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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甜薯浊酒

    南城2月初的气温渐渐回温,午后的阳光照暖大地却不晃眼。

    陆斯回踏入南城,让他感到异样的是,自己明明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三年,却像从未离开过。他站在人头攒动的车站,身边是嘈杂的行人声,目光变得愈发坚决。

    三年来,叶轻鹤曾在脑海里模拟想象过无数次,接陆斯回回家的场景。他以为自己能笑着对斯回说一句“南城欢迎你”,然后再如过去一般开个不轻不重的玩笑,好让那些苦楚通通翻篇儿。

    可当他见到陆斯回出现在车站时,看着斯回身上穿着不合时节的卫衣,独自站立在人海中,他的眼里就不受控制地蒙上了一层湿意。光阴不动声色,却如狂风恶浪教人飘零,三年…怎么会这么长,这么长?

    他背过身重新调整了自己的表情,试图做到内心平和,向陆斯回走去。隔着来来往往的人群,陆斯回也望见了他,露出了一个平淡的微笑。

    一步、两步、三步,却越走越快,叶轻鹤奔跑向陆斯回,两拳相碰,又一手勾揽住了他,沉声说,“欢迎回家。”

    开口的嗓音已经颤抖,陆斯回愣了几秒钟,也看不见他的表情,有些讶异又煞风景地问,“你哭了?”

    “你丫才哭了!”叶轻鹤松开手,眼眶明明发红却嘴硬。

    推推搡搡,熙来攘往的车站,日日都要见证数万次的重逢与离别,倾听声声喜悦或悲泣。这些真情包裹着这里的每一个人,也同样流淌在斯回与轻鹤的心中,老友无需废言,一个眼神,就什么都懂了。

    两人肩并着肩,往车站出口走去,轻鹤说:“你好像变结实了,也晒黑了些。”

    “里面劳改运动量挺大。”陆斯回此时到倒没觉得自己有太大变化。

    回家的路上,叶轻鹤指了指后车座上的衣服包装袋,“先去我家,跨个火盆,洗澡换了衣服,再吃顿饭。”

    陆斯回点点头,看向车窗外既熟悉又陌生的南城街景,半阖着双眼,倚靠在椅背上,任由阳光洒满在他的身上。

    日光下沉,树影斑驳流转,一路无言。叶轻鹤明白自己要开始习惯陆斯回的沉默,习惯他变得寡言少语。这样的沉默并不难耐,只是需要习惯。回到家陆斯回跨过火盆去了晦气,去浴室冲澡。热水的蒸汽将镜子模糊,他抬手擦去雾气,认真地看向镜中的自己。附着水珠的皮肤确实黑了些,眉毛错落,下巴冒着青色胡茬,此时一切才让他感到目生。

    监狱里没什么镜子,他几乎快忘了自己的模样。

    冲完澡出来时,叶轻鹤已经准备好了饭菜,中间摆着的是一块儿完整的豆腐,轻鹤递给他勺子,“迷舟交代我,让你必须吃口豆腐,清清白白。”

    陆斯回挖了一勺,放进嘴里,除了豆香味还有一丝苦味。

    “虽然不信,但也图个安慰。”叶轻鹤倒了两杯黑啤,还是他们大学时总喝的那个牌子。二人碰杯后,陆斯回一口饮下,酒竟有些割嗓子,他看着空杯上还留有的气泡,涩笑着说:“太久没喝,酒都变烈了。”

    轻鹤笑笑,“喝酒的人没变就成,浊酒一杯,庆我们喜相逢。”

    进来家时,陆斯回就环看了一圈,没有瞧见任何女人的痕迹,便问道:“你和迷舟怎么样?”

    “去年分手了,然后以朋友的关系在相处吧。”轻鹤又将酒倒满。

    “怎么会?”陆斯回眉头皱起。叶轻鹤和顾迷舟从初中就开始谈恋爱,真心实意地相爱多年,物是人非这样的词,不该出现在他们二人身上。

    “这个改天再说,住的地儿我已经给你收拾好了,还是原来那儿。”轻鹤手肘支在桌子上,“你不过来,要不我搬过去?”

