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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心意

    邻居成大婶是个好心的,实在看不过眼,在大山这里帮工做饭,知道一些文瑾的情况,便悄悄问那家人,愿意不愿意把女儿卖出去。

    师好古和师王氏连声答应,一张嘴就是二十两银子,成大婶气得掉头就走。

    师好古和师王氏商量再三,终于理智下来,他们恨不能把女儿白送出去,竟然由二十两,锐降到五两银子。

    成大婶让大山婶问文瑾,要不要买个丫鬟,帮忙打扫洗濯,说她一个男孩子,还得做饭洗衣,太难了。

    成大婶还把师王氏的女儿,小名黑女的带给文瑾瞧。

    看到小女孩冻得乌青的脸,胡萝卜一样红肿的手,身上还穿着夹衣,在寒风里瑟缩不已,文瑾忍不住心软,答应买人,就当救人一命,为自己积福。

    付了银子,和师好古在黄乡吏那里过了户,文瑾收好黑女的卖身契,把小姑娘领到家里,先找出自己一身衣服,让她洗洗换上,然后从大山伯那里,要了一大把治疗冻疮的草药,让黑女分三次熬煮,拿来泡手,还有脚。

    过了两天,文瑾见小姑娘不那么惊惧,才和她说话:“黑女,不若给你换个名字如何?你知道亲爹的姓吗?”

    “不知道,大概姓石。”

    “是石卫村的?”

    “不是,

    “那,你今后就叫石榴,我希望你能跟个石榴一样,笑口常开。”

    “谢谢少爷!”石榴也不懂什么规矩,心里感激,便跪下给文瑾磕头。

    “起来起来,地上凉,今后不要动不动就跪的,你只要听话,把我交代的事情做好就行。”

    “我一定会的。”石榴觉得文瑾比她娘好多了,文瑾看她手没好,都不肯让洗衣服呢,只让她每天把院子打扫干净,烧炕,帮忙做饭,有空了帮着韦十三干干活儿。

    石榴看到韦小燕绣花,特别艳羡,她在家得带弟弟,还要洗衣做饭打扫,这些细活,没机会学。

    小燕也是个心软的,石榴有空,她便指点着,让石榴先学着纳鞋垫。

    小燕用旧衣服拆下的布,收拾了一双鞋垫,是给文瑾的,她觉得石榴是文瑾的丫鬟,就该给主子干活。

    石榴一双鞋垫,做了八天,刚开始没少扎手,后面慢慢好了,两只鞋垫,一只歪七扭八,一只基本平整,小燕只好把那只赖的,做了垫子,重配了一只,让她纳好,交给文瑾。

    “少爷,石榴学着做的,你不要嫌弃,我下回,一定做好。”石榴抿着嘴,十分惭愧,可再不好,她也舍不得扔了。再说,鞋垫就是不好看,穿脚上还不一样的?

    文瑾看看,还挺不错的,高兴地收下:“好!石榴喜欢做女红吗?”

    “少爷让做什么,石榴都愿意。”

    文瑾很不喜欢布袜子,想让石榴给她织一双针织的。

    可惜她只在大学时,只织过围巾,其余的一概不会,最后,干脆把这个教给石榴,让她先学着给自己织一条围巾。

    石榴会纺线,文瑾买来羊毛,她便忙活起来,小姑娘手已经好了,做事还挺快的,从纺线到制成,用了十天时间,这期间,她还要每天给文瑾烧炕、烧水沏茶,扫地抹桌子干杂活,没多少业余时间呢。

    石榴是个要强的孩子,刚开始织的不好,她都悄悄拆了,交给文瑾的围巾,针脚已经均匀整齐,看着挺像回事的了。

    文瑾高兴了,又买来羊毛,交给石榴:“有时间再织,别累着了。”

    “给老爷、太太吗?”

    “是的,我还有个哥哥。”

    “是!”

    文瑾搜罗了好些书,不光有种地养鸭方面的,还有巨荣朝的一些历史典故和地理介绍,她必须得了解这个朝代到底处于怎样的状态,别自己闷着头一心忙发财,忽然战祸连绵,她的努力还不都打水漂了?

