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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晚上,我们在XN市区的一家饭店里,品尝了本地特色美食。我们边吃边聊,不亦乐乎。吃完饭,我嚷嚷着让李莫尔带我去兜兜风。

    “我还没有体验过,在陌生的城市里兜风的感觉呢,你带我去吧!”我说。

    “好啊,没问题。我们现在就去实现你这个小小的愿望。”他满眼宠溺地看着我说。

    出了饭店,我们开着车,漫无目的地行驶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车窗外,时而灯光璀璨,时而光线暗淡,高高低低的城市建筑物,不断地被甩在我们身后。全景天窗打开了,深邃的夜空中偶有星星闪光。“打开车窗吧,我想感受一下外面的风。”我说。李莫尔按下了开关,车窗全部降下来,秋风灌进车里,我感觉身上阵阵凉意。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们回到了酒店。经过一整天的旅途劳顿,我们都有些疲惫。我们连电视也没看,就洗澡上床了。我们很快就赤裸着拥抱在了一起,仿佛久别重逢后的每一个夜晚都不容浪费。我们忘情地沉醉于彼此的爱欲之中,整个世界都黯淡下来,仿佛夜晚都把星光统统藏进了我们心里。

    第二天,我们在酒店用完早餐就出发了,目的地是我梦寐以求的青海湖。但奇怪的是,如今这颗高原明珠留给我的印象,唯有一片静谧深邃的蓝。更让我念念不忘的,是我们驱车驰骋于高原上的公路之旅。现在,我看见一个秋高气爽的好天气,我们坐在车里——李莫尔聚精会神地开车,我坐在他旁边,偶尔伸出一只手轻轻触碰一下,他握着方向盘的右手。然后,他冲我瞅一眼,警告我不要让他分心。我冲他狡黠一笑,故做胆怯的样子。

    我们眼前的景色,时而开阔,时而狭窄。偶尔,还有羊群跟我们抢道。公路两旁是绵延起伏的山脉,有的山体上覆盖着墨绿色的植被,有的山顶上白雪皑皑。李莫尔是个雪山痴迷者,他深爱着雪山。好几次,他曾激动地跟我说,他有生之年一定要去一次南迦巴瓦峰。虽然他的目标尚未实现,但只要看到雪山,他就格外兴奋。一路上,每每有雪山闯入我们的视线,他就会迅速减速,并且“命令”我透过车窗,帮他多拍几张雪山的照片和视频。其实,在他的影响下,我也迷恋上了雪山。我喜欢雪山的静谧与圣洁。(不过,我没问过他喜欢雪山的原因。)

    从西宁去往青海湖,大约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这期间,我们最兴奋的时刻,就是看到雪山的时刻。我认真地拍好每一张照片,期待着返回酒店后与他分享。实际上,沿途景色壮美,我的眼睛里无论流动着什么景色,都跟雪山一样让我感到愉悦。

    天边的流云变幻莫测、绿草茵茵的山坡上牦牛成群,我靠在椅背上,扭头望向窗外,生怕错过动任何摄人心魄的景色。一路上,我不停地感叹着“哇哦,好美呀!太美了”。听到我发出感叹,李莫尔总会腾出一只眼睛瞟向我。这时,我便冲他笑笑,又伸出一只手,轻轻掠过他的膝盖。他目视前方,无奈地撇撇嘴,皱皱眉头。

    快到黑马河的时候,我们又看到了巍峨壮观的雪山。山下的草场上牛羊成群,景色宜人。我们走走停停,一路向前。我们都不喜欢人多喧闹的景区,所以就一直开着车往前走。来到环湖西路的时候,我们总算觅到一处静谧宜人的地方。我们将车停在路边,一前一后地踩着一条坑坑洼洼的小径往湖边走。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越往下走,我的心情就越激动。快到湖边的时候,我激动地跑了起来,一下子就冲到了湖边。

    “青海湖,我来啦!”我张开双臂,对着广袤无垠,一片湛蓝的青海湖呼喊道。

    紧接着,我听见李莫尔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青海湖,我来啦!”

    我转身看到他正慢悠悠地朝我走来,不禁催促他快点。他冲我笑了笑,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我灵机一动,拿起手机,冲着他拍起了视频,远处的雪山映衬在他身后。

    我们手挽着,一起沿着湖边走了一段,清澈的湖水卷起层层细浪,涌到我们脚边,又退下去。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浪漫的爱情电影中,心里涌起一种虚幻的幸福感。我用力攥了一下他的手,他冲我笑了笑。我知道,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此刻,我爱的人,正在拉着我的手,漫步在青海湖边。我们的背后是巍巍雪山,我们的脚下是碎石与泥沙混合而成的湖畔。

