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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魔鬼献祭案(5)

    哥庭警视厅。小会议室。

    范德芳抽着自己卷的卷烟,喷云吐雾。

    “处长,您老是自己卷烟,多费事啊,要不,我给你买一条?”

    “年丫头,你这就不懂了,自己动手选择烟草,再自己动手卷烟,那是一种情趣,否则,那么多的人去钓鱼,一个好的钓鱼杆,贵的要上万,为啥?”

    “书归正传,现在魔鬼献祭案交给了咱们,我想,这个案件虽然是个连环案件,有些神秘诡异的地方,但目前看来并没有超自然现象存在其中,所以也没有必要劳动咱们十三处那帮精兵强将了,就你们两个新人去查就可以。”

    “小沈子表现不错,一上来就帮助破获了孙果果杀人案,应该表扬。年丫头有警官证,先用着,小沈子我抓紧时间给你办,没有证件怎么查案?”

    范德芳夸奖了几句,又觉得沈恒住的太远,便建议他再附近找房子,作为奖励,费用可以报销。

    年七七马上撒娇,范德芳只得答应她这个案子破了,给她报三年的。

    两人离开后,年七七告诉沈恒自己住处就在附近,沈恒便想在年七七住的地方找一个住处,至于自己原来租的房子,沈恒心想抽时间跑一趟,来能不能退了租金,哪怕损失一块退出多半租金,也还是合适的,因为这市中心,租房价是原来的三倍还有余。

    哥庭是个国际性的大都市,早年曾经有租界地,因此有许多外国人的建筑。

    年七七的住处便是一幢异域风情的老式大楼。

    房东是一位罗刹国大妈玛莎,她看到年七七带来的沈恒,惊叫道:“哦!七七,你的真命天子终于出现了!”

    当她知道是年七七的新同事时,还是马上个他挤出了一间房,原来是留个什么人的,并对年七七挤眉弄眼,“近水楼台哟。”

    年七七的房子和别人合租的,同屋室友郭小倩,是哥庭市政厅的一名小公务员,一开始也以为是沈恒是年七七男友,后来知道二人的同事的身份后,对咬着嘴唇对年七七说:“七七啊,既然名草无主,我可要追咯。”

    春雨过后,道路两旁绿柳如丝。

    沈恒和年七七骑着共享单车,轻快地行驶在道路上。那辆黑色奥迪扔在了哥庭警视厅,以防止范德芳随时用车。

    “说正经的,前期凶杀处调查时,王红梅家早已经去过,并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他的丈夫元奎也没有作案时间,已经排除在嫌疑人之外,这次咱俩为什么还要走一趟呢?”

    “说不好,作为一个新人,也没有什么方向。或许就是为了到死者家里看看,找找感觉吧,咦,你怎么停车呢,应该还没到?”

    “天虹区最有名的小吃就是泰记的葱油饼了!”

    天虹区。王红梅家。

    沈恒和年七七将刚出炉的葱油饼和一袋水果放在桌上。

    “这个是叔叔阿姨特意带给你们的,葱油饼趁热吃吧,凉了就不酥啦。”

    王红梅8岁的女儿还有些矜持,5岁的儿子已经大口吃了起来。

    元奎在面粉厂上班,不过按照孩子的说法应该快到家了。王红梅出事的时候,他正上夜班,有一车间的工人为他作证,所以当时就排除了他的嫌疑。

    屋子里灰蒙蒙的,有点乱,那或许是因为突然没有了女主人的缘故。

    窗台上有几盆不知名的小花,五颜六色,开的正艳。

    沈恒嗅了嗅鼻子,一股浓浓的烟味传来,一个空酒瓶子里发现几个烟头,是自己手工卷的那种。年七七嘟囔着,“看来有情趣的还不止范德芳一个啊。”

    整个屋子比较寒酸,看得出来家境不富裕,生活地比较艰辛,衣柜里的衣服大体上都很陈旧,不少还有补丁,不过,在一张应该是孩子的床上却发现了一件色彩鲜艳的旗袍。

    这年头又复古了吗?“这是你妈妈的衣服吗?怎么没有挂起来?”年七七问道。

    “嗯,我想妈妈了,所以拿出来看看······”年七七听了,眼圈一红。

    “这件衣服是你妈妈过年时穿的吗?看上去很新呢。”沈恒似乎不经意地问道。

    “是妈妈前几天生病时,爸爸给妈妈买的······”5岁的男孩嘴里嚼着葱油饼,“姐姐你也吃一个······”

    “前几天妈妈生病啦?去医院了吗?”