    每每文瑾看书的时候,石榴的脚步都放得轻轻的,唯恐惊扰了主子,有时候见家里没事,也会找小燕说说话。小燕对石榴的围巾特别感兴趣,也让爹爹买来羊毛,纺了织围巾,她会的服装样子可就多了,和石榴在一起琢磨,竟然织出了文士巾给文翰。

    文瑾拿着跟个小房子样子的帽子,觉得石榴挺巧的,夸了两句,小女孩越发来劲,竟然给文瑾织出了一双毛袜子。底儿脚尖还有后跟,都是布的。

    这个时候的袜子,都是布的,底儿裁成脚底的样子,上面用两块布合成面子,和底儿缝在一起。

    石榴就是在这基础上织出的袜子,布底儿四边,用线缝一圈,然后用这些针脚的线做起头,进行编织,慢慢收针,最后形成袜子。

    “嗯,不错,比布袜子舒服,也软和。”

    石榴很高兴,有空就做,一天到晚手不闲着。结果钱家人过年前一人一条厚毛围巾,两双毛袜子。

    文瑾拿到的卖身契上写石榴十一岁,看着最大才十岁,是因为长时间吃不饱,才又瘦又小的。跟着文瑾,吃饭不成问题,小女孩脸上的青黑之气慢慢退掉,变得白皙,个头也窜了一圈,走起来脚步都蹬蹬蹬的有了力量。

    文瑾有了帮手,轻松了很多,不至于每天从早到晚,忙那些家务琐事。

    文瑾留下长得快、身架子大的十几头母猪,把剩下的都卖了,这才如期给石振宗交付了剩余的四百多两银子,两家重写了契约,这两千亩地,便实实在在属于了她自己。

    腊月到了,文瑾带着石榴回了山窝。

    和去年一样,她还是把鱼配了炒好的酸菜料,运到省城出售,今年果然有人竞争,但文瑾有商标意识,去年的料包和藤盒上,都印了“钱记”字样,仿冒的其它能做,却不肯把自己姓氏改了写钱记。

    巨荣朝的人,把祖宗看得很重,还没后世有些奸商,别说祖宗了,亲生儿子都能搁到网上卖,假冒个姓氏算什么?

    文瑾和韦成岚,去了几趟省城,鱼和鸭子销售一空,趁机还又结识了一些商人,为后面其他生意预备着。

    只是那个榴花的大掌柜,文瑾依然无缘拜见。

    文瑾把石榴交给二伯。韦氏本来一直担心文瑾的生活没人照料,见她买了个小丫头,还挺高兴的,只要有空,就教石榴做活,不仅做饭、洗衣,还包括缝缝补补。

    石榴刚开始很害怕韦氏,后来见她待人和气,也不打骂,慢慢胆大起来,有时候还会主动请教,韦氏见这孩子心地挺好,为人也踏实本分,对她就更好了,还用自己织的布,染了红色,给石榴做了两身衣服。不知道的人看见,还当石榴是来投奔的亲戚。

    汪陈氏是个闲不住的,她就背着人问过韦氏:“这是不是给文翰准备的媳妇儿?”

    “不是,不是!”

    “我就说嘛,文翰小小年纪就中了秀才,前途无量,人又儒雅俊俏,多少富家小姐眼巴巴盯着,何须你准备童养媳。”说完她眼珠子一转,“难不成是给文瑾准备的?”

    韦氏哭笑不得,解释道:“他婶子你想什么呢,这个孩子在家虐待得都活不下去了,有人从中牵线,卖给文瑾做个小丫鬟。文瑾一个人在石卫村,没人帮着洗洗涮涮的怎么行?她还要经营那么多的地呢。”

    “哦,这么回事,嘻嘻,哪个丫头卖到你家,也是享大福了,跟亲闺女似的。”

    “这孩子命苦,刚刚买过来时,脸上、手脚胳膊,到处都是冻伤,别提多可怜了,让人实实不忍心。”

    “后娘跟前的?”