    他放下筷子,明白叶轻鹤是怕他再出事,装作嫌吵闹,“监狱一间房六个人,你让我清静点儿吧。”

    “也对。”叶轻鹤思忖片刻道。

    酒一杯一杯饮下,话一递一句聊着,一不留神,就让人混淆,此时此刻究竟是过去还是现在。

    “鹤儿。”陆斯回喉结翻滚,“真的谢谢…照顾我的家人,还有,一切。”

    叶轻鹤怔住,他听得出陆斯回道谢的声音里,隐约间还流露出了一种难以释怀的自责感。

    可他却无法说出一句安慰的话,因为一起言语在斯回的沉痛前,都会显得那么傲慢与虚浮,他故作无感道:“谢屁啊谢,我们讲什么谢。”

    两人也没贪酒,简单吃了几口饭便收拾了碗筷杯盏,叶轻鹤拿出一摞文件夹,“这些都是盛世尧这几年搞的项目资料,也查不出什么问题来。”

    “盛世尧这个人,小心谨慎,行事缜密,我们能做的,唯有观衅伺机。”陆斯回接过那摞文件,摊开在了茶几上,大致扫过,“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来。”

    “你的方向是什么?”轻鹤坐在了侧面的沙发上。

    “三件事。”

    陆斯回一改刚刚脸上的柔和,转眼间就露出了凶狠又肃杀的眼神,他几乎用着最冰冷,最毋庸置疑的语气,说下了他锁烙在心头的话,“我要郑欲森永不得踏入新闻界。我要整个盛世企业塌败为灰烬。我要盛世尧之子血债血偿,以命抵命!”

    杀人要诛心,叶轻鹤意识到陆斯回真正要的,不是简单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泄愤,他要的是夺人命门,一场彻彻底底的摧毁。然而,复仇者,以血洗血,最后手上淌着的血,究竟是自己的多,还是那伥鬼的多?

    可,经历了那样的事,到了如此境地,若换作是叶轻鹤他自己,恐怕早没了理智,再出格的事也能干出来。如今,他能做的,就是站在陆斯回身旁,予以后盾,加以控制。

    一切都需三思而行,叶轻鹤拿出手机打开一张照片让陆斯回看,照片上是一个男人坐在酒吧里,画质有些模糊。

    “这个人叫周雁辞,是盛世尧最得力的手下。”他边说边从烟盒里抽出两支烟,“三年前他不在南城,那会儿盛世集团对外称派他去国外扩展海外业务,他去年底才回国。”

    “回来没几个月,就相继接手了盛世集团旗下的电影、酒吧、游戏、会所等大量产业。最近在行业里可是名声大振,都快比盛世尧的名字响亮了。”叶轻鹤将其中一支烟递给他。

    陆斯回微晃了下手,犹如真戒了。

    在监狱待过的人都想烟想得发狠,往往刚从里面出来,恨不得一口气抽个四五包,叶轻鹤微微感到诧异,但也没太在意,把烟又放回烟盒,继续道:“盛敬尧这两年病痛缠身,说不准哪天出个什么闪失。可周雁辞这个人卓尔不群,你说盛世尧难道就不担心自己这么大的产业,可能有一天到了头,却落不到他儿子手里吗?”陆斯回揣测着盛世尧的性格,虽不能轻易下结论,但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功高盖主的人,头上都悬着刺。”

    “你知道更有意思的是什么吗?”叶轻鹤眼里闪现一抹光亮。

    “什么?”

    “周雁辞是盛敬尧的养子。”

    “养子?但姓周?”陆斯回的声调里透出意外,目光又落在了那张照片上。

    “对!周雁辞7岁的时候进了盛家作为养子,四年后,盛世尧才有了自己的亲儿子。”叶轻鹤手里打了个响指,“但重点是养子又不是义子,他身为养子还能不姓盛,姓本家姓,可想这个人的性格还有能力。也由此看来,他和盛世尧的关系恐怕不是什么养育之恩,能一言概之的。”“你想想看,盛世尧左手是养子周雁辞,右手是自己亲儿子盛天豪,一个32岁能力超群,一个21岁骄奢淫靡,面对着盛世这份金银山,这三个人能不发生些什么吗?”

