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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情意

    雪粒冻得硬硬的,踩在脚下跟沙子一般,一脚下去,雪就漫过了脚背,走起来十分辛苦。沈隽从后面赶上来,和文瑾并排,看着她的侧颜:“我还没在冬天看过这里的景致呢,今天既然出来,可要好好欣赏一番。”

    “哦,好啊。”文瑾觉得,南方的细雪和雪中红梅,适合那些文绉绉的人欣赏,北方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虽然不如南方风光精致,但它粗犷中大气磅礴,自有独特的风格,光这一眼望不到边的连绵山脉,气势恢宏,高低错落,都能令人为之荡气回肠心胸开阔。

    两人默默走着,虽然路途并不远,可这种深一脚浅一脚的雪地,令人十分疲累,文瑾热得鼻尖冒汗,她先是解开绕在脖子上的围巾,过了一会儿,又卸了头上的风帽。

    钱隽一伸手就把帽子重新扣在文瑾头上:“热了我们歇会儿,山风这么硬,你这不是寻着着凉么。”

    “马上就到了。”文瑾不好意思地笑道。

    “那就更有时间休息了。”沈隽终于找到话题,禁不住嘴角含笑,“又不是去军前应卯,迟一分半刻的,便要人头落地,你急什么。”

    “呵呵!”文瑾笑得有些不自在,她总觉的沈隽的眼睛里,有一团火焰在烧,烧得她特别不自在,这才拼命赶路来着。

    心神一松,文瑾忽然脚下打滑,幸好沈隽手快,一把拉住了胳膊,才没有狼狈地去亲吻大地。

    “慢慢走,小心点!”隔着厚厚的棉衣,文瑾依然能感到沈隽的手滚烫滚烫的,她有些不自在地挣脱了一下,沈隽待她站稳,便轻轻松开,看到文瑾脸上的红晕,沈隽心脏狂跳。文瑾的羞涩和微微拒绝,在他看来,实在是太可爱了,他见多了花痴女,别说自己主动去搀扶,他紧躲着,那些女孩都能假装跌倒,往他怀里扑呢。

    文瑾为了转移尬尴,指着路边:“你瞧这树,冰雕一般,多漂亮。”

    腊月里下了好几场大雪,一层一层累积在树干上,部分化开流下来,又被冻成晶莹的冰溜,整棵树干,上面是如玉一般的白雪,下部却是水晶一般的冰棱,就在这时,阳光忽然突破层层雾霭,直直照射下来,整棵树忽然折射出璀璨绚烂的光芒,文瑾一时目眩神驰,看得呆了。两人就这么并肩站着,感受大自然的神妙莫测、美妙绝伦,一时四野静寂,只听到两颗心在咚咚跳动。

    沈隽望着文瑾的侧脸,那黑亮的眼睛里满是赞叹和感动,连带整个人,都显得通透灵动、秀美非凡。

    这样的女子,怎可能是仅仅读了两年书的一个普通山姑?

    沈隽没想到,自己竟然在这山野乡间,找到一颗熠熠闪光的绝世珍宝,她在这寂寞的角落,灿灿发光,却静悄悄不为人知。

    是老天爷安排在这里等我的么?这个念头一起,他便再也拟制不住的心中狂跳,虽然以前,他听文翰说起文瑾,心中特别好奇,也产生了交结的心意,在第一次见面,他发现文瑾是个女孩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他是个喜欢探究的人,在接下来的日子,找机会和文翰一起来见文瑾,每一次,他都有新发现,每一次,都让自己更好奇,不知不觉,他已经深深陷入而不自知,刚才的念头,让他忽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为了抵制后娘为他安排的婚姻,他对那些京城贵女不屑一顾,也把自己的心灵封闭起来,少年情怀总是诗,今天,他心中的诗情画意,终于喷薄而出,挡也挡不住了。

