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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燕子、燕子1

    “但凡你心里对我天机阁多一点敬畏,何至于现在哭哭啼啼喊冤枉,既然你坚持自己的道,就该做好准备承担一切后果。”

    游云无言以对。

    “你还觉得自己冤枉吗?”

    游云挣扎许久,嘴硬道:“冤”。

    那人摇摇头,轻叹一声:“罢了”。

    游云不解:“罢了?你什么意思?你休想就这么打发了我,我现在做了鬼我一定要生生世世都缠着你,你死了我都要缠着你!”

    那人笑道:“罢了的意思是,我打算放你一马”。

    “死都死了你怎么放我一马?”如果游云还有全尸,他现在一定诈尸了。

    那人挥了挥袖子,游云眼前一花,脑袋晕乎乎的,双腿绵软无力,身子飘飘然就倒了下去。等他醒缓过来,发觉自己正以大马趴的姿势趴在地上,啃了一嘴干苔。而那人坐在悬崖边上,身旁放着他的灯笼,光火摇曳,淡淡的光亮照在他身上。

    “你又耍我!”这下他是彻底火了,可是他爬起来,转了一圈找不到追魂刀,一看刀竟在那人手上。

    “过来,陪我喝酒”那人喊他,声色里难得透着愉悦。他一手拿着一只酒坛,一手执刀观赏,雪锋映亮了他的双眼,游云看呆了一瞬,刀在他手里是那么相配,仿佛就是为他而生的,不是兵器,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游云激动道:“你为什么拿我的刀?还给我。”

    “我用它使上天入地那一招时,你的生身父母都还不知道在哪儿呢!”那人喝了一口酒,样子有些放浪形骸。突然,他手中发力,追魂刀直追半空,犹如一道闪电般穿透夜幕,眨眼间回旋而来。气势如虹仿如神物,又幻化成一条银白的龙欲将山河吞噬。游云目瞪口呆,下意识地连退了几步。他甚至忘记了这刀原是他自己的,他被它威慑住了。刀的速度明明很快,在那人面前却慢了下来,刀似有了生命一般随着他的呼吸而呼吸。他稍稍歪了一下头,追魂刀擦耳而过扎进游云身后的峭壁,刀身没入数寸,嶙峋的石壁震开无数道蛛网般的裂纹。

    游云颤颤道:“你是它的主人!”

    “曾经是。”

    “你到底是谁?”

    “我是天机阁主。”

    “你是阁主!”游云险些咬了舌头。

    “一个不得自由的糟老头子罢了。”

    游云忙不迭地跪拜:“戍海卫游云,拜见天机阁主!”

    “我又不是你祖宗,你跪我作甚,再不起来我就把你扔下去。”阁主一抬手,追魂刀仿佛听到了他的召唤一般从峭壁中脱身回到他手中。他将刀送还入鞘抛给游云。

    游云接了刀抱在怀里,有些无所适从。

    阁主扬扬手里的酒坛:“过来,陪我喝酒”。

    游云走过去坐在他旁边,几天之前大哥也这样叫过他,他喝了,然后......游云手脚发僵,拘谨地低下头,看见搁在他们中间的灯笼:“这灯笼是你的法器吗?”

    “法器?”

    “我方才一直觉得,你就跟神仙一样,神仙用的武器不就叫法器?”

    天机阁主喝了一口酒,淡淡笑道:“我要是神仙方才就该引道天雷下来劈死你,你在心里把神仙的祖宗十八代都诅咒遍了,也是大罪过。”

    游云吐吐舌头,没有辩驳。手指触到灯笼的皮面,一片奇异的温热顺着手指爬上胳膊,没来由的令他瑟缩了一下,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阁主,这灯笼是什么皮做的,摸着格外柔滑又有点奇怪?”

    “人皮。”天机阁主道。

    游云脑袋嗡一声,就像真的被雷劈了,整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起来,在三尺远之外规规矩矩地跪好。

    天机阁主侧头看了他一会儿,脸上有清淡的笑容:“不是别人的皮......我可没那种嗜好。”

    “.......”

