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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老达达尼昂的三件礼物

    1625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4]作者的故乡默恩镇完全陷入了混乱,看起来就像是有一大群胡格诺派教徒[5]跑来把它变成了第二个拉罗舍尔[6]。好些镇民看见妇女们纷纷从大街上奔逃回来,听见孩子们站在门口大哭,于是他们赶紧穿上护胸甲,抄起火枪或长矛,借此来调整自己略显无措的样子,然后朝“诚实磨坊主”客栈跑去。客栈门前立刻被围得密不透风,而且人数不断增加,大家一脸好奇,场面十分吵闹。

    在那个年代,到处都是恐慌的景象,平静的日子屈指可数,总有某个城市的档案里会记下一些类似的事件。领主们相互开战;国王和红衣主教明争暗斗;西班牙人挑衅国王。除了这些或明或暗、或秘密或公开的争斗之外,还有盗贼、乞丐、胡格诺派教徒、狼群以及穿号衣的跟班,这些人看谁都不顺眼。镇上的居民们总是全副武装地对付盗贼、狼群和跟班,还得经常对付领主和胡格诺教徒,有时甚至对付国王——但他们从不对付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正是出于这种既成的习惯,在上述这个1625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当镇民们听见吵闹声,同时既没看见红黄两色的指挥旗,也没看见黎塞留公爵麾下跟班的号衣,他们就立刻一窝蜂地冲向“诚实的磨坊主”客栈了。

    到了客栈门口,大家才看清这场混乱的源头。

    那是个年轻人……让我们来简单描绘一下他的样子:请各位想象一下十八岁的堂吉诃德,没穿盔甲的堂吉诃德,没有锁子甲,也没有护腿甲,而是个穿着紧身羊毛短上衣的堂吉诃德。那件衣服本应该是蓝色的,但现在已经变得难以形容了,大概是介于紫红和天蓝之间的颜色。他有张晒黑了的长脸;颧骨凸出,显得挺机灵;他上下颌的肌肉特别发达,从这点看,毫无疑问是个加斯科人[7],哪怕没戴着那种扁平无檐软帽[8]也能确定,更何况我们这位年轻人不但戴了帽子,还在上面装饰了一根羽毛;他的眼睛大大的,很聪明的样子;钩鼻子,但线条挺精致;说他是少年但个子太高,说是成人又有些矮;他的皮肩带上挂着把长剑,走路的时候会不停磕碰腿肚子,骑马的时候又会不停撞上坐骑那蓬乱的长毛;要是没有这把剑,没经验的人准会把他当成旅行中的农家小子。

    没错,这个年轻人还真有匹坐骑,而且这匹坐骑非常惹人注目,以至于大家都在注意它。这是匹贝亚恩种矮马,牙口大概十二到十四岁,黄色长毛,尾巴秃了,腿上还长了坏疽,走路的时候头埋得比膝盖还低,所以完全用不着戴辔头。别看它这样,这匹马每天照样能走八里路。不过,大家只看到它那奇怪的皮毛和难看的步态,看不到它深藏的优点。在这个人人自认为懂马的年代,这样一匹贝亚恩矮马从博昌希门进了默恩镇,刚过了不到一刻钟,就备受唾弃,甚至让人们对马上的骑手也“恨屋及乌”起来。

