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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为婢三年

    有道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常笙想到了一个办法,既能还回去,又能叫固游巡抚不敢轻举妄动。但是想要实行,非是轻功绝顶的人不能办到。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李元印,但他不能把人拖入泥潭。

    于是,常笙托狂刀门联系愿意为钱效力的轻功高手,最好是擅长潜伏,这样就能将他所设想的效果最大化。

    狂刀门没联系上轻功高手,但联系上了一名暗杀的杀手,这完全符合常笙的第二个条件。而且擅长暗杀,第一个条件就可以完全舍弃。

    由于那人感觉大材小用,所以开价五两黄金,也就是整整一百两白银。毫无疑问,这是故意抬价,但常笙并不在意钱多钱少。

    命比钱重,区区百两,能救不少人的性命,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交易。但在别人看来,就是个傻子,至少他这位以暗杀作为生意的人而言。但他开了价,雇主也付了钱,那么就代表他接受了这笔生意。如果他不接受,那以后就没人来找他做生意了。

    他有着一张朴实憨厚的脸,逢人就点头哈腰。被淘气的小孩推进水里,也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活脱脱一个受气包。

    做这行的有三条规矩,第一条,不杀慈父孝子贤孙,这是作为人的底线。第二条,不杀一心求死之人,这是作为杀手的原则。第三条,无人请杀者,不杀。这是作为生意的准则。

    作为暗杀者,总会遭遇各种折辱,隐忍是必然的。他曾为了杀死一名武林高手,潜伏整整三年,方才寻到一丝可能,而他,也成功的抓住了那一丝可能。他这不算什么,他的师父,潜伏了二十多年,才成功暗杀目标人物。

    潜入一般人的卧房,轻而易举。但是这次的目标是巡抚私宅的卧房,且有两名高手值岗换防,多少还是有一些难度。他与其他暗杀者不同,他不做声东击西那种拙劣的手段。最高明的暗杀手段,是在所有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完成任务,而且绝对不会叫人怀疑到自己身上。

    他花了十年时间,才从师父身上学会点皮毛。尽管只是皮毛,但也足够他受用终身。

    在杀手界,有一个特殊的情报组织,所有人都知道它的存在,但是没人知道它在哪。它贩卖和收购情报,只要钱到位,就可以知道一切秘密,包括皇宫秘闻。

    通过它,他获得了想要的情报。巡抚夫人喜好购物,每夜睡前都会拆封清点试扮。但从头至尾,除去贴身丫鬟与提物家仆,没人能碰触那些个包裹。因此,他通过展示自身的力气,以及懦弱听话的性格,花费不到三天时间,便利用泻药放倒一个,成功混入,一人提着所有包裹,获得巡抚夫人的赏钱。等到下一次,他才将雇主吩咐的东西放进去。

    即使里面黄金万两,他也不会动心。原因有二,一是规矩,吃了,这生意就永远做不得。二是能有这么多黄金的人,买凶杀人肯定是吃饭喝水一样习以为常。

    当晚,巡抚私宅灯火通明,男女老病十几个人跪在堂内。任凭这位巡抚大人怎么问,怎么查,都没找出可疑的地方。

    那兵符在太常被人使计盗取,贼人被重创,本以为抓到贼人只是时间问题。哪曾想,这贼人竟会如此猖獗,竟敢偷把兵符放进自家夫人的包裹里,还敢留信威胁。最可恶的是,没人知道是何时放进去的。

    他也知道眼前这群贱民下人并无一人是那贼人同伙,但他心里这口气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杀也不是,打也不是,于是他叫来人,将这群人和他们的家属全部驱逐出城。只要他一天还是固游巡抚,他们就一天不得踏入固游省会半步。

    除去家仆,其他人全都各回各家收拾细软,家仆则是去下房,把东西收拾了给亲兵过目,以防带走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而在此时,后院突然走水,火势迅猛,转眼就将纸窗木门吞噬。所幸后院有池塘,迅速扑灭火势,但卧房的背墙留下了无法擦掉的焦黑的烧痕。

    巡抚大人瞬间暴怒,刚要讯问谁人做的,却见一名亲兵拿着一封信呈报:有人纵火,这封信则是在那起火地中间一块大石头底下发现的。上书“巡抚大人亲启”六个大字,与那封装兵符的信封一样。此时此刻,这位掌控一省之兵的巡抚大人,盛怒之下,几欲撕碎这个信封。那“大人”二字,犹如一只无形的手,疯狂打他的脸。堂堂巡抚,竟叫那贼人接连挑衅,这若传出去,他如何能够保住这顶官帽?

