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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那个夜晚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过着一种被汹涌的回忆与疯狂的思念所裹挟着的生活。现在想来,那段时光就好像一束用镭射纸包扎起来的花束,美丽迷幻、捉摸不定。我每天都带着一种狂热而激烈的情绪,强烈地渴望着我的旧日恋人。我渴望与他交谈,告诉他我这三年里所经历的一切、告诉他我很想念他。

    我坐在书桌前写作的间隙里、我站在阳台上眺望远处的风景时、我窝在沙发上对着电视屏幕时、我站在厨房的灶台边为自己准备饭菜时、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时,我的脑子里都会浮现李莫尔的面孔——他在冲我微笑,嘴角的酒窝陷的很深(以前,我们每次分别又相见时,他的脸上都带着这样的笑意,目光深情地看着我。)有时,我幻想着我一转身、一抬头,或者一睁眼就可以看到他。

    回忆翻江倒海。我意识到我根本离不开他,即使我们在现实中已经分开三年了,但在我的意识里,他一直存在于我的世界。我没办法脱离他,成为一个独立的女人,成为我自己。

    尽管,我在日常生活中总是装出一副非常独立的样子、在我的小说里也写了一些独立女性的角色,可我的内心仍旧懦弱、自卑又胆小,跟小时候一样。我总害怕脱离他,我就会变成一个空壳,没有思想、没有主见,会站不稳、走不远。这种感觉跟我小时候害怕自己因为对抗母亲的意志,而受到语言惩罚是一样的。细细想来,在我们相恋的那六年里,李莫尔一直都像是我的一个透明的保护罩一样,有他在,我可以肆意妄为,也不用害怕受到惩罚,或者失去什么——实际上,有他在,我失去别的任何东西,都不感到害怕。

    甚至,在我们分手后的这三年里,我也曾有意无意地将他视为我生命里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会用他的口吻说话、揣度他对待某件事情的观点和做法。我模仿他,这是事实。

    这种模仿,有时给我带来愉悦,有时又使我陷入痛苦。因为我往往在模仿了他的语言或者做法之后,很快意识到是他在我的潜意识里,帮我说话、帮我做决定,而不是我在主宰自己的生活。这太可怕了。他让我成为了我自己,但他也让我迷失了。可我真的迷失了吗?还是我在换一种方式,怀念这段已逝的爱情?也许,每一种解释都是对的,我只需要接受事实就够了。

    我就是这样,偶尔纠结于事情的前因后果,偶尔又觉得前因后果根本就不重要。后者一定是李莫尔的观念。在我意识到他对我产生的影响后,我会暗自嘲笑自己:罗静怡,你这想法、这口气,太“李莫尔化”了。“李莫尔化”这个词,是我自己跟自己对话时,时常会提到的词。

    七年前的那个夜晚,他拉起我的手,我们幸福地走在路灯斑驳的林荫道上。当时他的承诺,是否就是这个词的另一种诠释呢?

    2012年的冬天,天气一点也不冷。至少,我的记忆里是这样的。当时,我住在唐延路附近的一处居民社区里。认识李莫尔以前,我已经在那里住了两年多。社区里的楼房是多层建筑,最高只有七层,没有电梯。我住在临近马路的一栋楼的顶层。房间是个大开间,面积大约50平左右。唯一的好处是,房间里有卫生间,还带一个小小的阳台。为了住的舒适一些,我自己DIY了一个贝壳珠串的帘子,将床和阳台之间的空间区隔开,这样就相当于我的房间里多出了一个小小的客厅。我在客厅里摆放了一个二手的双人沙发和一个长方形的玻璃茶几。

    那时候,我的生活简单的有些乏味。工作占据了我大部分的时间。到了周末,我要么去逛逛超市,要么就窝在沙发里打开电脑追追剧,或者看看小说。

    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当时的生活过的不错。我有很世俗的目标,买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在这个城市真正扎下根来。除此之外,就是在工作之余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看看电影、追追剧、读读书,诸如此类的吧。我没有更宏大的目标和志向。

