耳边轰鸣,然而还有时间。他将速度一口气加至最大,左手的刀做出上挑的起手动作,右手长剑藏于腰间准备水平斩击。

    “就是现在!”诺恩在心中大喊着。左手的刀一个上挥,将兰斯佩的刺剑角度强行改变,青白色的雷元素光束失去了目标朝天空射去。电光火石之间,兰斯佩当机立断,立即将被挑起的刺剑向下回拉,堪堪挡下诺恩右手长剑的水平斩击,不然这一击诺恩就能直接将他击败。

    “以剑术一决胜负吧!”诺恩的左手立即来了一个斜斩,右手长刀收回准备一记突刺。两把剑的挥击毫不拖泥带水,犹如最顶尖的舞蹈家一般协调。

    诺恩暴风骤雨般的攻势让兰斯佩陷入了劣势,他只能一味地凭借自己滴水不漏搬的防守让诺恩的剑难以击中他一次,总算是守住自己的阵地。

    两人都不愧是里世界顶尖的神权种,就算兰斯佩擅长的领域不在剑术方面,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的剑术就平庸。

    “诺恩,你以为这样压制我就赢定了吗?”兰斯佩不慌不忙地又接下一记斜斩,奋力推开了诺恩的双剑。

    诺恩似乎察觉了一丝危险,毫不犹豫地向后暴退,一道雷元素光束正好落在他之前的位置。随即,又有数道雷元素光束从天而降,诺恩为了避开它们而不得不向右闪避。

    原来兰斯佩早就看穿了诺恩的意图,故意让诺恩将他的刺剑挑起。他的那一发雷元素光束射向天空,分散向地面攻击,将诺恩活动的区域限制得死死的。这才是他所擅长了领域,对雷点元素的绝对掌控。然后,已经预判了诺恩的飞行路线的兰斯佩,他的下一发雷元素光束完全就是以一个死角朝诺恩射出的。进的话会被其击中,退的话一样会被天上的雷元素光束击中。现在的局面就是诺恩输给了兰斯佩老练的经验,进退维谷,皆是失败!

    “你还太嫩了,诺恩!”兰斯佩从容的一笑,对着诺恩飞出去的方向射出了这一发必中的雷元素光束。

    该死!没机会了吗!诺恩懊恼极了,如果早点察觉兰斯佩的意图就好了。但是懊悔已经没有用了,对于诺恩来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破不开的绝境。就算有,他劈山破石,也会硬生生斩开一条路出来!战斗之时一切皆可能发生,只要是以正当的手段赢得胜利,就没有违背家族最初的荣耀!哪怕剑被扔掉,被折断!这是那个男人告诉自己的。

    诺恩深呼吸了一口气,做出了一个让兰斯佩始料未及的决定。他将自己右手的长剑抛了出去,去迎面撞上那道会击中自己的雷元素光束。

    秘技“穿云”,这是艾诺奇鲁特家族曾经的一名怪人发明出的连剑技都算不上的招式,就是以最大的力气将剑掷出。艾诺奇鲁特流发展至今,在无数家族前辈的完善下已经很完整了,几乎能囊括剑的任何战斗方式。冠以“穿云”之名的剑技自然是要求使用者有足够的力气,大到能让剑射穿天上的云。而诺恩别的可能不行,但力量确实是他的长项。

    “什么!”兰斯佩大吃一惊,显然是没有想到一个剑士居然会如此轻易地丢弃自己的剑。剑难道不是一个剑士的生命吗?把剑这样扔掉像什么话!

    被扔出的飞剑划破长空,径直迎向兰斯佩的雷电光束。但那把剑还是未能完全抵挡下兰斯佩的攻击,于是诺恩毫不犹豫地抛出另一把长刀,同时加速冲向兰斯佩。残余的雷元素光束打飞了飞来的长刀,被其完全抵挡下。诺恩扑面而至,抽出背后的一把青铜古剑,拼尽全力对着兰斯佩斩去。青铜古剑发出青白色的光,闪电一般的轨迹划破长空,释放出犹如雷霆万钧的气势。这是当代剑圣诺尔格特·艾诺奇鲁特自创的诺尔格特流剑技,舍弃防御摧毁一切的毁灭一击,名为“绝命”。而诺恩凭借多年的肌肉强化训练,他有绝对把握用这一击击碎自己舅舅那细长的刺剑。

    “神权‘雷神’!”