    “是我的。”

    这......用自己的皮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吧。游云心有余悸地爬起身,回到原位慢腾腾地坐下,偷偷斜眼又将那盏灯笼看了看,这一回,他发现那只燕子好像不是画上去的。

    天机阁主立马给了他答案:“燕子是纹上去的,出自世上最好的刺青大师之手,以珍珠、龙脑、白檀、鱼胶混合松烟研磨制成的墨刺涂,除非身死皮肉腐烂,否则永远也不会褪色。”天机阁主像是想起了什么,神情有些落寞,酒液含在口中缓缓咽下,好似在回味。

    游云把自己身上每一块皮肉都脑补了一遍,想象着这么大一块皮是从哪个部位剥下来的,还没想完,身上就抖的不行,刺青就罢了,剥皮之痛他实在没能耐接受:“又是刺青又是剥皮,就为了做这么件法器?漂亮是漂亮的,但这人皮看起来娇嫩的很又是薄薄一层,给里面的灯火烤着,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烤焦了......阁主,你这代价未免太大了些。”

    天机阁主嗤然一笑:“也就你的脑袋能把这件事情想到这个地步。”

    “那我应该怎样想?”

    天机阁主一挥袖子,侧身用空着的一只手臂支着头,轻松舒坦地半卧下来,微闭起眼睛。

    游云等了半天没见他开口,还以为他又要小睡一会儿,正想着要不要趁机溜走,他乍然轻咳一声,吓的游云脚一滑差点翻下悬崖去。

    天机阁主咳毕,接着说道:“大约三十三年前,我离开无垢岛入世闯荡江湖,不知是我运气太好还是运气太背,我一出去就遇到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这女子也不知是打哪个山头水洼里来的,泼辣刁蛮,大大咧咧风风火火,一身的江湖草莽习气,活似个女悍匪,穷的像乞丐。恰好她那天跟人喝酒赌博输的连外衫都当了,遇到初出茅庐人傻钱多的我便就跟着就不放。”

    “起初她只是混吃混喝让我给她买了套新衣服,带着我在城里兜兜绕绕逛街,后来一天晚上她一盆凉水把我从睡梦中泼醒,带我去光顾了一户人家的藏宝库,藏宝库里机关门道多没能得手,她也不急,砸了一只玉瓶就逃了。第二天又带着我招摇过市进了这户人家里当护院,一个月后,我们就将这间藏宝库偷空了。”

    游云惊得好半天说不出话来,万万想不到天机阁阁主年轻时竟然干过打家劫舍的勾当。

    “她身怀绝技,一支长鞭练的出神入化,我打不过她,若我说话做事得罪了她,轻则受上她几鞭子,重则她的鞭子将我捆起来在房梁上或树杈上吊个三天三夜,她则在底下生火做饭把我烤焦了才肯放下来。我心软,她又是个七窍玲珑的人,花言巧语狡猾如狐狸,我招架不住总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中。我时时刻刻都想着怎么才能摆脱她,离她远远的......至今回想起来,那段岁月仍令我感到无比煎熬。”

    游云吃够了鞭子的苦本就对鞭子深痛恶觉,立马将是非判定替阁主打抱不平:“啊?这哪是什么女孩子,这分明就是母夜叉,我们呆鹅养的赤纹猎豹都比她讲道理......那后来呢?”

    “后来她腻了天天跟我吵嘴,便常常挑衅我,把我惹怒放出去,然后跟抓贼似的追着我打,可是无论我跑多远她都能找到我。她逼我太甚我,视她为仇敌,所以每次被她找到时我都拼命相搏,五年里我们打架不下百次,我的武功在慢慢精进她也没有原地停滞,打到第一百回时我还是败给了她,她便将我捆了拖到一个瞎眼的刺青师傅家中,豪掷千金让其在我左肩胛上刺下这只燕子,燕子、燕子......燕子是她的名字......她说从此之后我就是她的人了,我是她的奴隶,是她的玩物,一辈子不能再想着摆脱她。”

    因为恨之入骨,所以连刺了她名符的皮都要活剥下来,还要做成灯笼时时被火焰炙烤!游云脸上一阵抽动,实在不知该摆出什么表情才好。

    “受到这种羞辱之后,我愤怒至极痛不欲生,她却还在没心没肺的笑,我那时年轻气盛趁她不备偷袭,将她打成重伤之后狼狈逃窜,我承认是我卑鄙。”

    “从那之后很多年我都没有再见过她,她消失了,就像从未来过这世上......我便在这段日子里悟出了追魂七绝。”

    追魂七绝!游云眼睛一下子亮了,难怪追魂七绝的第一招上天入地是这般阵势浩大威力无穷。想来阁主当时得以摆脱那负累,心情激荡功力进益神速,终于到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时候了。

