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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闲逛·黑云

    吃中午饭的时候,还是一盘四季豆和一盘黄叶菜,安薇尔和莫林奇捧着饭碗,大眼瞪着小眼。

    莫林奇没想明白安薇尔为什么要让他“做”她的男朋友。他虽然比那胖子高、比那胖子壮、比那胖子帅,但从来不掺和安薇尔在成人学堂里的生活,也并不认识那胖子。这样子显得非常失礼,也莫名其妙,还容易得罪人家。

    安薇尔则不明白这个顺手拉来的挡箭牌到底在疑惑什么,当自己的挡箭牌是很丢人的事吗?

    “我吃好了,等等去上木工课了。你没事情,就把碗洗了吧。”安薇尔率先放下了饭碗,然后径直向门口走去。

    莫林奇“嗯”了一声,双眼目送她离开,然后盯着她饭碗里残余的两粒米发呆了半天。啊,忘了告诉她自己已经被认可为火种者了。

    算了,还是先洗碗吧,还有更重要的事。

    他快速地洗掉碗和锅,然后跑回房间,从衣服袋子里拿出弗雷德给的那本小册子,心潮澎湃地开始阅读起来。

    册子开头并没有目录之类的,而是开门见山地讲起了火种者相关的知识。

    “火焰在血液中流淌。当火从血液中燃起后,血,便成了他们的薪柴。每一点火焰的燃烧,都在消耗我们的血液。也正因此,你的血液能支持多少火焰的燃烧,也决定了你的能力有多强。”

    “火焰燃烧虽然消耗的是我们的血液,但实际上联系的却是我们的精神。我们通过自己的精神来操控火焰,因此,当这种联系被阻断,或者是变得极不稳定时,火种也会脱离我们的控制,烧起那不详的焰火。”

    “火焰虽然藏匿于我们的血液中,但却不随血液传承。父亲或是母亲的火焰并不会传给他们的孩子,在过往的实验中,不断地验证着这样的结论。”

    “火种者被划分为六级,通过六芒星盘测量血液的强度来推定。”

    “火种的能力并非随着觉醒就会被告知,而是需要火种者通过实践来认识。这就好像人生下来并不会被告知,自己拥有成为国王的天赋。”

    “我们需要锻炼我们的血液,来使我们更强大。”

    “请保持精神上的稳定,来使自己更加长命。”

    “火种者很少,还请珍惜火之神的眷顾。阿门。”

    小册子很快就翻完了,字没有写的密密麻麻地,像是在隐藏着些什么,而是坦坦荡荡地每页几行大字,讲述着关于火种者的一些知识,看起来是非常基本的一些。后面则是几条建议,也很简单,不过指明了方向。

    莫林奇看完,仰躺在了床上,看着天花板,怔怔地想着些什么。火种的神秘就这么被揭开了?

    他看向窗外,教堂的尖顶还在正午的秋阳中闪着金光,蔽去了基本的轮廓,这显示时间并没有过去多久。他本以为自己会花费一个下午,或者加一个晚上,又甚至一天一夜来理解火种者的知识,没想到可能一刻钟就认识完了。

    火之神原来这么慷慨地把它的宝藏展示在人的面前吗?哦对,是千年来先行者的慷慨。莫林奇想起了弗雷德说的,这里面总结的是一千年来祝火教徒积攒下来的东西。一千年,只成了这么一本小册子,是否又太过单薄了一些……

    他莫名想起了小学堂时候的老师,拿着画有各种各样地形的绘本教导他们地理,“据说在极北的天川角,漂浮着山一样大的冰块,冰块只会露出一个小角在水面上,而它山一样大的躯体则沉在水的下面。”老师自己也没见过,于是也只能跟着孩子们一起幻想。他们绝大多数人连冰块都不常见过。

    那么下午该做些什么呢?

    ……

    “普力,怎么办,安薇尔竟然有男朋友了?”木工课上,里奥·福斯特低着脑袋问他的同伴普力。锯木头、削木头、搓木头的“滋啦”“莎莎”声此起彼伏,将两人的窃语掩盖住,他们的交谈显得十分安全。

    “什么?安薇尔竟然会有男朋友?”普力睁大了双眼,有些不敢置信地说道。他在给里奥挑选女孩之前,向来都是首先调查这一块的信息的,以他已经成功了五次的经验,这方面不大容易有差,更何况调查的对方还是安薇尔。安薇尔在成人学堂里,可是有了名的冷玫瑰,永远是独自一人开放,从没见她和哪个男的一起过,甚至连同龄的女生都很少一起相处。普力相信,人和人之间,至少是需要常接触,才能恋爱的,这样的安薇尔怎么可能恋爱呢?也正因此,他才“引荐”给里奥·福斯特,这个除了家里有钱、一无是处的胖子。

