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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家眷

    还没穿越之前,斐裁就曾经在网上有人根据《通典.食货六》中柑橘贡地分布情况来推导隋唐时期的气候普遍比较温暖,气温大约比后世要低个0.6℃左右。

    等到他真的穿过来了,发现网络果然多大神,人家的推断基本没错,这边的初夏果然要比后世好过了太多——虽然去年山东大涝,今天大旱,但当下这最多不过是二十七八度的气温,已经让某位在火炉城市里呆惯了的驽货怀疑自己究竟还是不是在山东地头了。

    ………………

    “佘大哥,话说……到时候独孤阀那边问起罪来,咱们东家真的能搪塞的过去?”看着院子里正在兴致勃勃生炭的斐裁,陈勋不无担忧地问道。

    早在几日前,他们这些人就已经正式成为斐裁的家将和家仆了,陈勋自然要改称呼——虽然说区区一介七品县令养那么多人委实有些出格,但所谓虱子多了不怕咬,斐裁现在身上的麻烦事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多那么一条。

    只不过这位新东家一如既往地古怪,虽然由于需要避忌一些东西,不可能把当初并肩作战的那七十多号隐户全部变成家将,但既然成了家仆,指使干上一些杂活还是天经地义的;但这货这几日除了正事之外,竟然从未指派过那些新纳的家仆干过一件下人该干的杂活。

    看着拿着小刀正在对着一堆柳枝条比划来比划去的斐裁,佘申没好气地瞪了陈勋一眼:“二狗,你忘了军中的规矩?再把不住嘴门的话,仔细我割了你的舌头!”

    陈勋被佘申这么一瞪,顿时小腿肚子有些抽筋,讪讪地笑了笑,嘀咕道:“咱们这不是已经不在军中了么,再说了,现在这县衙内外全都是咱们的兄弟把守着,谁还能把话漏出去不成?”

    话虽如此,但陈勋终究还是没敢继续问下去。

    佘申见状,筛了一碗酒递过去:“东家虽然仁义,却远比你以为的聪明的多,有些事情不要想当然,切莫要让人家看轻了我等——愿意以情驭下的东家本就不多,如果你骨头还没犯贱到那种程度的话,就最好不要逼着人家给你玩以术驭下的那些手段!”

    陈勋顿时心中一凛,接过那碗酒一饮而尽:“佘大哥教训的是!”

    佘申见状,微微颔首,正想说些安抚之言,斐裁却在那招手:“老佘,老陈,赶紧过来帮忙串肉串……顺便把兄弟们都叫过来,足足七头羊呢,咱三人串到晚上也串不完!”

    看着院子里那满满一板车的剥皮羊,佘申很有些无语:“东家,这些粗活让厨子和我们来干不就行了,你又何必弄得一身污渍?”

    斐裁摆摆手:“烤肉这种事情,自然还是自己动手参与会比较有成就感——难得今日得闲,你不觉得,一边喝着酒,一边大口吃着自己串出来的肉串,是一件很爽的事情么?”

    听着斐裁描述的场景,陈勋顿时想起了以前的某段岁月,不由得大为心动,但还是有些疑惑:“直接把羊架在架子上烤不就完了么,这么多只羊,全部做成喀瓦甫多麻烦啊!”

    斐裁翻了个白眼:“这里又没烤坑,直接烤出来的全羊能好吃?赶紧的,留下几个兄弟当值,其余的全叫进来帮忙……丫丫的,今个非得让你们见识见识老夫的手艺不可!”

    合着这意思……今个是东家主厨?

    两人闻言,面面相觑起来……厨子在当今是贱业,读书人更是打着“君子远包厨”的名号,对这事躲得远远的。

    见到两人在那半天不动弹,斐裁不耐烦了:“还傻愣着干啥,赶紧去啊,在愣下去,羊肉都臭了!”

    见到斐裁是来真的,陈勋这才傻傻的哦了一声,然后一瘸一拐地出去了。

    听到今天有大餐吃,不到十分钟,看似颇为不小的院子里就挤满了三十多号人——也就是骨瓷窑口和流匪安置地那边都需要有人盯着,否则的话,这院子还真未必能挤得下。

    人一多,工作进度一下子就提了上来。

    剔骨解肉?

