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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平淡的一天

    天色灰蒙,一直下着毛毛细雨,昨天晚上洗好的胸围仍然没有干透,她穿了一个米白色的胸围和一袭淡红色的雪纺裙子,这种天气,本来就不该穿淡红色,可是,她在衣柜里只能找到这条裙子,其他的衣服都是皱的。

    透明的雨滴洒落在一排排的商店玻璃橱窗上,路上的行人被花花绿绿的雨伞遮盖住,脚步轻快。便利店内放着那首何洁的《你一定要幸福》。旋律游荡在整条街道,直到分贝逐渐降低。沿着路灯一个人走回家,和老朋友打电话,你那里天气好吗?有什么新闻可以当作笑话。回忆与我都不爱说话,偶尔我会想起他,心里有一些牵挂,有些爱却不得不各安天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他,送的那些花,还说过一些撕心裂肺的情话,赌一把幸福的筹码。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想起他,他现在好吗?可我没有能给你想要的回答,可是你一定要幸福呀。

    想起附近有一间凉茶店开得很晚,店里有电视,于是她匆匆换了一件衣服,冒雨到凉茶店看电视。虽然两天之后就可以在电视台看到他,不知为什么,这一晚她很想见他。一个名叫林的新闻播报员报导。她怔怔地望着屏幕上的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们会相遇,相爱而又相分,一切彷佛是明天的雨,从来不由他们控制。林和她也许都想不到,不合理的联系汇率一直维持下去,竟然比他们的爱情更长久。

    如果不那么执迷的只爱一个男人,她也许会快乐一点。爱是一个负担。林在她面前,是相当骄傲的。因此使她知道,一个男人的骄傲,来自女人对他的崇拜。

    电视台外面,正下着大雨,她站在行人过道上等车,大雨滂沱。清梅,她的同事黎雁走上来叫她。经理问你有没有兴趣到电视台担任天气报告女郎,一星期只需要去三次。她说。为什么你不去?他没有问我呀!怎么样,你有兴趣吗?不,我怕。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可以对全深圳的观众报告天气呢。清梅说,谁可以控制明天的雨?但我可以忘记它,明天见。黎雁跟她在雨中道别。

    她把摄影机当作是林,告诉他,今天气温介乎最低的十二点四度和最高的十五点七度之间,相对湿度百分之五十一至七十,未来数日仍然有雨。

    她可以看见最细小的东西,雨滴一颗接一颗拍打地面溅起水花,又或者是晾衣绳上的衣夹。她习惯伸手去接住雨滴,感受它们在指尖的跳动和温度,逐渐蒸发的触感。透明玻璃瓶中的青色水草,细长,触觉灵敏。经年的隔绝,缺乏阳光与雨露,细细密密地布上黑色的斑点,像一个个血肉模糊的伤口,在水中浸泡,发白,腐臭,滋生蜉蝣,变为泡沫,渐渐消失在一潭黑色的死水之中。走到玫瑰花丛那里,看见叶子上面的小洞。

    套上透明淡白色雨鞋,撑着伞走过一个无人的公园,沿着台阶往下走,是一口人工池塘,碧绿清澈的池水,小鱼泛起点点微波。灰色的石拱桥,长着一丛芦苇的假山石,黄色的菊花藤在石拱桥上攀爬。再往里走是一条河流。春天的河岸边长满一大片一大片的婆婆丁,看到那个布满枯黄樟树叶的河岸,走了很久,身体微微发热,背上是黏腻腻的汗液。公园里人迹罕至,越走越偏僻的林间小道,水仙在石桥边幽幽绽放。蹦蹦跳跳地走过涉水而过的石头路,花园里的茶花红色如火,一整片一整片。

    她可以听见最细微的声音。她将双手放在窗户玻璃上,又遮住双眼。天微微下雨,雨中隐约听到了音乐声。顺着音乐声,又听了一会。雨水不停的时候,细雨落满头发,形成一层水雾,一不小心就感冒。她进了厨房,煮姜汤水祛除身上余寒。一把豆豉,两片生姜,三根葱白,煮成一小碗,热热地喝下去,出一身汗,便不感冒了。她在餐桌旁坐了下来。又抽了根红双喜不带过滤嘴的香烟。

