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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者之耻

    跟你们讲一个笑话,真的,我穿越了。

    我叫陆子枫,原本是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的大好青年。就因为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秋游,一不小心在栈桥上坠落身亡。

    等我渐渐恢复了一丝意识,此刻已是深夜。我躺在一块破草席上,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稍一活动就疼得要命。我本想挣扎着坐起来,却因为扯动伤口,再次昏了过去。

    睡梦中我仿佛看到自己被一群黑衣人追杀。逃到悬崖边上时,黑衣人停下了脚步。

    “陆子枫,束手就擒吧,交出藏宝图,我家大人会留你一命的。”

    “裴炎也配染指我陆家的宝藏?吾纵是身死,也决不让那贼子得逞。”

    敌众我寡,又身负重伤,走投无路之下,我心一横,纵身跳下悬崖。

    就在这时,我猛然惊醒。

    “醒了?你小子还真是命大,肋骨断了三根都能挺过来。”

    一个虬髯大汉坐在不远处,守着一口锅,锅里熬着香喷喷的肉汤。

    “这是哪?是您救的我吗?”

    我费力的支撑起身体,伤口撕裂疼得我倒吸了几口凉气。

    “你先躺下,吃口东西恢复一下体力。”

    大汉将我扶回了草席上,又端来肉汤喂我喝了下去。热汤下肚,我才终于有了一点活着的感觉。

    交谈中得知大汉姓李,名叫阿牛,是个猎户,三十好几的人了,也没讨个媳妇。家中有个老娘,住在山下的苦井村,身体还算硬朗。

    其实并不是阿牛不想讨老婆,而是他家中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作聘礼。更重要的是,他早就与村里卖豆腐的李寡妇暧昧不清。

    阿牛老娘自是不同意他娶个寡妇过门的,况且这李寡妇在村里风评不佳,老太太岂能放心?

    再说回眼下的事,由于伤势过重,我在山上住了近三个月。这三个月来,我总是梦到这具身体生前的一些事。

    这个和我同名同姓的人,是大燕国南阳郡靖边将军陆云峰的独子。

    只因陆家与前朝皇室乃是同宗,又因坊间一直流传前朝大行皇帝喜好珍宝,亡国前留下一处宝藏,以图后辈子孙复国。

    虽然本朝太祖皇帝一向仁厚,不屑于迫害陆家这类前朝旧臣,但不代表暗地里没人对齐下手,不少前朝遗老都有过被侵占家产的经历。

    陆云峰一家就是被兵部侍郎裴炎盯上的一块肥肉。

    在对手处心积虑的陷害设计下,陆家这棵大树终于倒了。以往称兄道弟的同僚们唯恐遭到牵连,纷纷与陆家划清界限。

    就连早已许下婚约的关内侯夏家,也派人退回了婚书,表示不再将女儿嫁过去。

    我心中暗想:“这陆家还真是倒霉,若真有藏宝图,早点献出去比什么不强?何至于今日家败人亡。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身体也恢复了,可以外出做些简单的劳动。同时我也跟阿牛学会了一些捕猎的技巧,渐渐的成了一个猎人。

    虽然上一世我也看过不少穿越题材的小说,但很遗憾,我没有小说主角里那么逆天,既不会做白砂糖、肥皂、玻璃这种发财神器,也不会配火药、造青霉素这种保命神药。

    (嗯,火药也是药。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我甚至连自己身处哪个朝代都不知道。虽然我也玩过一段时间的汉服,但记忆里那些人的服饰,与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对不上号。

    怎么说呢,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朝代被称为“燕”,皇室姓陈,官员的袍子像上一世唐宋时期的样式,可乌纱帽却像魏晋南北朝风格。

