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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士兵

    芬恩摊开泛黄的信纸,又读一遍。

    信纸还是上周从埃德萨拿的。“泥头”的驿站可真见鬼,他问遍村民没一个知道他在说啥。

    隔日却有七八个找上门来自称是信使的,抱着一坨发霉的纸团就要十个子。天知道那些毛毛糙糙是不是从他们祖奶奶坟里头刨出来的。

    他努力让自己冷静:“好先生们,请容许我发问,你们是怎么和远方的亲戚联系的?又是如何听说雄都的国王演讲呢?”

    人群哄得散了。他们嘲笑:“真是贵老爷,两步地走不得!走亲戚还要劳什子‘信纸’!俺们天天窜门有好酒,给你拉车还得租马伺候搭人情!”

    怎么就是两步地了?哪怕没有驿站,你们总得有人去城里吧?

    他还未开口就被叫骂声淹没。

    “话说不明白,和我们在这装!自己拉车去吧,俺们可不干!再说,斯坦福家的老马可经不起折腾,料你也出不起价钱!”

    只剩下那几个抱着纸团的,“你到底要不要啊,外地佬?想要镇长传消息可要你一个金盾,再说你也找不着他老人家。”

    他们嘴上不饶人,探着脖子,眼珠子打转,分明还想卖出去那堆破烂。

    最后一个攀到他耳边,兴奋地搓着手:“我能帮你找镇长,给我半个金盾,要么换你的盔甲也行。没穿身上?你是这俩天来的大兵吧?”

    他狐疑看他,“老先生,你们说镇上就一匹老马,那镇长……”

    “嚯!你是脑子有毛病吧?镇长和你们下等人有啥子关系?说是镇长,就是天人,懂不?干活得报他的手谕,祷告得念他的名字。劳什子公爵,守护神——就是国王也不好使!”

    “不瞒你说,我女儿给他家做过织工,镇长可没有做不成的事!他家顿顿都有肉,出行都要坐马车,总参加真正的贵人的宴会!你求得那个谁,叫驿站还是啥的,到人家那儿也得跪着舔他的屁股……”

    他眉飞色舞,唾沫溅到芬恩脸上,好像他才是镇长。

    芬恩几乎都要相信他了。

    若不是那家伙一边上下其手,好像要从他皮里扒出不存在的盔甲铁块,另一边已经掏到自己衣兜

    ——该死的贼,手法都一模一样!自从他在维罗斯丢了钱,他发誓不会有第二次。

    芬恩不明白,同一个国家的人,为何不能互相理解,甚至差距如此大?他们愚昧,贪婪,还憎恶自己这些“外地人”,哪怕猜出他的身份,甚至不明白士兵是来保护他们的。

    他不愿编排自己热爱的王国的居民,也许只是太闭塞了,也许只是镇长还是哪些坏家伙蒙蔽大众。

    他多么怀念家里的乡亲们!

    善良的温迪叔叔总是手里活计不停,笑着打招呼;

    老奶妈早餐带来的热牛奶温润,同她那眯起的眼睛散发暖意;

    修女总死板地重复教条,却也允许他稍微放松:“没背经文?愿守护神原谅你,天哪,该不会是出去打猎了?伯爵大人总会知道的……这下你得求我保密了。”

    父亲和治下的领民一起巡视,有时要他陪同,公正裁决各种案件;

    小希瑞做够了缝衣清扫之类的杂活,总是偷偷跑出家找他,求他教他剑术。

    无关身份,无关出身,大家至少应该互相理解,毕竟他们是生活在一匹土地上的家人。

    芬恩又读一遍,删掉一点,终于满意。他起身,轻柔地将信纸折叠,然后收到衬衣的夹层。

    这封信已经改过许多次,他不愿向她说太多坏事。小希瑞还是个孩子,不能因为他生活中的一点波折就令她向往的军旅生涯,乃至云丛以外的崭新生活,她一直以来的梦想蒙灰。

    营帐四下无人。

    他特意在那群家伙出去后写信。他们很喜欢嘲讽别人,他甚至能想象士兵们发现秘密的嘴脸。

    只有泰勒知道他的秘密,那家伙走路轻飘飘的,眼睛也很贼。

    他当时还沉浸在对家乡的怀念中,泰勒突然跳出来,一把抓过信纸转身去找别人,大喊大叫:“嘿,你们猜我看见了什么?”