    听说,雨是女人的眼泪。在法国西北部的迪南城,如果结婚那天下雨,新娘就会幸福,因为她本该掉的泪,都在那日由天上落了下来。然而,在法国西部,普瓦图地区的人却相信,如果结婚那天下雨,新娘将来会比新郎先死,如果太阳当空,丈夫就会比妻子早一步进入坟墓。真是这样的话,我宁愿结婚那天下雨。比爱自己的人先死,是幸福的,虽然这种幸福很自私。在电视屏幕上,林正在报导一宗情杀案。男人用山埃毒死向他提出分手的太太。他亲自做了一个蛋糕给她,她不肯吃。他说:你吃了之后就可以走,我不会再缠着你。她吃了,死在他怀里。他把她的尸体放在平台上淋雨,相信这样可以把她洁净,洁净她不爱他的心。他们结婚当天,是下雨吧?所以新娘先死。

    从凉茶店出来,她发现林的车泊在路边。车身还是烫手的,他应该是刚刚走开。她站在车旁边,好想等他回来。她想,她可以装着刚好经过这里,而且顺道向他打听一下那宗情杀案。

    走进附近一家书店《阅微草堂》,在靠窗的位置坐下。她点了一杯茉莉花茶和一份提拉米苏,班得瑞的《迷雾森林》轻轻的响着。天空下着微雨,清梅从店里望出去,看到林捧着满束粉色的百合从对面人行道跑过来。林的头发和肩膀擎着露水,他怀里盛放的百合欣欣地微笑。花是送给她的。

    突然很想养花,一株,两株都好,慢慢看着它发芽,抽枝,初叶,含苞,绽放。这个过程大概会特别幸福吧。等到花季过去,它逐渐枯萎凋零的模样,或许也是很特别的一段旅程。养动物的人喜欢寂寞,养植物的人享受寂寞。终归,人这种生物,大多是适于群居而不能适应独居的吧。

    清梅和林相识一个月之后便同居,清梅搬进林在西环一栋旧楼内的一个小单元。附近剧场内的观众加起来不超过二十人。黎雁和清梅把双脚搁在前排座位上,一边吃爆米花一边品评男主角和女主角的身材。从剧院出来,黎雁跟清梅分手,回到中环她独居的家里。她的家在庄梅坊附近一栋十八层高有电梯的大楼里。她住在二楼。单元是租回来的,面积有十五平方左右。

    下班后她独自一人到西路一家美国餐厅吃草莓口味哈根达斯,只是为了吃一份哈根达斯。那天晚上就是这样想的。

    请给我一份草莓味哈根达斯。她向年轻的女服务生说。

    女服务员问︰在这里吃,还是带走?

    在这里吃的。她说。

    夜已经深了,餐厅里,只是零零星星的坐着几对亲昵的情侣,格外显得她的孤独。偶尔抬头的一刻,她发现一个女孩子跟她遥遥相对,也是一个人在吃哈根达斯。她看到了她。她身上穿着黑色的裙子,旁边放着一件灰色的修身腰带大衣和一个黑色的手提色,看来是刚刚下班的样子。这一身庄重的打扮跟她手上那杯傻气的哈根达斯毫不相配。那张聪颖的脸孔上带着苦涩的寂寞。

    下班的林,顺道来接她回家。见到他,她有点儿尴尬。他伸手到车厢后面拿了一盒东西放在她怀里,问她是否要吃。她问是什么?他说是甜点。她打开盒子看看,里面放着几个小巧的蛋糕,它的外形有点像埃及艳后的头,中间凹了进去,外面有坑纹。她从来没吃过这种蛋糕。金黄色的外皮,有如橡皮糖,里面却柔软香甜,散发着肉桂和白兰地的香味。她吃了一口,问他是什么蛋糕,太好吃了。他说,是Cannele,一般要在法兰西的波尔多区才可以吃到。她问他是在哪里买的,他说是秘密。后来,她知道,这种法兰西著名酿酒区的甜点是在崇光百货地窖的面包店里买的,只有那个地方才有。林常常买给她吃,他自己也喜欢吃。忽然爱上甜点,是因为悲伤,也是想放弃自己的身体,吃到了他买的Cannele以后,她不再吃别的甜点了。没有一种甜的回忆,比得上这个古怪的东西。

