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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有储物戒吗

    日子就这般如流水一样过去了。

    沈樵到达东篱村已经快有一月时间了。

    狗蛋儿终于武道入门了,以五行拳强健体魄,反哺灵魂,提高智慧,开启心窍。促使混元功心法入门,就代表已经进入修士阶层。

    感应到天地元气在体内冲刷,最激动的反而是狗蛋儿的老爹林火旺。

    在村里大摆筵席,整了八凉八热十六个菜,邀请沈樵和朱旗坐在村长身侧,居主位。

    沈樵是狗蛋儿的师长,朱旗作为主教官兼启蒙恩师,孩童们修行的混元功又是他提供的功法,狗蛋儿有此成就,他也与有荣焉。

    混元功,此功法还是朱旗在四方城闯荡时,也就是在城里打工,积攒了些银钱,斥巨资买下的。

    当时花了足足二十个银币。有此贡献,所以朱旗在村里地位很高,仅次于村长。

    热热闹闹的度过了狗蛋儿的入道典礼,不,不能在称呼狗蛋儿了,现在应该叫林平安。

    寓意平平安安。

    这段时间共有六个孩童进入心法入门层次,光是宴席沈樵已经吃了好几顿了。

    往日里缺失的营养已经补足,现在的沈樵,面色红润,双目有神,鼻若悬胆,英姿勃发,身形矫健身姿挺拔,过去在牢狱中为图方便剪短的头发也在气血刺激下重新变长。黑溜溜的头发在脑后挽起,盘成道髻模样。

    有往白脸书生的方向发展的潜力。

    热闹过后,回到家中,沈樵清洗茶壶茶杯,烧水泡茶。

    现在他已经喜欢上了喝茶,一般他这个年岁的人都喜欢喝果汁儿。

    这二十余日,每日里敲敲鼓,扮演癫痫病人,且,不主动修复神魂,让它自然恢复,待到恢复正常,在被虐杀几番,然后痛定思痛,查找自己的不足之处,以便下次改进。

    日子倒也轻松。

    前几日村里收割红玉米,沈樵也前去帮忙,和前来收购稻米的人攀谈了几句,是一个小家族的管事。

    骑着一只青雉马。

    日行千里的速度,由四方城打个来回也就是一日之间。

    土鳖樵还问人家,不是说妖兽不得进入夏国境内吗?

    惹来一阵哄笑。

    原来妖兽和灵兽的区别就是,生长在野外就是妖兽,由修士自己豢养的就是灵兽。

    搞了半天,就是有编制了呗。

    借机问到城里的一些情况,作了大概了解。

    …………

    一大清早,沈樵洗漱过后,决定到远处看看,预计来回要十日左右。

    和村长早就打过招呼,直接出门,向黄龙江方向出发。

    沈樵想要去猎杀一些低阶妖兽,采集一些妖兽身上的灵材,为自己进入四方城做准备。

    听收购稻米的家族管事讲,遗民到达四方城后,前去城主府理番处报道,每月都有飞艇从四方城前往宝瓶洲州城,三十余万里路,预计十五日到达。

    乘坐飞艇由于自己遗民身份,前往指定地是官府出钱,自己不用掏腰包,但是一路上吃喝拉撒也要用钱的啊。

    如果再看到一些心仪之物,没有钱用啊,怎么办?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也没有那个资格。

    只能猎杀妖兽,从它们身上找些钱用。

    过来时害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耽误自己的正事,所以没有出手过,现在缺钱用,只能跑到黄龙江附近,看看有没有脑子扁毛的妖兽想见识一下大夏帝国的风采,过来送死。

    背着两根短矛,是村里的铁匠给自己打造的。

    重三十三斤六两。

    矛头打造时参杂了一些星火金,不多,只有半两,还是村里的存货。

    沈樵只是借用。

    星火金提升了锋利度,以便能刺入妖兽体内,快速放血。

    腰间别着一把小刀,是精铁参杂黑耀金打造。

    黑耀金是当日趁着妖兽暴动,矿场大乱时,逃脱牢狱前,洗劫了库房所得。

    来回六天的路程,加上寻找妖兽的时间,沈樵预估十日足够了。

    就这样晃晃荡荡的,已到达黄龙江附近。

    路上遇到十几波西军巡查小队,将自己的情况说明,也就放行了。

    站在一处山顶向下看,黄龙江简直漂亮极了。

    犹如一条黄色巨龙在险峻的山林间穿梭而过,此地山势陡峭,呈褶皱地形,到处是断崖瀑布,四周悬崖峭壁环列,峭壁下有终年奔腾咆哮的巨浪不断拍打着山体。

    沈樵准备找一块地势平坦之处,将帐篷扎好。

    刚刚转过身体,就听到背后有动静,他迅速向前方快速突进约有十丈距离,才转身看向后方。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处置得当,没有在听到动静时立刻转身,而是向前突进,拉开距离后方才转身。

