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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恍然若梦

    中午时分,简易的军营中,并没有多少身影走动,显得十分安静。

    少年往营门口走去,三个穿着和他同样的式样甲胄士兵,迎面而来,他们正往枯林的方向进发,双方微微点头致意。

    营门口站着两个身材笔直,手持长戈,身披铠甲的魁梧哨兵。

    他们老远就发现了少年人,只是面无表情。

    涂泥的灰脸,外加一件枯叶迷彩服,这种奇异的风格,在整个兵营都是独树一帜。

    明眼人都懂这两个伪装的作用,对少年人印象深刻的同时,亦会高看一眼。

    少年从腰间的皮袋取出一面漆黑的令牌,向前方亮出,可以看到上面刻有“丁丑”二字。

    “斥侯营,丁丑回营!”清亮的声音响起。

    或许是行头的辨识度太高,哨兵只是微微偏过头,扫视一眼,便转了回去,继续直视前方。

    右手放在胸前,向哨兵行了一个军礼,少年人提起灰布袋,大步往营内走去。

    来到一顶两丈宽,尖顶,褐色军帐前。

    少年人停下脚步,看向门口右边,那里立着一位如铁塔般的卫兵。

    浓眉方脸,铜铃大眼,虎背熊腰,胸脯横阔,浑身爆炸的肌肉高高隆起,宛若铁铸,配合那接近六尺的身材,像极了一只人形凶兽。

    右手握着一支丈高的方天画戟,尾部直插入地面,戟尖直接天际。

    只见他昂首而立间,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味道。

    但是没毛的嘴角,略带青涩的脸庞,又不断提醒旁人,这还只是个少年。

    少年人对着这个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卫兵,挤挤眉,换来憨憨的无害笑容。

    “丁丑回营!”

    低沉如同的兽吼声响起,卫兵向帐内通报。

    “进!”

    满带磁性的厚重声声,从帐内传来。

    少年把灰布袋扔在卫兵脚边,大步向帐内走去。

    映入眼帘,是一条木质的七尺长案。

    在长案后方,大马金刀坐着一位气宇轩昂,相貌堂堂中年男子。

    浓浓的眉毛之下,那双充满睿的眼睛,显得格外醒目。

    “报告吕头!沿着通往东莱洲的大路,深入百里,无大型兽群迹象,亦未发现异灵诡怪。沿途每隔十里,均已做下火焰标记。”

    少年抱拳,简明扼要,报告了任务情况。

    吕头,吕景云,少年的上司,斥侯营一个小队长。

    “嗯!”吕头轻声应下,微笑地看着少年,睿智的眼神迸发出欣赏的味道。

    他的左手从长案上,拿起一块尺宽的白玉骨板,右手持一口小刀。

    伴随着沙沙的声响,他在骨板之上飞快地镌刻,记录少年出任务的情况。

    片刻之后,任务记录完成,他把骨板放到身后的小架子上,抬头向少年望来。

    “马千里,你已经完成了五十次侦察任务,中间没有大的纰漏,十分出色。”

    吕头的语气十分赞赏。

    “小子岂敢居功,全凭吕头教得好!”

    马千里双手抱拳,面带笑意。

    “少年人,应率诚果敢,勇猛精进,你小小年纪,哪来的那么多阿谀奉承!”

    吕头相貌堂堂的脸上,带着一丝严肃,语气略训斥。

    “是!千里谨记!”马千里收起笑容,严肃回应。

    吕头略带无奈,这小子就是个滚刀肉,屡教不改,入营一年,身上的市井之气毫无改变。

    轻轻摇摇头,从案后的架子上,拿出一只白瓷瓶,还有一块两尺见方的白玉骨板,放在长案上。

    “你要的东西,拿去!”

    马千里快步上前,脸带欣喜,从长案之上棒过瓷瓶与骨板,动作熟练无比。

    嘴上还不断说着,“吕头威武!”“吕头大器!”之类话语。

    虽然这是自己拿命换来的报酬,但是该有的场面话,半句不落。

    马千里满带笑意走出营帐,今天的太阳,格外灿烂。

    旁边身姿挺直,头望前方,专心致志样子的卫兵,眼光却斜斜瞥瓷瓶上,面带饥渴的神情,已经将他出卖。

    马千里没有戳破他,而是大大方方的将骨板与瓷瓶展现在他面前。

    惹得这个巨汉少年,满脸通红。

    “项羽大将军,两个时辰之后,铁线神鹰火锅,开整。”

