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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崭新的剑

    【光明城近郊】

    “看到他们打铁的样子,我就想起几年前来取剑的那天,我爸陪着,跟这里的头儿交谈,随后就把剑交给我。喏,就是那边那个戴着眼罩的独眼龙矮人大叔。”梅延情咬着碧绿的草根说,“仿佛就在昨天。一转眼,这把剑已经旧得修也修不好了。阿非,你的第一把剑也是在这里铸的吧?”

    “是啊,好像就在昨天。”李正非拔出自己的剑,一阵白光闪过,剑身完好,光泽依旧。“我不像你那么有气魄,说走就走了,云游四方。说真的,能看到你活着回来太好了。”

    “这还是当初那把吗?我记不得了。”

    “是啊,我一直在光明城里,这把剑只跟教剑法的师傅用过,我又爱护,怎么可能坏呢。”他说着把剑插入剑鞘,站了起来,“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真有他们说的那些妖魔鬼怪吗?”

    梅延情点点头。“恐怕是的,满是妖魔鬼怪。如果再选一次,我肯定选择跟你一样,老老实实待在城里。我差点回不来了。”

    “看来你有很多故事可以讲,等取了剑,你跟我回去一趟,见见我爸妈。他们一定会拿好酒好肉来招待你。你呢,就把那些故事和我讲讲。我实在好奇。”

    “嗯,我正好要休整休整。”梅延情跟着站起来,朝矮人铁匠营地里望去,“奇怪了,从仓库里拿把剑怎么这么久。大叔老啦?”

    “走,看看去。”

    两人朝矮人营地的主帐篷走去,一路上能听见铁锤敲打的悦耳响声。不时有人淬火,兹——,水面上升起一股白烟。灰色的土炉里火焰熊熊燃烧,一个矮人小子负责用风箱保持旺盛的火焰。

    “大叔,大叔!”梅延情边往帐篷里走边喊。掀开帐篷的帘子,他看见独眼龙大叔躺在地上,双手兜在胸前,像是抱着什么东西一样。

    “大叔!”他大喊一声,摇了摇独眼龙的身体。头一晃,露出脖颈一道渗血的伤口。

    “没下死手,”梅延情说,“这人的力量很大,这伤口是用手劈出来的。大叔打了半辈子铁,身体硬朗,常人想打晕他都难,这人却用手劈出血来了。”

    他从怀里取出小瓶子倒了一小抔粉灰,糊住伤口,“阿非,我帮他处理伤口,你去外头找个顶事的,给他把事情讲讲清楚。”

    李正非点点头,出去了。

    梅延情把伤口处理得差不多,剩下的事情就是等独眼龙自己醒来了。这时候他听见帐篷外有剧烈的争吵声,连忙快步踱了出去。

    李正非正和矮人吵得面红耳赤。

    “都跟你们说了,不信自己进去看看!”

    两个矮人跟着进来查看独眼龙的伤势。矮人是天生的战士,一眼就看出眼前两人没有这样的力道。事实让他们平静下来。

    “剑呢?”一个留着莫西干头型的矮人问。

    “被抢走了,不然呢?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进来,把人打晕,为了好玩?”李正非没好气地说。

    “头儿被人打晕的时候还紧紧抱着你们的剑。”矮人说。

    “我已经帮他处理过伤口,醒了以后休养一段时间就没事了。这次的事情是个意外,不怪你们。剑我自己找回来。”他顿了顿,拔出自己破败不堪的剑,“借我把剑,这把实在不能用了。”

    “你给头儿带来了新材料,他打这把剑的时候很高兴。”矮人低头考虑着,“行,架子上的剑随你挑,箱子里的别动,那都是别人订好的。”

    “多谢了。”

    矮人出去了,梅延情看着他们的背影若有所思。

    “我有时候实在不能理解他们的思想。”李正非说。

    “好了,本来就是凭空冒出来的种族,何必要求他们跟我们一样?你先回去,我去找我的剑。”

    “怎么找?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往哪儿走的。干脆跟我一起回去,我让我爸发个通缉令。”

    “没用的,通缉令对高明的小偷无效。”梅延情摇摇头,“我东奔西走,学到了些奇怪的本事,有些是你很难想象的,有些则非常实用,比如追踪术。兽人你应该知道,狼人、半身蛇妖之类,其实都是兽人的分支。有一回我遇上一个落难的熊人,救了他,他把追踪术教给了我。”

    “可据我所知,熊是靠灵敏的嗅觉来追踪猎物的,就算他教了方法,没有这份嗅觉,又有什么用呢?”

