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来袭
虽然唐锦云似乎并没有专门鼓励任生的意思,只是脸色平淡地说话。
可她这短短几句话,影响却很大。
任生张开嘴,想要说什么,但大脑里却一片空白。
平生,他仿佛第一次产生了一种自己真的被人认可,被人理解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温暖,很美好。
虽然外面的天阴沉沉的,可任生站在咖啡店外,却并不觉得冷,反而觉得心情舒畅,就连自长街尽头吹过来的风仿佛都变得温柔了许多。
他问:“那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唐锦云想了想:
“天赋,其实也是你身体的一部分,我想,你可以试着先了解它,再试着控制它,虽然可能会很艰难,但每个人都是这么走过来的。”
任生默默点头。他想起了苏格拉底的那句名言:认识你自己。
没错,这幻觉也是自身的一部分,一直以来,他总想着抗拒、扭曲甚至逃避,对其中的很多关键视而不见。
但想来,想要真的完全控制这种幻觉,最关键的还是要先了解它,接受它,然后慢慢试着控制它。
任生不由真诚地说道:
“队长,你完全可以去当心理医生了,比那个李医生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唐锦云听罢,嘴角上扬,转过脸,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没有说话。
这时,身后响起脚步声。
任生转头,发现庄生正安静地站在他们身后。
“队长,我大概看了一遍,没发现什么痕迹,这男人也是咖啡店的熟客,经常在这里去搭讪女大学生,听说还搞大了几个女孩的肚子,在外面也包了酒店养情人,就算我们顺着这条线索去追,大概率也会被引入歧途,金蚕可能就是因为这点才选中他。”
庄生耸耸肩道:
“说的简单点,这男人就是个倒霉蛋,根本不知道蛊虫的事情,还以为金蚕要他做的就是普通的搭讪,自然也不可能对你产生什么明显的恶意。”
他撇撇嘴:“当然,也不是什么好意就对了。”
“果然是个人渣。”
唐锦云叹息一声,“难怪当时我虽然没察觉到威胁,但总觉得这男人的笑容有点令人反胃。”
庄生点点头,又看了眼身后的咖啡店:
“锦瑟已经在处理目击者了,和以前一样,删去他们一部分短时记忆,应该问题不大。”
唐锦云点点头,总结道:
“看来,我们在追击金蚕的同时,他也在观察和分析我们,这是个极其难缠的对手。”
庄生默默点头,脸色沉重。
“既然他已经盯上了队长你,那最近一段时间我们都不能离你太远。”
唐锦云转过头来,看向任生道:
“正好快到饭点了,这边的事情结束后,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就当给你压压惊了!”
她拍拍任生的肩膀,“走吧。”
吃过饭后,性格最为开朗热情的锦瑟硬是邀请任生一起去唱歌。
任生本来想拒绝,可锦瑟却说:“反正你在精神病院里也很无聊,不如跟我们一起走,你今天不就是出来散心的吗?”
任生觉得很有道理,便没有再拒绝。
不过他还是好奇地问:“那个金蚕就这么放着不管?”
唐锦云摇头,纠正道:
“不是不管,而是必须要找准机会,一击毙命,否则一旦形成拖延,可能会造成大量无辜伤亡。”
庄生很友善地解释道:
“你别看我们每天好像并不忙碌,甚至显得无所事事,但其实这是一种策略,对付像他这样的人,不能轻易将他逼迫到绝路上,而是应该锁定真身,然后一击必杀,不给他垂死挣扎的机会。”
锦瑟冷笑:“说得很好,其实你只是在给自己的摸鱼找理由吧!”
庄生也笑了:“你一个月挣多少工资,为这些钱玩命?”
锦瑟摇头,鄙视道:“像你这种摸鱼男,一点觉悟都没有,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让你这种人混进来的。”
庄生笑道:“说实话,要不是我爸以死相逼,我肯定会去海边开一间酒吧,每天喝酒蹦迪,那可是我的梦想。”
旁边的蓝田忽然问:“你爸会以死相逼?”