    年轻的达达尼昂(就是这位骑着罗西南特[9]第二的“堂吉诃德”了)在众人的鄙薄中感到十分难堪,无论他是多优秀的骑手,也没法让自己这匹坐骑显得不那么可笑。因此,当他的老爹把这匹马送给他时,达达尼昂忍不住连声长叹。不过,他其实也明白,这匹马至少价值二十利弗尔[10],另外,老爹赠予他礼物时说的那些话,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我的儿啊,”那位加斯科老爹用纯正的贝亚恩方言(亨利四世一辈子也没能改掉这种调调)说道,“你听着,这匹马生在你爹家里,到现在就快十三年啦,从来就没离开过,就冲这一点你也该爱护它。你千万不能把它卖了,就让它安静、体面地老死吧。要是你将来骑着它打仗,一定要珍惜它,就像珍惜老仆人一样。要是有朝一日你进了宫,”老达达尼昂继续说道,“要是你真的走了运,那也是你的贵族血统让你进去的,你得对得起咱们的姓氏,对得起列祖列宗保持了五百多年的贵气劲儿。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亲人,说到亲人,我说的当然就是你的父母、你的朋友,你只能听红衣主教和国王的话。如今,要想出人头地,必须要凭自己的勇气,你懂了没有,全凭你自己的勇气。无论是谁,哪怕是一瞬间的畏惧,也很可能错过机会,因为命运很可能就在那一瞬间给了你机会。你还年轻,你必须得勇敢,原因有两个:第一,你是加斯科人;第二,你是我的儿子。机会来了别害怕,要敢于冒险。我已经教了你用剑;你的两条腿像钢铸的,手腕子像铁打的;要时不时地打上一架;如今不让决斗了,更得多打一打才行,因为如今要打架需要两倍的勇气。儿子啊,我只能给你十五埃居[11],我这匹马,再加上刚才跟你说的这些建议。你妈还会给你个药膏配方,那是她从一个吉普赛女人那儿得来的,只要没伤着心脏,抹上它都有奇效。你要好好记住我说的这些,开心地活着,活得久些。我还有一句话要补充,我建议你找一个榜样,这榜样可不是我,因为我从来没那荣幸在宫里做事,只不过当年自愿入伍,打了几场宗教战争;我要说的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他以前是我的邻居,他有那个荣幸,小时候总和咱们的路易十三国王一起玩儿。天主保佑国王!有时候,他们玩着玩着就打起架来,嘿,要论打架,我们的国王可不总赢呐。国王挨了不少打,反倒对德·特雷维尔先生又是尊重又是喜爱,把他当成朋友。这位德·特雷维尔先生头一回上巴黎,就和别人打了架,打了五回;老国王过世,王储亲政,这期间,他又打了架,打了七回,这还不算打仗和攻城呢;我们的国王登基,到现在,他恐怕打过上百回架!就这么着,别看有敕令,有法令,又说了不准决斗,人家还是成了火枪队队长,那可是领导咱们的王家禁军,国王也要对他们另眼看待的。谁都说红衣主教啥都不怕,可还不是怕他们三分。还有,德·特雷维尔先生每年能挣一万埃居;所以说,这是个大人物。话说回来,他当初也跟你现在一样,白手起家去闯天下。你带着这封信去找他,把他当成你的榜样,将来也做个和他一样的大人物吧。”

    说完这些,老达达尼昂就给儿子戴好剑,温柔地吻了吻他的双颊,并祝福他。

    小达达尼昂出了父亲的房间,发现母亲正在等他,手里还拿着那个神奇的药方。正像前文说过的,老达达尼昂的建议和这个方子以后都会常常用到。母子之间相互告别,时间花得更久些,也更充满柔情。这倒不是因为达达尼昂老爹不爱儿子,毕竟,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这主要是因为,老达达尼昂是个男人,他总觉得男人不该把感情表现出来,否则像什么样子。反过来说,他老婆就不一样,她是女人,又是母亲,所以,她一直哭。说到这里,咱们真应该好好夸一夸小达达尼昂,他努力显得坚强勇敢,争取像个未来的火枪手的样子,虽然到了动情处,他还是哭得很厉害,但尽量忍着,所以好歹藏住了一半的眼泪。

    小达达尼昂当天就带着老爹送给他的三件礼物上路了,就像前面讲的,三件礼物分别是十五埃居、一匹马,还有那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各种叮咛嘱咐,想必各位也能想象得到。

    有了这么一身行头,达达尼昂活灵活现地成了塞万提斯的主角,咱们刚才本着历史学家的态度描绘他的外貌时,不就恰恰把他比作堂吉诃德了吗。堂吉诃德把风车当巨人,把羊群当军队,达达尼昂把每个微笑当侮辱,把每个眼神当挑衅。结果就是,他从家乡塔布一路走到默恩镇,一直紧握双拳,每天要把剑柄抓在手里十几回;不过,他的拳头并没有揍谁的下巴,他的剑也从来没有出过鞘。这倒不是因为他那匹矮黄马的倒霉样子不好笑,其实行人见了那马都忍不住要笑,可那矮马上偏偏挂着把超大的剑,叮当乱响,剑的主人又瞪着一双眼睛,看似骄傲实则吓人,所以行人们就努力忍住不笑了;要是实在忍不住,觉得特别想笑,他们也都小心翼翼地保持半边脸笑,就好像戴着古代的面具似的。就这样,达达尼昂一路都怒气冲冲的,倒也昂首挺胸、完好无损地走到了这个让他走霉运的默恩镇。