    “哼哼,”梅延情神秘地笑了笑,“以后跟你解释吧,要抓紧时间了。”

    说完,他的目光终于锁定一把剑,取下,背在身后,走出了帐篷。

    梅延情在帐篷的四周看了看,发现一个不同于常人的脚印。这个脚印既不是人类的,也不是矮人的。脚印的主人没穿鞋子,而且显然,他的拇指太大了。仅凭这点无法判断小偷是何种生物,梅延情必须继续追踪下去。

    他拿出一只小瓶子,里头装着青色的透明液体,一饮而尽。“天啊,喝了那么多回了,还是叫人犯恶心。”

    梅延情忍住呕吐的欲望,取了一点泥凑近鼻子闻。慢慢地,他从泥土的味道里分辨出属于脚印的味道,一开始很微弱,后来变得清晰。这股味道像一根丝线,提着他向指定的方向走去。

    很快,梅延情就走出了近郊的范围,来到了郊外。野风习习,草木葱茏,树丛里棕色的兔子正在进食。

    这股气味顺着车道飘下去,后来终于偏离了,指向荒无人烟的旷野。走到一处洞口的时候,梅延情的靴子上已经沾满了灰尘和泥土。

    就是这了,他想。他把手放在剑柄附近,准备随时拔剑。

    梅延情把脚步放得很轻。越往洞里走,光线越暗,他必须警惕突袭。就在四周暗得几乎要看不见的时候,他走过一个拐角,一切都变得亮堂起来。这是洞的主穴,顶部有个大口子,阳光正是从里面洒进来的。

    这下他看得清清楚楚,气味的来源是一群矮小的绿色的类人生物,他们长着比精灵还狭长的耳朵,比巫兽还尖利的鼻子,浑身没有毛发——地精。

    让梅延情有些惊讶的是,这些地精都穿着衣服,尽管是破烂不堪的粗布衫,还是让他们看起来体面了一点。他不会地精语,正头疼,地精却开口了。

    “人类,”为首的地精说,“离开这里。”

    “你会讲我们的语言?”

    “这并不是多困难的事情,对于我们来说。地精,你们是这样称呼我们的,地精是世界上最智慧的生物。”地精在空中挥了一拳,咬牙切齿地说。梅延情看到他显露出来的肌肉线条,充满了力量。他从未见过如此强壮的地精。

    “离开,人类。”地精重复道。

    “把我的剑还来,我立刻离开。”梅延情把手自然地垂在身体两侧,这时候不能让对方看出自己有敌意。

    地精嗤嗤地笑了会儿,突然怒声说:“地精是世界上最智慧的生物,可是受了太多的苦。兽人奴役我们,巨人践踏我们,精灵鄙视我们,矮人拒绝为我们打造武器!我们像老鼠一样在阴暗的洞穴里生活,见不得光明。而你们,人类,看到我们的时候,不是尖叫着跑开,就是拔出武器准备加害。你们伤害地精太深了,而今天,我只不过拿了一把剑,你却不惜追踪至此,简直欺人太甚!”

    地精怒吼一声,把身上的布衣撕去,终于把完整的恐怖的肌肉露出来。他伤痕累累,从右肩至腹部的那道伤痕尤其触目惊心。很难想象,遭受了那样的斩击以后是如何存活下来的。

    见对方毫无谈判之意,梅延情只好拔出身后的剑来。

    地精迅速逼近,很快到了梅延情面前,抬起手就是一拳。他右脚在地上一踏,从左侧闪开,那一拳的拳风呼呼作响,从脸上刮过。他转动身体,躲避的同时斜砍一剑,正中那道旧伤。他到底是手下留情了。