庄生扶了扶眼镜:“我爸说,如果我不听他的安排,就打死我,我不敢反抗啊!”
他愤愤道:“那老头是个疯子,谁知道他会不会真的揍死我。”
任生闻言怔住,锦瑟和蓝田都笑了起来,唐锦云的嘴角也微微一抿。
几人谈话说笑间已经走进一家KTV里,这里氛围感很好,环境也不错,站在走廊里能听到两侧房间里传出隐隐约约的歌声。
任生以前也来过KTV送外卖,因此他并不觉得陌生,反而轻车熟路,跟着唐锦云等人走进包间,看着他们开始点歌。
蓝田明显不喜欢唱歌,坐在角落里,靠在门口的沙发上,养着脖子,摆出一个非常孤傲的造型,像是一只伸长了脖子的天鹅。
锦瑟和庄生倒是很积极,很快就点满了歌,都是时下最流行的歌曲。
任生没唱过,平时也没时间听音乐,所以他一直沉默地坐在沙发上。
唐锦云给自己倒了杯啤酒,问:“你不唱?”
任生说:“我不会。”
唐锦云好奇:“一首都不会吗?”
任生犹豫了一下说:“有时候送外卖在商场外等饭店取餐的时候,会听一些,但记不住,至于别的,生日快乐歌算不算?”
唐锦云笑了笑,没再说话。
不得不说,锦瑟唱歌很好听,任生觉得她比起很多歌的原唱也不逊色。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锦瑟的声音里似乎带着一种特别的魔力。
她柔美的声音像是一只灵巧的小手,轻巧地往他耳朵里、心里钻。
‘这就是唐锦云说的天赋?’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任生也大概看出了这个小队每个人的大致能力。
都很厉害。
都像是电影和那种民俗传说里才会出现的能力。
唯一令他有些费解的,反而是唐锦云。
他并没有在唐锦云身上看到任何特殊能力,哪怕她说自己可以感知危险,可那比起蓝田还有锦瑟这些人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唐锦云能成为队长,一定有某种特别之处,一定是超过这些队员的特殊能力,而那是什么呢?
任生到现在都没看出来,只觉得唐锦云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好像并没有特别强的体力,就像普通人一样。
又或许,唐锦云并不是那种很能打的队长,而是管理型人才?
任生觉得自己可能是对她的期待值太高了,仔细想想,能感知到危险,已经算是很离谱的能力了。
这种能力虽然听上去不强,可却是保护自己的最佳防御手段。
试想,但凡有人对她产生恶意,她都能提前察觉到并作出应对,那基本上已经立足于不败之地了!
在包厢里坐了一会儿,任生觉得有些憋闷,他站起来道:
“我去下卫生间。”
唐锦云笑道:“用我找人陪你吗?”
任生无奈道:“不用,没几步路。”
说着,他推开门,走出包间。
站在华丽的走廊上,他听到身后的包厢里传出的隐约歌声。
脚下的大理石地砖布满华丽花纹,倒映出他的影子。
任生一时间觉得有些迷茫。
虽然庄生和锦瑟等人对他都很热情,也并没有刻意孤立他,可他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觉得自己好像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虽然包厢里歌声不停,气氛也还算友好,可他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平时的这个时候,他应该正骑着自己那辆被撞成麻花的小电驴奔驰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路过一间间饭店、酒店还有KTV和学校。
可现在他住在一家精神病院里,平时每天打交道的都是像金蚕那样还没接触都在不停杀人的危险人物,尸体、怪物乃至蛊虫和异术他甚至已经见怪不怪了。
自己的生活是什么时候发生改变了呢?
任生自己都没发现。
站在卫生间里解决了问题后,任生刚想转身,忽然眼前一阵恍惚。
头顶的白炽灯似乎在摇晃,光芒闪烁,像是扭曲晃动的影子。
脚下的灰色地砖在褪去色彩。
周围的洁白墙面和空气中弥漫着的清洁剂的香味和厕所独有的味道开始消散。
他面前那‘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的标语牌也缓缓扭曲、模糊,进而变成了一大团虚无的长方形线条。
这时候,任生心里本能地想起了之前唐锦云对他说过的话。
如果说,每次产生幻觉时,都是在现实世界察觉到可能会出现危机的时候,那岂不是说……
任生心里猛然一动,他隐隐约约想起,在自己走进卫生间的时候,其中一个隔间的门似乎在轻轻摇晃,里面好像有一个男人,正在沉闷的咳嗽,但他当时完全没注意。
难道说?