    定睛一看,是一只黑风狼,一阶上品妖兽,相当于人类修士的开海熔炉段武者。

    妖兽境界划分,不像人类武者,比较简单,一阶相当于烘炉境,二阶相当于真元境,三阶是神游境,四阶是道台境,到了五阶妖兽,就相当于人类的衍法境。

    从四阶突破至五阶时,妖兽要硬抗雷劫,也叫化形劫,度过此劫,就可选择是否化作人型。

    有的妖兽贪恋人间繁华,选择化作人型,在人类国度游历。甚至生活在人类世界。

    而有的妖兽则嫌弃人类体型,认为化作人型,与自己功法不符,甚至还有冲突。不便施展。

    例如,猿猴类妖兽最喜欢化作人型,化人后,反而实力日增,更加强大。

    而蟒蛇类妖兽则不喜化人。

    这方天地间,人类才是天道宠儿。

    这只黑风狼体长一丈有余,肩高八尺,对比沈樵就是个庞然大物。

    只是它身上伤痕累累,一只腿还瘸了,尾巴也被斩断,头部还被一只箭矢深深的插入,最致命的伤害是腰部已被打断。

    沈樵知道,它活不了多长时间了,有可能下一分钟就会死去,所以,没必要和它硬拼。

    有很大可能是从西军士卒手里逃出性命的。

    跑。

    不等它发起攻击,沈樵拔腿就跑。

    黑风狼由于腰被打断,提不起速度,只能在身后拼命的追。

    他绕过面前的林木,看准前方一颗巨树,速度飞快地奔向树下,手脚并用,两个呼吸之间,就爬到树木分叉的落脚地,往下看,离地面十余米的黑风狼气急败坏的,也不敢大声嘶叫,生怕引来巡查士卒。

    妖兽和人相同,在一阶时,无法纳入元气入体,只有等到二阶时,才会觉醒本命神通。

    现在它还做不到。

    沈樵看准机会,单手持矛,唰唰两声,两只短矛都刺入黑风狼身内。

    此刻,这只黑风狼再也忍不住疼痛,嘶喊起来,三只蹄子也支撑不起身体的重量,奄奄一息的卧倒在地。

    沈樵就在树上面无表情的,静静的,看着它在地上哀嚎,看着它在树下疼痛的来回翻滚,看着它即将死去。

    就这样看着,哪怕它已经死去,不在呼吸,他还是站在树木分叉之间。

    半个时辰,一个时辰,三个时辰后,已经死去的黑风狼终于睁开眼睛,暗淡无光的眼眸里映射出沈樵的模样。

    一个沉默的少年站在哪里,静悄悄的,一声不吭就在哪里面无表情的,静静地看着它。

    黑风狼知道自己就要死去了,它的血已经流干,如果吃了眼前这个少年,它还能活下去,还有机会修复自己的伤势。

    没有可能了,这次是真不行了,吐出最后一口气。

    就这样死去了。

    半柱香后,他从树上跳了下来。

    先抱着它的脑袋,用力旋转几圈,松手后,再用小刀顺着伤口,剥下整张皮子,敲掉牙齿,卸下狼爪。

    皮子虽然破损,也能卖点钱,狼牙和爪子才是大头,按照朱旗的说法,一阶上品的黑风狼的齿爪在四方城能卖到五个金币左右。

    毕竟朱旗在四方城闯荡过,说的话可信度还是蛮高的。

    用狼皮包裹住材料,放在一边,用短矛在地上掘出一个大坑,将四条腿以外的狼肉都埋在深坑里。

    此时天色已晚,升起篝火,烤了一条狼腿肉,只有盐巴,那就凑合着吃吧。

    半个时辰后,肉熟了,散发着浓郁无比的香香味道。

    毕竟是妖兽肉,身体蕴含着精华,一口咬上去,差点把舌头吞掉。

    和普通的野兽简直天壤之别。肉进入肚子里,立刻感到生命精华在体内流转,待到整只狼腿吃完,约莫二十几斤肉,沈樵感觉自己已经到了金髓段后期,体内元气沸腾,隐隐有突破的气象。

    如果是普通肉食,打死他,他也吃不完一只狼腿。

    铺好帐篷,又将剩下的三只狼腿架在火上烘烤。

    刚准备打坐修炼,远处就来了两名女修。

    “哇,好香的烤肉啊”。

    只见一个约莫十岁左右的女孩儿离得老远就说道。

    走进前来,沈樵看到,一个是刚才说话的小女孩儿,一个稍微大一点,有个十三四岁。

    看样子应该好欺负。

    两个人都傻傻的。

    “请问,能不能让我们吃一只腿”?

    沈樵看着圆脸的女孩说道:“可以啊,你有储物戒吗”?

    “啊?你需要储物戒啊,你怎么不买一个?很便宜的,五方的储物戒才要十块灵石。”

    沈樵盯着说话的圆脸女孩的脸,刚才还觉得她憨态可掬,令人见之心喜。

    听到这番话,却恨不得打死她。一块灵石价值一百金币,一个金币等同一百银币,一万个铜板。

    才十块灵石。

    这个“才”字用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