    文瑾直到看得眼睛发酸,这才不得不低下头,闭眼休息。第六感,让她感受到了沈隽炽烈的目光,心中悚然一惊,不自在地打破寂静:“这大自然,实在太过奇妙,不仅赋予人类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美妙景致,还有无数珍禽异兽、奇花异草,就连普通的山间竹笋,也能令人齿颊留芳,真是神妙无比。”

    “唔,真的啊,我以前都没注意呢!”沈隽微笑着,继续看着文瑾,只是控制了自己的情绪,眼光平静下来。

    文瑾没话可接,只好默默往山上走去。

    沈隽跟在她背后,心中思绪万千,脑子里一个疑虑接一个疑虑:文瑾为何要女扮男装?是在躲着谁,还是被人强迫的?为何对她视如亲生的伯父伯母和堂哥,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呢?她脑子里那些古怪念头,是自己想出来的,还是有人教导?从文翰那里得到的消息,钱文瑾,绝对是一个孤单的山乡女子,背后并没有高人指点,可是……

    默默走完平缓的山坡,开始攀爬一段略微陡峭的山路,沈隽很自然地伸手扶着文瑾,一副怕她滑倒的模样,文瑾也顾不得避嫌,谨慎地看着脚下,一步一步走到竹林旁边。

    文瑾先用锄头挖笋,沈隽在一边看着,很快就看出文瑾找笋的窍门:“我来!”

    文瑾没说什么,把锄头交了过去,两人轮换,足足挖了一个时辰,文瑾手里的小藤篮已经满当当的了。

    “好了,好了,咱们回吧,嘻嘻。”默契的配合,丰硕的收获,让文瑾一时忘情,她高兴地展颜一笑,催促沈隽返回。

    沈隽看到文瑾无邪的笑颜,心中一动,忍不住又盯着看了一眼,文瑾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赶紧低下头去。

    “你笑什么?”沈隽很快控制了情绪,声音十分平静。

    文瑾听到他醇厚平和的声音,心里也安宁下来:“还是你有劲儿,换成我,根本挖不了这么多。”

    沈隽忽然想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禁不住心疼不已,他一只手拿着锄头,一只手扶着文瑾,两人顺着山路往下走。

    “你想吃什么,出钱让人帮着采就行了,今后这么危险的地方,就不要亲自来了。”

    文瑾心里一热。二伯一家对她关爱有加,但像沈隽这样,能深刻打动她心的时候,也是有限的几次。

    文瑾强压激动:“我会小心的。”

    沈隽却对这样的回答十分不满:“什么叫你回小心的?还准备冒险吗?”语气竟然十分严肃。

    文瑾也说不清为何,却觉得这严肃里,满含关爱,禁不住乖巧地点头:“我也没想到路上这么滑,今后再也不这样了。”

    “这才乖!”沈隽松了口气。

    俗语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再加上太阳一晒,雪有些开化,路上便更加湿滑难走,文瑾几乎靠沈隽半托着才走到山下。

    “今天多亏你了,谢谢!”文瑾由衷地说道。

    沈隽却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你这么和我客气吗?是不是我吃了你那么多的饭菜,一见面就该不停地说谢谢呢?”

    文瑾诧异地看了沈隽一眼,他怎么变脸比翻书都快?

    沈隽立刻感觉到了文瑾的情绪,他声音低沉地道:“我朋友很少,亲人又不在身边,拿你和文翰当兄弟姐妹,你却这么和我生分!”说着,忍不住有些伤心地低下头。

    文瑾心里十分不忍,用手背碰碰他胳膊:“别生气,我道谢,是表达心里的感谢之情啊,难不成跟冷血动物一样,对你的好意无动于衷,你才高兴?”

    “真的?不是把我当外人,才说我客气话的?”

    “……”文瑾不知该说什么好,可见沈隽还眼神热切地看着呢,只能点点头。

    沈隽满意地勾起嘴角,那如阳光一般的笑脸,简直能晃花文瑾的眼,她赶紧低下头:“今天你想吃什么?”

    “你做什么我都爱吃。”

    这话说的,文瑾更是抬不起头来,回村的路上,又是相对无言,文瑾低着头,沈隽看着她。

    终于拐过弯儿,在门口张望的文翰看到了,扬起手臂招手。

    “我先走了。”沈隽歉意地低声给文瑾说道。

    “嗯!”

