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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击筑而歌(一)

    西周时期的人们在农历的十一月间庆祝丰收和新年的到来,这被认定为是新年的习俗起源。但这时的年没有固定在某一天。战国时期,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燕国有自己的节日,腊月二十三,被定位自己的“春节”,(虽然那时人们还不称为春节,但风俗与当今类似)这几天人们欢度春节,走亲访友,启香祷告,祝愿来年有个好收成。

    蓟州城内,家家打扫庭院,门前挂上嫣红的桃木,准备过属于自己的节日。

    不过,秦子牧与荆轲却丝毫没有感觉到节日的气氛意思。两人也不需要走亲访友,上午秦子牧学习荆轲的剑术,下午荆轲学习秦子牧的擒拿。

    这天上午,秦子牧正在庭院练习荆轲所授的剑术,忽听得外面人声鼎沸,什么情况?这么热闹。

    公主出游打猎!

    一辆青铜战车,阳光照射下,亮晶晶的闪人眼睛。战车两侧雕镂着栩栩如生的凤凰,正欲展翅高飞,正中间最耀眼的是一位身着红色武士服的女子,头戴花环,蒙着面纱,身材修长,腰间系着白玉,想来应该是燕国公主姬凤舞了,一侧驾车的御者竟然是也是女子。

    青铜战车四角挂着铜铃,叮当叮当,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出很远、

    战车后是二十余名骑兵,骑着高头大马,昂首挺胸,一个个趾高气昂,身着青铜铠甲,光鲜亮丽,手拿长戟、矛、楯,紧跟着是步兵,腰佩长剑,背弓弩。

    队伍经过,竟然没有尘土飞扬的情景,原来人们早就在自己门前洒了水,乖乖,这是怎样的待遇。

    两侧大街上满满的人,人们放下手中的农活,老人、小孩……大家都伸着脖子,表现出狂热的姿态,看来姬凤舞不但是燕王最喜爱的女儿,蓟州城的平民百姓也非常喜欢自己的公主,大家并不觉得她是在招摇拉风。

    秦子牧突然发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一名护卫,而且是公主的护卫,没错,就是像刚才那般,不用上战场,只需要每天跟着拉风的公主出来装逼,领着薪水,下班后三五好友喝酒吃肉,弹琴吹牛,那种生活真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啊,吾向往之!

    “这是出城的必经之路吗?”秦子牧问身边的一位小伙。

    “不是,”小伙那狂热的表情刚刚从脸上退却,“公主殿下每次出猎都会选择不同的街道,让大家都有机会见识到公主殿下的威仪。”

    “威吗?怎么没觉得,装的不错,给个满分吧。”

    …………

    暖阳升起,阳光洒落处温度升高,屋顶上的积雪开始悄悄融化,慢慢变薄,天朗气清,阳光明媚的时候,突然一阵旋风忽来,便有雪花飞翔,入库爱的的精灵,在空中曼舞。

    当然,大部分时间冬季的蓟州城特别的冷,荆轲与秦子牧两人却忙的不亦乐乎,身上热气腾腾。

    “擒拿主要是利用人体关节、穴道和要害部位的弱点,使对方身体局部产生剧痛而束手就擒”,秦子牧给荆轲解释。

    “何为关节?”荆轲虚心请教。

    “骨头与骨头连接的地方,比如你的腕、肘…………”说完,秦子牧拿着荆轲的手腕、肘部活动了一下。

    “穴位可曾听说过?”

    “略有耳闻,但闻其祥。”

    “有108个要害穴,其中有72个穴一般采用按摩手法点、按、揉等不至于伤害人体,其余36个穴是致命穴,俗称‘死穴。郑重说明这36个穴是致命穴平常按摩无任何不良影响。所谓致命必有意外的重力,非正常力道,或危险物品造成为必要条件。”看荆轲听得这么认真,秦子牧有继续说道:

    “死穴又分软麻、昏眩、轻和重四穴,各种皆有九个穴。合起来为36个致命穴。生死搏斗中,做为‘杀手‘使用。”

    “都有那36穴,各在何位置呢?”