    扔下一句话,马千里抓起灰色的布袋,踏着轻盈的步伐离去。

    留下项羽大将军,咕噜咕噜,狂咽口水之声。

    马千里回到一排连着的丈宽小帐前,找到自己专属的那一顶。

    检查入口,自己离开前布置的小陷井没有触发。

    三下五去二,把小陷井拆除,他拨开兽皮门帘,走进自己的小家之中。

    折叠得像方块的兽毛皮毯,摆放在简易木床的床头。旁边简易的木架,整整齐齐地放着锅碗瓢盆等等生活工具。

    木架的旁边还有三小段圆木桩,看样子是充当椅子使用。

    马千里缓缓坐在木床上,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每次出任务,都伴随着未知的危险,让人的精神无限的紧绷,极度的疲劳。

    今天碰到的铁线神鹰只能算是普通的威胁。

    枯树林当中,还游荡着恐怖的异灵与诡怪,那神秘莫测的能力,比荒兽还要危险。

    三月之前,他出任务,便在枯林中曾碰到一只通体蓝色,呈云雾状的异灵——蓝体异灵。

    他正趴在枯树桩上侦察,冷不丁地发现了这只异灵。而异灵似乎能感应他的眼光,隔着数十丈,往他的方向,遥望一眼。

    当即他便感觉脑袋炸裂,疼痛难以言表,几欲陷入昏迷。

    忍不住惨叫后,把这个恐怖的蓝体异灵吸引了过来。

    要不是在生死存亡之际,扔出一张雷火神符,惊退了蓝体异灵,如今马千里早已撒手人寰。

    荒域传闻,被异灵杀死的人,不入轮回,会变成游魂,受异灵操控,直至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真是一个扯淡的世界。

    马千里心情复杂无比。

    两年前……

    原本他是蓝星华夏一名程序猿,秉承父亲的厚望,要做一匹千里马。

    大学毕业之后,进入一间人工智能科技公司,凭着没日没夜的努力,前额的发际线日益上移。

    二十八岁,终于当上了公司的小头目,月入数万,手头有不少公司期权。

    赶上时代的风口,公司将在年内上市,未来一片光明。

    香车美女大别墅……

    即将展开绚丽的人生,嘎然而止

    在一次出差回羊城的路上,遭遇空难……

    再睁眼,已经来到了无极界,荒域中的一处枯树林。

    神秘的穿越,让他的身体返老还童,回到马千里刚上高中的年纪。

    同时他还直接学会了荒域的语言。

    千万次听闻穿越,今日轮到自己,马千里惊喜若狂。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一定是前世的努力,被苍天悲悯,让自己来到异界重活一世。

    凭借着两世为人,这一世我必定将失去的,十倍拿回来……

    还没从穿越兴奋劲中冷静下来,眼前便已经出现一条数丈长的青麟巨蟒,那水桶粗的蛇身,厚厚的鳞甲,寒光四射的蛇眼。马千里几欲肝胆惧裂。

    仅存一丝丝的求生本能,让他像无头苍蝇,拼死在枯林中逃窜。

    可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凡人的体质,如何敌得上荒兽,哪怕它仅仅是一条低级的大蛇。

    青麟巨蟒凭借着对地形的熟悉,戏耍马千里,最终将他逼进一个丈高的岩石死角,向他张开了血盆巨口。

    欲哭无泪,苍白无力,觉得被命运戏弄,心底窜出无尽的怒火。

    “丢你老味,你算老几!”

    马千里在极度的恐惧之后,选择了抗争。

    “人死鸟朝天,马死落地行。”

    他捡起地上一根兽骨,便往青鳞巨蟒杀去。

    青鳞巨蟒,高高地竖起巨大狰狞蛇头,欣赏着眼前这个猎物,临死前的挣扎。

    就在此时,异变突生。

    一道数丈长的紫色剑光掠过,狰狞的蟒蛇头从正中间开始,连带竖起的蛇身,被整齐切割成两瓣。。

    剑光去势不止,青麟巨蟒身后的地面,还留下一道长达数十丈的深痕。

    庞大的巨蟒就在这顷刻之间,被抹杀。

    这突如其来的剑光,把马千里震撼到无以加复,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他意识到,这个世界极度的恐怖与不凡。

    许久也没等来救命恩人收拾战利品,马千里那一声谢谢,只能默默藏在心底。

    兴许,对于这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灭杀青麟巨蟒,只是弹指一挥间,随手而为。

    靠着蟒尸,马千里茹毛饮血,熬过了荒域寒冷的夜晚。

    十天之后,因为吃了荒兽肉,体质有了巨大的提高。

    力量,敏捷都比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强上数倍,让他重拾闯荡世界的决心。

    没有等来救命恩人,这段离奇的经历,只能默默的藏在心底。

    之后有一小队精锐的猎人碰巧经过,发现了还剩下过半蟒蛇尸身,惊喜若狂。

    无视了马千里,径直收集起蟒蛇皮与剩下的兽肉。

    马千里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只是等他们收集完资源后,提出了一个小请求,希望能跟着他们回到人类聚居地。

