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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定要娶才女

    文瑾很高兴二伯到来,高兴地叮咛:“石榴,今晚熬红枣莲子银耳粥,切一盘腌肉,一盘黄瓜,炒个山菇竹笋,芹菜豆干……”

    “好了,好了,文瑾,就咱三个,晚上做那么多,吃不完坏了。”钱先诚见侄子如此热情,心情又好了一半。

    石榴见文瑾举手做了个手势,又用口型确定了一番,便去了厨房忙活。

    “二伯,今天匆匆而来,想必有要紧事吧?”

    “嗯,有人给你提亲。”

    “二伯,我说过,不到十八岁不定亲,哥哥都是十八才……”

    “你哥十五岁都有媒人来提亲呢,我们找了两年多,才有了合适的,你现在也该找着相看了。”

    文瑾无语,盘算着如何拒绝。

    “文瑾,这次给你提亲的,是个大大的富户,不知——”钱先诚的心狂跳着,话都说不下去了。

    “大大的富户?哪里有这样的好事?我从不认为天上会掉馅饼,不会是让我戴绿帽子,为他人遮掩的吧?”

    钱先诚一愣,他怎么就没想到这里?这沈家有多富,他很清楚,就算这位二小姐,是个庶出的,那也不是他们这样家底的人家,能够肖想的,他忍不住看着侄儿,心里暗暗佩服:小小年纪,竟然如此敏锐,实在太——可惜了,没能读书,不然,肯定比三弟的成就还大。

    “二伯,到底是哪一家?”

    “县城的沈家,沈百万的二女儿。”

    “哼!来者不善。”

    钱先诚一看,这一路是白担心了,侄子和这沈家,似乎有过节,随即,另一层担心,却涌了上来:“文瑾,你怎么,得罪沈家了?”

    “没有,二伯,别提沈家多不要脸了,竟然想一万两银子,买了我的果园子,也太会打算盘了。”

    “啊?你,你这果园子,值一万两银子?”这下轮到钱先诚吃惊了,难怪沈家要陪嫁一万两银子,原来是因为这个啊。

    可是,既然侄子这果园子既然那么值钱,想必将来产出很可观,他们一家人,完全过得上好日子,那媒婆为何说,今后他们要依赖沈家姑娘的嫁妆?

    文瑾见二伯沉思,便知道有故事,她轻声问:“二伯,媒婆到底怎么说的?”

    钱先诚气愤地把崔媒婆的话,都告诉了文瑾。

    “哼,二伯,不管沈百万怎么说,咱们都不要搭理他,就说,我——”

    “你一定要找个书香门第的闺女。”钱先诚抢着道。

    “好!二伯,我一定要找个才女。”

    “好文瑾,二伯这就放心了。”钱先诚大喜过望,他没想到侄子如此敬重读书人,自己夫妇俩,真是白担心了。

    “二伯,既然来了,就去大山伯家走一趟吧?我这就给你备礼。”

    “好!”钱先诚的内心,最不愿意和侄子分家,他无偿帮文瑾做事,也不和文瑾计较这仨瓜俩枣的小东西。

    莫凌山不产银耳,文瑾还是去府城买的,这个算是稀罕物,她包了一包,然后,又拿了一大块腌肉、一小坛子腌香椿,一包莲子,放在提篮里,和二伯一人拿了一把油纸伞,往王家走去。

    钱先诚此刻,心情特别舒畅,一路上笑吟吟,给文瑾说了不少山窝街坊邻居的趣事。

    大山夫妇听说钱先诚来了,高兴不已,非要张罗着请吃饭。

    “大山伯,还是去我那里吃吧,石榴都做上了。”

    钱先诚都有些意外,随即明白文瑾为何非要做那么多菜。

    “大山伯,难得我二伯来一趟,你和伯母也给我个面子,咱们一起吃个饭吧。”

    “好!”王大山也是爽快的性子,他平日对文瑾多有照顾,自然不会在这小事上纠缠。

    第二天,雨停了,钱先诚吃了文瑾准备的早饭,便赶着驴车返回家,一路上,他的心情,一如那雨过天晴的太阳,灿烂地无以复加,就差放声歌唱了。

    韦氏听见男人的声音,提着心迎了出来,看到的是一张开心的笑脸,一颗提的高高的心,终于落进窝里。

    “文瑾没说为何不答应?”

