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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击筑而歌(二)

    秦子牧与荆轲走进后院,景色焕然一新,茂密的竹林,虽叶已凋零,但竹身挺拔青翠,竹林旁树枝腊梅,正迎寒怒放。

    “你们老板呢?”

    “在客厅,荆公子请。”

    “跟你们老板交流一下音律。”秦子牧笑道。

    荆轲有些诧异,你难道还懂音律?一听说,荆轲来了,高渐离马上命令伙计把来人领了进来。

    白皙的脸庞上没有一根胡须,身材修长,屠狗的高渐离竟然是一位文艺范帅哥,与自己的想象相差十万八千里,不是应该五短身材,满脸胡子,大黑牙,这才是屠夫的本色啊,这样的帅哥,拿起屠刀来什么样啊。

    “高兄!”荆轲双手抱拳。

    “荆兄弟,好长时间没来了。”

    “在下秦子牧。”

    咦,竟然还有比我高渐离更帅的人,真是天理不容。罢了罢了,幸得你将是我的好友。

    咦,这不是琴?秦朗发现了在屋檐下的类似琴的东西,感情刚才的音乐就是用这家伙演奏出来的。

    “当然不是,这是筑!”高渐离发现秦子牧连筑都不认识,有点失望。看他竟然妥妥的纨绔子弟,原来不懂音乐啊。

    秦朗走到“筑”的跟前,发现它通体用木制成,呈长棒状,尾端稍细,全长一米多长,琴面平直,琴头一端背面有椭圆形空槽,琴尾背面呈斜角形。旁边放着一块竹尺,看来是打击乐器啊。

    “秦兄,演奏一曲?”

    “不会,”秦子牧朗嘿嘿一笑,回答很干脆。

    高渐离又扭头转向荆轲,“不用看,你早知道的吾亦不会。”荆轲回答的同样干脆。

    高渐离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悦,心道:不会你跟我的手下说来谈什么音律,荆轲你这都是交往的什么朋友,不是很着调啊。

    秦朗看了高渐离一眼,说道:“虽不会击筑,但会其他乐器。”刚一进后院,秦朗就发现墙角有片小竹林,秦朗从小就被母亲逼着进音乐特长班,学的横笛,上小学的时候参加过市里的少年组乐器比赛,获得过一等奖,老家的村头也有一片竹林,秦朗经常自己制作笛子,有时还送同学一根。

    人就是这样奇怪,小时候背的唐诗,虽然当时什么都不懂,多少年后仍记忆犹新,长大后学的英语单词,考完试就忘,秦朗小时背的笛谱,现在仍然记着,可以说是胸有成竹。看来每个人的记忆深处,总有几件至死不渝的事情,铭记在心。

    当悠扬的春江花月夜,从秦朗的竹笛中飘出时,高渐离和荆轲的脸上由惊奇变成了敬佩、陶醉。

    院子里干活的下人们都露出崇拜的目光,听得如痴如醉。

    一曲结束,此时耍酷是最适宜不过了,秦子牧贱兮兮的笑道:“雕虫小技而已,莫要崇拜。”

    “来,贤弟当与愚兄合奏一曲,”高渐离抓着秦子牧的衣襟就往内堂走,顺手夹起屋檐下的“筑”,目光里透着热切,仿佛看到多年未见的女友,眼神再也舍不得离开。

    一个大音乐家,竟然同时也是一位卖狗肉的屠夫,大雅与大俗,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俗,生活中无处不在,雅,巡遍四周的世界,无人能懂,今天算是找到了发泄口。

    “今有幸听你二人合奏,吾当舞剑以助兴,”荆轲现在是没落的贵族,以前的时候当时钟鸣鼎食。

    好吧,天下第一刺客给自己舞剑,我要用点心了。

    …………

    秦子牧终于见识到了高渐离的屠狗技术。

    因为高渐离决定把秦子牧也当做自己的朋友,为了显示对朋友的重视,要给他们炖一锅热狗肉吃,当然是新鲜的狗肉才好吃。

    秦子牧觉得自己交到了一位好朋友,在这个世界朋友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更高兴的事以后吃狗肉不用花钱了。

    高渐离好像在完成一件艺术品,手中匕首翻飞,左突右窜,潇洒自然,不一会一张完整的狗皮扒了下来,怎么像新龙门客栈里的分羊肉的伙计,这么厉害,他的匕首甚是锋利,像剥衣服一般,轻轻一滑骨头与肉立时分离,眨眼工夫,狗肉切好了,再看他身上,竟然不占一丁点血丝,真是令人惊艳。

    荆轲看着秦子牧那瞪大的眼睛,露出浅浅的微笑,仿佛那是好有做的再简单不过的事,更是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美酒、美味当前,秦朗趁机又拜高渐离为兄长兼师傅,学习他的刀法,与自己后世的匕首战法结合起来,不断研磨。