    文翰快步过来,接过沈隽手里的锄头:“你俩采这么多山笋?辛苦辛苦,这冬笋可不好采呢。”

    “对我沈隽,哪有难事儿。”沈隽摆出一副欠揍的嚣张模样。

    “就吹吧你。”文翰本来想拍沈隽的脑袋,看到他身上的泥土,便改成帮沈隽拍打身上的土。

    回到家里,文翰看到文瑾脸色疲惫,心疼地说道:“那么辛苦就不要去了,又不是没吃的,瞧把你累的。”

    “没事的哥哥。”

    “快进屋歇着,石榴烧好了热水,快去泡泡脚。”

    “哎!”文瑾点头,乖乖进屋。

    沈隽不高兴地对着文翰的背,盯了一眼,心里怨嗔:“你个滥好人!”回过头,他又自嘲地笑了一下,那种话,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敢说啊,幸好有文翰帮他,不然,文瑾肯定跑到厨房忙乎去了,她那人,哪里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想到这里,禁不住又是一阵心疼,沈隽一向觉得自己很命苦,可看到钱文瑾一个小女子,竟然得承受这么多,比自己过得还艰难,心中更加怜惜。

    石榴很快烧热了水,端了一木盆进了西厢房,文翰则拿出自己屋里的木盆,倒上剩余的水,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叫沈隽:“你也赶紧泡泡脚,看靴子上面都是泥水。”

    “我不冷,真的!”沈隽声音差点哽咽起来,觉得这小小的农家院,比他那金碧辉煌巍峨庄严的王府,要温馨一百倍。

    文瑾洗了脚,换过鞋子,就跑到厨房去帮忙,让石榴和韦氏硬架着送了出来,她心中感动,笑着回到房间,在热炕头躺着翻书休息。

    韦氏已经在另一个灶上,熘好了馒头,以及她做的条子肉、小酥肉,还把用水泡开的干野菜,焯熟凉拌了。

    石榴炒了个溜肥肠,又做了个茄子煲、猪肚汤,便开饭了。

    文瑾真的累了,饭后小睡了一觉,顿觉精神大振,走到院子里,嘴里还在感慨:“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是别有风味的……”她不知不觉,竟然背起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沈隽就在院子里站着,文瑾的话听得真真的,他心里忍不住怀疑文瑾另有际遇,一个只读过两年书的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吗?对文瑾的看法,就又升高了一个层次,觉得那些高门贵女,也未必有文瑾的才情,就更没有文瑾的善良和聪颖。

    文翰没午睡,这会儿看书看得头发晕,刚好走出房门,他今天穿了一件圆领天青色的府绸长衫,腰上就系着文瑾做的蛇皮腰带,颜色搭配特别合适,整个的人,都平添一份矜贵之气。

    文瑾这才像发现新大陆一般,看着神采飞扬的堂兄:“哎哟哥哥,没想到这个腰带和衣服如此般配,真好看。”

    “当然好啦,沈隽说,这样的腰带,到了京城,没有二三十两银子,别想买得到。”

    文瑾心中一动,立刻盘算起来,虽然这种颜色艳丽的蛇皮非常难得,但有种绿花蛇却很常见,颜色设计搭配好的话,也漂亮着呢。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做成产业呢?

    “想什么呢?”看文瑾深思,沈隽忍不住好奇,问道。

    想到不能让二伯夫妇知道,文瑾笑了笑什么也没说,盘算着去了石卫村,再好好计划计划。

    沈隽恨不能打开文瑾的小脑袋,看看她到底在沉思什么,他只恨自己不能伸手,去抚平那微微蹙起的眉尖,想到这张小脸灿然一笑,令花儿都能失色的美丽,沈隽心疼不已。

    文翰煞风景地问沈隽:“沈兄,你认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句话里的‘仁’,和孔圣所言的‘人爱’一样吗?圣人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是不是不够仁义呢?”