    地精惨叫一声,“人类!”爪子骤然间变得尖利,在空中乱挥。梅延情以剑一一抵挡,剑身铿铿作响。好强大的力量,怪不得能把独眼龙大叔一掌打晕,他想。

    他小心翼翼地挡开地精疯狂的进攻,找到空当照着肚子猛踢一脚,地精踉踉跄跄向后退去。这一脚虽然打退了对方的攻势,但反震的威力也将脚掌震得发麻。

    “地精,把剑还给我,我马上离开。”梅延情重复道。

    这时,身后那些干瘪弱小的地精咕哝着说了些他听不懂的语言。另一只地精从身后的杂物堆里找出那把剑,双手捧着。

    “给我吧。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强壮的地精。”梅延情说,“假如一天地精真的拥有了反抗的资本,他们一定需要你站出来领导。折在我手上,太可惜了。”

    “我连一个人类剑士都战胜不了,谈何领导,谈何反抗。”地精看看身前,又看看身后,最后坐了下来,捂着自己汩汩流血的伤口。一个女性地精上来给他包扎。

    “我可不是什么普通的人类剑士,”梅延情说,“假如你能胜了我手里这把剑,那么天底下也没多少人够资格胜你了。况且,你们需要反抗的未必是人类。”

    “是吗?”地精凝视梅延情的眼睛良久,“我信你。我在你身上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东西。”他对捧着剑的地精说了些什么,那个小地精便如履薄冰地走上前来,呈剑。

    梅延情弯腰取剑,拔出几寸一览,剑身泛着暖色的银光,锋芒毕露,错不了。他把剑一合,“保重。”说着跑动起来,在洞中的几座石柱上点点攀升,最终一踏,从那个透光的大口子跃了出去。这个过程中,他看见了阴影里躲着的更多地精。他们畏畏缩缩,像受了惊的小鹿。

    梅延情赶回城里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夕阳在空中布满了橙红色的火烧云,远处有紫色的晚霞。他想起李正非的话,于是凭着往日的记忆寻找李家。

    想要在光明城找到李家实在不是一件难事。在路边随意拦住某个路人,问问就知道方向了。原因很简单,李家是光明城的第一家族。

    梅延情走在这座数年未曾踏足的繁华城市中,踩着坚硬的石板路,看着人们走街串巷,听着商贩奋力的吆喝声,他觉得这里生机勃勃,充满了繁荣的气息。他简直没有办法把过去几年自己游历过的那些穷山恶水同眼前的景象联系在一起,两者简直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路过糖果摊的时候,梅延情认出了摊主,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子。他和几年前没什么两样,仿佛不曾变老。

    “老爷子,认得我吗?”梅延情问。

    白发老人睁开眼睛,用两只浑浊干瘪的眼珠子望了半天,笑了。“不认识。年轻人长得真俊,可我不认识你。”

    “我是梅家的儿子梅延情,前几年突然跑了的那个。”

    “噢!是你,这都好几年啦,你完全是个大人了。”老人重新上下打量了一翻,点头道,“气派,真气派,梅家上下都是人中龙凤。果然,去了外面也不受人欺负。”

    “老爷子,我小时候常来你这里买糖葫芦,刚才看到又馋了,给我来一串。”梅延情说罢就从怀里掏钱。

    “拿去,拿去,不要钱,给你接风洗尘了!”老爷子突然笑起来,“我们普通人家,只能做到这样了。”

    “好,老爷子,我承你的情了。”梅延情接过鲜红欲滴的糖葫芦串,用手法逃过老爷子的眼睛,把几只钱币塞入他的衣兜。

    “对了,你的母亲在你走后生了场大病,虽然后来好了,可是对你惦记得厉害,你回过家没?”老爷子说。

    “噢,回过了,当然回过了。”他心里泛起一阵汹涌的愧疚,然而实在没想到如何面对父母,一咬牙,还是决定先去李家。

    直走半刻,往城中拐个弯便是李家。李家和从前并无二致,一眼望去,顶头一块大匾额,上书两个遒劲的字“李府”。虽不至于叫人感叹富可敌国,但是那大气的门面,纤尘不染的墙体,门前待命的仆人,无处不显示着李家的尊贵。

    “麻烦通报一声,就说梅延情来访。”

    仆人古怪的瞥了他一眼,然而不敢怠慢,还是小跑着进去了。不一会儿出来,对梅延情道:“请进。”

    梅延情进了大门没走几步,便看见李家的人前来迎接,这些人里他只认识李正非及其父母。

    李正非的父亲李匡国是李家现任家主。他走在最前头,笑着在梅延情的面前站住了脚。

    “嗯,好小子,长成大人了。活着回来,很好!以前我总劝你爸妈,‘当那小子死了好啦,你们再生一个,来得及。’现在看来,是我看走眼了。”李匡国伸手捏了捏梅延情的肩膀和脖颈,点点头,“一身筋骨!”