那人是金蚕?!
任生只感觉一阵刺骨的寒意涌上心头。
顺着这个逻辑,往下想:
如果说金蚕已经反过来把追杀他的唐锦云小队当作了猎物,那么当他针对唐锦云的刺杀失败后,他会轻易放弃吗?
如果金蚕真如他们所言,是个阴险、狡诈、狠毒的家伙,那说不定,他一直在某个地方悄悄注视着唐锦云一行人,随时准备再次下手!
而他会怎么做呢?
时间仿佛变慢了许多,当周围的一切都在缓缓褪色变得模糊时,任生的思绪正飞速运转。
他忽然想通了。
自己,就是唐锦云小队里唯一的破绽!
他是个新人,一个生面孔,一个看上去就很好下手的外卖小哥!!!
任生心底一阵恶寒,他完全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他隐隐觉得,金蚕可能不会直接杀掉他。
或者,可能会给他种下蛊虫?
然后操纵他的身体,再借此威胁或者给唐锦云等人设下陷阱?
想到咖啡店里那个被蛊虫破开胸口的男人,任生只觉得心底一阵阵发凉,心底疯狂地涌出一大股寒意。
他觉得自己很可能猜到了真相。
每次自己突兀的产生幻觉时,现实中都可能会发生很不妙的事情。
而这次,他还能安然无恙吗?
他能活下来吗?
任生紧张得头皮发麻,拼命想要做些什么。
他想要逃离,想要反击,想要通知唐锦云告诉她有危险!
可他却感觉自己的四肢无比沉重,脊背就像是压下一座大山般,怎么也动弹不得。
只能眼睁睁看着周围的一切缓缓褪色,变得虚无,进而凝实。
可她这短短几句话,影响却很大。
任生张开嘴,想要说什么,但大脑里却一片空白。
平生,他仿佛第一次产生了一种自己真的被人认可,被人理解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温暖,很美好。
虽然外面的天阴沉沉的,可任生站在咖啡店外,却并不觉得冷,反而觉得心情舒畅,就连自长街尽头吹过来的风仿佛都变得温柔了许多。
他问:“那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唐锦云想了想:
“天赋,其实也是你身体的一部分,我想,你可以试着先了解它,再试着控制它,虽然可能会很艰难,但每个人都是这么走过来的。”
任生默默点头。他想起了苏格拉底的那句名言:认识你自己。
没错,这幻觉也是自身的一部分,一直以来,他总想着抗拒、扭曲甚至逃避,对其中的很多关键视而不见。
但想来,想要真的完全控制这种幻觉,最关键的还是要先了解它,接受它,然后慢慢试着控制它。
任生不由真诚地说道:
“队长,你完全可以去当心理医生了,比那个李医生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唐锦云听罢,嘴角上扬,转过脸,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没有说话。
这时,身后响起脚步声。
任生转头,发现庄生正安静地站在他们身后。
“队长,我大概看了一遍,没发现什么痕迹,这男人也是咖啡店的熟客,经常在这里去搭讪女大学生,听说还搞大了几个女孩的肚子,在外面也包了酒店养情人,就算我们顺着这条线索去追,大概率也会被引入歧途,金蚕可能就是因为这点才选中他。”
庄生耸耸肩道:
“说的简单点,这男人就是个倒霉蛋,根本不知道蛊虫的事情,还以为金蚕要他做的就是普通的搭讪,自然也不可能对你产生什么明显的恶意。”
他撇撇嘴:“当然,也不是什么好意就对了。”
“果然是个人渣。”
唐锦云叹息一声,“难怪当时我虽然没察觉到威胁,但总觉得这男人的笑容有点令人反胃。”
庄生点点头,又看了眼身后的咖啡店:
“锦瑟已经在处理目击者了,和以前一样,删去他们一部分短时记忆,应该问题不大。”
唐锦云点点头,总结道:
“看来,我们在追击金蚕的同时,他也在观察和分析我们,这是个极其难缠的对手。”
庄生默默点头,脸色沉重。
“既然他已经盯上了队长你,那最近一段时间我们都不能离你太远。”
唐锦云转过头来,看向任生道:
“正好快到饭点了,这边的事情结束后,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就当给你压压惊了!”