    需要花费漫长时间和精力,最终还不一定能得手的女孩子,太适合成为普力向福斯特家大少爷的一张投名状了。他的目标可不是成为一名随时可弃的掮客,而是要借着自己帮人寻花问柳的本事不断向上爬。只有“追求安薇尔”这样的艰苦卓绝,才有共同奋斗的共鸣感,才能让里奥彻底将他纳为亲信。

    “是啊,今天我按你说的去请她吃午餐,结果她走着走着就拉了一个男的手,说那是她男朋友。”里奥愁眉苦脸的,手上的木马都快给他雕瞎了眼。

    “啊?你确定那不是她随便找来应付你的?”普力的疑惑脱口而出,旋即意识到自己用词有点不恰当。这样说,好像里奥成了一个可以随便对付的人。

    “不能吧,你想想安薇尔那性格,让她从大街上找个人当男朋友,我看不可能。”还好里奥已经沉浸在自己的忧愁中了,没有特别在意普力的用词。

    “也是,她要是能那么随便,我们也不会努力到现在了。”

    “是啊。普力,你可得好好想想。我不能在这落下名声上的问题啊。我还年轻。”

    普力清楚里奥的忧虑,很多成名的贵族也会在这方面摔了跟头,再往后,不管是情事还是正事,都落下麻烦。

    “普力,我想安薇尔真的是想死了。我第一眼看到她,就心痒难耐。现在一想到她,更是欲火焚身。”

    “……”普力抬起头瞥了眼角落里的安薇尔,她正独自用小刀刻画着木马,进度比旁人要快上许多。

    “我会去调查一下那个男的。你放心。我有办法的。你告诉我那男的大概长啥样。”

    ……

    莫林奇在城里乱逛,他不记得小时候有没有这么做过,可能有,不过最远应该也只到过教堂区隔壁的西德街,好像是带着安薇尔一起。但今天他已经快走到了城东的市政厅,他心头的隐热指引着他向这里靠近着。

    在看到市政厅比周围房屋高出一截的大方顶时,他停了脚步。雷德城里的人来市政厅的时候,一般都是迎接人生里的某一件大事。小时候彼得和莫娜娜给他上户口的时候,带莫林奇来过市政厅。接下来接受新的安排的时候,估计也要来。他想了想,决定将这次重要的“再会”留到之后,而不是提前见一面。于是他折了回去。

    路过一家烧饼摊,他摸了摸兜里7个铜板,感觉有些囊中羞涩。他把家里存的3个金方寸、5条银尺以外的铜板全都带出来了,总共就这7个铜板,原来是有30个左右的。上次安薇尔去教堂街2号开的药花了他23个铜板,是一笔让他很肉痛的开销,不过还好花的是他的钱,不然就更过意不去了。

    “小伙子,来块又香又热的烧饼?只用一个铜板。包你满意。”摊主看到莫林奇留步在他摊前,手摸着兜,眼神飘忽向他的烧饼,心理便有了数。

    “只用一个铜板?不是两个吗?”莫林奇疑惑道。他以前从教堂偷溜出来买的烧饼都是两个铜板的。

    “就一个,买个缘分,回头再来。”摊主想着午后过了,都是剩下的,能卖出去便是好。

    莫林奇又摸了摸兜,一个铜板的话好像又可以接受,于是在裤子里剐蹭了半天掏出来一个,拍在烧饼边上,然后取过来一块饼。取得时候他捏的有些用力,油汁从烧饼里向下滋了出来,滋到了土上。据说布列斯敦有青砖铺成的大道,和黑麦籽油刷出的马路,上面能同时跑很多辆马车。

    烧饼摊的对面刚好是一家书铺,买了烧饼的人好像可以就着书吃,又或者看书的人可以就着烧饼读。莫林奇上一次看书大概还是《祝火经》,他这几年里看过的能称得上书的东西大概也只有《祝火经》。在教堂的经阁里光是打扫就要花半天的时间,打扫完只想休息,也是无暇去看那一堆正经文书的。不过现在经阁也烧掉了。

    他走进去,丛书栏里随手取了一本,打开一看好像是神话故事,于是就蹲在边上,边啃烧饼边看了起来。

    “传说,在天幕之上,并非只有一位火之神。神携着侍者们相互征战,四方皆乱。这时的人类还困于黑暗的丛林,被异兽与恐惧所压迫,生存艰难。就在人类被异兽屠戮,危在旦夕之际,人族中出现了一位勇者。他吹响号角向神明请战,随其中一位火之神统一了天幕之上,他的请求就是神能够赐火种于人类,好让他们走出丛林。”

    “但是神反悔了,神终究是神,统一了天幕,也不愿意多管人类一分闲事。于是这位勇士做出了一个最胆大妄为的决定,他窃走了一粒神掌管的火种,将其带回了人间。即便火种只有一粒,但依然在丛林中燃起了,当第一条火柱升上天,人类击败了异兽与恐惧,走出了黑暗。这时神也降下安东列斯之矛,将勇士钉死在了丛林的出口。他成了黑暗与光明的守望者,他的名字被赞颂为普洛米尔。”

