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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要比我们好

    一顿酒,从中午喝到傍晚,酒桌上兄弟俩一会儿抱头痛哭,一会儿哈哈大笑,最后两人都醉得不省人事。

    相识十几年,何月从未见过这个一向豁达爽朗的大哥,像今天这样情绪失控过,同时也由衷地欣喜,他终于解开了束缚他二十多年的心结。他们相识十几年,彼此之间的心意早就心知肚明,但余诚一直都不愿意迈出那一步,或许就是因为这份心结郁积在心中。何月看着天边的晚霞,听着屋内余诚那震天响的呼噜声,只觉得人间如此美好,万物竞相争艳,心里那最后一点阴霾,也随之而去。

    第二日一早,还在宿醉中的余诚突然被一股颇为熟悉的勃勃生机感惊醒,这种感觉他曾见过多次,那就是李道玄为向东疗伤时,引来的天地能量,还有他曾在李道玄家中喝过的那碗井水,都有这种类似的生机感。他连忙走出房间,正看见侄女兰妮,手中拿着一幅字,用树枝在地上聚精会神地描绘着什么。余诚悄悄地走上前去,惊骇地发现,在自己这个侄女身体四周,竟然弥漫着一股极其精纯的能量,与李道玄给向东疗伤时引来的能量别无二致。只不过,侄女身边的能量虽然精纯,但却十分微弱。余诚没有打断她,而是站在一旁静静观看,不知不觉中,体内那口先天真气竟然也跟着自行运转,如同一条火龙,巡视者自己的领地,但凡遇见积郁的腌臜,一律蛮横地将之冲碎炼化。他的武夫体魄,在这种类似百炼成钢的方式下,一点一点变得纯粹,那口真气火龙,也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壮大。

    余诚怎么也想象不到,回家一趟,竟然还能让自己遇见这么个宝贝侄女。

    大概半炷香的时间,兰妮终于停了下来,正打算收好那幅字,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二叔的声音。

    “兰妮儿,这幅字可否让二叔瞧瞧?”

    兰妮吓一跳,转过身见是二叔这才放心。她笑着递了过去,不过还是忍不住叮嘱一句:

    “二叔你可要小心点,别弄坏了。”

    余诚笑了笑,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伸手接过了那幅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字。

    哪知方一接手,余诚心中巨震,这明明只是一张普通的纸写下的一幅字,竟然重过百斤。那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纸张,竟然韧性十足,就像手里拿着的是一块蛮牛皮。

    余诚疑惑,这幅字神异非凡,侄女是怎么得到的?她那瘦弱的身体,有为何拿起来那么轻松。余诚看着纸上余兰妮那三个字,心中猜测,莫不是因为这字写的就是兰妮,所以她才能轻松驾驭?世上还有这等神奇之事?

    看了许久,余诚也没有看出什么眉目,便递还给兰妮。只见兰妮用那纤细的手指,轻轻地就将上百斤重的纸张整整齐齐地叠了起来,然后塞进衣襟中缝好的小口袋里。

    余诚好奇地问道:

    “兰妮,这幅字是谁写的?”

    兰妮不假思索地回道

    “是李先生送给我的。”

    余诚心中一愣。

    “李先生?全名可是李道玄李先生?”

    兰妮想了想摇头道:

    “我只知道是叫李先生,但是先生全名叫什么我并不清楚。”

    余诚暗想,这个李先生,或许就是南江城那位李先生,毕竟那种随手引来天地能量的神技,不可能还会有第二个。想不到,他与李先生竟然如此有缘。

    余诚看了看兰妮,思索片刻后说道:

    “兰妮,二叔想看看你的筋骨,可能会有些疼,你愿不愿意?”

    兰妮疑惑地说道:

    “二叔为什么要看我的筋骨?”