    我试图从他原本的记忆中寻找华夏历史的蛛丝马迹,可我还是失败了,就连这片大陆的形状都不是我原来世界的样子。

    这算异世界吗?可这个世界没有魔法和妖怪啊?非要说有什么特别的,那就是这个世界的武术与我原来所在的世界不大一样。

    这里的武人更注重实战,招式中很少有那些花架子,高手过招几乎是一招制敌。

    至于武侠小说中的那种所谓的内力,我暂时还没见过。

    轻功没人听说过,但与之相似的技巧倒是有一些,不过也就是类似于跑酷那种运动,也能飞檐走壁。

    历史知识我是用不上了,武术倒是还有点用处。怎么说我也学过好几年的传统武术,太极拳、八卦掌、八极拳都练的很熟,就是可惜生活在和谐社会,没有实战经验。

    兵器我也会一点,苗刀、大枪、齐眉棍我都比较拿手。我还学过几年的日式剑道,大概六、七段的水平吧。至于其他的武器,我只能说粗浅的玩过一些,只是达不到精通的程度。

    好在跟着阿牛当猎户的这段时间,我学会了用弓箭,不能说百步穿杨吧,但十箭之中也能射中八、九箭。

    有了这几样技能傍身,自保应该是没问题的。

    就这样,我在苦井村住了两三年,渐渐的融入了他们的生活。虽然没有像穿越小说中主角那么逆天,靠着现代科技的外挂走上人生巅峰,但平静安逸的日子令我感到舒适和温馨。

    “阿牛啊,下山啦,这次又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刚一进村,杨二嫂就热情的和我们打招呼。

    “嘿嘿,打了两头野猪,还有几只山鸡。二嫂子,要不送你一只补补身子?”阿牛一脸憨厚的笑着说到。

    “少贫嘴,老娘要那玩意干嘛用啊?你还不如拿回家孝敬孝敬老娘呢。”杨二嫂打趣道。

    “唉,小枫啊,你来我们村有两年多了吧?看你孤零零一个人怪可怜的,怎么着?要不要二嫂子给你说个媳妇儿啊?”

    苦井村的人朴实热情,邻里和睦。每次下山,都会有村民过来打招呼。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成了这里的一份子。

    无忧无虑,无欲无求,这样的我,大概会被人笑话吧。简直就是穿越者之耻嘛。

    但好景不长。也不知是因为穿越者本身自带扫把星的属性,还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仇家就太多。

    某天,一个收山货的小商贩发现了我,回城后就将我的踪迹报告给了官府。

    结果就在我上山打猎的那几天,官兵包围了苦井村,在没有捉到我这个朝庭要犯的情况下,带头的军官被上面的人狠狠训斥了一番。

    恼羞成怒之下,他居然带着手下五十多名心腹,夜袭了苦井村。不仅杀光了村里上百口人,还纵火烧村,将这片净土烧成了灰烬。

    阿牛的老娘被烧死,心上人李寡妇在惨遭凌辱后被残忍杀害。愤怒的阿牛悲痛欲绝,因为李寡妇已经怀了他的骨肉。

    “天杀的狗贼,老子饶不了你们!”阿牛睚眦欲裂,不甘的怒吼到。

    他不顾我的劝阻,执意拿上武器,要去和官兵拼命。

    我本想拦下他,可是我知道这一切都因我而起,我没有理由阻止他去报仇。于是可怜的阿牛在当晚也被官兵残忍的杀害了。

    平静安逸的生活就此被打破。原本我可以放弃原主的仇恨,当一个普通的百姓生活下去。可现在的我不得不拿上武器,走上为惨死村民复仇的道路。

    看着被烧成废墟的村落,我的内心十分悲伤。我从村民破旧的房屋中找出工具,为他们挖了一个巨大的坟墓,安葬了这些枉死的灵魂。

    之后的日子里,我在村里苦练武艺,将我上一世的本领慢慢挖掘出来。

    也许是这具身体原本底子就很好,苦练了一年的太极拳,我竟然隐隐感觉到丹田中有内力出现。于是我想起了上一世师傅对我的教导,继续练习吐纳功夫。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又过了三年。村里的田地无人照料,早已荒芜,到处长满了荒草。

    三年来,我靠着上山打猎摘野果,狼狈的苟活了下来。也许是因为长期吃肉的原因,我的身体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不仅皮肤变得更黑了,身上的肌肉线条也愈加分明。长期钻山越岭,我的脸也早已被荆棘划破了数道伤口,略显丑陋狰狞。

    杂乱的头发和硬如钢针的胡须,让我看起来像一个野人。有时在水中看着自己的倒影,我自己都有些认不出原本的模样了。

    我知道,是时候该报仇了!