    没问题,我丁老三以前摸暗哨、撬舌头乃是一把好手,对人体和羊马的身体构造简直再清楚不过了——看我的!

    大伙一起动手帮忙把羊肉全部切成大小一致的半寸肉丁?

    哪需要那么多人,你们在那拿着柳条等着,切丁这种事我丁老黑出手就够了——俺虽然主攻弓弩手,但同样也是双刀高手,那准头和手速,一头羊能顶住半柱香时间算我输!

    ………………

    于是乎,在一通近乎于流水化分工作业的操作下,仅仅才过半个小时,大伙就搬着小马扎兴致勃勃地围在几个邻近的火堆旁,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位新东家在一个古怪的火架子上忙来忙去,一边筛着酒坐等开席。

    虽说斐裁嚷嚷着要让众人见识见识自己的厨艺,但一个人怎么可能供应得了几十个人的伙食,于是大家都很有默契地没人拿了一大把肉串,斜插在火堆旁边,静静等它烤熟——这才是他们今天的主力,至于明府大人烤的肉串,只能算作是值得期待的添头罢了。

    滋~~!

    大大地灌了一口飘杂着细微粳米颗粒的水酒,斐裁的腮帮子差点没痉挛,身体忍不住打了个一个激灵。

    这玩意酒精度最多也就十来度的样子,但真的……

    酸!

    果然,酿酒酿醋是一家啊!

    你确定这是酿坏了的糟践货?

    斐裁狐疑地看了一眼正喝的兴高采烈的众人,开始怀疑自己的味蕾是不是出现了问题。

    不过托这一激灵的福,已经满头大汗的他觉得清凉了不少,看着这群围在火堆边仿佛屁事都没有的驽货,他再次怀疑起古人的身体构造是不是跟后世人不太一样——自己也是疯了,在初夏这种时节竟然想着露天烧烤,而明明自己都快中暑了,这群驽货竟然一点汗都不带出的。

    “好了……丁老三,带着你身边几位兄弟过来拿肉串!”撒上一把带着些许灰黄色的碎盐末后,用带着油脂的明火激了两遍,斐裁略显吃力地把一大把羊肉串腾到盘子里,点名让人来取。

    “好嘞~!谢谢明府大人……不,谢谢东家!”

    见到第一个被点名的人是自己,丁老三乐的合不拢做,一个蹿身就蹦到了斐裁面前,接过盘之后小心翼翼地护着,似乎深怕别人抢似的。

    “趁热赶紧吃……味道怎么样?”斐裁见到那几名驽货分到羊肉串的第一时间就往嘴巴里送,顿时颇有些紧张和期待地开口问道。

    这破年头,烧烤必备的辣椒自然没有,而所有的调料品除了盐和胡麻(芝麻)之外,孜然、白糖、小茴香籽,有一个算一个,价格贵到你恨不得拿刀去捅老板几刀——因此为了尽可能复原后世的口味,斐裁可没少出血。

    “嗯~好吃!好吃!”丁老三吃的眉开眼笑,率先毫不吝啬竖起了大拇指。

    “东家果然好手艺,这肉串烤的是又香又嫩!”另一个家将紧随其后。

    “阿郎果然大方,竟然在里面放了如此多价比黄金的香料!”一名家仆一脸惊叹。

    斐裁摆摆手:“哎~叫什么阿郎,从今往后统一称呼我为东家就行了。”

    按道理来讲,家将属于家臣,故而称呼斐裁为东家;而家仆则属于私奴范畴,故此应称呼斐裁为“阿郎”——但斐裁非常不习惯这一套,再说大家都是曾经并肩作战过的伙伴,把大部分人签署身契也不过是为了避免麻烦而已,他也没想着区别对待。

    “可是……”一个驽货扭过头来,脸上的表情犹犹豫豫。

    斐裁大手一挥:“没什么可是不可是,我这里没那么多讲究……就这么定了,以后统一叫我东家就是了!”

    驽货哦了一声,犹豫了一下,然后弱弱地说道:“不是,东家,我想说的是……这肉没熟!”

    说着,小心翼翼地抬了抬手中的肉串——被咬了一半的肉块中,血丝清晰可见。

    斐裁顿时表情一滞,一个大大地尴尬写在脸上。

    没、没熟?