    下午五点多的时候,我们准备驱车回XN市。为了能够领略不一样的沿途景色,我们没有原路返回,而是决定开着汽车导航,继续向东行驶。在旅程中,我和李莫尔总会不约而同地,抱有一股强烈的渴望冒险的冲动。当我们达成共识,宁可绕远路、甚至迷路,也要一路向前时,两个人脸上都浮现出兴奋不已的表情。

    “上车,我们出发!”他拉开车门,神采奕奕地看着我说。

    “走吧”我一边用轻快的语气附和他,一边动作敏捷地打开副驾驶的车门,上了车。

    环湖东路上车辆稀少,人迹罕至。我们的车在平坦宽敞的公路上奔驰。连绵的山峦,在夕阳的余晖中熠熠生辉。牧羊人赶着羊群,在草场与公路间肆意穿行。在暮色中,我们驶过了宽河驿马房车露营地,邂逅了金沙湾。我们停下车,降下车窗,凭着车窗远眺那一处沙漠奇观:远处,清波浩渺的青海湖连接着一片绵延起伏的沙漠,在金色的沙丘上,五彩经幡随风摇曳。近处,一片辽阔的草地上,牛羊怡然自得地散步,一辆越野车停在草场边缘。

    我拿出手机,不停地对着远方拍照,李莫尔则一个劲儿地发出感叹。他用极度富有感情的语言说:“大自然真是神奇,我们可以在同一个地方欣赏四季美景。你看,雪山下面是郁郁葱葱的植被,植被下面青草萋萋。牛羊多自在啊,能在山河湖泊间穿行。现在,这里还有沙漠——沙漠竟然与湖泊相连。多么了不起的大自然!这看似突破界限的景色,其实浑然天成,非常和谐。”

    我听着他的感叹,不禁笑了。我说:“大叔,你现在像个诗人。”

    我看见他嘴角淡淡的笑意。他扭头看着我说:“得了吧,哪有这么糟糕的诗。我只是被眼前的美景触动了而已。”他顿了一下,又望向窗外。他侧着身子,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一只手垂在座椅上。突然,他又扭过头来,非常认真地看着我说:“倒是你,应该多出来走走看看,这样有利于你的文学创作。我觉得你有文学天分,就是见识还不够广。”

    他的话让我倍受鼓舞,我笑了笑,没有说话。他时常强调我的写作天赋,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鼓励。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受否拥有“天分”这种东西,我甚至时常会陷入自我怀疑的窘境。不管怎样,他的话总是在激励着我,即使现在也是如此。我觉得这很神奇:一个人彻底消失在另一个人的现实生活中,却能够在精神世界里,长久地陪伴着另一个人,而且对她产生影响。这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难道仅仅是因为爱情?

    我们再次上路的时候,夕阳渐渐西沉。远山在昏沉的暮色中勾勒出暗淡的轮廓,难以辨认出山体的颜色。蜿蜒的公路不断向前延伸着,越来越靠近黑夜。我们关上了车窗,冷风隔着玻璃呼啸而过。

    窗外的景色暗淡下来的时候,旅途的倦意席卷了我。我调低了座椅,将身体尽量躺平一些,盖着李莫尔的那件深灰色的羽绒服,眯上了眼睛。我醒来的时候,车窗外依旧黑乎乎的,星星点点的路灯极速向我们身后退去。

    我调高座椅,伸了个懒腰,又打了个哈切。

    “你怎么不听歌了?”我说,“不你困吗?”

    “我嫌音乐吵着你睡觉。”他目视前方说。

    我按下音响开关,连上手机蓝牙。“给你听,你喜欢的蔡健雅。”我说。

    当那首《越来越不懂》的音乐旋律响起的时候,李莫尔迅速扭头看了我一眼,给我一个灿烂的笑容。

    “真好听!”他笑着说,声音中带着几分倦意。“还是你懂我!”

    “那当然!”我故意拉长语气,洋洋得意地说。

    “你就得瑟吧。”他目视前方说道,用的是那种对我的话深信不疑的语气,仿佛“我懂他这件事”是世上最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

    突然,他打开了天窗,说:“你抬头。”

    我仰起脸的一瞬间,看到了夜空中闪烁的繁星。“哇哦,星空太美了!”我惊叹道。

    “美吧,”他笑着说,“那你多看会儿。城市里可没有这样的星空。”

    “要是可以和你一起看就更好了,”我说,“你还可以跟我讲讲,每一颗星星的名字和故事。”

    “哈哈”他笑着说,“你就看看热闹好了。你记性太差了,我给你讲,你也记不住。”

    他故意奚落我,我才不在乎呢。我傲气十足地哼了一声,便继续仰望星空了。

    “不如我现在考考你,”他饶有兴致地说,“你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星系吗?”

    “当然记得。”我得意地说。

    “那你讲给我听听,”他说,“我看看,你还记得多少。”

    我在记忆深处搜索着,他曾跟我提到过的一些词汇。我结结巴巴地说:“我能记得雪茄星系、草帽星系,风车星系、仙女星系,还有焰火星系。”

    “不错哦,记得这么多,看来我对你的记忆力判断有误。”他说,“来,具体讲讲,我很想听。”

    “没法具体了,我只记得名字。”我说,“知道为什么吗?”