    到了默恩镇,达达尼昂在“诚实磨坊主”客栈前下了马,却一个人也没瞧见,店主、伙计和马夫都不见踪影,既没人来扶马镫,也没人来迎接他。他四下看看,只见一楼有扇窗户半开着,窗口站着个贵族打扮的人,身形匀称,看起来很有气派,只是微微沉着脸,正和另外两个人说话,那两人都毕恭毕敬地听着他说。根据一路走来的习惯,达达尼昂立刻认定这三个人是在说他,于是凑过去细听。这一回,他倒是只搞错了一半:三个人议论的并不是他,而是他的那匹马。贵族打扮的人似乎在列举矮黄马的种种优点,而另外那两位听众,正如我刚才所说的,带着毕恭毕敬的神情在听他说话,还不时爆发出笑声。各位请想,既然半边脸上的微笑都能惹怒咱们这位年轻人,这种吵闹不已的哄笑声能对他产生什么影响,估计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不过,达达尼昂想先看清这个嘲笑他的无礼之辈。他用骄傲的目光死死盯着那个陌生人,他大概四十到四十五岁,黑色眼睛,目光敏锐,面色白净,鼻梁很高,黑色的小胡子修剪得非常整齐;那人穿着紧身短上衣,紫色短裤,裤子上配有同色的带子,衬衣按惯例露出了袖衩,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别的装饰了。上衣和短裤虽然是全新的,但都起了皱,看起来是在行李箱里收了很久的旅行用服装。达达尼昂像个最细致的观察者,快速看清了所有这些细节;或许是本能在告诉他,这个陌生人将会大大影响他的未来。

    达达尼昂死盯着这个穿紫色上衣的人,而这位贵族打扮的人正在评论那匹贝亚恩矮马,他的点评特别智慧又特别深刻,所以,他的两位听众爆发出一阵笑声,他本人也一反常态,脸上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来。达达尼昂这时确定人家在笑他,立刻觉得受到了侮辱。带着这种想法,他把帽檐压到眼睛处,因为一些旅行经过加斯科涅的老爷常是这种模样,达达尼昂以前偶尔见过,如今便也想学习一二了。他一手扶着剑柄,一手叉腰,朝那三个人走过去。不幸的是,他越往前走,就越是怒火中烧,愤怒让他失去了理智,那些原本准备好的傲慢挑衅也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他怒气冲冲地比了个手势,嘴里说出来的是一些毫无教养的话:

    “嘿!先生,”他叫道,“没错,就是你,躲在窗户后面的那位先生!你在笑什么呢?跟我说说怎么样?咱们可以一起笑。”

    贵族打扮的人慢慢把目光从矮黄马上转移到达达尼昂身上,好像需要时间来弄清这年轻的骑士是否在指责自己;等到确定这些奇怪的指责是针对自己的,他微微皱了皱眉,又沉默了相当长的时间,才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嘲讽、傲慢的语气回应道:“先生,我并没有跟您说话。”

    “我可是在跟您说话呢!”

    那人虽然态度傲慢,却显示出良好的教养,他回答时的语气既礼貌合宜,又明显带着轻蔑。达达尼昂完全被激怒了,所以这样大声叫道。

    那个陌生人继续似笑非笑地看了达达尼昂一会儿,然后离开了窗口,慢慢地走出客栈,来到距离他两步远的地方停下,直直地站在他的马前面。陌生人的举止从容不迫,脸上却是嘲讽的神情,先前听他说话的那两个人还站在窗口,见了这种情形,不由得爆发出更大的哄笑声。

    达达尼昂见他来到了面前,便把剑从鞘里拔出一尺[12]来。

    “这匹马确实是,不,确切地讲,它年轻的时候确实是毛茛黄色的,”陌生人继续朝窗口那两个人发表评论,虽然达达尼昂就站在他们之间,但他似乎根本没注意到这个愤怒不已的年轻人,“这种颜色的植物非常常见,不过像这种颜色的马,直到现在都非常罕见。”

    “笑话马的家伙未必有胆量笑话马的主人吧!”立志学习特雷维尔先生的年轻人愤怒地叫道。

    “先生,本人不太常笑,”陌生人回答,“从我的脸上您应该看得出来;不过,要是有什么事确实可笑,我也一定要保留这发笑的特权。”