    天机阁主睁开双眼,眼神投向遥远的泛着鱼肚白的天际,沉默了良久后继续说道:“追魂七绝面世我一时声名大噪,引来无数江湖人士邀战。我不愿再偿失败的滋味,几年间打遍天南海北,竟就真的未出过败绩。直到二十五年前,我突然接到诏令要重回无垢岛,为免江湖人士继续追寻我的踪迹我的江湖身份必须要做个了结,于是我接了一位刚刚出道的无名剑客发来的战书,于当年中秋之夜赶往滇南雪峰对决,生死之战,我伤于他剑锋之下跌落万丈悬崖,葬身于雪崩之中。”

    游云笃定道:“你是故意败给他的。”

    天机阁主摇摇头,“他赢不了我,我却也赢不了他,他虽才出道却是个世间少有的天才,他的眼里只有剑,没有胜负。”

    游云听得糊涂:“不在意胜负又干嘛要跟人决战?”

    “我至今也没想明白这是为什么,可这年轻剑客的眼睛流露出来的东西分明就是这样,也许是我境界浅薄,所以始终难以领悟。”天机阁主长叹一声,抿了半口酒,眼里全是惋惜:“可惜我与他相识太晚,再无机会去参透我心中的疑惑。”

    游云未曾关心过江湖亦体会不到那种遗憾,他见阁主说起时言语浅淡,但满怀愁绪隐藏不了,立时有了共情,便拿起另一只酒坛凑上去与阁主碰了一下,陪着喝了一口:“好在你是再也不用见到那只活燕子了,彻底摆脱她了。”

    “我也曾这般想过,回到无垢岛之后因为种种缘由我仓促继任天机阁阁主之位,从此便只能守在这石峰之上,日升日落,天机阁上的每一天都没什么不同,没多久我便连时日都忘了。有一天我在这里晒太阳睡觉,听见峰下有人呼喊我在江湖时的名号,我往下一望,就见到她了。”

    “谁?”

    “燕子。”

    “啊?”

    “我当时的反应同你现在一模一样。”天机阁主直起身,向前倾着身子往峰底看,飕飕凉风将他背后的头发和衣衫卷起来,整个人翩翩欲落,游云紧张地伸出一只手去抓,生怕他头脑一热就掉下去。“喏,她就站在那块大石头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比真燕子还要聒噪。”他伸手向下一指,游云看了一眼,正是弱水往日站的那块巨石。

    “江湖上人才辈出,每天都有新人出道,每天都会有旧人没落,功成名就的游侠死在一个新手剑下,足以招人唾弃了,何况尸身还被埋在雪山底下,没几天就会被遗忘。可是谁能想到,燕子会去雪峰底下挖雪刨尸,她在那里整整停滞了一年多,什么也没有挖到,我不知道她怎么就找上了无垢岛,找来了这座石峰底下,她就像在我身上装了一双眼睛,我走到哪里她都能找到我。”

    “我那时只有一个念头,倘若时间能倒回,我宁愿当初真的葬身雪峰。”

    听到燕子挖雪山刨尸还追来无垢岛,游云心里就只剩震惊了,震惊之后,是不明缘由的唏嘘:“你就那么讨厌燕子!讨厌到看见她就想去死!”

    天机阁主没有解释什么,继续说道:“我没有下峰去见她,她不见到我就不愿离开,她在底下待了三天三夜,连一口水都没有喝过。她说我输给了她,我身上刻了她的名符,我就是她的人,我必须要给她一个交待,我忍不了......所以我亲手从身上把刺着燕子的这块皮肤割开,一寸一寸剥下来,从这里扔下去,刚好落在她脚边。”

    游云的手浮在半空,连声惊呼都发不出来了。

    “燕子天不怕地不怕,可她看到这块血淋淋的皮子时一下就晕死过去,我见有人将她带走便回到阁中,从此没有再管过她。”

    游云心里的秤已经严重偏移,他现在只觉得燕子真是只可怜的燕子,而眼前这老男人真是冷血无情的老男人:“你们毕竟相识一场,弱水阿姊来求一个答案,犯了大忌,你都能下去偷看她,为什么不能看看燕子?”

    “燕子......她那么狡猾,她不会满足于只见我一面。我见她一面又能如何?是我跟她走?还是我把她带上天机阁跟我一起永远困在这冷冰冰的地狱之中?”