    余诚耐心地解释道:

    “二叔见你气态非凡,或许拥有不俗的武道潜质,只是二叔光靠眼睛无法确认,所以要给你摸骨称筋。”说着,他还小小的露了一手飞叶破土墙的功夫。

    兰妮自然是看得惊奇不已,不住地拍手道:

    “二叔好厉害。”

    被无数江湖人怎么奉承都从不在意的余诚,此时竟然有些洋洋得意地抬了抬下巴,眼角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靠外房门上的何月,看见颇为自得的余诚,不禁莞尔。

    “怎么样,要不要跟二叔学武呢?”

    兰妮想了想,问道:

    “那,学武了还能读书吗?”

    余诚愣了一下,完全想象不到,这个从未走出过山村的侄女,怎么有想读书的想法。在他看来,这世上有两种最可恶,一是仗着豪门大阀,强取豪夺的世家子弟,二是算计人心,满口道德却假仁假义的读书人。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见到过的许多蝇营狗苟,阴险狡诈的事情,大多有读书人的影子。世俗间,背信弃义,自私自利的人,也同样是读书人居多。因为这个世界读书人从书本上所学的就是如何算计,就是以百姓为棋子的博弈之理,这样的书,还读它做什么?

    “兰妮为什么要读书呢?是想认字吗?二叔也认字,可以教你啊。”

    兰妮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读书,只是每每想起李先生那独特的气韵,就在想,这是不是因为李先生是读书人才会如此?那我自己也去读书,会不会就能够离李先生近一些?

    兰妮低着头,没有说话。

    余诚还要说什么,但被走过来的何月制止了。

    听见娘喊了一声,兰妮急忙跑去了厨房,这摸骨称筋的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吃过早饭后,老丈罕见的没有下地干活,而是拉着余诚在庄子里闲逛起来。逢人便打招呼,介绍自己的弟弟余诚,村民们惊奇不已,还有些小时候与余诚相熟的村民更是热情地招呼他去家里吃饭。没过多久,整个庄子都知道了余老丈家的兄弟回来了,据说在外面做大事,发了大财,那一身穿着,比镇上的老爷还要华丽。

    余老丈专门拉着余诚去了趟大户余贵发家里,还提着两只下蛋的老母鸡,捎上一壶老酒。老丈说,如果不是贵发帮着打听,可能两兄弟这辈子也很难再见了。

    余诚的到来,让见过世面的贵发惊喜不已,他深切地明白,能在那么大的郡城里闯出赫赫威名的余诚,必定是顶天大的人物。不过老人家一辈子精明,待人接物更是滴水不漏,既保持了对余诚的尊敬,又不让他觉得生疏或者刻意。贵发说什么也要留两兄弟吃顿午饭,带去的老酒还有那两只鸡,都贡献给这顿饭了。余老丈再一次喝多了,不停地冲贵发道谢。余诚只好以真气驱散自身酒意,扶着一摇一摆的哥哥回了家。临走前,舌头也有些大的贵发终于略带讨好地对余诚说出了心里话。

    “诚儿,贵发哥今天拖个大,喊你一声诚儿不过分吧。”

    余诚连忙说道:

    “别说喊我诚儿,就算是叫我的小名黑猴,我也只会高兴你贵发哥这么多年还没忘了我。”

    贵发有些得意地哈哈一笑,在余诚肩头捶了一拳。

    “小时候瘦地跟个猴一样,怎么现在就长成了熊一样?”