    “这回,咱俩都看走眼了,文瑾说了,非书香门第的才女不娶,她绝不要一个商家女。”钱先诚大声说。

    “小点声!”韦氏急忙提醒,随即皱起眉头,“这可不好办啊,文瑾没读过多少书的……”

    钱先诚这才想到不妥当,忍不住发愁起来:“我们还是给文瑾说说,不能心气太高,跟文翰一样,找个认字的贤惠女子,就行。”

    “嗯,等她回来,咱俩就说一说。”

    再说县城的沈府,沈百万皱着眉头,听完崔媒婆的话,有些生气地问:“我不是给你说,是两万两陪嫁,再加一个庄子吗?你为何改成了一万两?”

    崔媒婆吭吭哧哧,往内院瞟了一眼。

    “你下去吧。”沈百万摆手,门口的随从拿出一角银子,递给崔媒婆:“崔妈妈辛苦了,去喝杯茶吧。”

    “谢谢沈老爷。”崔媒婆对着沈百万福了福,这才转身离开。

    “崔妈妈,咱家的规矩,你老可是懂得的。”那仆人背后轻声提醒。

    “明白,明白,我这嘴巴啊,保准比那蚌壳都严实,绝不往外漏一个字。”她扭着身子走出去,沈百万就沉着脸来到内院。

    “太太呢?”

    “在上房!”答话的丫鬟赶紧跑到前面报信,沈百万有五房妾室,这些女人,难免互相争宠,沈太太这个正室都不能免俗,老爷一进门就找她,连身边的丫鬟都十分欣喜。

    沈太太迎出门,就看到男人脸色不好,心里忍不住打鼓:“老爷!”

    “进去说。”夫妻俩坐定,见男人不客气地遣走仆从,沈太太的心更加紧张。

    “可是你给那崔媒婆说,只出一万两嫁妆?”

    沈太太一下子哭了起来:“爱梅的嫁妆,也才花费一万两,你,你怎么这么偏心,她可是你的嫡长女,呜呜”

    “你,你,你懂什么?若那钱家答应,用猕猴桃园做聘礼,我们只有赚的,两万两算什么?假以时日,十万八万也能赚得下,你个蠢猪,脑子不够用,还敢背着我做手脚,我,我,我恨不能休了你,你这个鼠目寸光的笨女人……”

    沈太太惊得脸色苍白,她还以为男人宠幸那个贱人,连带把她的女儿都提得比自己女儿高,原来,原来男人还是最爱自己女儿,除了聘礼全部送回,还添了一万两银子,在这小县城,当时那十里红妆,简直耀花了普通百姓的眼,沈家大小姐的嫁妆,曾经让一城的百姓议论好几年,她不知有多骄傲。

    听闻吕氏那个贱人在自己跟前炫耀,老爷要给她女儿陪嫁两万两银子,外加一个田庄,沈太太就忍不住了,让人通知崔妈妈改口,谁想,竟然中了那姓吕的奸计。吕贱人怎么甘心自己女儿,嫁给一个乡下小子?想通这一茬,沈太太更是有口难言,借着被男人怒骂,她低头哭起来,自己活得这么憋屈,还不都是自己男人贪花好色惹的祸?沈太太越想越委屈,刚开始还装哭,最后变成真的了,唯恐让其它几个姨娘听见,看她笑话,沈太太强忍悲痛,不敢哭出声来,一声一声的抽泣,反而更显得委屈。