    “从这个人身上,或许能挖到点什么。”

    陆斯回头向后仰,半眯着眼睛盯向天花板上的吊灯,手捏了捏后颈部又猛然坐直,对他说:“周雁辞这个人,是老虎还是猫,看来得会会才能知道。”

    叶轻鹤了然,“我把他最近常去的场所发给你。”

    “好。”陆斯回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站起身拍了拍轻鹤的肩膀,“我去看趟我妈,晚上不用等我。”

    轻鹤也起身,拿给他外套,“都忘了时间,你赶紧的。伯母很想念你,在等你回家。”

    回家的路很长,陆斯回行在夜色中,月光照亮了他的路,照亮了他的前方。

    林昂下了晚自习,看到顾扬给自己发消息,说他们班还要加练半小时英语,让他先走,他就自个儿去校门口买烤红薯了。

    “阿姨,拿五个,大点儿的。”林昂笑着对卖烤红薯的阿姨说。

    “诶,好。”阿姨年纪已经挺大了,不爱说话,动作也有些缓慢,林昂每次等的过程中还会主动跟她聊两句。

    “今天怎么买这么多啊?”她装好红薯,拿着那种过时的铁秤杆称重。

    “给我姐买的,她今儿上午回家了。”林昂从口袋里掏出专门准备的现金。

    现在都是扫码支付,但卖烤红薯的阿姨不会用,因此有很多人知道不能电子支付,觉得麻烦就不再买了。

    每天上下学,林昂看见不管打雷下雨还是下大雪,阿姨都会出摊,还总会喂路过摊位的那些流浪猫狗,他便常准备好现金来这里买烤红薯。

    “回家了好啊,21,给20就行了。来,拿好。”

    “那怎么成。”林昂双手接过,付给阿姨钱,又挥了下手说:“我走了姨。”

    “诶,你注意看路!”

    “您放心!”

    放学半个小时后,学生们也大概走完了,阿姨把火炉上剩的红薯放到下面火炉仓,盖上仓盖。收拾妥当摊位附近后,绑好火炉,抓住三轮车车把往坡上走,她家距离这里挺远。

    骑车上坡容易往后栽,还是推着上安全些,但她碍于年龄推得费力且慢。可没走两步,却突然轻松,回头一看,她那双因疲惫生活而浑沌的眼睛,在顷刻之间有了光辉。

    陆斯回站在车后推着车,眼眶变红注视着母亲。

    母亲盯着他盯了十几秒,像在确认自己的儿子是不是真的回来了,又很快扭头,用粗糙的手背擦掉眼角水渍,扶上车把,母子二人都没说话,继续推着车上坡。

    路灯昏黄,陆斯回望着母亲的背影,他的母亲变得小了。是的,就是小这个字,不是瘦弱,不是单薄,也不是羸弱这样的词。在他记忆里,母亲无论做什么都干脆利落,母亲的背影就像别人家的父亲一般,高大挺拔。可岁月摧人,再次见到,母亲已变得苍老许多,他对自己的责怪更重、更深。

    上了坡后,母亲停下,转过身去,脚步往右侧挪了几步,两手揉搓了几下,小心翼翼地择词,“是我的回哥儿,回来了,对吧…?”

    陆斯回如鲠在喉,良久从喉咙中应声,“嗯。”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就是要听到一句肯定的话,悬着的心才能放下。母亲的语调变得铿锵有力,脸上露出了带有一缕悲苦的笑容。不知为何,夜晚的风都不冷了,回到家后,进了院子母亲让他先进屋,陆斯回没有进去,而是坐在了门前台阶上,看着家前面的菜地。

    陆斯回的母亲名叫安月,为人纯良,一辈子都在与土地打交道,嫁夫生子,勤勤恳恳地活着。只是命运多舛,在她生下第二个孩子,女儿陆光莱后,她的丈夫却害了病,不久就离开了人世。

    安月悲痛欲绝,但还是强撑起精神,既当妈又当爸,努力赚钱供两个孩子读书,两兄妹争气又懂事,成绩都是顶好的,孝顺贴心。左邻右舍说她虽然丧夫,但命也没那么差。可后来发生的事,让人明白,一辈子只要没活到头,命好命坏这事儿,谁都说不准。