    “要是有什么事让我觉得不可笑,我就不想看见别人笑!”达达尼昂喊道。

    “先生,您真是这样吗?”陌生人以前所未有的冷静回应他,“这倒是完全说得通。”说完,他转过身,准备从大门进入客栈,达达尼昂追过去,看见门外面拴着一匹上好鞍的马。

    按照达达尼昂的个性,像这样一个无礼嘲笑他的家伙,岂能就这么轻易放过呢。于是,他从鞘里拔出剑来,边追边喊道:“转过来!爱嘲笑人的先生,你给我转过来!我可不想从背后给你来上一剑。”

    “给我来上一剑!”陌生人转回身来,既吃惊又轻蔑地看着这个年轻人,“来上一剑,呵呵,来上一剑,亲爱的先生,您这是发疯了!”

    接着,他又像是在自言自语般压低声音继续道:“真让人火大,本来还以为能给陛下找到一个不错的火枪手呢!”

    他的话音还没落,达达尼昂就怒不可遏地一剑刺去。幸亏陌生人急忙向后一跳,否则恐怕就再也没法嘲笑别人了。眼见这情势已经不是口舌之争能解决的,陌生人也拔出剑来,朝对手行了礼,认真摆出防卫的架势来。可就在这时,他那两个听众连同客栈老板一起,挥舞着木棍、铁锹和火钳,劈头盖脸地打向达达尼昂。这阵攻击来势很快,让达达尼昂完全分了心,他不得不转身应对这些来势汹汹的进攻,他的对手精准地把剑插回剑鞘,还没等投入战斗就直接变成了旁观者。他一边面无表情地观战,一边喃喃自语:“该死的加斯科人!把他扔上那匹烂黄马,让他滚吧!”

    “等宰了你我就走,懦夫!”达达尼昂一边大叫,一边全力抵抗,三个敌人把他团团围住,他却一步也不后退。

    “还在夸海口,”贵族打扮的人小声说道,“我拿荣誉发誓,加斯科人本性难改!既然他这么喜欢乱跳,就让他继续跳下去好了。等他受不了了,自然就会求饶。”

    不过,陌生人并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个多顽强的家伙;达达尼昂是绝对不会求饶的。混战又持续了片刻;达达尼昂精疲力竭,手里的剑也被对方一棍打成两段,他刚把剑扔掉,又被一棍打破了额头,达达尼昂被打翻在地,血流不止,几乎昏了过去。

    正在这时,镇上的人从各处赶到了出事地点。店主生怕聚众打人的丑事传扬出去,就叫伙计帮忙把达达尼昂抬进了厨房,又给他稍微处理了一下伤口。

    贵族打扮的人回到刚才那个窗口,有点不耐烦似的看着人群,这些聚集不散的人似乎令他十分不快。

    “哦,那个疯小子怎么样了?”听见开门的声音,他便转过头来,看着前来问候他的客栈老板。

    “阁下不要紧吧?”老板问道。

    “放心,我安然无恙,亲爱的老板,我想知道咱们那位年轻人怎么样了?”

    “好些了,”老板回答,“他刚才完全没知觉了。”

    “真的吗?”贵族打扮的人问道。

    “可不是嘛,不过昏过去之前,他使出全身力气,拼了命地叫您,还一边叫一边鄙视您。”

    “看样子这小子是恶魔附身了吧!”陌生人大声说道。

    “啊,不是的,阁下,他不是恶魔,”老板露出轻蔑的表情,“他昏过去的时候,我们仔细搜了他的身。他的行李只有一件衬衣,钱袋里只有十一埃居,就这么个穷小子,失去知觉的时候居然还嘟囔着什么……‘这种事要是发生在巴黎,你们一定追悔莫及;如今发生在这儿,你们也肯定要后悔,只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是吗?”陌生人冷冷地说,“难道他是个微服出来的王子?”

    “阁下,我跟您说这些,”老板继续道,“是希望您有所防备。”

    “他发疯的时候是不是提到了什么人?”

    “没错。他拍着衣服口袋说:‘你们等着瞧吧!由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人竟然受到这种侮辱,真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德·特雷维尔先生?”陌生人的语气变得格外认真起来,“他拍着衣服口袋,提到了德·特雷维尔先生?……您看,亲爱的老板,那年轻人昏过去的时候,我敢肯定,您一定是看过了他的衣服口袋吧?那里面放了什么?”