    那个晚上,他们从电影院出来。她说︰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她反问他怎么这样说。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没有魔法。

    隔着一群带着小孩的家长,她扶着木马上的木杆,随着音乐转动。十分钟后,木马停了下来,她蹦蹦跳跳地跳远了,突然回过头笑了笑:骗你的,我不恐高。我钱不够,我的钱只够坐旋转木马。不断的旋转,眼前的景物交会而过,一幕一幕的消逝而去,又一再重现。流动的,是外间的一切,而不是自己,光阴也因此停留了片刻,人不用长大。不用长大,也就没有离别的痛苦。当她在木马上回首,她看见了林。他坐在一匹独角兽上,风太大了,把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吹向后面,头发在脑后飞扬,外衣的领子也吹反了。她升高的时候,他降下了,她降下来时,他又升高了。他们像两个住在八音盒里的人,不断的旋转,唤回了往昔那些美好的日子。旋转木马也有停顿的一刻,然后,人生还是要继续。重逢和离别,还是会不停的上演。像两个活在童话世界里的人,只要脚尖碰触不到地,一切都不是真实的,他也不是真实的。在这样无边的夜里,为什么陪着她的竟然是他呢?有他在她身边,也是好的。在这流转中,思念和眷恋的重量仿佛也减轻了。看到他的笑脸,痛苦也好像变轻盈了。至少,世上还有一个男人,愿意陪她玩旋转木马,愿意陪她追逐光阴驻留的片刻。

    周末,林约清梅去西班牙餐厅吃饭,餐厅的老板是一对很可爱的夫妇。餐厅里,挂满了男主人画的抽象画,木马从天花板悬吊下来。你能想象这家像童话世界一样洋溢着欢笑的餐厅吗?她说得手舞足蹈:那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那是一顿毕生难以忘怀的晚餐。可惜,我们的照相机坏了,没有拍下照片。她脸上带着遗憾。林从裤袋里掏出一个绒盒,里面有一条K金项链,链坠是一颗水晶球,水晶球里有一只蝎子。他为她挂上项链。她说,蝎子是很孤独的。他抱着她说,有他她就不再孤独。

    深圳的天气突然反常,几天前刮起了一场几十年来没出现过的大台风加雨。林还留在电视台里。她孤零零一个人在家。他在她记忆里千百次的回荡。她想见他。她换上了衣服离开家,跨上汽车的驾驶座,开车去见她最怀念的人。

    今晚会放烟花!黎雁雀跃的告诉清梅。二零一九年平安夜,黎雁和清梅住在一栋两层高的乡村房子里度过。房子外面有一个小小的池塘,走五分钟的路,便是海滩。那天她们来到的时候,刚好是黄昏。

    一年结束的最后那几天清梅去了寺庙短期修行。

    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书?他把她的书拿来看。

    那是一本佛经。她近来买了很多佛学的书。再上个月,她买了很多本食谱。经常学着菜谱做菜给林吃。她正在痛苦地找灵感。

    佛经里会有灵感吗?林问她。

    不知道。她说。

    后来有一天,她很严肃的告诉他︰我要去当尼姑。是七日尼姑。

    只是七日?他松了一口气。

    那是一家佛寺为善信举办的活动。参加者要在寺院里跟出家人一起生活七天,除了要穿尼姑袍和斋戒之外,也要诵经念佛,跟尼姑没有两样,只是不需要剃度。七天之后,便可以重返凡尘俗世。这种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一次也有好几百人参加。

    一个女人放下了一段尘缘,从台湾老远跑到印度一所寺院出家,却在那里碰到一位僧人。这两个人,原来是前世的情人,孽缘未了,双双还俗,做了夫妻。最可怜的,是那个为了成全她而让她出家的男人。

    短暂出家结束的那一天,清梅从寺院回来。他问她,是不是七情六欲也没有了?

