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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钟和看着突然红着眼睛的徐汕,有点不知所措,他伸长了手臂,轻轻抚了抚徐汕的后背。

    “所以,老哥,我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我辈读书人,遇到困难当然要迎难而上,就算不为了老院长,也为我自己,自己的路还是自己走的。”

    徐汕看向钟和问道:“老哥怎么要走啊,信不过这里?”

    钟和听罢,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我觉得我这一辈子就没有什么太高的追求,像大多数的普通人一样,从小立志要当个科学家,长大后一直成绩平平,然后选择忘记自己小时经天纬地不切合实际的梦想,为了一套房子努力一辈子。这不就是大多数普通而又平凡的一生,我自己应该也逃离不掉这一个怪圈。”

    徐汕哑然一笑,同样摇了摇头,他盯着钟和那张普通的脸,说:“老哥,我并不认同这句话,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日子虽然很普通,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这确实是他们的一生。这个世界上找不到两片相同的叶子,当然也看不到两个相同的人生,人生很短,意义却很大,而对于每个人,活出自己的样子,这个样才最美好。农民有农民的活法,商人有商人的苦恼,主席又有主席的心气。没有谁比谁高贵,也没有谁比谁低等。”

    钟和洒然一笑,说:“那照你这么说,我自以为我还是追求普普通通的生活更幸福一点,闲来无事的时候三两个好友出去吃吃烤串,喝两三瓶啤酒,娶个贤惠爱家的好妻子,生个寄托自己意愿的好儿子。再大一点,好友桌上做,小孩满地跑。等到自己干不动了之后,就轮到孩子遍地跑,自己与好友只能坐在轮椅上,一遍遍说着这辈子永远都说不腻歪的糗事。”

    钟和砸吧砸吧嘴,意犹未尽,满心憧憬地想着平静幸福的养老时光。徐汕盯着钟和的眼睛看了一会,会心地笑了笑,他拍了拍钟和的肩膀,说:“既然老哥你都已经想好了,小弟我就不劝你了,只能在这里祝老哥心想事成了。”

    徐汕拱了拱手,钟和微微笑了笑,点了点头,“老哥也祝你不负年少期望。”说完,钟和和徐汕都起步离开,只不过,一个人向着门外,眼里都是平凡最美;一个人向楼上走去,虽然对未来一切未知,但并无忧心。

    徐汕走了两步,回过头盯着钟和的背影喊道:“老哥,我觉得你眼里可不是只有幸福啊,你眼里还有点不服气。”

    钟和身子轻微顿了顿,徐汕没有看出来,只是觉得钟和并没有停下,他没有转过身,而是举起手,摇了摇。徐汕叹了口气,转身走上二楼。

    屋外刺眼的阳光照在钟和的脸上,使得突然不适应强烈阳光的钟和停下了脚步,再往前一步就是门外了,门里门外一道门槛,两个世界并不交接。一个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一个可能这一辈子都埋在阴影之下为人所不知。

    世事总是无常的,生活就像一把铁锤,冷不丁的在你没有防备的时候给你一下,让你觉得自己就像一块烂钢胚;又在你自暴自弃的时候,给你洒上一点金子,让你觉得自己还能挣扎一下。佛说三千世界,谁主沉浮,佛主吗?谁知道呢,书上又没有给出答案。

    记得在小的时候,总喜欢拆掉自己的电动小玩具,有的时候家里的废弃电器也会拆掉一部分,使得还能勉强维修使用的小东西彻底报废。钟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这种小东西情有独钟,他只清楚自己有个小百宝箱可以随时拿出来端详一番,然后又心满意足的放回原处。后来,在书上,他看到了一个人,那个人被人叫做发明大王,据说他一生发明出了几百件的用具,广为流传,但是这个发明大王叫什么名字钟和不太记得了。书上还说这个发明大王在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了和别的孩子极为不同的一面,喜欢拆各种各样的小东西,他很惊奇,觉得自己好似就是下一个发明大王,于是他对于拆东西更加热情了起来,可是他好像忘了一点,他不会装,只会拆。

    等到大一点,读过更多的书的他知道了,好似伟人都有着与别人毫不相同的童年,伟人中的一部分人都有着喜欢摆弄自己家里电器的童年,他们是一样的,自己跟他们也是一样的。于是,他看着自己身边很多喜欢摆弄家用电器的小伙伴,难道这一代的伟人扎堆了,都出生在了自己的身边?