她拍拍任生的肩膀,“走吧。”
吃过饭后,性格最为开朗热情的锦瑟硬是邀请任生一起去唱歌。
任生本来想拒绝,可锦瑟却说:“反正你在精神病院里也很无聊,不如跟我们一起走,你今天不就是出来散心的吗?”
任生觉得很有道理,便没有再拒绝。
不过他还是好奇地问:“那个金蚕就这么放着不管?”
唐锦云摇头,纠正道:
“不是不管,而是必须要找准机会,一击毙命,否则一旦形成拖延,可能会造成大量无辜伤亡。”
庄生很友善地解释道:
“你别看我们每天好像并不忙碌,甚至显得无所事事,但其实这是一种策略,对付像他这样的人,不能轻易将他逼迫到绝路上,而是应该锁定真身,然后一击必杀,不给他垂死挣扎的机会。”
锦瑟冷笑:“说得很好,其实你只是在给自己的摸鱼找理由吧!”
庄生也笑了:“你一个月挣多少工资,为这些钱玩命?”
锦瑟摇头,鄙视道:“像你这种摸鱼男,一点觉悟都没有,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让你这种人混进来的。”
庄生笑道:“说实话,要不是我爸以死相逼,我肯定会去海边开一间酒吧,每天喝酒蹦迪,那可是我的梦想。”
旁边的蓝田忽然问:“你爸会以死相逼?”
庄生扶了扶眼镜:“我爸说,如果我不听他的安排,就打死我,我不敢反抗啊!”
他愤愤道:“那老头是个疯子,谁知道他会不会真的揍死我。”
任生闻言怔住,锦瑟和蓝田都笑了起来,唐锦云的嘴角也微微一抿。
几人谈话说笑间已经走进一家KTV里,这里氛围感很好,环境也不错,站在走廊里能听到两侧房间里传出隐隐约约的歌声。
任生以前也来过KTV送外卖,因此他并不觉得陌生,反而轻车熟路,跟着唐锦云等人走进包间,看着他们开始点歌。
蓝田明显不喜欢唱歌,坐在角落里,靠在门口的沙发上,养着脖子,摆出一个非常孤傲的造型,像是一只伸长了脖子的天鹅。
锦瑟和庄生倒是很积极,很快就点满了歌,都是时下最流行的歌曲。
任生没唱过,平时也没时间听音乐,所以他一直沉默地坐在沙发上。
唐锦云给自己倒了杯啤酒,问:“你不唱?”
任生说:“我不会。”
唐锦云好奇:“一首都不会吗?”
任生犹豫了一下说:“有时候送外卖在商场外等饭店取餐的时候,会听一些,但记不住,至于别的,生日快乐歌算不算?”
唐锦云笑了笑,没再说话。
不得不说,锦瑟唱歌很好听,任生觉得她比起很多歌的原唱也不逊色。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锦瑟的声音里似乎带着一种特别的魔力。
她柔美的声音像是一只灵巧的小手,轻巧地往他耳朵里、心里钻。
‘这就是唐锦云说的天赋?’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任生也大概看出了这个小队每个人的大致能力。
都很厉害。
都像是电影和那种民俗传说里才会出现的能力。
唯一令他有些费解的,反而是唐锦云。
他并没有在唐锦云身上看到任何特殊能力,哪怕她说自己可以感知危险,可那比起蓝田还有锦瑟这些人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唐锦云能成为队长,一定有某种特别之处,一定是超过这些队员的特殊能力,而那是什么呢?
