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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当死亡来临时(7)之遗落的青春”

    2022.10.27周四阴“当死亡来临时(7)之遗落的青春”

    上海的天气,总是阴阴的,不像宜城,每天都是阳光灿烂。

    只是,疫情一来,封了,就不灿烂了。

    “当死亡来临时”,这几个字,始终萦绕在千哥儿脑海。

    还有小雨的故事。

    小雨要是往千哥儿面前一站,千哥儿是绝对不认识的。

    或者说,小雨,绝对不认识千哥儿。

    因为,千哥儿已经二十年,没有见过小雨。

    而且,只见过一次。

    那是她一岁多的某一天。

    千哥儿受黄卫华邀请,到他家去吃饭。

    黄卫华的家,就在学校后面的北街上。距离学校也就只有三分钟的路。

    一个镇子,本来就只有两条主街,一条南街,横在学校的门口,一条北街,横在学校的背后。

    还有几条其他的小马路,和无名的巷子。

    这所学校,曾是千哥儿的单位,也是黄卫华的单位。

    千哥儿第一脚落在上海,就在这所学校。

    所有最美好的青春,都遗落在这里。

    而且,千哥儿和黄卫华,都在同一个组室:自动化组。

    他们也有一个共同的师傅:许甘庆。

    当然,组内还有其他几个姑娘和小伙子。

    组内除了千哥儿这个外来户,他们都是本地人。

    千哥儿到了黄卫华家,看到黄卫华正在厨房忙碌。陈提音带着小雨在客厅玩。

    小雨晃晃悠悠,一岁多,走路时稳时不稳。

    这算是千哥儿第一次看见小雨。

    千哥儿拉住了小雨的小手。

    突然一愣,发现小雨的手指,真的是又细又长。

    跟她妈妈陈提音非常相像,是那种非常瘦的细长。

    不是小孩子肉嘟嘟的感觉。

    这一秒,印在千哥儿脑子里,再也没有褪去。

    其实,这不能算是千哥儿真实的第一次。

    因为,当陈提音生下小雨的时候,千哥儿肯定去看过。

    而且,千哥儿和黄卫华,在单位,是最好的一对朋友。

    但是,当时的诸多景象,现在却没有一点记忆。

    在抓着小雨手指仔细看之前,千哥儿应该是见过小雨几次的。

    那时,千哥儿在周末,经常去黄卫华家吃饭。

    遗憾的是,千哥儿对小雨的其他记忆,全都消失了。

    就像被格式化了一样。

    只剩下了关于手指的这一秒记忆。

    那极度瘦削的细长手指,带来的不是美感,而是说不清的感觉。

    或者,只是因为异于其他的孩子而已。

    或者,只是完全相像陈提音的手指而已。

    千哥儿曾在溺水濒死的最后那一刻,

    看到了一生被浓缩,

    形成十几幅非常温暖的美好画面。

    十八年的每时每刻无数的经历和记忆,

    最后就只是十几幅画面。

    其中还有几幅,是千哥儿似乎本已遗忘的场景。

    或者说,是在记忆库里根本寻找不到的情景,却在那一刻,真实温暖的呈现在千哥儿眼前。

    比如,妈妈微笑着抱着千哥儿的儿时情景。

    是那么美好。

    转瞬即过。

    但是千哥儿却没有这样的记忆。

    甚至现在,已经想不起妈妈的脸庞了。

    但是,妈妈微笑着抱着千哥儿,一定是真真实实的。

    我们经历了什么,我们记住了什么,我们遗忘了什么?

    哪一个瞬间,真正铭刻在心底?

    或许,直到濒死的那一刻,才揭晓。

    生活很美好。

    死亡时居然也很美好。

    不留恋美好生活;也不恐惧死亡来临。

    可是,谁不恐惧死亡来临呢?