    “有封信,是给火枪队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的。”

    “果然如此!”

    “千真万确,阁下,我拿名誉发誓。”

    客栈老板没什么察言观色的天赋,所以他没注意到自己的话让陌生人的表情发生了变化。陌生人之前一直用肘部支着窗框,现在他站起身来,有些担忧地皱起了眉。

    “真见鬼!”他从牙缝里小声嘀咕道,“难道真是特雷维尔派了这个加斯科人来杀我?他只不过是个小鬼!不过,行刺就是行刺,年纪多大的杀手都能杀人,更何况我们最不会防备的就是这种小鬼;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丁点儿阻碍也能坏大事。”

    陌生人沉思了几分钟。

    “您看,老板,”他继续说道,“您不能帮我摆脱这个疯小子吗?我的良心不允许我杀了他,可是,”他露出威胁性的冷酷表情,补充道,“可是,他碍了我的事。他现在在哪里?”

    “在二楼,我老婆的房里,有人正给他包扎。”

    “他那身破行头,还有他的口袋呢?他脱了上衣没有?”

    “衣服倒是都脱了,在下面厨房里呢。既然这个疯小子碍了您的事,他……”

    “我还说不准。但他在您店里这么闹腾,只要是个正直的人都没法容忍。麻烦您上楼去给我结账,并且知会我的人一声。”

    “怎么?您这是要走了?”

    “我先前就请您给我备马了,您难道还不明白?我的话难道没人听吗?”

    “怎么会!阁下您也看见了,您的马就在大门那儿,随时可以出发。”

    “很好,那就按我刚才说的去做吧。”

    “好嘞,”客栈老板答应着,心里却暗暗琢磨,“难不成这人害怕那小子?”

    陌生人命令性地瞪了他一眼,老板不敢再多想,恭敬地行了礼,退出了房间。

    “不能让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子看见米莱狄,”陌生人小声道,“她必须按时从这儿经过,事实上,她已经晚了。看来我最好骑马去迎她……还有那封给特雷维尔的信,要是我能知道里面写些什么就好了!”

    陌生人一边嘀咕着,一边朝厨房走去。

    在陌生人暗自思索的时候,客栈老板上了楼,到了妻子房里,发现达达尼昂终于醒了。老板坚信是这小子的到来把那位大主顾给挤走了,所以他告诉达达尼昂,因为他先前挑衅一位大老爷——照老板看来,那位陌生人必然是位大老爷——警察很可能会来收拾他。老板也不管达达尼昂好了没有,硬要他起来去赶路。达达尼昂没穿上衣,整个脑袋都被布条包着,昏头昏脑地爬起来,被老板一路推着往楼下走。可是,他刚走到厨房门口,一眼就看见先前那个家伙正站在一辆马车的脚踏板那里,和什么人小声谈话。那是一辆沉重的四轮马车,还套着两匹肥壮的诺曼底马。

    车上的乘客是个女人,刚好从车门里探出头,看上去二十到二十二岁。咱们已经说过,达达尼昂的观察速度非常快,一下就能看清别人的外貌特征。他第一眼就看出那是个年轻美丽的女人。而且,她的美貌与南方人完全不同,达达尼昂在家乡从没见过这样美貌的人,所以,他更加惊讶了。那女人脸色白净,金色长卷发披在肩头,蓝色的大眼睛里有些疲倦的神色,樱唇粉红,玉手洁白。她正和陌生人交谈,语气很是激动。

    “就这样吗,红衣主教阁下命我……”女人说道。

    “立刻回到英国去,如果公爵离开伦敦,直接通知阁下。”

    “还有其他吩咐吗?”美貌的女乘客问道。

    “都在这个匣子里,您到了那边再打开。”

    “好的。那您呢,您有什么打算?”

    “我吗?我得回巴黎。”

    “不教训一下那个无礼的小子吗?”

