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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穿越死难记(守寡篇)

    前言:

    (我又尽量改了个切题的总标题,就这样吧。)

    本文目的不是教你做个穿越女,而是告知古代女子的艰辛。

    希望女孩们忆苦思甜、痛定思痛,珍惜百年来那些女性先驱们抛头颅、洒热血,才得以给我们争取到的这一点权利。

    本文为历史学随笔,非小说。篇幅较短,涉及面不够广范。凡所涉及内容出处及来源皆已直接给出。因此,本作者也只是一个语风跳脱的转达者,仍要感谢我所引用这些资料的原作者辛苦的考证与研究。

    《女子穿越手册》(守寡篇)

    别以为丈夫死了,女宝就可以过上好日子。贞女尚且被迫殉节,烈妇现象当然更为严重!

    明清两朝将几十万个道德楷模表彰为“节烈”,其中绝大多数为女性。而受到地方政府和儒家文人表彰的人数则更多(《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

    据说,徽州地区牌坊盛行,明清两代一共建了上千座贞节牌坊,其中仅仅一个歙县就有贞节牌坊400余座,现存约100座。

    《明会典》记载:“洪武元年令: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转达上司,旌表门閭。又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閭,除免本家差役。”

    《嘉庆会典事例》记载:“凡旌表节孝在直省州府县者,官给银三十两,满洲蒙古汉军支部库银三十两,听其自行建坊。”(《贞节牌坊考论》)

    三十两雪花银哎,免除本家差役,这比起女宝一个吃白饭的人口来,多么有诱惑力的反差!所以,即使女宝不想守节、更不想殉节,女宝的夫家也可能为了这点利益就把女宝给牺牲掉啊!

    节妇、烈妇还可以有幸进入正史哦。若不因女宝是穿越者,不愿理会这一套,这永恒被铭记的光荣感也足够有诱惑力了!

    后汉书记载节妇1人、烈妇4人,晋书记载节妇1人、烈妇11人,魏书记载节妇6人、烈妇2人,北史记载节妇7人、烈妇8人,隋书记载节妇1人、烈妇6人,旧唐书记载节妇4人、烈妇9人,新唐书记载节妇11人、烈妇14人,宋史记载节妇2人、烈妇31人,辽史记载烈妇3人,金史记载烈妇15人,元史记载节妇38人、烈妇124人,明史记载节妇28人、烈妇约185人。统计信息来自一张表格。此外,还有未婚的烈女、贞女等,也是随时代越晚人数越多;才女则倾向于最终退出《列女传》的历史舞台。(《二十四史《列女传》研究》)

    不是有人总觉得唐朝女性地位高吗,两《唐书》都是后世所编,其《列女传》可能未必完全呈现唐代妇女的情况,但是节妇、烈妇的事例之所以经过三百年后仍有许多材料可取,就证明唐朝寡妇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么欢乐。

    王世充之女嫁杨庆,后来郑政权将亡,王氏以为杨庆也会死,“乃饮药而卒。”可惜后来“庆既入朝,官至宜州刺史。”樊会仁之母敬象子被逼改嫁,就要以死明志。后来樊会仁夭折,敬母也已过世,敬象子说“夫死子亡,义无久活”,“于是号恸不食,数日而死。”常州江阴县尉邹待征之妻薄氏,“为海贼所掠”,薄氏“义不受辱,乃投江而死。”(《旧唐书·列女传》、《新唐书》亦有收录)符凤之妻玉英随夫被流放,其夫被贼人杀死,贼人要强娶玉英,玉英“自沉于海。”(《新唐书·列女传》)

    这还仅仅是自尽的烈妇,在两《唐书·列女传》中,还有自残守节者如楚王李灵龟的王妃上官氏“遽将刀截鼻割耳以自誓......寻卒。”又有遇灾祸、代夫而死,不愿受辱被杀者不计其数。郑国王世充之女姑且算是公主,出身士族的楚王王妃也算是后妃类了,其她烈妇多是官僚之妻,出身士族。这可都是唐朝贵族妇女。可是,为什么总有人觉得唐朝风气开放,寡妇们都过着自主愉悦的生活呢?

    以上举例还仅限于通常被认为妇女地位很高的唐朝,而其它正史中《列女传》所载烈妇的惨烈牺牲、节妇的苦难生活更是数不胜数。鉴于这些内容过于繁多,所以就不再列举了。

    身为寡妇,即使不殉节,女宝也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只是个未亡人,要悲悲戚戚地盼望自己去世,而不是希望自己长寿。袁廷檮之母25岁守寡,在他40时儿子儿媳要给她办寿宴,被她以“未亡人”的理由拒绝了。田雯之母张氏,她的亲友想给她办70大寿寿宴,被她引经据典写了千字长文,并严词训诫这种“不得体”行为给回绝了。不过,丈夫在世的妇女却有权享受50岁大寿时被亲友当做大事庆贺(《缀珍录:18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看来,无论穿越古代的哪个朝代,女宝想做一名快乐的寡妇都是行不通的。

    ——写于2022年消除对妇女的暴力16日(11月25日-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