    结果当然是不可能,爱拆电器是孩子的天性,很多孩子童年都有这一点爱好,就算是伟人也不例外。但是钟和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应该和这群身边爱拆电器的小伙伴不一样,至少自己以后可能是研究宇宙飞船的,而他们应该是研究地质,航海之类的吧。

    慢慢的,钟和兴趣从拆电器上面转移到了看书上面来,虽然拆电器也很有兴趣,但是总不会家里总是有坏掉的东西,特别是一些大型电器家里不让碰,钟和也不敢碰。究其自己无法成为伟人的原因,可能这个也占据一部分,说不定发明大王就拆开过家里的电视机,纵使当时大概是没有电视机,钟和这样想。而在没有机会拆电器的日子里,钟和只能拿看书来打发时光,而看着看看书,钟和发现看书也很有意思,里面通篇的小故事冒着思想的火花,给自己的世界观烧的有模有样,就像一块粘土在经历火炉的磨练初具了砖瓦的胚形。

    书中有没有颜如玉钟和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单身有志青年,读书读到现在也还没有读出个小鸟依人。只能说作为一个常年在书海里面浮沉的资深老书虫,他觉得自己就算是没有太过于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社会阅历,但是比起一般人来说还是能有一丢丢的过人之处的,没有读出一个书呆子来就算是很不错的成果了。

    读书人读书人,不是说读过了书的就算是读书人,在钟和看来,只有那些正在读书的人才算是读书人,而那些读过了书的人只能算得上是出世人。读书是个很枯燥乏味的过程,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手机的忠实爱好者已经远胜于书虫一样,当人们发现一个事情的乐趣已经远大于读书之后,读书就已经失去了民心。大多数的人都是麻木的,谁能让他们吃饱饭他就支持谁,谁能让他们觉得简短的快乐他们也就会偏向谁,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知道什么狗屁的大道理啊,就算知道,那些大道理也都跟豆粒大小的汗珠一起埋在脚下沉甸甸的黄土中去了。

    俯视着这个世界,条条框框的规则就像是一条条的车辙,而每个人就都像生活在车辙淤泥里的蛆虫,在不停地叫嚣、故扭着。每个蛆虫都头顶着一个微弱的小萤火,麻木不仁的朝着前面走去,些许的蛆虫机缘巧合爬了出去,但也不知道爬出去的时候会是什么地方,又或者是什么景象,但最终也都是默自找一个角落,化茧,醒来又是一个新的生命。

    “黄粱一梦啊,黄粱,都说你是做白日梦的那个人,他们懂个屁,功名考不上的你做个梦还不行了?要我说,你可比那些只知道闷头吃肉喝血的死猪清醒多了,再是咸鱼你也是那个有梦想的咸鱼。黄粱一梦流宏志嘿。”

    钟和虽然很清醒,但是细碎的阳光洒在身上,平番让他多了一丝醉意。醉了好,醉了就可以挑灯看剑,醉了就可以一笑泯恩仇......他像一个志得意满的傻子痴痴地笑着。

    再睁开眼时,钟和眼里没有了挣扎的苦楚,取而代之的只有一脸的坚毅。赌徒一无所有,但耐不住自己嗜赌成性啊。他舔了舔自己的嘴唇,还是觉得没有电视剧里男二的那种阴恻恻的感觉,只好转而砸吧砸吧嘴。

    ......

    会议室里,美女主持撩手看了看时间,扫了场下一眼,轻轻咳了咳,润了嗓子正欲开口说话,钟和推门而进,迈出一股子“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气势,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良禽择木而栖,翩翩少年,席地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