    “给。”安月从火炉里挑出一个大的红薯,拿给陆斯回,也坐在了门前的台阶上。陆斯回接住,想他和母亲上一次像这样并肩坐着,是什么时候。

    “以后还要做新闻那一行?”安月问道,她鬓角的发已变白,几缕银丝被风吹在了嘴边。

    “嗯。”陆斯回帮母亲将发挽在耳后,手里的红薯还很烫,他拿着在左右手颠倒了几次后,剥开了红薯皮。

    沉默了几秒后,安月开口道:“妈妈我…没念过几天书,也不懂新闻怎么做。”

    “我晓得的,只有地怎么种。”安月指了指那片土地,语言质朴,“就像那刚从地里挖出来的红薯,表面都是黑土,看着脏,可我知道从春天种下苗开始,我一点都没敢马虎,所以它肯定是甜的。你吃一口尝尝。”

    陆斯回咬了一口,甜味迅速蔓延开来,点头道:“很甜。”

    “回哥儿,把那些淤泥都冲洗干净,堂堂正正的做人。”安月拍拍儿子的背,“我不信老天爷会再闭一次眼,人活着,腰杆儿得直。”

    手中金灿灿的红薯还冒着一丝丝的热气,向上飘浮。陆斯回错了,他的母亲,不会因生活苦困就被压弯脊梁。

    他的母亲,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大。

    “小妹阿莱知道你回家了,会高兴的呀。”安月柔声用着方言低喃道。

    “改日我去看她。”

    明月当空,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吠,他和母亲坐在门前,心里都念着同样的人,念着一提就会落泪的人。林昂回到家后就叫他姐,“姐!出来吃夜宵了。”

    林漫合上准备面试的材料,去了客厅,“烤红薯呀,天冷吃最合适了。”

    “还热着,特甜!”林昂去洗了个手,出来说着就要帮她剥皮。

    “不错嘛林昂,看来心里知道疼你姐。”林漫调侃道。

    “那可不。”

    两人一来一回的闲扯,林母看着家里热闹心里高兴。

    “好甜啊。”林漫吃了一口,她虽然不喜甜,但甜份还是让她心情多愉悦了几分,“在哪儿买的?”

    “我们校门口。”“那下次路过的时候,我也要记得买。”林漫刚说完,手机铃声就响起,是梁青维打来的,她短暂思考了下,接起走向卧室的阳台。

    “怎么不说一声就回去了?”

    梁青维开口的第一个问题就让林漫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清楚的。

    “早一点晚一点回都没关系吧。”林漫听着对方那边传来阵阵杂音,想来他又是在应酬了,自己早上就离开了井和,可他晚上才发觉,有些事大概是不能细想的。

    梁青维停顿了几秒,说:“我忙完这一阵,再去南城看你。”

    “好。”林漫应道。

    这通电话结束得很快,看了看手机屏幕上显示通话时间还不到一分钟,她轻叹了口气,心情倒没受多大影响,放下手机又走回客厅,接着跟妈妈和林昂聊些有的没的去了。

    人大概,尽管落魄悲困,尽管失意烦闷,可想到有家能回,就不那么害怕了。

    第二日醒来已经不早,林漫平时有早晨慢跑的习惯,今日偷个闲,作罢。她出了卧室看见阳光不错,照到了客厅每个角落,春日已来。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林母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林漫醒了便去厨房重热一下早餐。

    “不能睡了,都9点了,中午还约了姑姑见面呢。”她倒了一大杯水解渴。

    “那中午就和白露吃顿饭,你工作的事也和能她交流交流。”林母摆上油条和青粥,“这是你爸早上,去你最喜欢的那家早点店买的。”

    林漫还半睡半醒,只管傻乎乎笑了下,“我爸又去哪儿溜达了?”