    他的目光向下走,一眼就瞧见了梅延情手里的剑,手一引,剑出鞘,寒芒一闪。

    “好剑!”李匡国惊喜连连,把剑横在手里反复观看,随后插回剑鞘中。“你也知道你李叔爱剑,要不与我切磋一番?”

    “你搞什么呀,”李夫人走上前劝了一把,“人家刚回来,就拉着切磋。你哟,还是李家的家主呢!”

    “是呀,爸。”李正非在一旁附和说。

    梅延情笑了笑,“伯母,没关系,要是伯父有兴致我就陪他练练。刀剑无眼,咱们以指比剑吧。”

    “好啊,来来,到中庭去。”李匡国一手扯下外衣,露出里面利落的练功服。“记得吗?你以前总爱和正非在中庭打闹。没想到一转眼,成了你和我了!”

    “是啊,时光荏苒。”

    梅延情说罢,提手以两指比剑,李匡国亦复如是,脸上不再有笑容。此刻在他们眼里,对方手里并非空无一物,而是握着一柄锋芒毕露的长剑。

    梅延情一步迈出,剑在身后拖行,手腕放松,准备伺机而动。李匡国站在原地,只摆着起手式。

    等距离足够近的时候,两人同时出剑,“剑身”在空中交叉碰撞,仿佛有铿锵之声。

    剑立刻分开了,李匡国挥剑在空中画了一个大剑花,这是蓄力一击,势大力沉。

    梅延情立刻做出判断,闪避而非硬扛,朝侧后方一闪,“剑光”几乎贴着身体劈下去。他并没有就此停下,而是利用躲避时身体的惯性,顺势出剑,形成回环之势。

    李匡国躲避不及,一下子陷入被动,连连格挡,却也防守得密不透风。

    梅延情见攻势不起作用,干脆跳离对方的攻击范围,走试探步,重新寻找机会。

    李匡国从没想过这个后辈竟有如此实力,起初只有试探之意,现在则有了好胜之心。一个箭步射出,剑尖直指对方躯干。

    这招快似闪电,然而梅延情还是一个撤步躲开了,步幅不大不小。他侧身击剑,架开了李匡国的剑身,趁其调整重心之际朝前撞肩。

    先前的剑式都是想象幻化而来的,即使击中了也不伤分毫。但这个撞击却是实打实的,李匡国一个踉跄,差点没站住。等他脚下站稳,再想回招时,发现梅延情已经捻着剑诀指着自己的喉咙。

    李匡国惊诧于梅延情眼里的杀意,呆了几秒才反应过来道,“好小子,我输了。”

    这时梅延情收起剑式,眼里的凌厉也跟着消失了,笑道:“伯父手下留情了。”

    李匡国哈哈大笑,顺着梅延情给的台阶走下去,连忙道:“好了,剑也看过了,比也比过了,快进去坐坐,好好聊聊。来人,吩咐厨房:今日大宴!”

    众人闲聊几句,厨房竟已经陆续呈上菜肴。

    “凉菜,先吃。”李匡国对梅延情说。

    梅延情点点头,并不客气,动了筷子。

    “延情,你小子现在剑术如此了得,过去几年里找了个好师父罢?”李匡国说。

    “没有,这几年不曾拜师。”他边吃边说。旁边的仆人捂着嘴偷笑他。

    “那你离开时剑术和正非几乎齐平,怎么几年不见却突飞猛进?”