    接下来的日子变的简单、快乐而又舒适。弹琴、吹笛、练剑、练拳。

    ……………………

    春寒料峭,几抹新绿不惧寒意悄然爬上枝头。

    朝阳初升,三三两两的人群已经进出城门。

    公主招揽护卫的消息才刚贴在城门,相国子之的选贤擂台已经开始。

    原来蓟州城内也有小广场啊,看这块空地不小,周围挤满了人,中央有一个用木头扎的大戏台,左右有两个台阶,戏台中央用红布铺的地毯,四周也打扮的非常漂亮,离戏台不远的后面有一大看台,摆着两排桌椅,左面都是女的,并且都蒙着脸,带着一层面纱,右面都是男的,腰间都带着佩剑,面如沉水,除了最后一位,看他的个头,在里面算是最高的了,长的却是膀大腰圆,乌黑的脸庞,不过腰上没带剑,坐在看台,东瞧西看,见来了这么多人,很是兴奋,似乎有点坐不住。

    正中间看台上,子之相国的家宰仲子濂,受国相子之托付,要选贤与能,搜罗人间一技之长的士子为用。

    这么早叫自己来看戏?秦子牧问,“有演唱会吗?”

    “何为演唱会?”高渐离说,因为他从小到没听过演唱会这东西。

    荆轲却早已见怪不怪,他知道秦子牧口中经常冒出一些新词,不过他也非常期待,秦子牧能解释一下,因为他也没见过演唱会呢。

    “全是唱歌、跳舞等节目,至少要两个时辰。”

    “哦,不是演唱会。”高渐离说,原来演唱会没什么稀奇的,就是青楼里的歌舞啊。

    “我们来赚钱来了,不是看歌舞。”荆轲微微一笑,“只要赢一场就是十金。”

    “确实是,这几日我们入不敷出,纵使喝酒论道,无拘无束,是吾所愿,也奈何囊中羞涩啊。”音乐家高渐离一脸的无奈,“唉!似吾等大志之人,也有被生活所迫的时候。”

    “金子!这么多,那我先上去搞他十金再说”秦子牧有些等不及了,还没见过这么多金子,在家都是论克的,论斤还有点不适应,要是能在回去,非得背上一麻袋不可。(秦子牧不知道,古代十金并不是十斤)不用两个人忽悠,秦子牧先跃跃欲试了。

    “看看再说。”

    “别急。今天最少100金”

    两个人配合的还挺默契,原来这既是他们所说的赚钱的方法啊,秦子牧心里道。

    “一百金,那得把十个人都打趴下。”秦子牧说,“我们一人一个最多三个啊。”荆轲的剑法不错,通过这几日相处,秦子牧知道高渐离原来也会武功。

    “那可是鞠武的十大客卿,武功个个厉害,”旁边有人见他们三人这么嚣张,忍不住插嘴道,“单说最后一个,曾经一人赤手空拳打死一只老虎。”

    “哦,原来这么厉害,武松啊。”

    “那是,刚才上去几个都是比剑,没有一个敢挑战他的。”虽然他不知道武松是谁,但看秦子牧有了几分惧意,心里甚是得意,你不是能吗,还敢上不?

    正说着话呢,从后台走上一位老者,五十多岁,穿着华丽,小眼不大,圆圆的肥脸,显得五官松散了些,红光满面,声音到有几分底气,“各位,我燕国礼贤下士,招揽四方英豪,凡有能胜我台上左手任一人者,可得十金,连胜两场还送楚国美女一名。”

    “还有美女赠送?我还是不上了,都蒙着脸,是知道是不是美女啊,到时领来一个丑八怪怎么办。”

    “不用管了,你只管取胜,我们只要金子。”高渐离嘿嘿的笑着给秦子牧加油打气。

    “这位相国大人真善于抓人心,金钱、美女?总有你喜欢的。”荆轲道。

    “这么好的事,你俩怎么不上?”秦子牧心说,不要被他俩算计了。

    “我早就有心上人了,万一胜个十场八场,不要女人也不行啊,而且对其他女人不感兴趣。”荆轲目光转向远方,似在回忆往事,露出一往情深的模样。

    “我也是”。

    “说的跟真的是的”。

    “不会骗你,到时自会跟你说。”

    “其实像我这么纯洁无瑕、纯情可爱、懵懵懂懂的帅哥才是最不喜欢女人的,”秦子牧说道,“我只喜欢武力让自己强大,这样才能适应这个社会,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对了,我想要铁饭碗,但是他家的不香,我想换一家试试、”

    “切!”

    “鄙视你……”

    “那好,今次我们只为赢钱,我上去试试!”

    “对,对,对,当今我们最缺的就是钱,”只顾着弹琴舞剑,买卖都懒得做了,荆轲随身带的钱资都已耗光。

    秦子牧这才明白,这些个侠客们在出名之前,都是穷困潦倒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