    “你爸啊,退休了也闲不住,估计还是找张叔下棋去了。”林母坐在林漫面前,分享着好消息,“我早上看新闻啊,南城大桥建总算好了,这么一来去东区方便多了。”

    林漫咬了一口油条,“都三年了吧?我记得三年前就开始建。”

    南城被一条宽宽的南城河分为东西两区,西区住宅学校偏多,绿化面积占南城70%,生活环境舒适,居民安居乐业,活得悠闲惬意。东区却截然不同,年轻人往往选择在那边奋斗,因为企业、电视台、商场、海洋馆、游乐场大多都建在东区,发展机会多设施也好。东区繁华可谓软红香土,也由此有了个“小南城”的称号。

    因为南城河的存在,两区交流很不方便,想要跨区就得绕路,快到南城河的尽头有座小桥,早就不能满足市民们的需求了。

    计划的南城大桥也早就说要建,但不是因为资金不到位就是因为设计不过关,还换过数次开发商,工期屡次三番被搁置。现在终于建好,对市民来说方便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建了何止三年呀,现在好了,我以后去看白露的时候很快就能到了。”林母脸上洋溢着慈爱的笑容。

    “哎呦,我要吃醋了。”

    “才不信你吃醋,你要是吃醋还能往那么远的地方跑?”林漫耸耸肩,“我这不回来了吗?”

    林母轻点了下她的头,又起身去忙活,“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啊,前两天咱们市又建了一所慈善小学,那个金文海真是个办大事的人,解决了多少孩子的上学问题啊......”

    林漫看着妈妈忙碌的身影,听着关于南城的消息,又低头吃着父亲买的早点,想着自己一会儿要见的姑姑,舒心又安心。

    吃完饭简单打扮了一下,林漫便开车到了二台电视台楼下。她坐在车上等林白露时,拿出手机刷了会儿朋友圈,点开一个在井和的朋友发的视频,看一半儿又退了出来。

    这一片都是各家电视台的办公楼,南城现在收视率最高的就是二台和三台,六台也不差。她姑姑是二台当家主播,她报名工作的是四台,四台算是后起之秀,近三年才做起来,收视率没那么高但公信力还不错。

    “这次不走了吧?”林白露刚上车就问。

    林漫笑着点点头,“怎么见了我,都是这句话?”

    “过年前你就说要回来,结果刚过了初一你就又回去了。”

    “那不是那边还没收拾妥当嘛。”她侧身拥抱了下林白露问,“咱们去哪儿吃顿饭?有没有推荐的?”

    “前面过了那个路口就有一家,味道不错,离得电视台也近,不少同行都去那儿吃饭。”说着,林白露的手机叮叮地响了两下。“好,快到了你指一下。”

    等红绿灯的时候,林漫看到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很可爱的小孩儿过马路,想着姑姑和姑父结婚也有四五年了,便问了句,“你和姑父不计划要小孩儿吗?”

    林白露退出消息界面,拿着手机的手握得紧了些,“如果让你形容孕妇的肚子像什么,你会怎么形容?”

    林漫想了想,“像母亲搭的小房子吧,宝宝在里面住着,温暖又安全。”

    “是吗?”林白露扭头看着车窗外的街景,“我觉得像个气球。”

    “啊,对,形状很像。”

    “快要吹爆的气球。”林白露的声音变得沉郁,“脆弱,一扎就破,一天天变大,撑着身上每一寸的皮肤。”她望着窗外倒退的街景,淡淡地道:“怀孕时工作,会被嫌弃碍手碍脚,等生完孩子,上司又会暗示你,既然选择了养育小孩儿就把重心放在家挺。你的工作会有人代替,不,已经被人代替了,你就做些无关紧要的杂事就好。”

    女性的职业生涯所面临的压力,让人喘不过气儿来。林漫嘴唇有些干燥,侧目看向心事重重的林白露,不知该如何应答,回头轻咳一声,柔声问,“最近工作很辛苦吗?”

    林白露在心里重复了一遍手机上的信息:白露姐,他们下午开会计划把你从主播的位置上换掉,让冯阳那小鲜肉来坐,你得尽快想好对策。

    她在心里好似下了某个决定后才回过神来,对林漫说:“还好。”两人下车进去饭店,上二楼坐在窗边,随意点了几个菜,林白露为林漫倒着茶,“聊聊你和青维吧,有结婚的打算吗?”