任生到现在都没看出来,只觉得唐锦云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好像并没有特别强的体力,就像普通人一样。
又或许,唐锦云并不是那种很能打的队长,而是管理型人才?
任生觉得自己可能是对她的期待值太高了,仔细想想,能感知到危险,已经算是很离谱的能力了。
这种能力虽然听上去不强,可却是保护自己的最佳防御手段。
试想,但凡有人对她产生恶意,她都能提前察觉到并作出应对,那基本上已经立足于不败之地了!
在包厢里坐了一会儿,任生觉得有些憋闷,他站起来道:
“我去下卫生间。”
唐锦云笑道:“用我找人陪你吗?”
任生无奈道:“不用,没几步路。”
说着,他推开门,走出包间。
站在华丽的走廊上,他听到身后的包厢里传出的隐约歌声。
脚下的大理石地砖布满华丽花纹,倒映出他的影子。
任生一时间觉得有些迷茫。
虽然庄生和锦瑟等人对他都很热情,也并没有刻意孤立他,可他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觉得自己好像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虽然包厢里歌声不停,气氛也还算友好,可他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平时的这个时候,他应该正骑着自己那辆被撞成麻花的小电驴奔驰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路过一间间饭店、酒店还有KTV和学校。
可现在他住在一家精神病院里,平时每天打交道的都是像金蚕那样还没接触都在不停杀人的危险人物,尸体、怪物乃至蛊虫和异术他甚至已经见怪不怪了。
自己的生活是什么时候发生改变了呢?
任生自己都没发现。
站在卫生间里解决了问题后,任生刚想转身,忽然眼前一阵恍惚。
头顶的白炽灯似乎在摇晃,光芒闪烁,像是扭曲晃动的影子。
脚下的灰色地砖在褪去色彩。
周围的洁白墙面和空气中弥漫着的清洁剂的香味和厕所独有的味道开始消散。
他面前那‘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的标语牌也缓缓扭曲、模糊,进而变成了一大团虚无的长方形线条。
这时候,任生心里本能地想起了之前唐锦云对他说过的话。
如果说,每次产生幻觉时,都是在现实世界察觉到可能会出现危机的时候,那岂不是说……
任生心里猛然一动,他隐隐约约想起,在自己走进卫生间的时候,其中一个隔间的门似乎在轻轻摇晃,里面好像有一个男人,正在沉闷的咳嗽,但他当时完全没注意。
难道说?
那人是金蚕?!
任生只感觉一阵刺骨的寒意涌上心头。
顺着这个逻辑,往下想:
如果说金蚕已经反过来把追杀他的唐锦云小队当作了猎物,那么当他针对唐锦云的刺杀失败后,他会轻易放弃吗?
如果金蚕真如他们所言,是个阴险、狡诈、狠毒的家伙,那说不定,他一直在某个地方悄悄注视着唐锦云一行人,随时准备再次下手!
而他会怎么做呢?
时间仿佛变慢了许多,当周围的一切都在缓缓褪色变得模糊时,任生的思绪正飞速运转。
他忽然想通了。
自己,就是唐锦云小队里唯一的破绽!
他是个新人,一个生面孔,一个看上去就很好下手的外卖小哥!!!
任生心底一阵恶寒,他完全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他隐隐觉得,金蚕可能不会直接杀掉他。
或者,可能会给他种下蛊虫?
然后操纵他的身体,再借此威胁或者给唐锦云等人设下陷阱?
想到咖啡店里那个被蛊虫破开胸口的男人,任生只觉得心底一阵阵发凉,心底疯狂地涌出一大股寒意。
他觉得自己很可能猜到了真相。
每次自己突兀的产生幻觉时,现实中都可能会发生很不妙的事情。
而这次,他还能安然无恙吗?
他能活下来吗?
任生紧张得头皮发麻,拼命想要做些什么。
他想要逃离,想要反击,想要通知唐锦云告诉她有危险!
可他却感觉自己的四肢无比沉重,脊背就像是压下一座大山般,怎么也动弹不得。
只能眼睁睁看着周围的一切缓缓褪色,变得虚无,进而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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