    余诚尴尬地笑了笑,没有搭话。

    贵发恳切地看着余诚道:

    “诚儿,贵发哥求你个事。”

    余诚回道:

    “别说求不求的,贵发哥你只管吩咐。”这是句心里话,若不是贵发上了心,将自己在郡城的消息说给了哥哥,恐怕他也收不到那封家书,更不可能那么容易就解开心结,兄弟二人恐怕今生再难团聚,这份恩情他余诚必定不会忘记。

    贵发朝着里屋喊了句:

    “常福,过来见见你诚叔。”

    常福是贵发的儿子,今年十七岁,长得五大三粗,但却没有继承他爹半分精明,是个极老实的孩子。见过外面世界的贵发,并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一辈子就窝在这个偏远的山村里,做那最低贱的苦活,忙忙碌碌只能勉强活着,但是让这个老实本分的儿子自己出去闯荡,他又怎么能放得下心?于是,才有了这一番对余诚掏心掏肺的交谈。无非就是相托余诚帮他儿子在郡城某个生计,然后往日里能照看一番,不求让他大富大贵,只求他能安安稳稳,不被人欺负了就行。这样的请求对于余诚来说,根本不值一提。他打拼多年,不仅仅是积攒了一份侠名,更有许多利润不菲的产业。随便将常福安排在什么地方,都能保证这个老实的小伙子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但余诚却十分笃定地向贵发保证,一定会把常福带在身边,决不让他受半点委屈。贵发惊喜万分,拉着常福就要给余诚磕头,余诚哪里敢受,一双手提着两个一百多斤的汉子,让他们无论如何也跪不下去。这样的本事,更让贵发笃定,余诚必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的想法。

    两天后的一个清晨,一家子吃过早饭后,余诚接过老丈手里的焊烟,吧唧抽了几口,看着墙角的农具,还有面容苍老的像他父亲一般的大哥,嘴里吞云吐雾般说道:

    “大哥,你和嫂子还有兰妮儿跟我去郡城吧,兄弟我虽然不算出息,但好歹有些基业,就让我尽尽孝心,你们晚年也好好享享福。”

    老丈听后笑了笑道:

    “怎么?是银子多得花不完?要我这老骨头去帮你浪费浪费?”

    余诚刚想说话,老丈立马抬起手制止了他。

    “在这庄子里活了一辈子,祖宗爹娘都埋在这,我要是走了逢年过节谁给他们敬香供奉?再说了,我这把老骨头还有几年好活?再跑去你那高门大院里惹人笑话,还能有我在这里自在?庄子里生活是清苦了些,但再苦再累他也是家。”

    余诚急切地说道:

    “大哥,你还不到五十岁,就已经这幅苍老模样了,不能再操劳了。”

    老丈摸了摸自己那向磨盘一样沟壑分明的脸,笑了笑道:

    “你看看庄子里那个过了四十的汉子不是这副模样?再说了,你如今发达了,还能不管我?往后的日子有你,自然不会还是像以前那样食不果腹了。你要是真有心,带你侄女去郡城吧?好好调教,将来找一户好婆家,那我就知足了。逢年过节,有时间就回来看看,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余诚又劝说了半天,最后竟惹得老丈大发脾气,大嫂只好出面,苦口婆心地劝解老丈。最后火气是消了,但是依然还是坚决不走。余诚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接受,心里计较着,往后一定要勤来。

    村口,余诚跟何月带着哭肿了眼的兰妮还有不停抽泣着的常福跟老丈他们道别,庄子里几乎所有人都来到了村口,不仅仅是为了凑热闹,更主要的是余诚这次回来,给村里宗祠捐了二百两银子的天文巨款。这些村民一是感念余诚的不忘本,第二嘛自然是希望能跟已经是大人物的余诚多说上几句话,将来不至于忘了他们这些扎根在土地里的泥腿子们。

    看着渐渐走远的余诚几人,村口的人群慢慢散去,只剩下余老丈还有贵发仍然伫立在那遥望着远方。

    贵发叹了口气道:

    “全娃,咱们回吧,走远了。”

    老丈用微微颤抖的手摸着焊烟的烟斗,说道:

    “贵发哥,你说娃娃们在那望不着边际的大城里,能过得好吗?”

    贵发转身往回走,边走边笑着说道:

    “有诚儿在,一定能过得好,过得很好。”

    老丈看着几人消失的方向,重重地点了点头。

    “只要比我们好,那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