    看着缓缓流出的茶水,林漫双手交叉搭在下巴下,“有时候会想,我和他如果分手了,是不是只会留下一个听起来很久的恋爱时长,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剩了。”

    一听林漫的话,林白露就明白他们二人的感情有了较大的裂缝,却不知缘由,“怎么会呢?”

    “你不觉得吗?如果让我用一句话去介绍我们的爱情,那恐怕就是:林漫和梁青维在一起六年了。没了,后面我不知道该加什么,放什么句子都不合适。”

    “什么意思?”

    “比如,林漫和梁青维在一起六年了,他们很相爱。林漫和梁青维在一起六年了,他们很契合。林漫和梁青维在一起六年了,他们还未疲倦。你看,无论加哪一句都显得那么不合适。”林漫语速较快,像是回忆到了什么。

    “你们的问题出在哪儿?怎么一点征兆都没有。”林白露挑挑眉,调整了一下桌子上菜盘摆放的位置。

    林漫摇了摇头,“说来话长,你会这么觉得,是因为我们之间从不争吵。”

    “但这是因为他很爱我吗?还是其实他根本不在乎。”她吃了一口菠萝虾,人口酸酸的。

    争吵这个词出现后,林白露有些敏感,边给她夹菜边说:“一个女生之所以会和男友争吵,是因为她在潜意识里觉得他不会伤害她,可事实上呢?”“事实上,会受伤的吧。我表达有误,我们之间应该是没有沟通,对,是没有沟通。”

    作为姑姑又从小一起长大,林白露当然希望林漫能一次就拥有幸福的恋爱关系,可如今看来,似乎还是没有遇到对的人,又关心地问道:“他什么时候过来南城,你们之后就异地吗?”

    “他说忙完这一阵来,我们之后的事情…就再说吧。”林漫语气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无可奈何。

    “来了两人先坐下来好好谈谈,有问题就要解决。还有,不要委屈自己,你总是付出太多。”林白露认真叮嘱道。

    “我明白。”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真明白,还是假明白。

    气氛低迷,林白露转换了话题,语调微扬,“你后天面试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成,就是一想到会紧张。”说完这句话,她都感到自己紧张得心口一紧,可眼里不自觉地带了笑意。

    “放松点儿,没问题的。”林白露很欣赏她这次转行的果敢,便问道:“我一直想问你,这次怎么这么坚决要换职业?毕竟隔行如隔山。”

    林漫眉头舒展,“你也知道啊,因为你,我高中就倾心于新闻这个行业,只是我爸让我学兽医,当时我只能顺从。读大学时又偶然订购了《大学刊》,很喜欢上面的一位撰稿人并深受其影响。”

    “但最重要的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林漫放下筷子,“你才25岁,你可以成为任何你想成为的人。”

    “我今年27岁,不想成为任何别的人,只想成为我自己。如果再不做真正想做的事,那这辈子我都不会做到了。”

    阳光从窗外照入,明晃晃的,杯盏的短影映在桌子上,林漫说完这句话,感到了一种短促的、抛下了沉重的自由感,但很快,那种长久的沉重又重新扑面而来。

    “真好。”林白露微笑着点点头,“虽说四台招人没什么专业限制,但要不要我帮你写封引荐信?”

    “可千万别啊。”林漫赶忙摆摆手拒绝,她最怕不清不楚了。

    没过多久,林漫和林白露就离开了。坐在她们身后隔着一面屏风的叶轻鹤,略带忧虑地对面前的人说:“那个叫林漫的女生笔试第三,台里这次招人多,面试只要不出大的意外应该没问题。”

    刚刚她俩的谈话,正巧被他们听了去。陆斯回喝了口水,也准备离开了,吃完饭他们要去见师父,“吃好了吗?”

    “好了。”叶轻鹤感觉这事儿宿命感特强,本来八杆子打不着的人,却无意间一点点有了联系,“她进来四台以后就得和咱们一起工作,但她又和林白露有关系。你说林白露和郑欲森夫妻俩肯定是一条心吧?”

    “这命运…像张网似的。”他微微烦躁地扭了下手腕处的手表。

    陆斯回摩擦了几下手中水杯的杯棱,透过窗户盯着林白露上了车,似没过多注意林漫。叶轻鹤望着他,也摸不准他在想什么,一切都不着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