    话未竟,芬恩的剑就落在泰勒肩膀上了。自那以后他俩总不对付。

    那时候才刚入伍。他们说他“文质彬彬的,像个学士”,肯定好欺负。还是当面说的,带着跃跃欲试的神情,期望他上来比划比划。

    芬恩忍了大概三四天,在那些跳脱的猴子愈发猖狂之前满足了他们。结果他关了一周禁闭,那些粗鲁的满嘴脏话的狗屎则在床上哀嚎。方才消停许多。

    他们仍经常打架,洛克爵士好像没注意这点小纠纷,安排他做另外七个人的队长。于是每一次都是围殴。

    他围殴他们七个。每一次他都按家里老师教的那样将他们的剑挑掉,一个一个打趴下。

    甚至是同样的招术。他们的脑子是不是都用在喝酒和找乐子上面了?

    几个月下来,只留下越来越深的仇怨和全无长进的剑术。这是在浪费光阴。毫无荣耀。

    芬恩走到自己的床铺,抽出“云锋”。

    这是云丛的道依大师在成人礼上送给他的,冰冷的钢铁上留有流水般的波纹,剑脊刻着小字“T·D”,是大师的得意之作。

    他端详着长剑,他怎能令它辱没?怎能令“云丛”之名埋没?

    爵士的命令是“驻营据守”,没有其它解释。从维罗斯的河谷到埃德萨的密林,一路的村子包括现在的“泥头”都是这么说的。

    可是只有卡尔斯特德在打仗啊?阿尔戈黑蝗只在平泽肆虐,土匪和强盗也集中在西陆和南方的山地。

    又有谁敢在雄都附近作乱呢?就算有,一群新兵能做什么呢?

    在云丛,他听说新兵都要先去雄都西山的军营训练。可皮耶拉他们讲,“天敬峰”是无畏先锋专属。既然如此,更没有可能说服剑士长。那位冰冷、严苛的爵士大人。

    那么只有遭遇战。也许可以询问村民,既然他们如此“热情”。然后想办法搭上镇长的线,或者了解附近有什么行走的军功。

    找那个老贼问一问?他们的消息总是灵通,他找大家打听信使的时候,也只有那家伙猜到他的身份……可是询问这种人令他感到不齿。

    高如云林。

    他一直记得父亲的劝诫,还有修女和学士教他学习的诸多典籍。它们记载着英雄的过往、家族的历史。

    数百年来云丛诞生许多剑术大师,他们往往自幼天赋异禀,然后日日夜夜苦练剑术,击败强敌,战胜决斗,在伯爵麾下率军,让全国上下传响云丛的名号。

    还有诸位伯爵,他的先祖们,都是自幼聪颖过人,在老师的教导下成长,随后招贤纳士,统治领土,叫所有云丛的人民爱戴。

    可他们又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吗?

    他们在记载中往往扶摇直上,所有敌人和挫折就好像轻飘飘的羽毛,甚至不能在前辈剑下留出痕迹,不能在史书中拥有姓名。

    他们是如何处理这样的事呢?

    他们参军时,是否没有正规的训练,没有正式的编制,不去雄都的军营报道,急匆匆地就跟着一个严肃的长官和一些素质……堪忧的战友们到处闲逛?

    高如云林。

    往日反复念诵的家训,这一刻却如此陌生。

    荣耀至天边,林又何谓?