    上一世的我,因为酷爱兵器,曾经到一个有名的刀剑产业园当过一年的学徒。我收集起了村里那些残存的铁器,找到村里残破的铁匠铺,按照记忆,用上一世的工艺打造了两把唐刀,一长一短。又用残存的铁器打造了一些箭头,做了几十支箭矢。

    一切都准备完毕以后,我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跨好了刀,背上了弓箭,带上几块肉干,开始了我的复仇之旅。

    我先是趁夜潜入了那个小商贩所在的城镇。在逼问出凶手的下落之后,结果了他的性命。

    烧村的军官叫宋铭,是镛州城总兵的亲戚,靠着行贿送礼溜须拍马才混上个巡城使。

    可这家伙贪财好色,无恶不作,不仅欺压良善,还善于投机钻营,把以往称兄道弟的狐朋狗友也弄进了巡城队。上次烧村的那几十个人就是他手下的巡城队。

    他们人多势众,我当然不会直接冲进官衙送死,只有趁着他们夜里巡城的时候,才能下手。

    通过几天的观察,我得知近期宋铭手下的巡城队负责东城和南城,而且只负责后半夜。

    东城靠近码头,周围都是各大商号的仓库,而且贫民的棚户居多,道路狭窄,危急时刻可以制造混乱趁机逃走。南城多是作坊,住的普通百姓居多,但街道宽阔,方便用弓箭杀人。

    于是在最后一天,我开始了行动。

    我先是埋伏在南城,想待宋铭出现后,先射杀此人。可是没想到他先去了东城,南城这边只有二十多个普通士兵。

    但也无所谓了,反正他们都得死。在山里苦练多年的箭术,今日终于可以一展身手了。

    说实话,如果是第一次近距离杀人,可能我还是有些抵触的,但夜里放冷箭,却让我找回了在山里捕猎的感觉。

    我熟练的拉动弓弦,不停的跑动变换位置,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一袋箭都被我射了出去。幸运的是,他们死的很痛快,几乎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我射穿了咽喉、心脏。

    但我的手臂已经在发抖了。连续快速的射击对手臂的负担很大,如果不能一击必杀,我很可能后面连刀都挥不动。

    靠在墙角,我稍稍休息了一会,等力气恢复了,我才走出角落,去检查尸体。

    令我没想到的是,其中一人被我射穿了肺居然没死。趁我俯身察看之际想要起身逃跑。

    我抽出长刀,追上去一刀削去了他的右臂。他痛苦的趴在地上嚎叫,看着我走向他,满眼恐惧。

    “好汉饶命,我也是当兵混口饭吃的,别杀我。”他口吐鲜血,惊恐的哀求着。

    “给我个不杀你的理由。”我冷冷的说道。

    “我有钱,这些都给你。”

    说完,他颤抖着从怀里抓出一把碎银,试探着伸向我。

    “你的命,贱的很,不值钱。”

    “对,好汉爷,我就是贱命一条,您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放过你?三年前,你可曾放过苦井村的百姓。”

    “苦井村?那都是宋铭那个王八蛋干的,人是他派人杀的,火是刘二他们放的,不关我的事!”

    “这么说,你也在场咯?”

    他闻言一愣,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于是发疯似的喊到:

    “来人啊,抓钦……”

    犯字还未出口,他的头颅已经掉在地上了。

    于是我弃了猎弓,急忙往东城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