    “正非,我这么说你别生气。”梅延情吞下口中的食物,“其实当年我的剑术就比你好得多,不是我爸请的师父好,是我比你刻苦。记得吗?我以前总喜欢大喊大叫,那是因为我的内心里住着一个胆小鬼,必须通过喊叫给自己壮胆。因此,当我爸告诉我外面的世界有多么危险的时候,我吓得要命,于是发誓要练好剑法,以后才不至于死于非命。你看不见我的时候,我几乎都在练剑。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胆小的秘密,于是就躲在房里偷偷练。正非,那时我们都还小,没人给我们办剑术比赛,所以大家以为我们两人的剑术差不多。”

    “原来是这样,”李正非点点头,“可是,如果你当真这么胆小,为什么要一声不吭地跑了,你明明知道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不知道。有一个声音召唤我,指引我离家出走。他几乎领着我走遍了半个大陆,每次我都以为要找到他了,结果只是空高兴一场。在外面,没有了保护我的家人,每一次用剑都在拿生命做赌注。我想,剑法的精进大概是这么来的,但凡运气差一些,今天你们便看不到我了。我游历得越久,这个声音就越微弱,前一段时间我甚至完全听不到了,于是决定回来一趟。”

    热菜上桌了,梅延情开始大快朵颐,不顾旁人。仆人再也忍不住笑,噗的一声笑了出来,遭到李匡国大声喝斥。

    “没事,让他笑吧。”梅延情说,“我在外头野惯了,那些礼仪早就忘得精光,毕竟在外面几乎没人和我讲礼。事实上,连讲道理的都不多。”

    “这把剑是从哪里来的?”李匡国没忍住又拿起剑,拔出来反复观赏。

    “近郊的独眼龙打的。”

    “他可打不出这样的好剑。”

    “他有这个水平,只是从来没遇上好材料,这把剑里加了我从外面带回来的一种奇特金属。”

    “怎么样个奇特法?”李正非问。

    李匡国这个收藏剑的专家,此刻好奇心已经被吊得三层楼高,两眼放光,只是静静听着。

    “我在北方做赏金猎人的时候,你们大概知道赏金猎人是什么吧?”

    “在书里看过,”李正非说,“蛮荒之地有一群专门猎杀怪物、领取赏金的猎人。”

    “这个描述非常准确。”梅延情吃得差不多了,停下嘴不再进食,“为了谋生,我时常迫不得已做赏金活儿。没办法,我总不能到小酒馆里去洗盘子。有次我领了个任务,去一个山洞里清理门户,一些食人蜥蜴。”

    “蜥蜴,吃人的蜥蜴?”

    “没错,他们如鳄鱼一般大,速度快一些,牙齿上有毒液,攻击性很强。”梅延情说。

    “你一个人跑去吃人的怪物窝里?你的剑术高超到这种地步啦?”李匡国很是吃惊。

    “一个人,但我并不单纯靠剑术猎杀怪物。我们人类所谓的蛮荒之地里有很多奇特的种族,从他们那里我学会了很多有用的东西。而且史书里不是记载着吗?我们的祖先曾经和这些奇怪的种族、怪物生活在一起,彼此掠夺和纷争。”

    “是的,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放到现在实在难以想象。我们领地的最外围由帝国最强大的武者镇守,好好的,谁会跑到外面去?”李正非说。

    “我呀。”梅延情笑了笑,“就在那些地方,我学会了炼金、魔咒,学会了如何制造陷阱。”

    “你成了怪人啦。”李正非说。

    “哈哈,是的,我想我是一个怪人。我们继续说那种金属吧。我在食人蜥蜴的洞穴里发现了几具地精的尸体,这些地精喜欢收集宝贝。我砍开他们的宝箱,发现了不少金银珠宝,还有那种独特的金属。一个博学的巫婆收了我好些钱当作咨询费,她说,这种金属按合适的比例加入铸材中,可以使武器既韧又刚。”

    “既韧又刚?这是不可能的,剑只能在韧和刚之间寻求一个最佳的平衡。”李匡国说。

    “巫婆说,这样铸造出来的武器通过手上的控制,可以想韧的时候就韧,想刚的时候就刚,完全由使用者的发力决定。”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李匡国摩挲下巴思索着,“你学会这种控制方法了吗?”

    “没有,这把剑之前被地精抢走,才刚到我手里。想必阿非也跟你们讲了。”

    “这把剑是被地精抢走的?”李正非惊讶道,“地精怎么可能有那样的力量呢?”

    “那是一只我从未见过的强壮的地精。阿非,我感觉到世界又在发生某种变化。”梅延情说。

    “什么意思?”

    “说不清,只是一种感觉罢了。”

    “延情,我问你,你回过家没?”李匡国突然问道。

    “没有。”

    “回去吧,快,回去看看你爸妈。”

    梅延情站起来,微微鞠了一躬,径自出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