    她回复,在寺院时,师父讲了一个佛经上的故事︰一个女人,因为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所以想要离弃丈夫,于是设计假死。她串通了别人,买了一具女子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她已经死了。她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然而,他太爱她了,因此成天把她的骨灰带在身边,这样的深情感动了他的妻子。她离开了情夫,想要回到他身边。那天,她悄悄地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他的名字,期待看到他既惊且喜的神情。然而,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看到她,只是淡漠的问她︰你是谁?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将她火化的。她的丈夫坚定的说。那不是我,我没有死!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会忘记我的容貌?然而,无论她怎样解释,她的丈夫终究不相信跟前人便是他的妻子。爱,是不能被试探和考验的。

    前面有一家Starbucks,去喝杯咖啡好吗?黎雁说。

    我要喝野莓味的Frappuccino。清梅说。

    她们走进Starbucks,找到一个靠窗的座位。

    你在哪个网站工作?她问。

    我们公司有好几个网页,你有没有上过一个叫的?

    是寻人的吗?

    嗯!只要把你想要寻找的人的资料放上去,其他网友便可以帮忙去寻找。

    通常是找些什么人呢?

    什么也有,比如是失去音信的旧情人,出走的太太,不辞而别的男朋友,某天擦身而过的陌生人,还有旧同学,旧朋友。

    服务生捧着一个生日蛋糕经过,是属于另外一桌的,那边裹坐着一对男女。我们的生日蛋糕来了。男孩说。服务生把生日蛋糕放在桌子上。蛋糕上面,铺了一层湛红色的奶油,花朵是用粉红巧克力做的,那一轮银月是淡棕色巧克力。生日快乐。烛影中,那个女孩俯身在男孩的脸上深深吻了一下。她在她眸中看到那个年少的自己。有点醉,有点自怜。

    计程车的车厢里,黎雁拧开了收音机,电台正播放着零心主持的ChannelA心灵有约。一个女人在电话那一头,凄楚的问:你觉得思念是甜还是苦的?

    应该是甜的吧?因为有一个人可以让你思念。

    我认为是苦的。女人说。

    她忽然沉默了。重逢的那一刻,愉快的感觉洗去了别后的苍凉。可是一旦有人提起思念,多少的欢愉也掩饰不了失落。毕竟有好几年的日子,他们并不理解对方过的是怎样的人生。这刻的沉默,说出了距离。那是他们无法弥补,也无意去弥补的距离。男人恒久记住一个女人,不会是因为一首歌,一支舞,更不会是一个承诺。他记着的,是她的容貌。女人的眼泪不会永存在男人的记忆里。我们抬举了爱情,也用爱情抬举了自己和对方。当你被爱和爱上别人,你不再是一堆血肉和骨头,而是一个盛放的灵魂。爱情有那么多坏处,我们却依然渴求一个爱抚,一个怀抱,一个希望。

    余从外面回来。他脱掉外衣,钻到床上,把脸深深的埋在黎雁的颈项里。第二天醒来,她记不起昨夜听到的是自己的梦话还是余真的向她求婚。无数次,当她和他的身体纠缠在一起的时候,他总会激动地问她:你会不会嫁给我?男人对女人的身体有着激情的依恋时,总会许下很多承诺。她从来都没当是真的。可这一次,他是认真的。房子是余去年买的,她每个星期总有几天在这里过夜。要结婚的话,她只要明天回家把行李搬过来就行了。

    那天她和余去百货公司购买一些新婚用品。他有他看的东西,她也看她的。当两个人在文具部相遇的时候,黎雁发觉余买了以下这些东西:两个枕头套,两条床单,一部新款的万能搅拌机和一部酸奶吐司烘炉。他近来爱上在早餐时吃酸奶吐司。另外,还有一套音响,是放在书房的。他手上还拿着一双新的拖鞋和一些男装内衣裤。余送她回家的时候,她问他:你为什么要结婚?我想要一个老婆。余拿着那袋内衣裤说。那刻,她满怀失落。她想听到的是:黎雁,往后余生我想与你共度。