    尤其是还年轻的时候。

    二十多年前,千哥儿毕业后,背起行囊,一个人,坐着绿皮车,来到了上海。

    浦东开发,在伟人的指引下,如火如荼。

    最具体的表现,就是陆家嘴矗立起了东方明珠。

    除此外,到处都是轰隆隆的机器声和满眼的塔吊。

    如果三个月没去同一个地方,那三个月后再去看,一定会变得非常陌生。

    千哥儿感觉到了上海的脚步和心跳。

    那心跳,每时每刻,都在催着人往前走。

    千哥儿觉得,无论如何,一定要留在上海。

    最后到了松海区,落脚在一家学校。

    当某一个夜晚,千哥儿在南京路,看着璀璨迷离的霓虹灯,红男绿女摩肩接踵人影幢幢的时候,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到这里工作。

    这个愿望,后来也实现了。

    千哥儿最初落脚松海学校时,学校给了三楼一个小间,十几个平方,隔成里外两小间,算是千哥儿安身之所。

    里间,是千哥儿一张床,外间,也放了一张床,是校长偶尔中午过来午睡用,还摆了一张课桌,课桌上放了一个单孔燃气灶。

    还有几位外地同事,也都安排了各自的宿舍。

    当地上班较远的女同事,在四楼最东边,有一间集体宿舍,里面住着五六个姑娘。

    陈提音也住在这间女宿舍里。

    千哥儿到松海学校时,并不认得陈提音。两人在松海学校碰到,一聊,居然是老乡,再一聊,居然来自同一所大学,自此聊得话,就比其他人多。

    陈提音容貌不出众,很瘦,手指特别长,极瘦极长的手指,几乎没肉,仿佛是五根细长的骨头。

    千哥儿不知道为什么,不怎么喜欢看这样的手指。

    青春女孩的手指,一般都是“玉指葱兰”的美。

    细腻,滑嫩,圆润。

    陈提音的手指,瘦削,骨感。

    小雨的手指,也是这样,遗传了她妈妈的主要特征。

    但是陈提音能让人一下子就记住,因为她,特别高。

    估计有一米七八。

    在全校,这么个女孩,鹤立鸡群了。

    “千哥儿,皮鞋要亮的话,得先擦油,再用一块软布,这样来回擦,抛光后就发亮了,穿起来好看。”陈提音一边拿起千哥儿的皮鞋,一边示范一边说。

    “千哥儿,衬衫领子要挺括不皱的话,得两手抓住两边,轻轻地对搓,领子千万不要揉啊。”陈提音在水房洗漱池的脸盆中,抓起千哥儿浸泡的白衬衫,一边示范一边说。

    千哥儿宿舍稍微宽敞,也就经常一起做饭两人吃。

    因为,上海的菜式,偏甜;而千哥儿和陈提音,喜欢辣,或者重辣。

    有时,饭后一起在操场散步,直到晚自习的时候,各自回到班级,查看各自学生的自习情况。

    千哥儿分在自动化组。

    组长是许甘庆,也是各位组员的带教师傅。

    组内是六男三女。

    除了许甘庆和另一位东北来的王老师,其他人都是未婚。

    在青春年代,一群青春的男女。

    千哥儿看着一个个电气元件,认得几个,却又不认得几个。

    在大学里,老师教完电子理论课,还需要同学们自己做实验,自己动手接线路,所以除了懂得理论和原理,也是需要实际动手能力的。

    同宿舍的青山,就买了一堆零件,自装自焊,组装了一个收音机。

    千哥儿也组装了一个收音机,装好后,试了几次,不响。

    不管如何,有理论有实践,这也是松海学校留下千哥儿的原因。

    但是,留下来以后,在自动化组,千哥儿就是个彻底的小学生了。

    这都还是1995年的事情。

    很遥远。

    遥远到有些模糊。

    但是却又异常清晰,似乎就发生在上午。

    凡是和青春有关的事情,都鲜活,生命力旺盛。

    就跟盛夏的草木一样,气息浓烈。

    千哥儿对着一堆的自动化元器件,一件件的请教许甘庆,以及组内的其他同事,也包括请教黄卫华。

    因为他们,跟千哥儿年龄相仿,但是比千哥儿先工作一两年,经验要略足一些。

    更多的时候,是周末,学生回家了,本地老师远的近的,也都回家了。整个儿松海学校,就剩四五个外地来的。

    千哥儿就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实验室里,自己动手一遍遍的安装,一遍遍的拆掉重来。