    只听兰斯佩一身大吼,青色的电光从从兰斯佩的身体中涌出,汇聚在他的双手、腿部、胸口、头部,引起了他全身上下的雷元素共鸣。兰佩斯看上去像是穿上了一层雷电制成的盔甲,青色的电光不停在他身上涌动,充满了爆炸的力量感。

    在里世界,有一部分神权并不能靠后天学习来获得,往往只有在大家族之中靠着血脉的优势所传承。而兰斯佩现在所使用的,正是家族历代传承的神权,名为“雷神”。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使用之后使用者会被雷电环绕如神祇降世。强大的雷铠足以抵抗一切凌厉的攻击,也足以摧毁眼前的一切事物。但是“雷神”对使用者的魔力消耗十分严重,一般坚持不了几分钟。

    诺恩的剑砍上了兰斯佩的身体就如同砍上了硬的令人发指的纳米级合金,连道痕迹都留不下,倒是自己的手被震得发麻。这还是兰斯佩手下留情的结果,不然单凭刚刚的接触,兰斯佩就能用闪电瞬间击穿诺恩的身体。

    但即便如此诺恩依旧稳住了身形,妄想发起下一道进攻。然而不等诺恩进攻,兰斯佩就开始了自己的反击。如同暴风雨一般的突刺夹杂着狂暴的雷霆,毫不留手地朝着诺恩呼啸而去。诺恩猝不及防,还来不及躲避,刺剑轻松地突破一切阻碍,最后在诺恩脖颈前几厘米处停了下来。剑上面覆盖的电流的强度,让诺恩直冒冷汗。

    “我输了。”没有丝毫的辩解,诺恩干脆地认输了。

    “是不是很不服气,诺恩。我对于神权都还未觉醒的你使出了高阶神权。”兰斯佩将刺剑收入剑鞘。

    诺恩收起了青铜古剑,羽翼随之消退,他叹了口气:“战场上敌人可不会因为你神权没觉醒就手下留情,舅舅你甚至连神之羽翼都没开启,我的修行还远远不够。”

    兰斯佩身上的青色的雷电消散了,他朝诺恩走了过去,用手拍了拍诺恩的肩:“哪里,你现在的剑术造诣已经远超过我,不过在神权方面一无所知罢了。总有一天,等你神权觉醒了,你一定会成为我们卢卡斯最强的神权种。”

    “时间也不早了,其实这次来是想和舅舅多聊聊的,然而师父交代的任务不能耽误了。下次有机会我一定会再来看舅舅的。”诺恩努力想做出抱歉的神情,无奈他的表情一直都变不过来。

    “只是希望下次别一照面又对我拔剑相向。”兰斯佩调侃道。

    “不会了。下次一定会安安静静地同舅舅喝杯茶。”诺恩保证。

    “那么,这次去表世界找溪梦也祝你一帆风顺吧。”兰斯佩祝愿。

    “有个麻烦的家伙干扰了派去的骑士,这次师父还吩咐我要杀掉那个人。”诺恩说道。

    “第十一号骑士团团长和一名骑士被杀的事我也知道了,然而他们骑士团居然没有一位知道真相的人。我现在也不能确定到底是谁干的,不过这凶手的确有几分手段。”兰斯佩严肃地说。

    “不管是什么人做的,我都一定不会放过他。”诺恩的目光变得冰冷起来。

    兰斯佩眯着眼,思考一番后问道:“你小心点吧,或许,这次凶手是邪神。”

    “如果是真的邪神,或许我还真奈何不了他。但是,如果是勾结邪神之辈,我一定会将他斩杀!比如,那位叶姓前辈的子嗣。”

    兰斯佩如同被雷击中了一般,怔了足足五秒后,他的表情变得精彩起来。他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嘴唇翕动着:“叶……真是好久都没有听到这个令人胆寒的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