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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第三条章程》

    “

    一、遵循现代社会的行为准则

    二、入乡随俗,在不违背第一条的前提下尊重异世界制度和习俗

    三、六队的发展与安全高于一切。

    简称第三条章程。

    因为实质上就第三条有意义,前两句只是在大家想遵守时才被遵守。

    在《章程》的开头,还有几句话:

    “

    在《章程》通过之后,我们应当立即意识到,我们并非传统观念中的那种好人了。章程的实质是认为规定了异世界智慧生命相对于队员们的低等性,我们将曾经、现在以及未来遭遇的一切异世界生命划分在了“人”的范畴之外。

    我们也深切的知道,我们正在进行的,是侵略。

    《章程》的意义绝不是为我们立一座遮羞的牌坊,而是发动战争的号角。

    第三条的存在,让前两条毫无意义。

    商量了几天的《章程》,实际上就是一句话:六队可以做一切。

    就像漂亮国的“国家安全”,任何法律明文禁止的事情,只要冠以“为了国家安全”,就可以肆无忌惮执行。

    至于什么是“国家安全”?

    只要想扯,所有的事情都能扯到这四个字,所以漂亮国横行无忌。

    但不论如何,有了章程之后,队伍的行动都会更有底气,队员的心里不再被杂七杂八的想法塞满。

    基于以上章程,邹与、张千、狄五三人活了下来,并且待遇不错,三餐吃饱。

    内功的修行,也开始进行。

    这几天,虽然没有开始实践,但六个人都已经详细研究过从三名九承教信众那里得到的内功。

    也许是为了不暴露出身,火射僧并没有告知信众内功的名字。

    三个人被传授的内功数量也不一样,邹与被传授了內炼、化服、急突三门,张千、狄五则就只知道內炼和化服。

    凡修习炼精内功者,都是从內炼开始,炼化食物精华,萃取内力。

    新生的内力与人体并不一定相合,所以有化服,即同化降伏内力的方法,如果没有这个方法,就要生磨,靠时间来磨合内力。

    修行内功,起初内力只是在丹田处经营,想要周游全身,就得打通经脉。这也有方法,叫急突,没有这方法的话,也只得慢慢打磨。

    但凡修行内功,总少不得这三个方法,但凡入了门派,不论功法优劣,师长总会教全这三门,没想到火射僧居然还克扣了一门。

    除了数量的不一致,其他方面倒是完全一样。

    都说内功入门难,六个人入门却很快,修炼的当天就感应到热气涌出。

    化服内力更是轻松,因为内力初一生成就如臂驱使,得心应手。

    只在打通经脉时卡住了,内力数量太少,很快就就消耗殆尽。

    耗费了一个月,终于开始练内功,每个人的动力都十足。

    表现之一就是食量大增。

    其实刚开始练功,食量增长不大。但大家想着多吃点,食物浓度高了,内力转化效率也会高,就每次吃饭都吃撑。

    两个月后,李清的内功小成,已经快要打通右手手臂的经脉。

    食量在此期间真的增长迅速。

    但吃肉练功,也只在修炼初期有效,因为人体吸收能力有限,靠吃肉吃成高手,根本不可能。

    真正增加内功,还是要吃宝药。

    但这种宝贝,肯定不是常人知道的,要想得到,要么往深山,要么去大城。

    除了内功,邹与学的《铁臂拳》也供了出来。

    尽管大家更想学的是潇洒飘逸的轻功和剑法,但为了增强战力,还是每天练习。

    尤其刘刚和李清,更是苦练不辍,每天练得手臂酸胀,等到李清打通右手手臂,内力灌注之下,右臂的力量与速度都会快很多。

    这么长时间的深居简出,已然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

    购房合同里写的“院落门道,东至林秋生,西至陈也,南至街,北至曲”,意思是房子东边住的人叫林秋生,西边是陈也的家,南面是街道,北面是一条小巷。

    都是县里最有钱最有势力的一批人,周远外忙活了父子两代人才住进来,最后便宜了李清等人。

    有钱人尤其注意搞好邻里关系,所以这些天没少邀请王国兴王老爷去参加聚会。

    前几次都是以“尚未安顿”的理由拒绝了。

    可这次,为了响应剿匪,县太爷亲自组织了聚会。

    自古就有民不与官斗的说法,想在南岭县呆下去,就不可能完全不理会南岭县令。

    因为是正式的聚会,老王是明面上的家长,他必须去。

    苗雪虽然是队伍里最擅长与人打交道的,但她是个女人,且不是王夫人,所以不能参加。

    只好李清作为王老爷的儿子跟着。

    聚会的地点不是县衙,而是县里的酒楼,醉云楼。

    跟十几名富商聚在一起,老王端的很住,他作为技术专家,不得不经常跟领导打交道,虽然很不喜欢,但装还是会装的。

    也有一些富商是带着子侄过来的,让年轻人学习学习,方便日后接替家业。

    五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凑成一桌,坐在旁边,不时就有一位富商喊过自家的后辈。

    “这几位你都是认识的,来,给几位叔叔伯伯敬酒。”

    能跟着来的都是要继承家业的后辈,察言观色、曲意逢迎都学的很好,一时间宾主尽欢。

    酒过三巡,人人脸上都带有酒意,不知真醉亦或装醉。

    “列位。”县令一改之前劝酒的洒脱,郑重开口,酒桌上的富商也都神色一震,知道主菜要上了,就听到县令继续讲道:“想必也都知道这次的目的,南岭那一窝贼寇是不能再拖了。”

    南岭山高林密,窝着一伙强盗,但偏偏南岭上开采的石料又是南岭县的一大收入来源,所以为了平安开采,多年来都是给强盗们分成。

    但随着时间的累积,强盗的胃口越来越大,已经到了无可忍受的地步。

    富商们听到原本称“大王”的县令此次喊对方为“贼寇”,也明白县令的意思,虽然没立刻应和,但是脸色泰然,露出鼓励之色。

    有些话,还是得要官方亲口说出来才管用,猜到的内涵,在现实世界是没意义的。

    看到众人的神色,县令知道大家的想法,言谈之间多了几分自信:“此事要解决,,有两条出路。一是去请在泉城休整的戍边卫兵,二是去雇佣一批江湖中人。”

    说是两个选择,其实只有一条路可走。

    请戍边卫兵来很容易,但把对方送走就太难了。

    这些家伙都是从赵国与鲜虞国的边境退下来的,巴不得永远不去前线。要是来到南岭,肯定会以“除恶务尽”的由头一直呆在南岭不走。

    到时候,这些卫兵的兵饷全都得南岭县支出。

    要是单纯的兵饷也就算了,可这些**论贪婪比强盗更甚。

    “还是请些江湖豪客们!”

    “对,我的意思也是这样。”

    最后的基调是,每家出四百两,拢共六千两,这些银子足够吸引武林人士了。

    富商们虽然有些肉痛,但也都知道这是必须的银两。这笔银子花出去如果能收回南岭石的全部收益,是非常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