    “娘倒是亲的,就是爹不亲。”

    “黑了心了,还有这样的娘。”汪陈氏很是感慨,自此对石榴也非常好,小姑娘这才觉得人间还是好人多,心境渐渐开朗起来。

    文翰腊月二十八回到家里,文瑾往他身后望了望,还好,尾巴沈隽没跟着。

    也是,过年呢,讲究一个合家团圆,他也不可能跑到别人家里去。

    大概因为钱先诚态度比较僵硬,今年过年,钱家大房没出什么幺蛾子,文瑾他们行礼之后,便离开了,事情还算顺利。

    令人意外的,就是正月初六的下午,沈隽忽然来拜年,他还带了沈家一个下人,一本正经挑了一担礼物,竟然是一些乡下人少见的尺头布料、海味干货。韦氏虽然没见过多好的东西,但依然能从布料的颜色和精致程度,看出这些都不是凡品。

    更别说是海货了,梁中省远离海岸,这些东西连听都没听过,更别说见过、吃过。

    韦氏捡了一篮子咸鸭蛋、一篮子松花蛋,外加文瑾定做的蛇皮腰带、石榴织的毛围脖、毛袜子做了回礼。

    沈隽让那家人挑着一担鸭蛋回去,他把腰带和围巾袜子留了下来,晚上,把袜子套到脚上:“这是怎么弄出来的呀,松松软软的,穿着很舒服。”

    “不知道,文瑾让那丫头弄出来的,她也不知怎么想的,总能弄出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文翰对蛇皮腰带特别满意,二指宽的细条,中间一指宽是蛇皮,两侧用青缎子包边,既华丽,又不失大气。

    沈隽手里的腰带,却是中间是青色羊皮,打磨抛光,铮明瓦亮,两边用蛇皮包边,华丽又大气,不亚于文翰的那一条。

    皮带扣是银质的,文瑾用了后世皮带扣的结构,一拉就会锁住,用起来特别方便,沈隽十分新奇,拿着反复研究了好一会儿:“这个皮带真好。”

    “呵呵,你喜欢就行,也算文瑾的一点心意。”文翰本是无心之说,却若一记重锤,敲在沈隽的心上,他以为这是一句双关语,是文瑾通过文翰,向他表达什么呢。

    晚上,文翰困极,沈隽却在身边翻来覆去,他被折腾地难以忍受,侧身用手撑着头,看着好友:“你怎么了?今天的炕烧得刚刚好,并不烫的啊。”

    “是,是不烫!”

    “那还不快睡?”说完翻过身,却被沈隽强行拉住了。

    “文翰,你有没想过,将来找个什么样的女子为妻?”

    “怎了?你看上谁了?”文翰忽然睡意全消,在学院里,那些同窗经常讨论这个问题,有个三十多岁的举子王选杰,妻子彪悍异常,而他家贫困,全靠妻子的嫁妆维持,又没法休妻,有回喝大了,向学弟哭着倾诉了一番,完了,还语重心长地总结道:“庄稼歉收,耽误的是一年的生计,下一年说不定就好了,伙计懒惰,也就是一阵子的事情,重新换一个说不定就好了,可这没娶到好老婆,可就是一辈子的事儿,诸位可别学我啊,攀什么高门富户,害的老娘在家,跟个奴仆一般。唉,低头娶妻,抬头嫁女,圣人之言诚不我欺。”

    另一个举人张浩然背后撇嘴:“吃着人家,还嫌弃人家,真是没良心,他哪有我苦,家里随时会断顿。贤妻再好,不抵吃不抵穿的,还成天让人担忧的要死,你们别听选杰的话,他那都是矫情。”

    文翰再书呆子,现在也到了该娶亲的年龄,心里不可能没有想头,就是没人可以诉说和讨论,现在听到沈隽开了头,八卦的心情大涨,忍不住问道。

    “只是这么说一说,我哪有机会,认识好女孩?”