    我从侧面看到他撇了撇嘴。他说:“不知道。”

    “因为,这些名字要么很奇怪,要么很浪漫。”我说着说着,连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我的回答也让他忍俊不禁。他说:“静怡,你简直傻得可爱!”

    我笑了起来,然后,伸出手在他的腿上“报复性”地轻轻拍了一下。他笑盈盈地看了我一眼,问我要不要吃点东西。我点了点头。

    大约八点钟的时候,车窗外亮起稀稀落落的灯光,城市离我们越来越近了。车子抵达酒店停车场的时候,已是晚上九点半。我们都很疲倦,就在酒店附近的餐馆吃了便饭。从餐馆出来的时候,夜晚透着凉意,瑟瑟秋风吹起我的裙角,李莫尔伸出手臂搂着我,我们快步朝酒店走去。

    我们的旅行已经进行了两天。在这两天里,我简直太开心了。这不但是因为旅途中那些新鲜、生动又有趣的体验和见闻,更因为我时时刻刻可以跟李莫尔在一起。啊,这是我们两个人的旅程(上一次,我们一起出去旅行,还是在一年多以前),我们一起冒险,一起探索生活之外的世界,这是多么难得、多么珍贵的时光!我爱这样的旅程,我希望它永远不要结束。

    第三天,我们的目的地本来是日月山。不知怎的,汽车上的导航阴差阳错地把我们引向了拉脊山的方向。当李莫尔发现我们走错了方向时,我一点也不感到沮丧,他也一样。我们都被扎哈公路沿途的美景迷住了,心甘情愿地驶往“错误”的地方。

    经过一段平缓的道路后,我们的车子开始缓缓地爬坡。这时,天色突然暗了下来,不一会儿就细雨蒙蒙。我打开车窗,感受雨滴落在手上的感觉。山谷里的空气潮湿又寒冷,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迅速关上了车窗。蜿蜒曲折的公路两旁,群山环绕,绿草如茵,成群的牦牛散落在绿色的山坡上。

    一路上,我们没怎么聊天。我忽而望着窗外绝美的景色,忽而扭头看一眼李莫尔。他几乎全程都在非常专注地开车,目不斜视。因为我们正驰骋在一条弯道众多的陌生公路上。他偶尔说一句“这路真不好走,爬坡全是S型弯道”。我叮嘱他小心驾驶,不要看风景。我说我会帮他记录这一路的美景。“我已经拍了很多照片了,还有录了好几个视频。”我说。

    车子越往山上行驶,窗外的景色就越是壮美。终于,雪山出现在我们眼前了——它就像日出一样,随着我们盘旋的速度,一点点跃然于我们眼前。

    “奥,这雪山离我们太近了!太壮观了!静怡,我们下车拍照吧。”李莫尔激动地说。

    “好啊,那你得找个地方停车。”我说。

    车子停在了路边,李莫尔几乎迫不及待地打开车门,下了车。我拿起后座上的两件羽绒服,也下了车。李莫尔站在路边,从卫衣兜里掏出手机准备拍照。我把羽绒服递给了他,要求他先穿羽绒服,再拍照。他转过身来,向我做了个心领神会的表情。我站在他身边,穿上了我的蓝色羽绒服。接着,我也拿出手机,对着雪山拍起照来。

    “我来给你拍几张吧。”他扭头看着我说,“就在这里拍,你坐下来,摆个pose,这样可以拍到雪山的全景。”他说着指了指车头前面,距离公路很近的一块空地。

    我坐到了他说的位置上。我后面是这辆白色的沃尔沃轿车,我脚边是著名的扎哈公路,离我看似很近却很远的地方是一座巍峨的雪山。李莫尔走到距我更远一点的路边,蹲下了身子,他举起手机,对着我拍起了照片。之后,他又让我原地换了几个pose,又拍了几张照片。最后一张照片,是我们一起拍的。照片里,我们一前一后靠在那辆沃尔沃轿车上,他的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的左手在他胸前比划着一个大大的V字。我们脸上都笑容满面,雪山在我们身后蒙着一层轻薄的面纱。

    当我们到达海拔3820的拉脊山垭口的时,雨停了。阴云渐渐消散,阳光透过薄雾洒下来。我们停好车,跟随几个游客游览了神殿,又拍了几张纪念照,便准备原路折返了。

    上车前,李莫尔漫不经心地说了句“最美的风景在路上。”

    我纠正道:“是‘最美的风景,在去往错误的地方,的路上’。”

    他一边打开车门上车,一边笑着回应我:“你这话太绕了。”

    我咯咯地笑了起来,快步走到车前,也打开车门,上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