    当时,我觉得在我买到房子之前,我会在那所租住的房子里一直住下去。我很恋旧。旧的环境、旧的东西,总能带给我更多安全感。更何况,我觉得我把小屋收拾的很温馨,住起来也挺不错。我有几个要好的同事来我家时,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李莫尔并不太喜欢我家,他连一天也没住过。

    我记得,那是在我们相恋后的第10天,他说他想去我家参观参观。我们约好下班后,在外面吃完晚饭,就一起回我家。为了让我家看起来更加整洁有序,我当天下午特意请了半天假,匆忙回家收拾房间。之后,我又急匆匆地乘车去了他公司楼下的公车站。他见到我时,我假装自己刚下班回来。(那个下午,我可是忙坏了。虽然我家本就干净整洁,但那天早上我起晚了,没来得及收拾床铺、打扫地板,而他偏偏选那天参观我家。)

    我们在他的公司附近的餐馆吃完饭,就打车往我家走。社区的巷子里一片喧嚣。一到下班时间,卖小吃和水果的小商小贩们都出来摆摊,巷子里本就拥挤的道路,更加狭窄了。我挽着李莫尔的胳膊,径直往院子里走。我一直沉默着。李莫尔走进巷子后,说了句“这里挺热闹啊”。我简单附和了他一句。我觉得很难堪,也很忐忑。因为从社区门口到我所租住的那栋楼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必须走过一条杂乱肮脏的巷子,才能来到楼下。我担心他从来没有走过这样的巷子,会很不习惯或者觉得厌恶;更担心他将这种不习惯或者厌恶联系到我身上。

    楼梯很窄,一级台阶只能走一个人。我和李莫尔一前一后走着。我们越往上走,我的心里就越忐忑。我担心即使我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也掩饰不了房间里的简陋与寒酸。

    七楼很快就到了,我打开门,闪进门内。

    “进来吧,这就是我家。”我说,“很简陋吧?”

    他跟在我身走走了进来,四下打量了一下。他微笑着说:“用换鞋吗?”

    “不用。”我说着,指了指沙发:“你坐这里吧,我家太小了。”

    “你一个人住,也够了。”他说着坐了下来。

    我看见,他的目光落在阳台上的一盆绿萝上、又落到贝壳珠串的帘子上、又落到电脑桌上的那几摞书上、又落到原木色的衣柜上、又落到卫生间的玻璃门上。

    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我身上。他看着我说:“你还挺会收拾的,小屋还挺温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虽然我们在一起已经十天了,但是当他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我们两看起来都有些不自在。我想,他的不自在是源自环境的,而我的不自在是源自他的。

    “也没怎么收拾,主要是东西多,看起来有烟火气罢了。”我说。

    “不过,房间里挺冷的。”他说,“你这里是不是供暖不足?”

    “这里没有暖气。”我说,“冬天只能开空调取暖。”

    “哦,这样啊。空调哪有暖气给力!”他说。

    “我忘记开空调了。”我说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别开了,今晚还是去我那儿吧。”他说着,抓住我的一只手,把我拽到沙发上。我们挨的很近,我能听到他的呼吸。

    我抿嘴笑了笑,看着他说:“那也行,那我现在收拾一下。”

    “嗯,好。”他说,“静怡,你怎么突然好像有些害羞呢?怎么在你家,你翻到胆子小了?”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准备去洗手间收拾洗漱用品。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在追随着我。我转身笑盈盈地看着他说:“我才不是害羞呢!只是你第一次来我家,我有点忐忑。”

    “忐忑什么?”他问。

    “不是担心你在我家不习惯吗?”我说,“你看,果不其然,被我猜中了。”