    沈百万忍不住叹气,他怎么这么命苦,生意做到这么大,老婆的眼界还是那么小,只盯着边边角角,整天和妾室打擂台,没有一丝大家气概,他好话说了几条船,告诉她,这家里的一切,是自己的,也是她的,包括那几个姨娘,都是她的仆人,甚至他们生的孩子,也是他俩手里的工具,这个笨女人,怎样也领会不了他的意思,这一次,还生生把他的好事给搅和了。

    再派媒人,就算加到两万两,甚至三万两,都已经没了意义,他现在明白了,这位钱文瑾小小年纪,就能闯出那样的局面,绝不是运气和巧合,那他,这么拙劣的打算,自然也逃不过对方的慧眼。

    沈百万很懊丧,自己老婆只生了一个女儿,若是他现在还有一个嫡女,便真心陪了嫁妆送过去,不愁这个钱文瑾不为他所用,不是他把庶女不当回事,要想笼络钱文瑾,一个庶女肯定不够分量。尤其是嫡母如此眼界窄小,嫁个庶女过去,简直是在培养一个仇人。

    这么聪明的孩子,将来的前途不可估量,若能纳入麾下,对他是多么大的一个助力啊,沈百万只恨老天没让钱文瑾是他自己的儿子。

    “生子当如孙仲谋!”曹操当年的感慨,不知说出了多少人的心声。

    遗憾归遗憾,沈百万依然没有放弃,下一步,到底该如何走呢?

    文翰努力了三年,终于迎来了这一届的乡试,文瑾在七月中旬,和钱先诚、韦成岚一起,去了入云书院。怀津府比山窝离明湖城近,路也比较顺,文翰没必要跑回家一趟。从过了年,文翰一次一也没回过家,让人实在惦念,他们便带着衣物钱财以及食物来探望。文翰再过两天,便和几位同窗一起,去省城参加考试了。

    一路上,钱先诚都是一脸担忧的神情,他当年也十分用功,可惜连个秀才都没考上,儿子一举中的,比他强多了,可这举人,却更加难考啊,一个省,三年一届,只收三四十个人,虽然文翰在入云书院这几个秀才里,算是学的好的,可整个省里,五个书院,还有好多私塾,最有竞争力的,是把孩子送到京城读书的大户人家子弟,文翰能竞争过那些人吗?

    韦成岚却根本没有负担,他觉得侄子还太小,十八岁,就算能中举、中进士,也得磨练磨练才能当官,不着急。

    挫折,才是磨练人意志的最好办法,年轻时一帆风顺的人,反而没有大的出息。

    韦成岚还想送外甥去省城,让文翰拒绝了,书院已经在省城的一家客栈,订好了房间,舅舅去了,也不能和他住一起,反而让他分心,韦成岚只好放弃,留下东西,三个人又一起返了回来。

    时隔三年,韦成岚当年卖的烤蓝,已经到处都是,价格也降得让人难以接受,只能让编篮子的人,勉强糊口而已。

    从省城回来,黄氏告诉文瑾,县城沈府的大老爷来过,说过几天还会来。文瑾不以为意,沈百万若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也不会有上万的身家了,所有成功的人,或许比别人的运气能好一些,但绝不会靠运气就能做大,必然有股子百折不饶的坚定意志才行。

    果然,第二天沈百万就来了,他一见文瑾,便呵呵笑道:“喔,这一次运气不错,钱公子刚好在家。”

    “幸会!”文瑾拱手行礼,她年纪比沈百万的女儿还小,又佩服对手精神可嘉,神态便十分恭敬。

    沈百万心情大好,笑呵呵还了一礼。

    “沈老爷请!”

    “钱公子请!”

    两人落座,石榴端上茶来。

    “这是我自制的荷叶茶,沈老爷鉴定一下,可否入口?”

