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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诗会

    一场小插曲,随着当事人的离去,很快就散在热闹的夜中。

    陈洛北没放在心上,区区一个举人而已,哪怕殿试状元,能不能谋得个一官半职,都是两说。更何况即便是实权在握的权宦弟子,又能如何?

    该打还是打。

    只是陈洛北狠狠训斥了小狐狸一顿,惹的小丫头老大不开心,又知道自己有错在先,不敢反驳,一路上只扯着陈洛北的衣角,委屈巴巴。

    “可是……少爷明明真的很厉害呀!”

    陈洛北苦笑:

    “万一我打不过人家呢?”

    “那小夭就打死他!”

    小夭皱着鼻子,恶狠狠的说道:

    “小夭现在可是很厉害的。”

    “厉害个屁,”陈洛北叹气,揉了揉小丫头的头:

    “以后可不能这样了,万一你真被人抓走了,你家少爷可不一定有本事救你出来。”

    “好好的,他们抓我-干什么。”

    “剥皮,吃肉,下油锅。”

    陈洛北张牙舞爪。

    “小夭都是骨头,不好吃。”小狐狸皱着鼻子道,“话说回来,少爷,刚刚在风月楼,你有没有听见一种奇怪的声音……”

    “奇怪的声音?”

    “对,嗯,就是……就是那种小猫一般的叫声……就在风月楼的二楼,有好多……”

    风月楼二楼……

    全是客房。

    陈洛北脸色瞬间红润,摇头道:

    “大概是里面的姐姐们喜欢养猫吧……”

    小狐狸咬指沉思:

    “少爷,要不我们也养只小猫吧……”

    “不养!!”陈洛北顿时变了脸色,义正言辞。

    “不养就不养嘛……少爷你这么生气干嘛……”

    ……

    和喧嚣繁闹的大厅相比,风月楼二楼则要安静许多,清一水儿的雅致客房,处处古色古香的布置,饶是比不上三楼薛花魁的居所,也能看出主人家是用了心的。

    但这些地方可不是给文人士子们清谈之用,而是给楼子里的红倌人做些皮肉生意。如果将名伶清谈比作文火慢炖的高汤,那此处的欢愉就是大火收汁的红烧肉,无论放在哪个时代,喜欢吃肉的人都要远超前者。

    所谓的猫儿叫声……不过是鸳鸯帐暖。

    此起彼伏。

    回到家里,陈洛北略做收拾,便决定去看一看白济老人。虽然他打心底里不愿参加什么诗会,但这次机会毕竟是老人苦苦求来的,称之为遗愿也不为过,若是真的就此拒绝,陈洛北于心不忍。

    出人头地,又能如何?

    前世陈洛北历尽繁华,一生富贵,身边的人却一个接一个的离去,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什么也做不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事业上,留给家人的只有那么一点儿……到最后,全都是一场空。

    临死之时他才幡然悔悟,什么家财万贯位高权重,什么青史留名永垂不朽,通通都是狗屁!活着最大的意义就是活着,认认真真体验活着每一分每一秒,体验生老病死喜怒哀乐,将所有的时间花在自己与身边所爱之人身上……除此之外,一切皆是负累。

    往往越是平凡的人,越能拥有这些最珍贵的东西。

    可上天也是公平的,当你选择了这些东西,就要承受生活带来更多的苦难。

    仰望星空的少年不怕苦难,他只怕再次失去他爱的与爱他的人。

    ……

    白济依旧在伏案抄书,似乎他的人生中,除了教书之外,只剩下这一件事。透过窗纸的剪影,陈洛北清晰的看到老人每抄两个字就得停下来揉揉手腕,歇息片刻。在某一方面,陈洛北对老人打心底里羡慕,当一个人有了目标,无论是大是小,坚定不移的去实现它,经历其中的风霜曲折,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站了良久,陈洛北敲了敲门。

    那身影轻轻一咳:

    “姓陈的小王八蛋?起床没看黄历,今天是大凶的日子?”

    陈洛北出乎意料的没有反唇相讥,而是和和气气进了屋内,制止了要起身的老人,摇头道:

    “写了首诗,您看看还行的话,过两天送去诗会。”

    老人刚要出口的话戛然而止。

    不过片刻,便展眉笑道:

    “算你小子有良心,不过可是认真写的?像自挂东南枝那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你也别拿出来了,我还不如不看,免的糟心。”

    “我像是那种人么……”

    陈洛北叹气,看来老人对自己有什么误解,不过也无需解释,拿过纸笔,奋笔疾书起来。

    “不是我说你,写诗归写诗,只是这字……”看着纸上歪歪扭扭的字迹,白济还是忍不住吐槽。虽然陈洛北经常说老人字写的花里胡哨,也不过是打趣罢了,真要论起来,不知比陈洛北高了多少个档次。

    无他,硬笔用惯了,重新写回毛笔怎么用怎么别扭。

    更何况他生活的那个时代连笔都少用。

    吐槽归吐槽,白济还是耐着性子看下去,越到后面越是安静,最后皱着眉头,一点儿一点儿舒展开来。他拿过陈洛北写的纸张,从头到尾又细细读了一遍。仿佛不过瘾,最后竟轻轻读出了声,良久之后才小心翼翼地放下。

    他笑道:“世人骂我白济如何如何都可以,但是看人的眼光,世间绝不会有第二个。”

    “有这首诗在,别说一个小小的信陵诗会,就是天下的读书人都在这里,又能如何?”

    ——

    惊蛰一过,便是春分。

    迢迢不断的淮水自西而下,穿过东城门外的谪仙山,径直向广袤无边的万妖之海流去。无论哪个时代,山水总是最能激发人们想象和创造力的事物,面对自然的慷慨伟岸,再过功利的人,都难以升起蝇营苟且之心。信陵诗会选择在这里举办,未尝没存了这份清雅心思。

    天色初晓,信陵城便热闹了起来。

    官府对这次诗会极为看重,一来恰逢白衣广邀天下英杰观礼前夕,往来信陵的年轻俊杰不在少数,二来此次诗会是平南王府家的小公子提议举办,自然不能怠慢。天高皇帝远,平南王府便成了信陵城的天,这份面子,是要做足的。所以自从前几天开始,官府便邀请几家财大气粗的家族,着手布置会场。整个淮河沿岸张灯结彩,完全没了早先的冷清气息。

    城中的百姓们也被这份喜庆气息感染,早早的涌出家门,最热闹的四条大街早已被人潮填满,鲜花铺地,舞龙舞狮的队伍接踵而过,敲锣打鼓,好不热闹。变戏法儿的也趁着人多,在热闹的地方支开了场子,喊着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遇上出手阔绰的公子小姐,能讨不少赏钱。最出彩的还是那些读书人,现场作诗作画,虽算不得什么上好之作,但也颇有文雅气息。沿路商家趁势揽客,不少店铺皆请了能唱曲儿的姑娘,时不时唱上一段小曲儿,为这分热闹添上几许江南山水的柔媚。

    这样的情景,要持续一整天。

    当有些名气的青楼女子开始一个接一个进入淮河上雕龙画凤的十船连舫时,人们就知道,诗会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