    “嗨,我还以为什么事儿呢!我不是不习惯,只是觉得这里太冷了。冬天住我家舒服些。”他说着,又冲我笑了笑。

    我继续收拾东西。我把洗漱用品、护肤品、化妆品、隐形眼镜护理液、框架眼镜一一装进化妆包内。接着,我又打开衣柜,准备收拾第二天上班穿的衣服。

    “静怡,要不这样吧。”他说,“这个冬天,你都住我家吧。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他的话,我扔下手中的衣服,一脸惊讶地看着他说:“那当然可以!你真的这么想吗?那岂不是意味着,我们每天都可以在一起了?”我开心极了,我知道我脸上的喜悦已经藏不住了。我很想冲到他身边,拥抱他。但我尽量克制着自己,我站在原地傻笑起来。

    他见状,走到我身边,从我身后抱住了我。他在我耳边轻声说:“你很开心吧?那就别藏着了,你的心情早都写在脸上了。”

    我转身抱住了他。他的外套敞开着,里面的毛衣贴在我的脸上,很温暖。“有你真好!大叔,我爱你!”我将脸埋在他的怀里呢喃着。

    他紧紧抱着我,轻声说:“我也爱你!”

    在那之前,我每隔两天,就会在下班后先回一趟家,然后,再从我家步行去他家。要是遇上我加班,回家太晚的情况,我会从我家打车去他家,车程大概8分钟左右。那段时间,我每天上班的时候,都随身携带着我的化妆包,里面装着我的护肤品、化妆品、隐形眼镜护理液和框架眼镜。为了不被同事们看到,我天天背着个大号的托特包。我之所以没有将我的化妆包放在李莫尔的住处,是因为我每天都在等着他主动跟我说那句“你下班后来找我吧,晚上住我家。”尽管我每天下班前都会收到他的这条微信,但我每天早晨从他家出发去上班的时候,从来都不确定他是否会在我下班前跟我说这句话。

    就这样,我不厌其烦地,每隔一个晚上,就会在下班后匆匆回家收拾东西。然后,肩上背着大号托特包、手里提着一个或者两个装满衣物的纸质购物袋,从我家穿越大半个遗址公园去他家。

    冬天的遗址公园冷冷清清,散步的人少得可怜。林荫道两旁的树木,有的光秃秃的,有的树杈上还长着稀稀落落的枯叶。明亮的路灯越过树枝和树叶,照在坚硬的地面上。

    我那时候很喜欢穿带一点跟的皮鞋。鞋跟踩在地面上,整条林荫道上都会传出的我脚步声,咯噔咯噔。那声音听起来清脆悦耳,让我觉得愉快。我愈发加快步伐,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李莫尔。尽管,我们每天都会见面,每晚都会躺在同一张床上,但我每天还是像第一次去见他一样,心里盈满了激动、迫切与喜悦。那真是一种神奇的感觉,简直不可思议。而且,在往后的六年里,我对他的这感觉从未改变。他曾说过“静怡,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何德何能,能让你这么偏爱?”我笑笑说,我喜欢他的一切,他将是我此生唯一的爱人。(或许,我没有做到喜欢他的一切吧,至少我表面上没有做到。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心口不一。)

    从我们们相识到同居,一切都进展的太顺利了。事情全部按照我的意愿发展。我得到了我想得到的一切。我与我一见钟情的恋人相爱了,而且是他主动提出的跟我同居。我们每天都可以理所当然地在一起。这太令人激动了。我想一定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和奇妙的缘分,把他送到我身边。我想,我们是注定会相爱的。从青岛到西安,这一切的发生都那么奇妙又自然。

    那个冬天,连风都是甜的。我们想尽一切办法,挤出时间来,呆在一起。我们交谈、我们做爱、我们读书、我们看电影、我们唱歌、我们街头漫步。我们什么都想做,做什么都开心。天上的云是彩色的、十二月的雪是圣洁的、公园的清冷是恬静的,唯有周末时光转瞬即逝,令人遗憾。当时,我以为这样的冬天是过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