    达达尼昂把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所以,陌生人刚要张口答话,他就冲到门口,大声叫道:“是无礼的小子来教训你们!我倒是希望,要被教训的那个家伙,别像上回那样逃掉了。”

    “像上回那样逃掉?”陌生人皱了皱眉说道。

    “没错,在女人面前,我料想你不至于也要逃吧。”

    “请您三思,”米莱狄见他伸手要拔剑,急忙叫道,“请您三思!一着走错,咱们可要满盘皆输的。”

    “您说得对。”贵族打扮的人大声说道,“您这就出发吧,我也要出发了。”

    他朝米莱狄点了点头,然后跨上马背,马车夫用力甩起鞭子。两人各自上路,朝着相反的方向飞驰而去。

    “哎!您还没给钱哪!”客栈老板高声叫道。眼见着这位没结账就一溜烟走了,老板心里的尊敬立刻变成了深深的鄙视。

    “给钱啊,蠢材!”那人并不勒马,只对着跟班大叫起来。跟班赶快往老板脚下扔了两三个银币,然后打马飞奔,跟着主人走了。

    “哈!懦夫!哈!可悲的家伙!哈!冒牌的贵族!”达达尼昂追在跟班后面,不住口地叫着。

    他受了伤,身体过于虚弱,禁不住这番折腾。刚跑了十步远,就觉得一阵耳鸣,跟着头晕目眩,眼前一黑,一头栽在路中间,却还不停地嚷着:“懦夫!懦夫!懦夫!”

    “他的确是懦夫,”客栈老板小声说着,慢慢走到达达尼昂身边,试图用讨好的语气来跟这可怜的小子求得和解,就好像寓言故事里面,鹭鸶傍晚时对待蜗牛一样[13]。

    “没错,真是懦夫,”达达尼昂咕哝道,“可是她,她可真美!”

    “她?她是谁?”老板问道。

    “米莱狄。”达达尼昂含含糊糊地说道。

    然后他再次昏了过去。

    “反正都一样,”客栈老板暗想,“没了两个,留下一个,我看他肯定得住上几天,好歹还有十一埃居可赚。”

    各位都知道,达达尼昂的钱袋里刚好有十一埃居。

    老板打定主意每天收一埃居,十一天养伤刚好十一埃居,不过,他的小算盘没有考虑到具体情况。第二天一大早,达达尼昂五点就起了床,自己下楼到了厨房,要了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还要了些我们不得而知的东西,然后拿着母亲的方子,配了一些药膏,涂在各处伤口上,接着自己换了纱布,还表示不再需要任何医生来看诊。或许是吉普赛人的药膏果然有奇效,也可能是因为没有叫医生来,当天晚上,达达尼昂的情况好了不少,第二天就几乎痊愈了。

    付账的时候到了。因为达达尼昂严格禁食,所以他只需要付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的钱,反倒是他那匹矮黄马,照客栈老板的说法,按它的个头来算,它吃下的草料足有正常量的三倍。达达尼昂只在口袋里找到了磨损的天鹅绒钱袋,里面装着那十一埃居,至于那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一开始,达达尼昂很有耐心地到处找信,一遍遍地翻着身上的大口袋和小口袋,然后仔细搜行李,把钱袋打开又合拢,最后,他确定那封信是不可能找到了,于是第三次暴怒起来,差一点儿又得重新涂上葡萄酒跟橄榄油做的香药膏:因为他被怒火冲昏了头,威胁说找不到信就砸了这家客栈,所以老板赶快抄起长矛,老板娘拿着扫帚把,伙计们也都捡起了先前用过的棍子。

    “我的推荐信!”达达尼昂大叫,“给我推荐信,要是不还给我,我就把你们像烤麻雀一样穿成串!”

    不幸的是,达达尼昂的威胁根本没法实现。正如前文所说,他的剑已经在第一次打架时被折成了两段,可他早就把这事儿忘了。等他想要拔剑出鞘,才发现手里只握着一把断剑,这还是老板先前花了挺大力气,仔细插回剑鞘里的。至于另外那截剑尖,已经被大厨拿去,改成了一支肉钎子。

    达达尼昂失望不已,暴躁得要跳脚,幸亏老板觉得他的威胁还算有理由,否则恐怕又要大打出手了。

    “哎,是啊,”老板放下了长矛,“信去哪儿了呢?”

    “就是,我的信哪儿去了?”达达尼昂叫道,“我先告诉你,那信是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你们最好把它给找到;就算我找不到,也总会有人来把它找到!”

