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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番外,崔悦

    我死了。

    我死在了我自以为是的爱情里。

    我深深记得那些卑微求爱的日子里,记得那些夜里崩溃哭泣到窒息紧紧捂住心口大口呼吸的日子。

    也记得那些拿着刀子瘫坐在洗手间划破手腕时崩溃无力的日子。

    还记得那些蹲坐在椅子上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歇斯底里的无力感。

    屋子里的黑夜与寂静是比寒冬更让人伤心害怕恐惧的怪兽。

    窗帘上有几朵花,镜子被擦拭过几遍,枕头上有几根头发,手上有几道疤和口子,哪首歌最让人心痛。

    有几次不想活。

    有几次在人前失态。

    有几次被抛弃。

    多可惜,我如数家珍的东西一件比一件让人窒息。

    幸福感比起无力感和崩溃真是不值一提的东西。

    痛苦和不幸真的比幸福和快乐存在的时间更为长久。

    我听的那些歌,一遍又一遍,不知道是我原本就寒了心还是写歌的人太懂世事无常亦或是唱歌的人经历了太多。

    我爱你,你爱他(她),他(她)爱他(她),难过,无能为力,崩溃。

    爱而不得和得不偿失真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事了。

    我的成熟晚了太多。

    活着的时候我常后悔很多事,后悔从没在意过自己,后悔亏欠自己太多,后悔让自己自甘下贱,后悔自己一遍又一遍的摧毁底线。

    我累了。

    确实是累了。

    可能……我原本就不配拥有这些东西,因此,才会受这么多“非人”的折磨。

    在那段感情中,我忽略了自己时常崩溃与无能为力时手上的伤和锋利的刀子。

    我明白,我就是个贱皮子。

    被打了还眼巴巴的凑上去。

    心里一遍又一遍的让自己理智,到最后,还是哭着求着让别不要我,不要离开我,丢下我,抛弃我。

    是我杀死了我自己。

    我不冤枉。

    只是后悔。

    夜里睡不着,痛哭流涕的时候,难过的愧对的从来只有我自己。

    我痛恨那时的自己。

    还是死皮赖脸,还是害怕,还是离不开。

    爱与不爱,只有一线之隔。

    是我自己看不透。

    是我一直在自我欺骗。

    我的心还在跳动,可……又好像死了一样,不再把除我之外的任何东西放在眼里。

    时间的消逝让我越发清醒。

    我生了病,不是大病,也不值一提。

    我恨太多东西,有太多遗憾。

    唯一可惜的是,丢失了自己,任由那个“凶手”杀死了我,而我自己是帮凶。

    我不能报仇。

    也不能雪恨。

    可悲。

    也可怜。

    我还是感到无能为力,还是感到难过。

    虽然这只是黑夜里才有的情绪。

    我唾弃我自己。

    夜晚的黑与漫长杀死了我所有的坚强和执着。

    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清醒,然后,回忆那痛苦的过去。

    沉浸痛苦和回忆中无法自拔。

    恼人的东西一阵又一阵,一个又一个。

    道理,我听了太多道理,不是不明白,不是不懂,只是说服不了我自己。

    我的回忆里的那段感情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还讨人嫌。

    拿出来不好看,藏着恶心自己。

    我如同置身于一片了无人烟的原野之中,除了风声,我什么也没有听到。

    很大很大的风。

    人生已经犹如烈火后的余灰。

    想来许多事到了如今已经毫无意义了。

    从前总被人无情的议作神经病,每每听到我都避如洪水猛兽,从不承认,如今,我已经不再回避这些了,也许我真的有些神经病吧,只是我自己从来没有发现罢了。

    呼~

    唉~

    我是从天台上下来的,是陈旭扬死拉硬拽把我拉下来的。

    拽我下来的时候陈旭扬的眼睛红的不成样子,整个人看上去很憔悴,眼袋大大的。

    他拉起我的手,看着我青紫冰冷的手和手上骇人的伤口以及流不停的血,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然后发狠的甩了我一耳光。

    我被打得晕头转向,耳朵嗡嗡作响,奋力的死死地盯着眼前这个之前小心翼翼说让我做她女朋友,他会爱我一辈子,后来吵架我说分手他就要寻死的男人再到现在让我要死要活的男人。

    西城的天冷的吓人,雾也很大,这是西城冬天独有的特点。

    我和陈旭扬置身大雾中,我眯着眼睛,努力的看向他,试图看穿这个男人。

    陈旭扬把唇抿得紧紧的,一言不发把我打横抱起,我有些抗拒,但看着他森冷的脸和紧抿的唇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一动不动的躺在他怀里任由他抱着,他一愣低头看了看我,眼里的诧异毫不掩饰,然后抱着我走出了天台,向楼下我的房子走去。

    我知道陈旭扬为什么惊讶,因为平时这种情况我都是挣扎得特别厉害的,还要死要活的,今天话也少也很安静。

    我不敢告诉陈旭扬,我为什么不挣扎,我怕他真的不管我了,不要我了。

    我不能没有陈旭扬。

    陈旭扬很爱我,我也很爱他,比他爱我更甚,我不像他死活只是几句话的痛痒,我不是,我是真的。

    我在手上割了数不清的痕迹,伤口,一刀接着一刀,一刀比一刀深。

    不可否认,我或许真的有那么一点病,脑子多少有点问题。

    偏激,固执,敏感。

    “夏缘!”陈旭扬板板正正的叫着我的全名,我眼里的光蓦然暗了下去。

    我们已经到家了。

    我不喜欢他这样叫我,严肃得好像没有感情一样。

    我喜欢他叫我缘缘。

    “嗯。”我低声应着。

    他有些气馁:“缘缘,你是不是要这样做?你不痛吗?你不是说爱我吗?你不想活的话为什么还要和我在一起?”

    “乖乖,我爱你,你知道吗?我爱你。”我死死的盯着他。

    他抿紧了嘴唇一言不发,只是把柜子拖过来,从抽屉里拿出过氧化氢,酒精,酒精棉签,碘伏,纱布,给我消毒包扎。

    轻柔而小心。

    我不动声色的看着,眼底有惊喜和得逞暗涌。

    他只能爱我,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他弄好一切,把柜子拖回原位放置好,拿了盆接了热水放到床前,把我的脚轻轻放在盆里小心温柔的洗着。

    我裂了裂嘴角,然后,露出牙齿,笑得可爱伶俐,兴致勃勃的和他说起一些手机上刷到的事。

    “乖乖,你知道吧,我早上刷手机的时候看到一个特别搞笑的事,一个人,他闯了红绿灯,然后,走错了路,就打算从护栏上翻过去,结果才爬上去,接着,你知道怎么样吗?”

    哈哈哈~那个傻子,旁边咻的开过来一辆警车,就把他抓住了!!呵呵呵~是不是很蠢……”。

    “嗯。”陈旭扬没有笑,只是,低着头帮我洗着脚,但丝毫不影响我继续说下去的兴趣。

    “还有啊!有两个老外荡秋千,一个老外推,一个老外坐,推的那个老外把秋千推得特别高,然后,坐的那个老外荡在最高点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一个坏主意,在秋千荡下来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巴掌抬得很高,一巴掌把推的那个老外打翻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