    或许是收获过大,又或者是比较欣赏他的识相,猎人小队同意了让他跟在身后。

    就这样,这个世界的主流社会终于在他的面前敞开。

    如果以现在马千里的经验,去复盘刚穿越这一段经历,他只会大汗直流。

    以现在的视野去复盘当时的情形,冷汗直流。

    没有其它荒兽闻着血腥味过来觅食,简直就是不可能之事。

    要知道东域的生态破坏严重,食物链断裂,其中的荒兽哪个不是饿得两眼发红。

    但凡有点血腥味,都会疯狂。

    十天的时间没被打扰,马千里最终只能归根于那位不知名号的强者,在救下他的的时侯,顺便把附近的荒兽也吓跑了。

    荒域只有一个城市——“旭日城”

    无极世界的最东端,太阳最早升起的位置,故命名旭日。

    马千里闯荡世界的豪情壮志,再次兴起。

    很快又被“旭日城”残酷的景像浇了一盆寒彻透骨的冰水。

    偌大的城市,街头巷尾,到处是骨瘦如柴的乞丐。

    路边的水渠,暗沟随处可见的白骨,俨然一幅封建皇朝末年之景。

    天灾之后,必是人祸。

    “大日缺角”这种大恐怖,天地间又有几人能化解?

    气侯变冷,森林覆灭,庄稼减产,甚至绝收。

    注定是没法养活原来庞大的人口。

    这几乎是无解。

    路有冻死骨这种悲剧,所有人只能眼睁睁地任由其发展。

    这种环境,想找正经的工作?无疑是难比登天。

    但凡有半餐饱饭,愿意做牛做马,大有人在。

    刚穿越的时侯,马千里身高才大约一米七。

    在荒域只能算是半大点的娃。干重活就免谈。去狞猎?直接就是送死。

    即使愿意去做油头粉面,也不会有市场,同样的价钱,外面两米高的大汉,活不是更好吗?它不香吗?

    作为一个现代人,初到异界,再次面临绝境。

    为了生存下去,马千里有且只有一个选择,加入城主府,成为一名斥侯兵。

    “斥侯”在天地异变之前,曾经代表着军队中最高水准的士兵,到处受人敬仰。

    如今荒兽疯狂,异灵诡异横行,这个职业就臭名昭彰。

    阵亡率超过九成五……

    令人绝望的数字!

    在世人的眼里,这就是全灭!

    城主府只是为了最后一点颜面,编出一个充满慌言的数字。

    即便有人相信,这其中仍有一丝生机。

    然而这么恐怖的年代,谁人敢言,自已就是幸运儿?

    加上市面流传,被诡异杀死,永世不得超生,直至魂飞魄散……

    各种大恐怖的堆积下。

    宁愿饿死,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成为斥侯兵。

    马千里非常顺利就加入城主府的斥侯营,为他立碟的老头,对他的来历没有一丝兴趣,直接就把大印拍下去。

    由于斥侯兵阵亡率过高,恶名远扬,导致兵源征召过于困难,城主府对斥侯兵的重视大幅提高。

    有鱼有肉,米饭白面管够,对比外面末世之景,简直是人间天堂。

    新人还会接受为期两个月的基础培训。

    但马千里两世为人,数次直面生死,心智已经非常成熟。

    在这两个月如饥似渴的学习下,匿藏技巧,基础步法,基础刀法,辩药,荒兽分辩,诡怪异灵种类,通通掌握。

    连负责培训的教头都坦言,自已再没有任何基础知识可以教导马千里。

    扎实的基础,也为他日后大大提高存活率。

    两个月后开始正式入职。

    第一次任务便差点死掉,侦察去途中,被毒蜘蛛咬了一口,手忙脚乱把一瓶解毒药剂,全吃了。

    归途中,又被莫名的毒虫刺伤,要不是运气好,碰到两株解毒草,他撑不到回营。

    在迷迷糊糊的日子,每天极度的恐怖中,前三个月共出十次任务,险死还生。

    与他同批的新兵蛋子,约莫二十余人,全数死光,仅剩下他这颗独苗。

    接着又是连续三个月,共出十次任务,马千里几乎在倒数自已的死亡时间,最后幸运之神眷顾,他居然又活了下来。

    在第二批的新兵蛋子中,除了刚入营便被特殊培养的项羽大将军之外,三十余人,一个不留。

    民间的推测,在他的经历中,得到了充分的证实。

    马千里已经麻木到,每每看到新人,都会下意识的认为,他们本来就是阴间的使者,来人间只为到此一观。

    要不是每次出任务都看到那轮缺角的残日。

    每次回来都看到那个记录任务情况的老头。

    他自已都不敢相信,自已还活着。

    积累到二十次任务,次次都险死还生,最后还是存活下来。

    斥侯营高层,似乎觉得这个不死的小强,身具大气运,起了一丝丝培养之心。

    马千里的命运,从这一刻开始得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