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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赶路

    启明决定收回原话,赶路的滋味真真不好受。背着包裹,甩着两条小短腿迈出六亲不认的步伐,感受四个字,又饿又累。

    幸好是初秋,夏天就是又热又闷又饿又累,估计她多半要折在了赶路的路上,开局就跪了,感谢是小金花同志代她熬过了炎炎苦夏。

    几场秋雨过后,晚上感受到了秋天的凉(恶)意,哎,谁能指望一只麻袋御寒,但是,能指望多层麻袋保暖。启明睡前都要打开包裹,套上一层又一层的麻袋,醒来再一层又一层地剥开(那一刻感觉她自己不是紫色的饱满的洋葱,而是丢在垃圾桶里好几天那个灰褐色的干瘪的洋葱)。打住,不能这么悲观地想,对着树叶上的圆滚滚的露水,看着比镜子里的人影缩水千百倍的一道光影,微微一笑,人家今早又是一只麻袋的小公举,简直瘦成一道闪电了呢,这是多少现代靓女不可企求的梦想。

    一路乞讨一路问路,打听消息,她已经真正做好了一个乞丐的本职工作,对扮可怜,装无辜,博同情已经得心应手。以后或许可以出一本《如何教你成为一个乞丐》、《乞讨的入门课》、《八天掌握乞丐精髓》或者《一个乞丐的成功心得》,赚点外快,吃穿不愁。

    打听途中,高兴的是仙人收徒流程跟修仙文是同一个套路:在都城测灵根纯度,再前往宗门登仙梯。虽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场面,小意思!

    但也得到一个坏消息:原身小金花告别家乡,踏上长征路的那天,差不多就是仙人收徒结束的日期。一个多月后,启明穿来的那天,落选的都已经各回(到)各家,各找各妈(安慰)了,有些小孩都已经完全忘了落选这事,安安分分做个家里的乖宝宝了。

    虽然很不幸完美错过了时间,尝了信息不对称的黄连苦,毕竟下一次是五年之后,启明迎着风,看这秋意盎然的人世间,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嚯哈哈哈,人生啊!何其悲哀!总是这般无常!又有几个五年!

    可惜,她已经在路上了,已经上了要修仙的贼船,返航?目前是不可能的了,只得一路往前走。

    再回想初来乍到时,一开始向那户人家打听去都城的路,脸上浮现的挣扎情绪,完全是因为疑惑自己为什么挑这个时间点,不忍戳破残忍真相吧。好心人哪,这就是善意!当然这并不妨碍她出发时间和仙人收徒时间之间,隔了个离离原上谱。

    走的是官道,比原身走的山路好点,赶路的人不多(毕竟错开了进都城见仙人的前后高峰期),见她一个小乞丐,小小惊讶之后是漠视。

    但好人堆里总会混入那么一个坏人。离都城还剩一半脚程,在往日歇下来恢复体力的时段,就地背倚着树,启明闭眼休息,但又不敢过于放松警惕,半眯着缝打量四周。

    哦豁!对面夹杂在歇息人群中的一个青年时不时看她一眼。这一情况瞬间让启明鸡皮疙瘩了起来,做为一个资深社畜,还是有眼力分清好意或恶意。好家伙!老娘惹到你了吗?你老这什么眼神?以为是在打量货物呢?要不是她现在只是一个小乞丐,还以为对方暗恋她呢!这小眼神儿,一会一会地像灯塔的光一样周期性运动,不就是人贩子观察路边没爹妈拎着的小孩的神情嘛!

    看来,白天赶路有风险啊。一个瘦小身板,完全打不过对面的坏人。他追,她逃,她插翅难逃啊。

    体力恢复了不少,启明再次涌入赶路的人群当中,脚下步子加快了些,脸上不露惊慌。在下一个休息点,又“好巧”看见这位青年,甭管他是好人、坏人,她只想趁着路过下一个城镇的时候,甩掉他!

    下午的时候,启明终于见着城门,立马换成进城的路。先混进进城的队伍,再登记入城,青年也不紧不慢地尾随其后,但启明凭借小乞丐的身份,插了队,提前进了城。

    在城门的拐角处,确保脱离了青年的视线,迅速物色要出城门的人,瞧见一位老人家慢悠悠赶着装着大竹筐的驴车出城,连忙上前“勾搭”交流几句,表示自己是从家里偷溜出来,进城看热闹,现在希望搭个便车回村。成功搭上了老大爷的车,挤进车两边摞起半人高的箩筐,缩在不大的空位,挨着老大爷,很好地避开了旁人的眼光,看上去就是爷孙俩在赶车回家。当青年往城里深入,在人群中搜寻她的身影时,启明再次成功混入出城队伍,成功出城。

    坐在不平稳的牛车上边跟老人家唠嗑,搭了一段顺风车后,快要从官道下来转成乡里路,启明说明了缘由,感谢了老大爷的一番好意。老人家只是笑了笑,说:“早就晓得你这小丫头在糊弄,村里要出一个这么胆大乱来的孩子,谁不知晓?”走之前,老人家还硬塞她一袋烧饼,“帮不了你什么,丫头一路平安啊。”