    文翰泄气地躺好:“那就睡吧。”

    “别呀,咱俩聊一聊,你有没想过,找个什么样的媳妇?”

    “想有用吗?遇到什么就是什么吧。”

    “以文翰兄这家事、长相,提亲的肯定不少吧?”在学院,他们不论年纪大小,互相称兄,其实沈隽和文翰同岁。

    “唉,不瞒沈隽兄,是不少,可一个个大字不识的,我实在不中意。”

    “嘻嘻,看来,文翰兄是想找个才女了?”

    “才女倒不至于,女子读书也没什么大用,除了世家,哪有读很多书的?我只求不要目不识丁、愚钝不堪就行。”

    “这样啊。”沈隽恍然,然后追问,“你要读书科举,结婚晚点也在情理中,文瑾呢?她希望找个什么样的媳妇?不会就是这个小丫鬟吧?”

    文翰也吓了一跳,一只手撑着炕,半坐起来:“不会吧?你听她这么说的?”

    沈隽见文翰竟然真的不知道文瑾是女子,满腔的热情顿时凉个透,意兴阑珊地裹紧被子:“睡吧,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他翻过身,很快就入了梦乡,却换文翰替文瑾惋惜不已,他一直觉得自己这位弟弟聪明过人,可眼下,现实却是,弟弟没读多少书,他家也没有多少钱,更没有一点的势,文瑾凭什么能找个好媳妇呢?

    惋惜难过了半天,文翰才沉沉入睡,第二天,明显得有些萎靡,让韦氏十分心疼:“文翰,晚上读书切不可太晚,读书要紧,身子更是要紧。”

    文翰大惭,连连点头,吃了早饭,小小补眠,然后就埋头读书,沈隽心里有事,实在没法安心,便找借口说他头疼,要出去走走。

    “我陪你一起吧。”

    “不用了。”沈隽伸手拦了一把,隔着窗户,看到文瑾往院子外面走,趁机道,“哟,文瑾出去呢,让她带我在山前转转吧,我还没好好领略咱这里的冬季景色呢。”不等文翰说话,他就抓起外衣,急急出去了。

    文翰犹豫了一下,觉得弟弟陪朋友玩,也是一样的,便又坐下念书去了。

    文瑾是去采冬笋,这个时代没有塑料大棚,除了干菜、腌菜,就是白菜萝卜这些冬储菜,一点新鲜蔬菜也没有,今天还是汪陈氏告诉她,可以在山前那片竹林里挖冬笋。

    刚走到大门口,就听到背后脚步声。

    “你这是做什么去呀?”

    文瑾扭头对沈隽笑了一下:“去挖点竹笋,天天白菜萝卜的,你觉不觉得腻味呀?”

    “你做什么都好吃,我怎么吃什么都不腻味。”

    文瑾被夸地红了脸,却不好意思说什么,她还没和沈隽单独在一起过,多少有些尬尴,还有些羞涩,在这个时代久了,前世的记忆已经十分淡漠,她长期把自己定位于十来岁的少女身份,自然有了这种少女心态。

    沈隽看到文瑾脸上淡淡的酡红,心里却是欣喜不已,只是脸上不动声色:“虽然过了年,这还是冬天的,你也不怕有狼?敢这么独自出去?”

    “我这才出门找伴儿。”文瑾解释。

    “我陪你去。”

    文瑾犹豫,“这怎么好?会耽误了沈大哥读书的。”

    虽然知道沈隽在学院并不用功,但他的学识和能力,还是要比文翰好,这说明什么?文瑾认为,沈隽的放浪形骸,只是表面现象,他背着人,肯定学得很努力。就算他是天才,过目不忘,也得过一遍才是,也得好好思索,才能深刻领会书里的意思。

    “我读了一早上了,很累。”沈隽微微皱眉,敲了敲头,“这里跟塞满了一般,得活动活动让它化了。”

    “哦!那走吧。”文瑾转身往外走,沈隽在后面跟着,出村往西,到了史家的豆腐坊门口,这段路村民扫过雪,有二尺宽的小道,走起来很容易,再往前,可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