    熟悉各种继电器的原理,和各种可编程PLC的程序。

    线路布线和走向,一定得完美。

    当然还要能一眼就找到故障发生的节点。

    两三个月过去,千哥儿的手艺和水平,就超越了其他人。

    组内成员的关系,都很融洽。

    顾美虹是组内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儿,圆圆的脸蛋儿,总是红扑扑的。

    看了就想多看两眼。

    黄卫华跟千哥儿个头差不多,千哥儿瘦一点。

    因为千哥儿爱跑步,所以,怎么吃,也不会胖。

    在足球场上,可以从上场跑到下场,不用喘气。

    所以后来看到国足那帮鸦片老爷们一般的球员时,千哥儿摇头像摇拨浪鼓。

    黄卫华话不多。

    每年年终总结,组员互评的时候,黄卫华得到最多的评价,就是“一头勤勤恳恳的老黄牛。”

    这是一头很年轻的老黄牛。

    “我也不想一直做头老黄牛的呀。”有次黄卫华跟千哥儿聊天。

    “他们怎么老说我是老黄牛呀?”

    黄卫华就住在学校边上。

    但他不是本镇人,父母在松海另一个偏远地区。

    学校前面就是南街,南街的东头,是一条小河。

    河里有茂密的芦苇。

    夏天的时候,千哥儿就拿根小木棍,细线上绑个小虾米,或者一个碎肉丁,拨开芦苇丛,把细线儿甩到小河中。

    几乎不用等待,细线儿就被拉直了。

    只需要慢慢拎起来,准是一个黝黑泛红的小龙虾。

    轻轻一抖,小龙虾就掉进了屁股边的篓子里。

    半个小时左右,就能钓上足足一大碗。

    千哥儿就会收工,回到宿舍,洗洗刷刷,小龙虾干干净净,在盆里爬来爬去很开心。

    这时,千哥儿会去喊陈提音。

    陈提音过来帮着掐葱切蒜。

    打火上锅,下油爆姜蒜,再一把倒进小龙虾,七翻八炒,加盐,喷酱油,盖锅盖儿。

    锅内滋滋地响。

    电饭煲热气呼呼地冒。

    掀盖装两大碗,小课桌上一放,香。

    千哥儿和陈提音,两人剥壳拽钳,嚼肉喝汤,电饭煲很快**光。

    工作日的时候,千哥儿就和陈提音,常在千哥儿宿舍吃饭。

    双休日的黄昏,千哥儿就把小课桌搬下三楼,往宿舍前面的草坪一放,就着香樟和夕阳,千哥儿一瓶啤酒,陈提音一碗米饭。

    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

    千哥儿和黄卫华,也越来越熟悉。

    两个人的话,也越来越多。

    一段时间以后,千哥儿和黄卫华,两人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所以,每当千哥儿钓了龙虾,或者摸了许多螺蛳之后,也会喊黄卫华一起吃饭。

    因为,黄卫华是上海人。

    准确的说,是上海男人。

    上海男人,都是爱做、会做家务的男人。

    白天上班,下班做饭。

    上海话叫“买汰烧”,翻译成普通话,是“马大嫂”。

    黄卫华严丝合缝地遵循了上海好男人的标准。

    只能说,他还是个上海男孩,就已达到上海男人的标准。

    他烧的菜,还真是好吃。

    学生从千哥儿三楼宿舍走廊穿梭路过的时候,总是能看见千哥儿和陈提音一起做饭吃饭,或者看见千哥儿和陈提音、黄卫华一起吃饭。

    “千老师和陈老师要结婚了。”

    很快,学校的每一个老师都知道了,几乎每一个学生也都这么听到过。

    千老师是例外,从来没听到。

    女教师里,小孟儿听到这个消息,有一夜,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