    但他终是冷静下来,拆开信封,倒出里面的信笺。打开一看,整张脸瞬间铁青,青筋暴起,眼中充满了杀意。

    “符略有趣,日后念起,再取之。火大烧身,取水淋头,可灭之。”

    不多时,私宅的另一处也走水了,这一次的起火地,是在他的书房里面。由内而外,梁断屋塌,其中书物,几近无存。

    十余亲兵把守,却无一人察觉。

    没人发现,这就意味着私宅要么已经被渗透,要么对那贼人而言,如入无人之境。想来便来,想走便走,来去自如。

    巡抚大人看着信笺背面“梁上君子”四个字,眼角不由得微微抽搐,立即命人爬上房梁。果不其然,那下人从梁上发现一块巴掌大的灵牌,上面落灰,显然已经放那有段时间。上面写着他的姓、字、名,生辰八字,只有死亡年月日尚未填上。

    意思不言而喻,脸色瞬间变得难看。

    正堂日夜待客,灯火通明,这块灵牌却是不知何时被人放在房梁之上。没人发现,这就意味着对方想取人性命,不过是想与不想的事。

    他不认为布置这一切的人,与先前盗取兵符的人是同一伙人。前者在设计盗取的时候,完全是临时起意的感觉,很多地方都没有顾及,导致死三人,伤一人。而后者,却像是无孔不入的风一样,无处不在,又无迹可寻,没人知道他还做了什么。

    这个人,非常可怕,仅仅不到半个时辰,就将他的私宅搞的一团糟,所有人都被他给戏耍。包括他在内,他会否生气,全都被算计在内。

    这个人能把兵符送回来,还顺带着戏耍所有人,那这个人一定还能把兵符拿走。对,是拿走,而不是偷走。

    灵牌背面写着“日行一善”四个字,这不是威胁,而是劝诫。对方能把兵符神不知鬼不觉的送回来,那也同样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拿走他的命。但对方并未这么做,而是戏耍,而且无一人受伤,足以见得,此人并不好杀,但并不意味着对方不会杀他。

    纸是由各个地方出产的纸做成浆,混合制成。字是由木烧成碳,一横一竖画成。气味是土腥味,像是从土里挖出来。滴水不漏,俨然将一切可能都抹除。无迹可寻,无处可查。

    此等谋略与能力,绝对不是无名之辈,他想不出这连环手笔出自何人之手。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若不听劝,那么,下一次取的,很可能就是他的项上人头。

    但是,他还能回头吗?他愿意回头吗?

    ……

    远在千里之外的某处地方,陆清川等四人,连同三九和车夫在内六个人,无不以惊为天人的眼神盯着常笙。

    这口味,也太重了!

    喜欢身材好的,胸大屁股大的是人之常情。但是吧,不能两全其美,那咱可以把要求降低一点是不是?完全没必要为了身材而放弃容貌啊。

    看得出来,这女人在毁容之前应该是挺好看。但是现在吧,脸上跟爬着一只肉色的大虫子似的,咋一看还挺吓人。这要是半夜看到,指不定要被吓尿。最关键的是,她居然不遮不挡,就这么露着脸,不论谁看了都有点膈应。

    不过,这是常笙看上的,那他们就是想吐,也得忍着。毕竟,常笙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而且一路上,他也颇为照顾大家。所以,只能强迫自己接受。

    其实常笙本人也挺膈应的,但他膈应的不是虞兮柔易容的丑相,而是他自找麻烦。现在麻烦还跟狗皮膏药似的黏上了他,甩都甩不掉。之所以甩不掉,还是因为恻隐之心。他要是不管,以虞兮柔现在的身体状况,指不定就昏死路边。要么有人饥不择食,要么曝尸荒野。

    按虞兮柔的说法,她这是要为婢三年偿还救命之恩,除了通房这类的事情,其余过分要求,她酌情考虑是否接受。另外,这也是为了尽早还清两次救命之恩。要是救了常笙两次性命,她就可以提早离开。

    有恩必报是好事,但是吧,常笙并不需要什么婢女在身边伺候。有点不自在的同时,有些事就没法做。

    以她这幅模样出现在城镇里,多少会有点过度惹人注意,从陆清川等人异样的眼神里就能看得出来。一般人没有见过这种大面积烧伤的皮肤,而且各人有各人的审美和接受能力,完全可以理解。

    常笙从箱子里取出一条白色丝巾,这是他打算包住猪油皂擦洗身体用的。不过因为入宿客栈,有更好的选择,所以一直没用。正好,可以给她做面纱,她的伤疤贴在鼻子中下面部,刚好能都挡住。

    随身携带针线,是好习惯。

    经过简单缝制,半边固定,半边滑动,可以调节松紧度的面纱就做好了。为了对称,或者说是美观,在固定的一边增添一条飘带。两边飘带往后,束发的同时起到固定作用,最后再绑个小蝴蝶结收尾。

    再看,虞兮柔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清丽雅致,仿若不谙世事的深闺小姐,又像是孤傲雪山之巅的一朵小白花。

    干净,单纯,令人望而生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