    这句威胁算是成功地让老板惶恐不安起来。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之外,军人乃至市民最常提到的名字就是德·特雷维尔了。当然,常被说起的还有约瑟夫神甫,但大家总是小声地提起他的名字,因为这位“灰衣主教”是红衣主教的心腹,人们都对他怕得不得了。

    于是,老板把长矛扔得远远的,又叫妻子扔掉扫帚把,叫伙计们扔掉棍子,然后一马当先地亲自寻找那封消失的信。

    “信里面是不是装了什么值钱的东西?”老板寻找无果,问道。

    “这还用问!当然有值钱的东西!”达达尼昂叫道,他原本指望着凭借这封信进宫,成为大人物的,“我的全部财产都在里面。”

    “是银行储蓄的存单吗?”老板焦虑不安地问。

    “国王陛下的特别国库的存单。”达达尼昂答道,他原本打算靠着推荐信进宫去为国王效劳的,所以丝毫不觉得这样信口回答是在说谎话。

    “真见鬼了!”老板绝望不已地叫起来。

    “没什么,”达达尼昂以加斯科人特有的坚定态度说道,“没什么,钱不重要,那封信才最重要。我宁可丢掉一千皮斯托尔[14],也不想丢了那封信。”

    其实他大可以说成两万皮斯托尔,但是达达尼昂有种年轻人特有的羞耻心,所以他并没有这么说。

    老板怎么也找不到信,急得团团转,突然,他脑中灵光一现。

    “那封信根本就没丢。”他大声说道。

    “什么?”达达尼昂叫起来。

    “没丢,有人把它拿走了。”

    “拿走了?谁拿走了?”

    “昨天那位贵族老爷。他去过楼下的厨房,您的上衣就放在那儿。那儿只有他一个人。我敢说是他偷走了信。”

    “您确定是他偷了?”达达尼昂将信将疑地问道,他不怎么相信客栈老板的话,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封信只对他自己有用,别人的贪心觊觎完全没有道理。事实上,客栈里的任何伙计或客人拿了它,也根本不会得到什么好处。

    “您是说,”达达尼昂重新开口问道,“您怀疑那个打扮成贵族的无礼家伙偷了我的信?”

    “我跟您说,我确定就是他。”客栈老板继续道,“我跟他说起过,德·特雷维尔先生是您这位大人的保护人,您甚至还有封信,要交给那位声名显赫的先生。他看起来非常担心,还问我那封信放在哪儿,一听说您的上衣放在厨房,他就立刻下楼去了。”

    “看来,就是那家伙偷了我的信。”达达尼昂回答,“我一定要告诉特雷维尔先生,特雷维尔先生一定会告诉国王。”他从口袋里拿出两个埃居,郑重地交给老板,老板摘下帽子拿在手里,一直把他送到门口,看着他上了矮黄马。达达尼昂一路平安无事地骑到巴黎,从圣-安托万门进了城。一进城,他就把马卖了,换了三个埃居。这倒是个好价钱,因为最后这一段路上,达达尼昂一直没日没夜地骑它。那个买马的马贩子倒也不隐瞒,他直接告诉达达尼昂,自己出这种高价,完全是因为这匹马的毛色实在罕见。

    于是,达达尼昂只能走路去见特雷维尔先生了。他夹着小行囊,带着那少得可怜的家当走了好半天,才总算找到一个能付得起房租的地方。那是个顶层阁楼,坐落在卢森堡公园附近的掘墓人街上。

    达达尼昂交了定金,住进房间,把白天剩下的时间都用来缝饰边。这些饰边本来是老达达尼昂的——他那件紧身短上衣几乎还是全新的呢。做母亲的把它们从丈夫的衣服上拆下来,又偷偷地交给了儿子。达达尼昂把饰边缝在自己的上衣和短裤上,缝完之后,他来到沿河铁器街,重新配了剑身,然后折回来走到卢浮宫,向自己遇到的头一个火枪手打听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那座府邸在老鸽笼街上,恰好就在达达尼昂所租的房间附近,他由衷觉得这是马到功成的好兆头。

    办完这些事,达达尼昂爬上了床,他对自己在默恩镇的所作所为深感满意,对过去毫不后悔,对当下信心十足,对未来充满希望,他躺在床上,像个勇士一样睡着了。

    他睡得像乡下人一样熟,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九点,然后起床去拜谒那位赫赫有名的德·特雷维尔先生。按照他老爹的评价,那可是这个国家的第三号人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