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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小食(上)

    应茸小心翼翼的回答道:“奴婢自幼家贫,5岁便随耶娘到黔州讨生活,只是命苦,在奴婢6岁时便双双过世。奴婢本就是奴仆身份,所以后来就被贩卖到府上做丫鬟。”应茸低着头小声的说着。

    “嗯,知道了。”阎泽转过身继续看着窗外的夜色:“我不习惯沐浴时有人伺候着,你退下吧,有事我会喊你。”

    “遵……遵命。”说完,应茸半跪着身子往后退了出去。

    哎!作孽的封建帝国啊!

    府邸的主卧收拾的非常整洁,墙角边放置着一张简单的紫檀木纱帐大床。地上的泥砖上一尘不染,隐隐能闻到刚被冲刷的气息。房屋当中同样是紫檀木的桌案上放置着数十支毛笔。墙上挂着一副山水画,虽看不出是谁的作品,但大气磅礴的画感让阎泽内心震撼。

    屋内的窗户对着府邸的庭院。屋外的夜色如同浓稠的墨砚,深沉的化不开。不过阻挡了星空的美色,也抵挡不住月色倾斜在池塘的执着,就像滑落的丝绸一样。

    风一吹,池塘的水面起了波澜,水中的倒影成了破碎的玉片,漂浮在水面,打破了原有的宁静。

    这一夜,阎泽有些失眠,并不是因为不习惯古人的瓷枕,而是在为自己的以后做打算……

    ………………

    ………………

    当东方泛起了鱼白肚,天际的霞光照应在府邸的池塘时,所有的奴仆都开始忙碌了起来,男仆清扫着花园与廊道的灰尘,女仆们则清洁着府邸所有陈设桌椅。应茸准备好主人的洗漱用品后,一直守在门外等待着阎泽的差遣。

    没有电话闹钟的尖叫,没有让人心烦的公司文件,没有孩子在耳边大声的嬉闹,没有了爱人絮絮叨叨的言语。连屋外的奴仆们都小心翼翼的忙碌着,生怕打扰到还未醒来的阎泽。

    这一觉睡的非常踏实,当身体的机能战胜了浑沌的大脑冲向夜壶时,他就知道该醒了。

    浑浑噩噩的坐在床边任由应茸用温水给自己擦脸,用一端被做成刷子状的柳枝条进行揩齿,现在的他就像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植物人。穿好服饰,将毛乱不堪的长头发盘起,脚下穿上了鹿皮靴。

    “嘻嘻,殿下,真好看!”

    应茸看着整理好服饰的阎泽,突然发现少了些什么,惊慌失措的从腰间掏出了两个精致的小陶瓷瓶。

    当一双白嫩的小手指上带着一抹鲜红朝着阎泽的嘴边伸来时,他彻底醒了。这东西他比谁都清楚,后世的他没少在淘宝给他媳妇买。

    在唐朝豪门贵族的男人们和女性一样,都需要化妆才能出门,尤其是口脂。只不过和后世的口红区别在于口脂更像是一种药品,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持湿润,就像后世冬天用的护唇膏。

    据说在朝为官的文武百将,只有得到李世民的青睐,才有机会得到这种东西,是一种荣耀的象征。并且谁涂的越浓、涂的越红,就表明谁最受皇帝喜爱。

    阎泽实在无法想象一群大老爷们顶着通红的嘴唇站在殿内,而李世民则坐在龙椅上俯瞰着下方一片片烈焰红唇时是什么表情。虽说自己的这副身体才23岁,让一个拥有三十多岁的灵魂忍受着化妆带来的摧残,他实在做不出来。况且除了口脂外,竟然还有脂粉,他又不是人妖……

    “不用了,我不习惯擦这些东西,拿走吧!”

    阎泽推开了应茸的小手,整了整密不透风的衣服。也不知道唐朝人怎么想的,大热天还要穿的这么多,他现在特别怀念锃光瓦亮的光头和大裤衩大背心,如果能再配上一瓶冰镇啤酒,那简直就太舒服了。

    “啪嚓”

    装有口脂和脂粉的小陶瓷瓶应声摔碎在地上。瓷瓶上面的花纹也凌乱不堪的分散在应茸脚下的周围。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请殿下责罚!”

    “将头抬起来。”

    府邸的蜡灯本就阴暗无泽,昨夜没仔细打量服侍自己的贴身丫鬟,现在清楚的能看到一张精致而又幼嫩的脸蛋上涂满了腮红,有着眉目秀丽的瓜子脸,头上盘着一个标准的双环髻,一身粉白相间的百褶长儒群裙,眼睛里透露出一丝机灵。从面相看稳重而又懂事,不像毛毛躁躁的样子,十一二岁左右的年龄。不知为何会如此的不小心。阎泽倒不是心疼口脂和脂粉,本身这东西他就反感,只不过没被摔坏的话,送给眼前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应茸也是不错的。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请殿下责罚,只要不把奴婢卖给别人,奴婢什么惩罚都愿意接受。”

    “我到是有打算将你卖掉,换个合意的丫鬟来伺候着。既然你这么说,那就说出个理由,让我听听,兴许我会改变主意。”

    “奴婢自被卖到府上,才感觉有了归宿。这里的姐姐们对我都很好,伺候殿下可不是谁都能来的。当管事的和我们说时,所有的姐姐都不愿意来,我知道那是把机会让给我,毕竟能伺候殿下可是福气。所以我不想离开这里,离开姐姐们。”

    “起来吧,看你这个模样,我也不忍心,往后小心点就行。早饭准备好了没?”

    “早饭?”应茸擦了擦泪水有些困惑:“殿下说的是小食吧,已经备好了。我这就给您端过来。”

    小食?这唐朝和后世的叫法差异也太大了吧!早晨起来吃的东西不应该叫做早饭么?或者是早餐,怎么还叫小食,那中午是不是应该叫做中食,晚上叫做大食。

    当早饭端上来的时候,阎泽发现瓷白的碗里同样是黏糊糊的,仔细看还能分辨出来几个不规则的白色带有棱角的块状东西。他这才知道前几日路途中吃的竟然都是些是面片汤。

    看着反胃的食物,看了一眼直咽口水的应茸。索性直接就赏赐给了自己的这个贴身丫鬟。

    哎!该死的日子,想吃点好的都不成,看来万事都需要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