    “百会穴在头顶正中线与两耳尖联线的交点处。经属:为督脉,为手足三阳、督脉之会,被击中脑晕倒地不省人事。神庭穴在头前部入发际五分处。经属:为督脉、督脉与足太阳膀胱经之会穴。被击中后头晕、脑胀。太阳穴在眉梢与外眼角之间向后约一寸凹处。经属:奇穴,被点中后头昏、眼黑耳鸣。…………”

    边讲边指,荆轲摸着这些奇怪的穴位,觉得与其他地方没什么不同,不由感叹真是神奇。

    “来我给你找一下感觉,”秦子牧嘿嘿的笑着,拿起荆轲的胳膊,反手一拉,摁住肩膀的天宗穴,荆轲“哎吆”一声,被秦子牧扭翻了身子,弯腰趴了下去。

    “用刁、拿、锁、扣、……等招法,进行擒伏与解脱。”

    不等荆轲发问,秦子牧解释道“拿,握捏对方肢体关节,使其内旋和外旋,称里拿和外拿;缠,双手抓握对方肢体远端,使关节扭屈,有小大缠之分……”

    有了目标,生活变的更简单、更直接,秦子牧的目标是剑术达到荆轲的水平,荆轲的目标是徒手搏击能达到秦子牧的水平。

    …………

    边讲边练,秦子牧觉得自己是一个不错的老师,当然,荆轲学的非常认真。虽然荆轲在练习中没能击败秦子牧,但是他觉得自己已经进步不少了。只是有一点不好,秦子牧不让自己练习他身上的穴位,到底实战中这些个使人酸麻的穴位起作用吗?

    中午的太阳,给人一丝暖意,秦子牧迫不及待的拉着荆轲来到了天井中间。

    荆轲的剑术可以说是实用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轻快敏捷、潇洒、飘逸,但又隐隐约约中透着一股杀气,看的秦子牧眼花缭乱,一趟剑法下来流畅无滞,挥攉潇洒。

    既可以用来表演,又可以用来杀人,真是艺术与实用的完美结合。

    …………

    没过几日,两人都不用在一旁指点了,已经能够做到自己各练各的,互不干扰。对于这种枯燥无谓的反复训练,两个人都乐此不疲,当然汗水不是白流的,秦子牧只要稍加实战,就已经能跻身于高级剑手的行列了,这与他的起点高是分不开的,一上来就学习荆轲的上乘剑法,少走了很多的弯路。

    秦子牧最喜欢其中的三式:流影倚风、飞云逐日、万蝶穿花,这三式是荆轲最后才传给他的,也算是荆轲自己多年来实战经验的精华。

    其中流影倚风,是故意示弱,引敌来刺,倒地后仰,反手挑敌手腕,致敌剑脱手。只要敌剑脱手,自己就是不用剑,取胜的把握就大多了。

    飞云逐日,名字好听,招式好看,招如其名,用来杀人效果很好,若是与人切磋技艺,最好还是不用,因为飞出去的云是收不回来的。

    万蝶穿花,经过阳光的反后下,剑光飞舞,成千上万的蝴蝶在花丛中穿梭,剑锋凌厉,却又绚丽之极。

    秦子牧感觉,每一招又有多种变化,话多招式变化如不多加演练,根本难以掌握。飞云逐日是针对一人的,万蝶穿花好像是针对周围一片,攻击的范围比较大,当然这还需要实战的检验。

    …………

    秦子牧非常喜欢荆轲的剑,宝剑一抽出剑匣,只觉寒气袭人,荆轲的剑呈柳叶形,沿锷磨成圆锋锐角,锋利无比,中央一道血槽,剑柄用麻绳缠着,因为汗水的浸渍,麻青色已渐变成黝黑色,拿着比较顺手,且长短适合。不知道用其他的剑,在使用垂天之云的时候,还会不会出这样的效果。

    这天早上,两人正准备早起锻炼,正在用木剑对打,忽听隔壁传来悠扬的琴声,并且边弹边唱:

    “园有桃,其实之肴。

    心之忧矣,我歌且谣。

    不知我者,谓我士也骄。

    彼人是哉,子曰何其?

    心之忧矣,有谁知之!

    有谁知之!盖亦勿思!

    园有棘,其实之食。

    心之忧矣,聊以行国。

    不知我者,谓我士也罔极。

    彼人是哉,子曰何其?

    心之忧矣,有谁知之!

    有谁知之!盖亦勿思!”

    一曲歌罢,让人仍觉意犹未尽,回味无穷。“搬来一月有余,竟然不知道邻家那位是如此雅士,”荆轲道。

    “不会是卖狗肉的吧,”秦子牧说道。

    “每天我们的下酒菜就是狗肉,在隔壁送的。”荆轲嘿嘿笑道。

    “难道真的是他”。

    “谁?”

    “高渐离!”

    “高渐离?你认识?”

    “不认识,听说过。”秦子牧心道,要是没听说过才怪呢,你的好友,《史记》上记着呢。

    荆轲没有听出秦子牧的病句,不认识竟然知道对方的名字,“是时候给你引荐了,”荆轲道,“他是我来到蓟州城后新结识的好友”。

    “ok,盼望已久。”

    “哦,欧尅?”

    “赞许的意思。”秦子牧笑道。

    “当然,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荆轲肯定的说道,话语中透露着自己所结识的皆是英雄豪杰的自豪感。

    这个世界真有趣,朋友的朋友,是朋友;敌人的敌人,竟然也可以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