    “没有,爸爸哭了,安慰妈妈说过几天就好了······”

    “所以就买了新衣服来安慰妈妈?”沈恒继续问道。

    “本来祖爷爷说人死了,衣服要烧掉的,”女孩抚摸着衣服说,“可是爸爸舍不得,说衣服时新的,要留给我将来长大穿。”

    “祖爷爷是谁······”

    这时,房主人元奎下班回来。

    元奎三十多岁的样子,身材瘦削,面有菜色,不过突然看见陌生人时双眼倒是有神,一脸戒备的样子,待沈恒二人拿出证件后便有露出疲惫之态,抓起桌上的白开水大口地喝了起来。

    放下水碗,看见一旁的葱油饼,再看看小儿子似乎已经吃了几块,忽然毫无缘由地将葱油饼卷起来,一把扔出大门,非常生气地喊道:“你们怎么能让他吃这些······走!······请走······”

    就这样,沈恒和年七七莫名其妙地被人赶了出去。

    “这是哪跟哪儿呀!”年七七一脸委屈。

    “别生气了,最起码水果他没有扔出来,走!”

    “去哪儿?”

    “当然是买点天虹区最有名的小吃带回去咯,闻着真香,我都有点嘴馋了。”二人蹲在路边饱餐一顿。

    “这么好吃的东西居然有人当做毒药给扔了!”年七七疑惑大于生气。

    吃完之后,年七七突然想起来什么,又买来一包,说回去带给郭小倩,就是她的室友。

    “现在去哪里?”

    “吃饱了当然是继续查案,去王红梅生前所在的纱厂,她几天前不是病了吗,看看是什么病。”七七看沈恒似乎已经有点想法的样子,便不再多问。

    纱厂里,被询问的女工都不知道王红梅前一阵子得了什么病。

    “她很好的啊,如果有病也不会天天来上班的呀。”

    “偶尔咳嗽几声算不算生病呀?”······

    沈恒和年七七一脸疑惑,小孩子不会撒谎啊。

    就在这时,一个女工说道:“有一天,就是前不久,我看见王红梅突然跪在地上磕头,嘴里还念叨什么魔鬼你别来找我······求求你离开我······眼神特别吓人,我当时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时,她突然又正常了,跟没事人似的,以后也没见过,可能她一个人时会这样吧。”

    再问其他人,便再也没有人见过她这样的了,二人离开了纱厂。

    “沈恒,你说王红梅这病是不是就是这个······精神病?”

    沈恒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有一件事你不觉得奇怪吗?”

    年七七侧头看向沈恒。

    “他家给我的第一感觉颜色很昏暗,甚至有些脏乱,但不知为什么,那窗台上的几盆小花却特别的鲜艳,还有,王红梅生病,他丈夫不带她去医院我能理解,或许是因为钱,或许是这种可能的精神病也不好治,但为什么要买一件鲜艳的旗袍给她呢?”

    “那很正常啊,女人都喜欢新衣服,再说他丈夫可能也不会买,随意挑选了一件特别贵的。”

    “你不觉得那件衣服那么复古,又太过鲜艳,鲜艳到像是······寿衣一般吗?”

    年七七听了,大白天的汗毛倒竖,“你是不是在暗示王红梅的丈夫知道自己的妻子会死,然后不管是为了安慰也好,还是什么其他理由才买了一件对他们家来说很贵的衣服?”

    “可是,这也不合理啊,这更加说明他们夫妻感情很好呀,再说,元奎是有不在场的时间证人的,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有好几十个工友为他作证呢。”

    “要不咱们再回去盘问元奎,还有孩子提到了一个什么祖爷爷的,正好也问一问。”

    面对年七七的提议沈恒却摇了摇头,“你再回去,大人孩子都不会再和你说话了,咱们总不至于把他们一家老小都带进审讯室询问吧,这件案子要查必须回到二十年前。”

    “回到二十年前,怎么回去啊?”

    回到警视厅,沈恒先是简单汇报调查结果,范德芳点点头,“你两个别太拼了,这案子已经二十年,所以,该工作工作,该休息就休息,别让案子打扰了你们的生活,”又从抽屉里掏出一样东西,郑重其事地递给沈恒,“办下来了,不容易啊,配枪回去再领。”

    沈恒一看,原来是一枚金属质地的证件,上面有一串编号,“哥庭警视厅三级侦探!”

    沈恒一声欢呼,“不是要有一年的考察预备期吗?这才几天?”

    “是啊,特事特办,先用哥庭警视厅的证件顶一顶,再说,本身也是一个系统的。徐正说让你查案没有证件怎么行,再说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情,往上面打报告只是走个形式,都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