    夜里,她在自己的房间收拾要搬过去新居的东西。因为常常在余家里过夜,她早已经把大部分东西放在他家里。天亮了,她仍然在收拾。不知道是收拾东西,还是在收拾一些回忆。

    那天晚上,她约了清梅在酒吧见面。余到加拿大温哥华开会。他要在那边逗留四天。他回来的第二天,就是他们注册结婚的日子,那天是周末。

    黎雁一个人来到以前住的房子。屋内没有人。她站在门外,舍不得走。她怕走了之后,没有勇气再来。她就这样从早上直到黄昏。钟盘的时钟指着十一点钟,快要到明天了。她觉得,还是昨天比较好。昨天的梦,比较悠长。

    计程车上,她随手拧开了收音机,听到熟悉的声音说:如果有个机会让你回到过去,你会回到哪一年?

    我可以留在这里过夜吗?黎雁轻声问睡在她身边的余。不行,我今天晚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余转过身去看看床边的闹钟,说:快一点钟了,你回去吧。我知道了。黎雁爬到床尾,拾起地上的衣服,坐在床边穿袜子。这么晚了,你不用送我回去了。她一边说一边回头偷看余,期望他会说:我送你回去吧!嗯。余趴在枕头上睡觉,头也没抬起过。黎雁失望地站起来,拿起放在床边的皮包,看了看他,说:我走了。

    余。他是黎雁朋友的朋友。他们在酒吧里见过一次,他很健谈,说话很风趣。后来有一天,她又在酒吧里碰到他,余喝了点酒,主动走过来叫她。他爱她爱得疯了。相恋的头两个月,他们在床上的时间比踏在地上的时间还要多。那个时候,每次做爱之后,余爱缠着她,要她在他家里过夜。那天晚上,她指着床边的闹钟说:快一点钟了,我要回家了。余转过身去,把闹钟收进抽屉里,不让她走。我希望明天早上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人便是你。她留下来了。

    有一天晚上,她不得不回家,因为明天早上要上班,她没有带上班的衣服来,凌晨二点钟,余睁着惺忪的睡眼送她回家。一起三个月后,一切都改变了。一天,余告诉她,他对她已经没有那种感觉。在这一天之前,他还跟她做爱。

    小姐,到了。计程车停下来,司机提醒她下车。黎雁付了车费,从车厢走下来。她肚子很饿,跑到便利商店买了一份加热三明治,就在店里狼吞虎咽的咬起来。

    当天晚上去找余的时候,她本来想叫他陪她吃饭,他说不想出去,她只好饿着肚子去找他,一直饿到现在。午夜里一碗热面和一杯热酒,竟比旧情人的脸孔温暖。

    一个孤单的晚上,她借着一点酒意打电话给他。她问他:我来找你好吗?也许余当时寂寞吧,他没有拒绝。她满怀高兴地飞奔到他家里。他并没有其他女人。令她伤心的,正是因为他没有其他女人。他宁愿一个人,也不愿意继续跟她一起。

    回家之后,她坐在沙发上吃了一大杯冰淇淋。她好像是要用吃来折磨一下自己。

    清梅站在洗脸池前面刷牙洗脸。然后走进浴室洗澡。

    你还有跟安约会吗?清梅一边脱衣服一边问黎雁。

    非常寂寞,又找不到人陪我的时候,我会找他,而这些日子,一个星期总会有两天。

    这个星期天,你有空吗?你说过想学滑水,我问朋友借了一艘船,我们可以出海。清梅问她。

    不行,这个星期天不行。黎雁说。

    没关系。她失望地说。

    这个星期天,黎雁约了余。他叫她晚上八点钟到他家。她八点钟就来到,余还没有回家。他家里的钥匙,她在分手的那一天就还给他了。她只好站在门外等他。九点钟,他还没有回来。她不敢打电话给他,怕他会叫她回家。

    九点三十分的时候,余回来了。看到她坐在门外,他有点惊讶,他忘记约了她。你回来了。她站起来乏力地用手撑着门说。余搂着她进屋里去。她满肚子的委屈。她讨厌每一次和他见面也只是上床。她大约八点三十分左右才来到他家里。她是故意迟到的。她用迟到来挽回一点点的自尊。

    做爱之后,她爬起来去洗澡。她在浴室里,跟躺在床上的余说:

    今天晚上,我想留下来。

    不行。

    我不想一个人回家。她坚持。

    那我送你回去。

    我明天才走可以吗?