    以前总是嫌修女和学士管教烦,如今他多么渴望他们能在身边,用柔和的语气指引方向。可这地方,连信使都找不到。

    只有自己下定决心。

    克劳菲尔德。保佑我。守护神在上,先祖啊,赐予我勇气和力量。

    以云丛之名。

    他提剑入鞘,一环环扣上银甲,然后披上斗篷,走出营房。

    他的手因紧张和激动而微微颤抖。我是为了不荒废此生,他告诉自己。我是为了荣耀。

    天漆黑如墨,几点星光微茫,将云层浅浅晕染。

    芬恩找不到守护者座。希瑞对天象很敏感,她总是能指出任何星座的方位,哪怕天气再差。他一直相信,希斯莉亚受天神看顾和保佑。

    芬恩随手拿了火把,跨过散乱的柴堆,盯着守夜人的方向。

    他的步伐很慢,小心用脚尖试探。地面几乎和天上一样黑,看不清有没有树根桩还是坑洞。

    他果然多虑了。绕过几道营房后,芬恩看见守夜的躺在草地上,铺了几层布睡得正香。

    他不禁忧虑营地的安危,接着立刻嘲笑自己。这破地方,村民都少的可怜,更不会有敌军。

    有敌军倒好了。他叹口气。

    夜出营地是违反军令,如今他也不在意。几个室友天天跑出去鬼混,士兵们在营房里藏了多少酒喝,也不见谁来管管他们。

    他得在无人知晓的夜里找那个贼……最好有其它的办法。

    他忽然察觉手心湿润,原来自己已经把草叶反复揉搓成泥。

    士兵沿着森林的边缘走,趟过两条小溪,往村子西边去。不论军队驻留何地,舍友们总知道哪里有“好地方”。而蛇鼠一窝。

    在夜里,森林深处比黑夜还黑,静悄悄的,仿佛无底的深渊。

    然而在一切都浑浊不清时,黑暗反而成了道标。

    他举着火把,谨慎地辨别着黑的程度,避免迷失在森林里。

    违背规矩令他刺激而恐惧,而内心的迷茫更甚。他必须前进,前进,不能溺死在这里。军营。云丛外。令人窒息的黑暗……

    脚被轻轻拌了一下,他一个机灵,拔剑拄在地上。有点走神。不要被思绪影响状态,他告诫自己。

    又走了半里地,可能更远。不知不觉有些灯火了。

    芬恩隐约看见房子的轮廓。心里已经浮现出那个老头子的笑容。

    找个酒馆打听打听,不管是那个贼还是别的消息灵通的什么人。

    之后该怎么办?威胁?他不想强调自己是士兵,这令他蒙羞。可他需要一个更正当的身份……

    他熄灭火把、放慢脚步,避免发出响声。远处有几个人影,他们守在一排屋子前,坐着喝酒。

    芬恩从侧面绕过去,眯起眼睛。

    居住的房子一般矮蹋,外面围一圈破篱笆,放些木车、架子或是陶罐之类的杂物。

    而这几排明显不一样。砖块、泥土都在火把下发着亮光,应该经常翻新。地上满是细碎的东西,隐藏在黑暗中。

    他看向屋顶,小村子的店总是没招牌,不像云丛……甚至不算店,边沟镇都更近于以物易物,像窜门捎点东西。

    然而这些不一样。

    木门上方挂些铜币,一个,两个……那是真币吗?居然不招人觊觎。街头流氓的习性,这几个月跟着军队算是见识透了。

    唯有两个可能,他们不敢,或者——这些就是他们的。芬恩缓缓矮身触摸阴影里的东西。

    破酒瓶、碎布、未干的呕吐物。已干的血迹。果然。

    他以前总偷去酒馆,但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见鬼,自从离家有太多个第一次。

    “……再来几次就没啦……还得从他那儿掏……外地佬……”

    芬恩让自己在黑暗中现身,几个聊天的人却没注意,继续喝酒。

    “生意是要慢慢做的?狗屁!篮子是叫那个傻狗调教好了。约翰领主?镇长?呸!谁的钱不是钱,还听他的……”

    “就是,要我说,他妈的,把他和那伙外地人一块打包抢了得了!我看得有不少钱!老家伙的肚子说不定得装上百个金盾!”

    “约翰就是个傻子,偏偏老大们还听他的,镐子哥,你说哥几个都能打,把他弄了自己当老爷不舒服?要么……”

    “嗳……”镐子哥一摆手,“那伙外地人都不敢搞搁着做梦呢!你小子,胆子没有整天撺掇老子是吧!”

    那人嘿嘿一笑,忙着给哥倒酒。

    芬恩见时机恰好,凑到那为首的镐子哥旁。“哥们,行个方便。”

    倒酒那人立刻一瞪眼,一推芬恩,“雏儿?懂不懂规矩?”

    芬恩晃晃斗篷,铜币叮当响。

    看门的就笑,顺手勾住他的脖子,亲密得像兄弟。他搓搓另一只手,“三十个子!”

    芬恩也不说话,将手藏在斗篷里,然后慢慢地让铜币下落。

    像融化的冰。

    一个,两个……足足十二个。

    那人等了好久不见动静,才一把收手。他咂了咂嘴,“你可真是个老鼠,是吧?”

    芬恩咧嘴笑了一下。

    “好小子,我猜篮子今天得亏。”一人打了个酒嗝。

    士兵不理他们,走到门口,却再次注意到屋子侧面阴影里的闪光。

    他皱着眉头往那边瞧。如此洁净的反光,令他熟悉……也许不止是打架斗殴,也许有别的东西。

    另一个看门的则盯着他,“嘿,你……你是锤子?”

    芬恩心一惊,强迫自己转回视线,脚步不停往门口走。

    为首的脸色冷下来,他摸着手上缠的布条。

    “真是锤子?你还敢来?上次把……”他咽口唾沫,“……卖了钱都不够,我以为你被打死了。”

    “我不是。”斗篷下回声嗡鸣。

    “你看什么?”为首者警惕地追着士兵的目光,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随即嘴角勾起。

    “哦,这样。锤子,她们可没在埋骨地,你不清楚吗?现在大概正舒服着呢。比你过得好。”

    “说真的,你要掏出一整个币,我都信你攒够钱了。”为首的镐子手一翻,亮出一柄匕首。

    “看在一银子儿的份上,现在走,我不拦你。”

    士兵在斗篷下摸向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