    “我认为,仁义本就该对仁义的人才能施行,对恶人施仁,就是助其作恶,这不是仁,而是害人……”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进了屋子。

    钱先诚听见两个孩子醉心学术,大为欣慰,在老婆跟前称赞道:“咱翰儿是个好样的,交的朋友都是出类拔萃的,这个沈公子,学识也很好呢。”

    韦氏正对着窗户的光亮缝衣服,闻言抬头对着男人,欣慰的笑了一下。

    文瑾带着石榴,把挖回的竹笋剥皮清洗,让石榴给挡住了,小姑娘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经过人和人之间,竟然可以这么和睦,这么互相关爱,这几天,她就像浑身攒满了劲儿没处使一般,争着抢着干活儿。

    文瑾也满脑子生意经,尤其是没法拓宽商路,让她烦忧,便干脆放开手,自己坐在阳光下,看似晒太阳,实则在沉思。

    沈隽隔着窗户看见,心里十分难受,看文翰在练字,便悄悄走出来:“文瑾,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不?”

    文瑾一愣,随即摇头:“没有,没啥事儿。”她强挤出一个笑脸,找个借口溜进了房间。

    接下来两天,文瑾有意躲避沈隽,她从沈隽望过来那热情的目光里,感到了他的欣赏、心动、和爱怜,这不仅让她心中警铃大作。

    随着年龄一天天增长,文瑾也考虑过自己的婚姻,做好了和一个普通农人厮守一生的准备,可惜身边没有出现过一个令她心动的男人,好不容易出现一个沈隽,可惜,竟然是个豪门富少,有着她难以攀越的身份鸿沟。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包括两人背后的家庭,就算抛开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两个身份地位相差太大的人组成一个家庭,其中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势必有很大差异,这是很难调和一致的。她明白,很多女人,见到一个高帅富,恨不能立刻吞吃入腹,也不管自己是不是能消化得了。前世里讲究人人平等,灰姑娘嫁入豪门的日子都不好过,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文瑾自问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直系血亲,二伯和二伯母,又是特别重规矩面子的,那她就要好好经营自己的生活,不该是自己的,就要坚定心念,一定不许伸手,不然,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她只想过自在的日子,不想成天战战兢兢看婆母和男人的脸色,悲剧常常因为贪婪所致,文瑾告诫自己,决不可妄想自己不该得的。

    活了两世,文瑾听多了红颜薄命的故事,无非是有几分姿色,不想受穷又不想吃苦的女人,把自己的一生交付给一个富有的男人,奴颜婢膝忍声吞气,最后却没能逃脱悲惨的结局,文瑾觉得这是她们自找的,无论长相如何,人都该自立自强,尤其是女人。

    文瑾不怕受穷,自己有想法有干劲,为何不直起腰杆想怎么活就怎么活,为何要把自己送入那深宅大院里受折磨呢?

    文瑾也曾经期望沈隽真如沈平所言,只是个破落户子弟,可这一回,沈隽随随便便拿出文瑾在这一世根本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礼物,就说明了问题,沈隽,即使破落,也绝对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那种。

    虽然沈隽只是个表少爷,可当年若不是门当户对的人家,沈家能看上吗?

    文翰说过,沈家老太爷曾经做过首辅,那就是说,十几年前老人在的时候,沈家是文臣领袖。

    沈隽的家,能差到哪里呢?

    沈平虽然是庶出,但毕竟是首辅的亲孙子,那家教和熏陶,也绝不会是普通人家所能有的,可他也没有沈隽身上的那种大气,那种超凡脱俗的高贵之气,文瑾认为那是一种长期的积淀,几乎可以说,从出生时就开始培养的东西,沈平作为庶子的儿子,还欠缺形成的条件。

    这些,足够说明文瑾的判断是正确的。

    沈隽感觉到了文瑾的躲避,可惜他和文瑾相见,只有饭桌上,众目睽睽之下,他能说什么?敢说什么呢?

    就在沈隽抓耳挠腮不知该如何打破僵局时,钱家来了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