    游云心里千回百久久无话应答,转燕子走了,阁主不但下去将那块皮捡了回来,还将它做成只灯笼代替曾经令他名震江湖的刀,二十多年过去这块皮还是白皙光滑,阁主定然一直在苦心保养它。阁主已老,这块刺着燕子的皮却还是年轻的,燕子也还是当初的燕子。

    “你心里是有她的啊!”游云惊声叹道,“只是在你心里天机阁更重要,比你自己重要,也比燕子重要。”

    天机阁主苦笑道:“你不觉得比起江湖游侠和别人的丈夫,天机阁主更适合我?”

    “那你为何还会觉得痛苦?还要借酒消愁发牢骚?”

    “世间事并非件件都那么绝对,如果有一天你忽然发现,曾经自以为痛苦不堪的经历才是一生之中最难得的幸福,而你永远不能再回头余生也只能独自回味,也许你也会感到痛苦。人在痛苦中煎熬久了当然免不了会发些牢骚。”

    游云道:“你也可以选择结束这种痛苦,无垢岛是福乐之地,没道理非得让你这样牺牲自己。”

    “无垢岛富有万顷,但于大千世间而言不过小小一隅,几百年来为保这小小一隅乐土不被世间污浊吞噬,不知有多少出身无垢岛的年轻儿女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流血牺牲,一辈子都得不到几日光明敞亮的生活。所有人都可以有别的选择,可若所有人都做了别的选择,无垢岛便没有选择了。”天机阁主深深望了游云一眼:“你今日也没有机会坐在这里,同我说刚才的话。”

    游云心里忽然涌入好多事,一股别样的情绪在心里震荡不息,激的他眼眶泛潮喉头哽咽,一时难以言语。

    “我知道你明知不可为还要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你想弄清楚是谁杀了范逸,又为什么要杀他,你想知道南营大火到底是谁在做鬼。答案我都知道,但我不能告诉你。”

    “天机阁以天下间的秘密制衡于天下间的人,以此来保护无垢岛不受外界挑衅和伤害。正因天机阁什么都知道,所以对待万事都只能观望,除了情报处应该核发的情报,别的什么都不能有。就像这寸草不生的柩冥峰,不动不摇只要存在着就好,若是谁都能从天机阁中探出自己想要的秘密,探不出便想方设法来探,那么天机阁分崩离析只是早晚的事。”

    游云明白,正因这条铁律无垢岛上才没有人敢找天机阁的麻烦,天机阁才能得以长存。

    天机阁主不再说什么,举起酒坛示意游云再陪他喝一次。游云胃里和眼里都是沉甸甸的,心里揪拧着透不过气,连忙摆手把脑袋摇的飞快。

    天机阁主也不强求他,爽朗笑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有千杯不倒之称,你呀,还差些火候。”也许是想起那些痛与快乐交织在一起的时光,阁主不禁神情飞扬,墨蓝长空,浩瀚星河都映在他目中。

    “已经许多年没人陪我说这么多话了,多谢你给我送来的好酒,小兄弟,就此别过。”天机阁主微微颔首,俯身将灯笼里的烛火吹灭。

    游云眼前一黑霎时没了知觉。再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一个影子罩下来,游云一惊瞬间弹起身,定睛一看原来是观柳站在床榻边,手里捏着沾了药膏的木片,想来是要给他上药的。

    “睡醒了!”观柳站直身。

    “我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怎么回来的?”

    观柳道:“不知道啊!属下也是刚回来。少领昨夜不是跟非鱼喝酒吗?非鱼醉的现在都起不来床。是不是喝了酒又出去闹了?可别又惹了什么事吧?”

    游云一抱脑袋,啊咦唉哟一通嚷叫着顺势又滑进被窝里,翻身朝里,含糊道:“我头疼,疼死我了,我再睡会,观柳你别管我了。”

    观柳没好气道:“谁稀罕天天跟着你做老妈子。”把药膏瓶子放到游云枕旁,临出门了又忍不住叮嘱了一句:“别睡了,赶紧起来收拾收拾去吃饭,总领等了好一会儿了。”

    游云在被中闷想了好一会儿,最后也只能想着是阁主把他送回来的了。可是营寨这么大,阁主怎么知道自己具体住哪一间?别人没发现就算了,翁翁也没有察觉吗?正百思不得其解时,忽觉胸侧被什么东西咯的有点疼,手伸进去一摸,竟掏出来一本装订精美的薄册子,册子上弯弯绕绕地写了七八个字。

    游云一个鲤鱼打挺弹起身,将那簿册捧在手里前后左右翻了一遍,一时只觉头大如斗,通篇字迹飘飞,连绵缠绕,以至于他竟一个也认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