    沈百万十分认真地闻了闻,然后呷了一口茶水,用舌尖顶着,在嘴里滚动,咽下去还回味了一下,这才道:“倒是风味独特,只是口感不够圆润。”

    “呵呵,沈老爷见解精辟,看来是茶道好手。”

    “喜欢而已,好手不敢当。”

    他又抿了一口,放下,这才十分遗憾地说:“早知道钱公子善此道,今天就该带些好茶过来,估计比我拿那些俗物,更能入你的法眼。”

    “沈老爷忒客气,钱某人还就是个俗人。”

    “哦?哈哈哈”沈百万笑,觉得文瑾真是实在,普通人,根本没法品出茶叶贵贱,尤其是到了顶尖层次的茶叶,一两上百两银子的都有,钱文瑾的资本,还远远不当那个层次,自然收些布匹绸缎点心水果更觉得划得来。

    笑过之后,沈百万心里有些难过,眼前这位,若不是他的对手该多好,他今天来,是想办法要把文瑾捏在手里的,山阳就这么大,一山难容二虎,若是真让钱文瑾崛起,他的好些生意,肯定会受影响,他一定要把对手扼杀在摇篮之中,钱文瑾,最好你就是个俗人,能接受我的条件,沈百万发狠,他心里的那点儿难过,不过是鳄鱼的眼泪罢了,牺牲钱文瑾,他其实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

    石榴在客厅门口晃了一下,文瑾看到了,轻轻咳嗽了一声。

    “钱公子请便。”沈百万赶紧表明态度。

    文瑾招手让石榴进来:“少爷,有信来。”

    文瑾大喜,赶紧出去,亲自打赏了信差,就在外院的台阶上,拆开信看起来。

    石榴满眼都是好奇,文瑾看完,轻声说了一句:“沈公子又立下了新功,并且,这一战,不仅收回失地,还给鞑子以重创,估计西边的战事,快要结束了。”

    石榴听说是沈隽来信,高兴地眉开眼笑,拍着巴掌说道:“太好了,沈公子走的时候说过,还要回来吃咱家的水煮鱼呢。”

    文瑾轻轻嘘了一下,对石榴摆摆手,走进了客厅。

    虽然外面说话,有意压低了声音,可这院子里,没有一点杂音,沈百万依然听得清清楚楚,他刚才下的决心,立刻便动摇了。

    沈公子,不用猜都知道是沈家那位改了姓的表少爷,原来是去了西疆前线了,听刚才所言,还立下战功了。

    本来就贵不可言,还战功赫赫……

    这样的人,十个沈百万加起来,都不是对手,像他这样,不过巴结上一些二品、三品的官员,为人家卖命,同时给自己敛财的小小商人,拿什么和那些王公贵族叫板?怎么办?难道就这样放弃?

    沈百万一时心乱如麻,原来想好的计划,无论如何也不敢实施。

    文瑾走进去,镇定地坐下,亲自给自己和沈百万续了茶水。

    “钱公子,沈某人今日前来,是想和你商谈一桩生意的。”

    “钱某也猜到如此了,不然,哪有面子请来沈老爷大驾光临呢?您请讲。”

    “钱公子果园所产的猕猴桃,可否愿意让沈某人经销呢?”

    文瑾扬了扬眉,表示很感兴趣,笑着问:“沈老爷如何个经销法?”

    “就是你园子所产,全部由沈家的商行经销,不得假手他人,所得利益,咱们两家平分,如何?”

    “这个所得利益,是指什么?水果卖出所得毛利?还是——”

    “自然是要扣去贩运中间的花费,以及折损。”沈百万眼光犀利地盯了一下文瑾。

    “可这卖出价格,还有中间贩运的花费以及折损,我都不知道啊,怎么和你分?”狡猾的狐狸,到时候你说多少就是多少,文瑾只能被动地忍受你的盘剥,沈百万太狠毒了。

    没想到文瑾立刻就发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沈百万有些尴尬,他以手掩嘴,轻轻咳嗽一声:“我沈家的商行,也是信誉卓著的,怎会做出那么令人不齿的事情呢?”

    哄鬼吧,文瑾嘴角微微歪了一下,又迅速恢复笑容满面的样子:“反正这个法子不妥,请恕钱某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