    你回家吧。

    她气冲冲的从浴室里走出来,问他:你为什么一定要我走?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余爬起床,走进浴室,关起门小便。

    她冲进浴室里,看着他小便。

    你进来干嘛?他连忙抽起裤子,好像觉得隐私被侵犯了。

    我又不是没见过你小便。她偏要站在那里看着他。

    够了够了,我们根本不可能像从前一样。他走出浴室。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睡?她呜咽着问他。

    是你自己要来的。

    她一时答不上。是的,是她自己要来的,余并没有邀请她来。

    余的公寓对面,有一家小酒店。从他家里出来,她在酒店订了一个房间。

    她说过今天晚上不想一个人回家,她是真心的。

    她要了一个可以看到他家里的房间。她站在窗前,看到他家里的灯已经关掉。他一定睡得很甜吧?他心里没有牵挂任何人。

    她打电话给安,告诉他,她在酒店里。

    她坐在窗前。安静静站在她跟前,问她有什么事吗?

    没有。她微笑着说。她痴痴地望着余那扁漆黑的窗子。

    余就住在对面,是吗?安问她。

    你怎么会知道?

    我跟踪过你好几次。

    她吓了一跳,骂他:你竟然跟踪别人?你真是缺德!

    他每次都让你三更半夜一个人回家。

    关你什么事!你为什么跟踪我?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想陪你回家吧。

    房间里的收音机,正播放着零心主持的ChannelA心灵有约:今晚最后一支歌是何洁的你一定要幸福,是送给一个女孩的。

    她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站在莲蓬头下面,用水把自己从头到脚彻底地洗干净。直到余残留在她身上的味道已经从她身上永远消逝了,她穿起浴袍,坐在窗前,一直等到日出。今天的天空很漂亮,是淡蓝色的。她已经很久没有抬头看过天空了。她把双脚贴在冰凉的落地玻璃窗上。她现在感觉身体凉快多了。将近七点钟的时候,她看到余从公寓里出来,准备上班去。他忽然抬头向酒店这边望过来,他没有看到她,她面前的这一面玻璃窗,是反光的,只有她可以看到他。

    夜已经深了,梦祭抱着手机躺在床上,不知道该不该打出这个电话。她和安分开二年了。今天晚上,她撕心裂肺地想念着他,很想听听他的声音,很想知道他现在的生活。分开二年后,突然打电话给旧情人,他会怎样想呢?他会不会已经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她该用怎样的借口找他?但她不想告诉安这些。她不想让他知道她有一丝的后悔。

    她拧开收音机,刚好听到零心主持的ChannelA心灵有约。一个女人打电话到节目里问零心:

    假如一个男人和你一起一年零一个月了,他还是不愿意公开承认你是他的女朋友,那代表什么?

    他不爱你。是的,当你不爱一个人,你一点也不想承认他和你的关系。

    他跟她一起十三个月了,他一开始就不想承认他和她的关系,他知道自己很快便会离开她。有些人,你说不出他有什么不好,可是,你就是没有办法爱上他。当时寂寞,她只是一个暂时的抱枕。

    她拿出手机,拨出安的电话号码。电话那一头,传来他的声音。

    你好吗?她战战兢兢的问。

    是梦祭吗?

    他还记得她的声音。

    没什么,只是问候一下你罢了。她说。

    你好吗?他充满关怀的声音鼓舞了她。

    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或许可以吃一顿饭。她说。

    哪一天都可以。他说。

    那明天吧。

    挂上电话之后,她从床上跳到地上,把衣柜里的衣服全都翻了出来。明天,她要以最美丽的状态跟他再见。她要在他心里唤回美好的回忆。刚才他的声音那样温柔,也许,他同样怀念着她,只是他没勇气找她罢了。

    第二天晚上,她穿了一条性感的淡红色吊带裙赴约。

    二年不见,他现在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他的事业也很成功。而她自己,却没有多大进步。她的工作不得意,感情生活更不消提了。看到安现在活得这么好,她有点不甘心。当天为什么要放弃他呢?