    赶了一夜的路,现在,启明带着老人家的祝福上路了,准确的说是,上树了。

    结合今天发生的案例,白天赶路不稳妥,离都城越近,赶路的人越多。这只是一个开始,万一再多几个坏人,哭都没地方哭去。

    所以,启明调整了赶路策略,准备白天休息,晚上赶路。幸运的是算了算路程,再赶不到一个月的路就能结束漫漫长征路,不幸的是无法进城向富余人家乞讨,幸运的是加上之前乞讨攒下的干粮,大概应该能撑一段时间。

    启明就这样呆在树上倒时差,休息保存体力,白天阳光晒得整个人暖洋洋,睡觉前倒是省了套麻袋的流程,这是个优点。

    醒后吃了点东西,晚上凭借着原身自带的优秀视力,开始现代社畜最熟悉的夜猫子生活,保持着原身小金花的速度摸黑赶路,不用防晒,更省体力,nice,这又是一个优点。

    夜晚赶路的人不少,甚至比白天要多点,但凭着朦胧的月光和秋夜的雾气,更容易混入夜行的一家子人群中,显得更不起眼,更安全,这是第三个优点。

    缺点也是有的,每晚露水寒重,衣服被打湿;经常听到疑是野兽夜间活动的沙沙声。但只要能避开人贩子的盯梢,启明觉得这就值了,一切完美。

    经过了一个又一个小村庄,一个又一个城镇,古有进京赶考,今有进城报名修仙。在历时将近两个月小心谨慎地赶路,后面一路托了那位老大爷的祝福,总算平平安安,有惊无险到达了都城。

    拂晓时分,眼尖的早就远远瞧见了独属于城门的一抹朱红色,欣喜的情绪从队伍的前头迅速传达给末尾。这苦兮兮的赶路终于要结束啦!

    未及城门口,早已有几条如长龙般的队伍堵塞城门口。再联想到现代四五点的菜市场,不怪乎有这么多的人流量了!启明倒是不着急进城,又不是做买卖,休息个把小时,掸尽一路风尘,褪去倦色。

    天光点点泛亮,阳光点点挪移,队伍却越排越长。这次启明安心地走到最后,耐心地跟着队伍小寸金莲地走,排着队登记进了城。

    在都城一路看到的人比她一路走来的人要多得多,某几处地方的拥挤程度堪比地铁高峰期的人流。果然,大城市就是人多啊,不愧是一国之都。各种买卖交易,各种吆喝声,各种食物的香味,可惜身无分文,随身的包裹只有几件乞丐风的麻袋和几颗路边顺手摘的酸到牙疼的青果子,对比早点摊上卖的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炸得金黄酥脆的油条,香气扑鼻的馄饨,烤得滋滋作响的酥饼。好不容易抑制下的饥饿开始反抗,现在她整个人饿得慌!眼睛发绿!

    虽然人多,但启明凭借一开始嫌弃得不得了的小身板,在人群中穿梭自如,比某牌巧克力还要丝一般的顺滑,比用了某牌洗发水还要柔顺。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看着来往的大多数都是比她有钱的小盆友,此时此刻,联想到贫穷是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开始胆向恶边生,思考以扒手为职业的可能性。如果成功的话,她,启明,将是穿越到修仙界史无前例的第一个女扒手,不,女神偷,简称女神,神偷界冉冉升起的一颗耀眼夺目的明星。(其实也是混得最惨的一个穿越女主角)

    “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看到热闹就一个人乱跑,人这么多,万一跟丢了怎么办?”一只手直接扯住了她的衣后领,一边训斥她,打断了启明的白日梦。

    “???”启明来不及反应,被那只手的主人大力地拉扯出人群,好像她是一块被人不耐烦撕下来的狗皮膏药。刚要回头,却发现自己动不了,也开不了口“!!!”怎么回事?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江湖已经失传的葵花点穴手吗?她这是遇上真正的人贩大户了?这就是注定命中逃不开的相遇吗?

    拎她出来的人迅速把她抱起来,边骂她不省心,边往旁边的巷子走去,远离了人群。启明一动也不能动,整张小脸被憋在发出中年人嗓音的宽阔的胸前,紧急呼救的表情完全无法被周围人看到。什么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就是了!长在红旗下,备受祖国的关怀,今日她竟被辣手摧花,光天化日之下,被人贩子直接拐走。

    启明人生第一次对人贩子有如此强烈的谴责之情,恨不得上一秒生啖其肉,下一秒将其挫骨扬灰。这群厚颜无耻之徒竟敢拐卖小孩,当众犯罪,丝毫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简直突破了道德的底库线,利欲熏心。伤害了邻国的花朵,虽然她是一棵再没有父母疼爱的独苗苗,但她曾经也是一棵被父母捧在心尖上的独苗苗,现在也是一棵顽强生存的独苗苗。论如何最大伤害一颗幼小的心,答案就是万恶的人贩子!

    感觉到疑是大叔的人一路抱着她拐了十几个弯后,又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再听见中年人和另一个女人(同伙)交流了几句:

    “这是最后一个了。”

    “凑齐了?”女人问道。

    “嗯,现在马上带走吧,迟则生变。最近盯得太紧了,城里孩子不好下手,这个是外头刚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