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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胜负尽控于利爪间。

    “喆,你怎么看待今天的战斗。”

    “和昨天一样,若不是那手持长枪的少年英杰领兵搅乱了我们,这战场上又要留下许多具尸体。”

    我用左手撑着下巴:“啊,当初在乌撒坦没杀他,没想到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

    说话间,阿克坦城门大开,一队人马从里面涌出来,为首的将领手握两只短戟,军中打出又一张紫面金冠旗,比昨天我们俘获的那张更加崭新。

    “这位恐怕就是天翊,菲兹克斯王下第一兵团总指挥。”

    “就是两年前将你杀得大败而归的天翊?”我瞬间来了兴趣:“我一直都想跟这种家伙交手。”

    喆不满地看了我一眼:“两年前我只不过是掠袭边境,没有与敌人正面作战的准备。”

    我可没心思搭理喆,径直抬起镰刀冲出:“匹夫!昨天突围纯属侥幸,今天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乐意奉陪!”

    天翊骑黄骠马进击,他裹锁子甲,背负兽毛斗篷,胡须短而浓密,反倒像拜厄勒西部的勇士。

    眼见距离将近,我扭动腰部,将镰刀置于身后,握住柄底,用全力甩向我的对手。

    他用右手去挡,而左手直接向我刺过来。

    “乒乓”

    “咔嚓”

    我们两人擦肩而过。

    隐隐约约能感到右胸被刺伤的疼痛,我转头看去,天翊捂着自己的侧腰,正对我露出得意的笑容。

    “一只戟可保护不了自己。”

    “但另一只戟能够伤到你!”

    我在心里认可了这个“疯子”。

    “还没结束!”

    他再次骑马靠近,我举起镰刀招架过去,接连斗了五十回合,双方势均力敌,都难以取得任何突破。

    双方战鼓声震耳欲聋,又是士兵们在整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了。

    所谓斗阵,就是从正面取走对手的性命,无需任何渲染,最后得到胜利即可!

    想到这里,我再次举起镰刀猛地下劈,与之前不同,天翊交叉双戟挡在自己头顶。

    “你居然还有力气。”他气喘吁吁的说道。

    “彼此彼此。”我筋疲力竭地答道。

    天翊看了眼已经高升的太阳:“你我各自回营休整,午后再战!”

    “不见不散!”我调转马头,迅速归入军中。

    “如何?”喆递过来一杯水。

    “你当年输得不冤枉,武力上我们平分秋色,但不知用兵方面谁更胜一筹?”我摘下圆顶盔,里面还有些热汗:“叫士兵们原地休息,注意防暑,派些小伙子去打些水。”

    喆又递过来两个肉夹饼,我毫不犹豫大口啃起来,然后直接把水壶直接怼嘴里,同时两名士兵分别用手捧着满载黄豆和清水的木盆,让这匹青鬃卷毛马大快朵颐。

    “差不多了!”我吃完了第四个饼,一把扯住马缰绳,冲出阵中:“天翊!”

    “太慢了!”天翊的黄骠马早就立在战场中央。

    再次交锋,我们都躲过了对方的杀招,纠缠在一起,拼尽全力攻击对手,又打了十几回合。

    “赢了!”

    我看到天翊的腋下露出破绽,迅速挥动镰刀,谁知他没有收手防御,而是举起双戟刺向我的面门。

    好惊险的一招,我必须进行闪避,否则双方只能同归于尽。

    在我侧头扭动身体的一刻,手中的镰刀也偏离了原来的方向,被天翊轻松躲开了。

    他的行动没有任何问题。

    在那种情况下,再快的收手防御也来不及抵挡这种致命的攻击,一般将领迫于本能会命丧当场。

    他明白这一点,并且将计就计,利用敌人的本能保护自己。

    “长柄镰刀可是能更快一步砍杀你。”我半开玩笑地说道

    “可你还是没能下手。”他也半开玩笑地回答:“因为一时的懦弱而错失良机,这可不像军人的作风。”

    我并没有发怒,但嘴上还是骂道:“杂犬,竟然敢侮辱我!”镰刀落下,我们俩第三次厮杀在一起。

    结果这回竟然是我失算了。

    他的双戟交叉,散发出一股微弱的紫色光芒,趁着刚才说话的功夫,天翊已经将体内异能附着在兵器上了。

    镰刀被瞬间推开,我根本没有防备,被掀下了马,重重摔在地上,也没有人告诉我,天翊能够使用体内异能啊。

    “为你的傲慢付费吧。”他双臂展开,紫光越来越亮,这代表着天翊已经出于异能完全释放的状态。

    我不顾疼痛立刻站起来,同时也双手握住兵器拖在身后:“亮出你的底牌!”

    大陆上能使用异能的人不多,不同于魔法师,没有脉络的战士需要以兵器作为媒介释放体内的异能。

    而且仅限近战……

    我喘了几口气,瞬间感到双臂肌肉紧绷,血液加速流动,镰刀上微微泛起红光,运用异能就像在高强度运动,需要强大的身体与精神。

    他不知道,我的武技在被动的局面下才是最有优势的。

    我双腿跨立,右手快速抡动镰刀,让它在空中保持旋转,当镰刀到达一定速度后,我快步靠近我的对手。

    “断岳!”天翊腾空飞向我,两条胳膊甩动短戟从左右往中间斜斩过来。

    这一刻,双戟恰好夹中我的镰刀刃,不同来源的能量之间开始进行激烈的碰撞。

    刚好是我想要的结果。

    第一秒,在刀刃快速转动的情况下,将双戟带动下落,天翊的异能释放方向发生了改变,对我无法产生威胁。

    第二秒,天翊落地以后,利用惯性再次下劈,狠狠压制他的力量。

    第三秒,看到天翊用双戟交叉格挡,此时钩住对方的武器后迅速回拉,将他拉近身位。

    第四秒,运用能量充实肌肉,迅速抬镰回收横置于身侧,同时手握在刃下两寸的地方。

    第五秒,此时的天翊恨可能会因为疲惫而无法做出有效抵抗,我向前冲去,并且决心要在这一秒内割下他的头!

    这就是我的武技:利爪掌控!

    事与愿违,在镰刀即将碰到天翊的喉咙时,他以惊人的爆发力抬起双戟强行挡在身前,由于我的速度太快,直接借助刀刃将他撞飞。

    天翊飞出几米远,落在地上几个翻滚重新站起来。

    “真是令人惊叹,你可以将异能运用的如此娴熟,强大的攻击力量和敏捷的肌肉反应,都说明了你绝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除了弄脏了衣服,天翊并没有受什么伤,但他与我一样,已经筋疲力竭,连走一步都很吃力了。

    “你也不错,刚才那招足以破开重甲将常人截为两段,还能在攻击被瓦解、局势基本被我控制的情况下完成自我保护。”

    “重新认识一下,菲兹克斯王国侯爵将领,王下第一兵团长,天翊。”

    “莫萨帝国中将,第四骑兵师指挥官,辉。”

    天翊用疲惫的眼睛重新打量了下我:“很荣幸与你交战,今日算是平局,来日用兵决一胜负!”

    “随时准备,乐意奉陪!”

    “好!”天翊扔下双戟,转身从地上捡起什么。

    “辉!你的首级在这儿!明天敢不敢来城上取走你的头?”

    他举起的东西很熟悉——那是我的圆顶盔,我就说怎么刚才撞飞他以后感觉头皮突然凉嗖嗖的。

    不过,能在吃瘪的情况下戏弄我,也算是个英雄了。

    “你少给我得意!等我回去整顿兵马,来日决一死战!”我笑了一下,然后重新骑上爱马归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