    有女朋友吗?她微笑着问他。安笑笑摇了摇头。太好了,他跟她一样,还是一个人。

    二年也没谈恋爱,太难令人相信了。她说。

    要爱上一个人,一点也不容易。他说。

    她点了点头:是的。她最明白不过了。

    二年前,她二十六岁,他三十岁。他们同居了四年。她很想和他结婚。可是,每一次当她向他暗示,他总是拖拖拉拉,她终于认真的说:我想结婚。

    一次又一次,安都推搪。安解释说,他还有很多梦想。她并不认为婚姻和梦想不可以并存,这不过是借口。

    一天,她对安说:不结婚的话,我们分手吧。

    她马上就收拾了行李搬走。她满怀信心的以为,为了把她留在身边,安会屈服。可惜,她错了,他并没有请求她回去。既然她走了出来,又怎么可以厚着脸皮回去呢?

    我可以去参观你的房子吗?她问。

    当然可以。

    那天午夜,她爬起床,说:我回家了。

    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

    她潇洒地离开。为了尊严,她不会主动。

    第二天,安约了她下班后在酒吧见面。他没有提起昨天晚上的事。她失望透了。也许,昨晚在他来说,也只是旧梦重温,只是因为当时寂寞。

    那天她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他电话的那头想起,他的声音很温柔,他们约好去附近的西班牙餐厅见面。他叫她黎雁。当天晚上,她故意约了几个旧同学在那家西班牙餐厅吃饭。打电话去预留桌子的时候,她已经打听过了。果然安预留了一张两个人的桌子。她穿得漂漂亮亮的出现,假装意外地碰到安。他和一个年轻的女人在那里吃饭,女人有一张漂亮的脸。我是安以前的女朋友。她搭着安的肩膀说。能够跟旧情人做朋友,真是难得。黎雁的声音充满了羡慕。是的,我也这样想。她说。她回到自己的桌子,偶然朝他们看看。他们看起来的确不像情人,可是,她讨厌看到安痴情的眼神。他好像一厢情愿地爱着那个女人。

    第二天,她约了安下班后在酒吧见面。

    那天是不是吓了你一跳?她问。

    也不是。安说。

    你是不是很喜欢她?

    安深深叹了一口气:她仍然爱着已经分了手的男朋友。

    她不爱你?她故意刺伤他。

    沉默了片刻,他说:可不可以不要提她?

    你不想再和我一起,就是为了一个不爱你的女人?

    你不要再这样好吗?你不要再管我!他有点不耐烦。

    是的,我无权再管你!她的眼睛湿了。

    你到底明不明白的?

    她笑了:你现在倒转过来拒绝我吗?

    那你为什么又要回来?

    她的眼泪几乎涌了出来。她没法回答这个问题,难道要她亲口承认后悔吗?这一点最后的尊严,她还是有的。也许,她根本不应该再找他。假如永远不再见,她不会后悔得那么厉害。离开了一个男人,最好也不要再回头。

    安跟踪黎雁到了一幢公寓外面。黎雁走进去,他就站在公寓对面一个隐闭的地方守候。为了不让他发现,梦祭躲在另一个角落。

    到了午夜,黎雁从公寓里走出来。她跟几个钟头前进去时的分别很大。几个钟头之前,她打扮得很艳丽。离开的时候,她的上衣穿反了,头发有点乱,口红也没有涂,脸色有点儿苍白,她一定是和男人上过床了,说不定就是那个已经分了手的男朋友。她踏着悲哀的步子走在最前头,安跟在她身后,而梦祭自己就跟在安后面。

    安一定不知道,当他跟踪自己所爱的女人时,也有一个爱他的女人跟踪他。

    昏黄的街灯下,安拖着长长的影子跟踪着黎雁,当黎雁回家了,他才悲伤地踏上归家的路。梦祭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灯下的背影,愈来愈远了,告别的时刻,她把心里那盏为重众而亮起的灯也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