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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你要幸福

    这一年冬天,人族终于夺回了疏湖城,将鬼狼族逐回疏湖北岸,一雪当年之耻。

    整个南方都为此欢呼雀跃。

    为了迎接南归的大军,姬明楚特意迎出百里地,以此彰显朝廷对北境军功勋的认可和重视。

    武华行礼谢恩,不咸不淡的表现如同往常。

    姬明楚知道武华这一年其实是被迫北上,若是没有这次夺回疏湖城的功劳,只是和往年一样保守防御,武华再回南都时说不定要面临何种局面。

    战功是整个人族的胜利,也是武华的保命手段。

    陛下再如何也不会在此时对人族的英雄下手,只要拖延了时间,朝局或许就会不一样了。

    姬明楚扶起武华,场面话说的好听,武华无声候着,一句也没听进去,直到月白走了过来。

    穹曦的侍女在外人看来就是她的代表,一向能得到很高的敬意,就算姬明楚贵为皇子,态度也是客气的,“月白姑娘,可是殿下有吩咐?若是长途跋涉觉得辛苦,原地休息几日再回南都也是可以的。”

    月白侧身行礼,缓言道:“四皇子,殿下想见您,劳烦殿下随奴婢来一趟。”

    没有给他拒绝的余地。

    姬明楚一直是想见穹曦的,撇开对圣女的天然敬意不谈,甚至都不需要明确的态度,假使能得到圣女言语上稍微的偏颇,他在朝堂上也能拥有极大的优势。外人都觉得他炙手可热,殊不知他身在局中的为难。

    从前几番求见,穹曦皆不曾理会,如今竟能主动相邀,实乃奇事。

    不管缘由如何,姬明楚自当欣然赴会。

    月白带他进了华撵,穹曦正在桌案前刻字,一刀一刀极为认真。

    “殿下,四皇子到了。”

    听到月白的声音,穹曦这才抬起头来,摘了一朵安魂花放进刚刻好的柳木盒里,封上盖子放到一旁。

    她起身向姬明楚走来,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似要将他看穿,一直走到他身前几乎就要贴上去,终于停住脚步。

    姬明楚被她看的心慌,想要向后退去,穹曦伸手拂上他的脸。

    她的手上有很多细小的、已愈合和还没完全愈合的伤口,不像一般的名门贵女般肤如凝脂,但也不让人生厌,反倒觉得心安,姬明楚看着她眼底的难过,没有去打扰这份眷念。

    她是在思念谁吗?是把他当成谁了吗?

    终是站在一旁的月白觉得不妥,轻轻咳了一声,姬明楚如梦初醒般后退两步,微微垂下眸子不敢去看穹曦,“是本王失礼了,望殿下见谅。”

    穹曦收回手交叠放在身前,手指一点点握作拳状又一点点松开,似是内心经历了极为痛苦的挣扎,她背过身去闭上了眼。

    “你走吧。”

    姬明楚在不解中前来,又在迷惑里被赶走。

    他和阿文一母双生,该是一模一样的,却又很不一样。

    阿文的脸被北境的寒风削的很锋利,也很粗糙,他看人的时候眼神总是带着疏离和戒备,除了她和易七月。

    看他们的时候,他连眼底都是笑着的。

    温柔而宠溺。

    姬明楚的眼底,只有幽深的算计。

    不知他看着银镜里的自己时,会不会偶尔想起这世上还有一张和他一模一样的脸。

    大概,是不会的。

    生在皇家,是阿文这一生最大的不幸。

    她坐回桌案前,继续送走亡灵。

    一朵一朵的安魂花静躺在柳木盒子里,安息于各自的故土之下。

    穹曦站在忘川河畔,目送着他们逃离今生的苦难,去往不知是否存在的往生。一轮又一轮,伴随着两族之间神谷永远的深壑,长长久久地延续下去,如同蔚蓝色的疏湖,流向人们无法知晓的天际。

    ——

    武华带着易七月进宫领受恩赏。

    易七月是这一年北征中最勇猛的前锋,是他一马当先冲进疏湖城折了鬼狼族的战旗,战旗亦是军心,旗毁而心散,鬼狼族的意志就此被瓦解。

    这是他第一次来南都,他喜欢这座繁华的城,更喜欢街巷中飘荡的花印酒香。

    陛下很懂军人,赏赐里有一壶御贡的花印酒,陛下说:“英雄,当配好酒。”

    易七月跟在武华身后一一谢恩,并不太敢抬头冒犯天子威仪,只在退出宫殿的时候余光看到站在陛下身侧的人,据说是当今最受宠爱的四皇子姬明楚。

    宫里长大的人生的白嫩英俊,他莫名想到军中时常谈起的圣女殿下的面首,该当是这种模样才配得上殿下的尊贵。

    这想法着实疯狂,他摇摇头掐断自己的胡思乱想,站在大殿门口看了一眼皇宫的巍峨雄伟,随着武华准备离开,忽然间回了头看向远处的高楼,楼上似乎有道模糊的影子,只一瞬间又消失不见。

    武华问道:“怎么了?”

    易七月跟上他的脚步,揉眼道:“没什么,皇宫太过华贵,可能迷了眼。”

    武华冷哼一声,嘲讽道:“没见识。”

    武华很欣赏这个没见识的小兵,尽管有些不怎么记得是如何认识的他,总之他身份背景干净,身手矫健,在北境多年对鬼狼族的了解颇深,是个可用之才,武华交了一支前锋队伍给他,他也没让他失望。

    “将军,这次这么多赏赐,够我在南都买个宅子吗?”易七月是穷苦人家出身,对繁华的南都有一种天然的渴望,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在南都有个属于自己的家。

    武华认真替他算了算,“要是你不拿去给兄弟们买酒和他们赌钱,买半间卧房应该可以。”

    易七月的笑容僵在脸上,不愧是寸土寸金的南都。

    武华拍拍他的肩安慰道:“你现在升了军衔和以前不一样了,攒两年买个小院子不成问题,说不定今年冬天再立个大功劳回来,陛下一高兴直接赏你个宅子也未可知。”

    “那岂不更好!”

    “是啊,再娶个漂亮姑娘,就更好了。”

    易七月一听这话反倒扭捏起来,“这多不好意思啊......”

    武华懒得再数落他了,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渴望毫不避讳地写在脸上,去过北境的人里,很少会有这样的人。

    北境是一片染血的土地,能从那里回来的人都是在地狱走了一遭的人,身堕污秽而不染,实为难得,他更欣赏的,也许是易七月的这一点吧。

    夜深之时,易七月打开御赐的花印酒。

    武华说这酒珍贵,他要拿回去埋起来。

    易七月不以为然,酒就是拿来喝的,怎么能将酒香埋进黑泥呢?

    可惜这壶酒并没有想象中的醇香,是好酒,只是少了点东西。

    他只是喝了一口便放下,随意穿上外衫出门。他现在住在南都的驿站,不远处就是热闹的市集,南都没有宵禁,夜夜笙歌曼舞,述说着这座都城的繁荣。

    挑了家角落里的酒馆,要一壶最普通的花印酒,有去岁最浓郁的桂花香。

    不知道为什么,喝着喝着眼角自己流出了一行细泪,他觉得这酒很熟悉,可他明明是在来南都后才喝过这酒,哪来的熟悉感呢?

    易七月不知道,他只是难过。

    好像心里有个空荡的角落,用多少酒水都无法填满。

    大概是所谓前世的孽缘吧,他如是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