    真是一本胆大妄为的书啊,莫林奇心想。人对火的恩赐尚且感激不尽,这书中竟然就编撰出一位人类勇士去窃走无上的火种,纵然是为了人类,这也尚不能称为勇吧。这可以称作勇吗?这书的作者显然不是祝火教徒,怀揣着这般异端的信仰,恐怕要被抓去挂在十字架上审判。他把书正反面都翻了翻,没找到作者名。

    不过这样的故事就着烧饼却意外的香,他光在想这普洛米尔的行径,都没注意到自己手上的烧饼已经吃完了。

    莫林奇站起身,拿着书走到书铺的柜台前,把书平摊地放在了柜台上,随即就转身走出去。

    书铺老板纳闷这莫林奇这是干嘛,书拿来放在这也不买,也不放回去,是给我看吗?他好笑地、奇怪地拿起来看了两眼,立刻变了脸色,跑到店铺后头,把书扔进火盆里烧了,然后手抖抖地闭着眼睛说了句:“阿门。”

    莫林奇走了几步回头看了看,发现书铺后升起一缕青烟,感觉有点好笑,看来那老板也不是故意的,可能只是无意中收集到了吧。

    逛来逛去,也有些空乏,莫林奇愈发觉得自己的精神和人生都太贫乏了,得了空也不知道做什么。正路过一条小巷,目光一撇间,他看到里面似乎不大对劲。

    几个披着黑兜帽的人把一个身材略显娇小的女孩子围在了角落,莫林奇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也能想到之后会发生些什么了。“黑狗。”他咬牙切齿,和这帮人的仇恨不共戴天。

    “小妞,财色你今天是都跑不掉了,但是你如果顺从一点,哥们儿可以让你更舒服一点。”为首的男子捏着女孩子的下巴,露出一嘴黄板牙。

    “‘黄板牙’,你快点,这小妞对我菜,我快压不住了。”旁边略瘦高一人急不可耐地对他说。女孩子长着一副锥子脸,白净的脸庞上,一双绿色的眼睛像翡翠一样剔透玲珑,带来一种清丽的诱惑。

    为首的人就叫“黄板牙”,甚至他边上那个猴急的色徒叫“黑板牙”,因为他们的牙齿颜色。不过他们并不是特别在乎这样的称呼,反倒觉得很合适。“黑狗”无所谓名字是什么,只在意行了多少恶。

    黄板牙逮到漂亮的小妞行事前都喜欢这么调戏一番。不过他也理解同伴的感受,这女孩子脸色一动不动,但是又直愣愣地瞪着那双幽绿的眼睛,好像在挑衅他一般。这对他来说,就是撩拨,他马上要好好惩罚一下这个小崽子。

    肮脏的手正要扒开她的墨绿色风衣,“黄板牙”好像看到少女的眼瞳里倒映着火光。“我的欲火已经升腾到这种程度了吗?”

    “都别动!”一声长啸从巷口传了进来,像一阵强风刮过。黑狗们都停下了动作,转头望去。

    莫林奇没想到自己能喊得这么响。他双手不自觉用力扒拉着墙,像是要把这条雷德城里的肠道给撕开,好让里面的污秽不堪见见天日。

    莫林奇身高一米八多,经过四年的见习骑士训练,比这三两个整日在阴沟里打转的黑狗显得要精壮多,而且他背靠街道,一时间,黑狗们也不敢擅动。

    对峙了一下,黄板牙突然阴阴地笑起来:“你站在那里也帮不了她,不如进来。”莫林奇能看到他垂挂下来两只大大的眼袋。

    “不行,你们带她出来,不然我……喊人了。”这是小巷深处的人无法回避的问题。

    双方又对视了一会,黄板牙最终还是举起了双手,“我们出来。”然后他带头走出了小巷子,把那少女扔在了角落里。

    两人擦肩时,黄板牙突然给了莫林奇腹部一拳,钻得他生疼,等他回过神,黑狗早已消失在街流中。

    “嘶……”倒抽着冷气,暗感下手真狠,小巷里的少女已经走到了眼前。她大概只有一米六或者一米五多,莫林奇弯着腰抚着肚子,头恰好和她齐平。“你的薪柴,是黑色的。”她眼中的火焰摇曳、一闪而过。说完,她也自顾自地走了。

    “我的薪柴,是黑色的?”莫林奇脑筋没转过来。

    ……

    雷安第斯山脉的一处洞窟中,一个紫袍人面色扭曲地吐了一口气。

    一大捧木柴堆叠在一起,紫黑色的火焰像野兽一样把它们一口吞尽,而后淡淡的紫烟向洞外飘去。紫烟触及一只兔子,兔子的眼里便燃起紫黑的火,触及一只鹿,鹿的眼里亦燃起紫黑的火。

    紫袍人的面色又白了许多,皮肤紧贴着骨肉,青色的血管虬起。

    “黑云将至。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