    我记得这一批肉串的受火都很均匀的啊。

    既然这货手里面的肉串没熟,那么其他人手里面的肉串……

    见到斐裁一副恨不得钻到地底下的社死表情,

    啪!

    丁老三恶狠狠地甩了那个驽货脑袋一巴掌:“没熟不知道自己在火堆上烤一烤啊,再说了,没熟又怎么了……在塞外那会的时候,你丫的连生肉都抢着啃,现在带点血丝就怕了?”

    “不、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驽货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蠢事,赶紧辩解道。

    啪!

    “不是什么不是,赶紧给我乖乖地吃,哪那么多废话!”丁老三又给了这货脑袋一巴掌。

    “喂喂喂,够了啊!老夫看起来就像是那么死要面子的人么?”

    斐裁有气无力地翻了个白眼:“没烤熟就没烤熟,把肉串都拿过来吧……我帮你们重新烤一下!”

    说着,一声哀叹:“本想秀一秀厨艺的,结果……这脸丢大了!”

    众人见他不似生气的样子,模样又说不出来的滑稽与古怪,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一个个嬉皮笑脸地把手中的肉串递了过来。

    ………………

    两炷香后,连续翻车了两三次的斐裁终于认命地从“主厨”的位置上撤了下来,垂头丧气地跟佘申陈勋等人挤在一起。

    不甘地咬了一口除了盐,什么都没放的羊肉串之后,斐裁接过酒碗喝了一口,忽然想起一事:“对了,老佘,兄弟们的家眷什么时候到?”

    既然双方确立了关系,他自然要把人家的家眷接过了,其实倒也不是什么人质不人质的,而是现在天下已经逐渐乱了起来,百姓的日子更是一天不如一天;人家既然投靠了你,于情于理你当然得帮人家解决一下后顾之忧啊!

    至于说哪来的家眷?

    拜托!

    人家只是隐户,又不是鳏夫——从辽东战场逃溃下来不过是一年的时间而已,你凭什么就以为人家没家眷了?

    听起斐裁提起这事,在场众人纷纷精神一振,情绪也开始有些亢奋起来。

    佘申微微一笑:“东家,您开口的当天晚上,我们就派了几个腿快的兄弟跑回去报信了——只要一路顺畅的话,算算时间,大部分兄弟的亲眷约莫这两天就能到。”

    “这两天就能到,这么快?”斐裁有些不可思议。

    要知道,古代出远门麻烦的很,这种举家来投的行为,不但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处置一些家产,还需要走程序,向当地官衙报备后才能拿到路引,没有路引你就等着被抓吧——虽然斐裁写了几封文书交给佘申等人,又拿了几张名帖当做信物,但对方的速度还是远超他的想象。

    陈勋哈哈一笑:“东家,不就是区区百余里地么,小十日才能到,哪里谈得上快?”

    斐裁:“诶?”

    陈勋嘻嘻一笑:“咱们绝大部分的弟兄,老家要么是高唐的,要么是武城的,有的则是临邑的,全都是咱们平原县的临县——最远的也不过是有十几个兄弟的家眷在阳谷县,那也没多几步路。”

    斐裁这才恍然,我说你们怎么非要跑到平原县来当隐户呢,闹了半天你们都是周边县的啊。

    之所以选在这里,想必一来是为了安全考虑,免得一不小心见到乡亲熟人,走漏了风声害了大家;二来则是公平起见,让所有人悄悄回乡探亲的距离尽量一致。

    啧啧,看样子,你们这一年的时间里,估计也没少回去偷偷看望一下自己的老婆孩子。

    看了看一票子兴高采烈的驽货,斐裁忽想起了一个问题,扭头看向陈勋:“老陈,你说绝大部分,意思就是还是有人的家属住的比较远喽?”

    陈勋耸了耸肩,指了指脸上略带惆怅的佘申:“喏,佘大哥的家眷估计要晚上好一段时日……佘大哥是冯翊下邽(guì,陕西渭南县)人,家眷怎么着也得两三个月之后才有可能到了。”

    陕西人?

    斐裁有些奇怪地看着身边这个近乎于毁容的汉子,一个陕西人为毛会跟一票子山东人躲到平原县这边来当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