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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真诚的故事永远比小说精彩

    每天早上起床,打开我的起点网作家后台去看我的收藏数,可能这就是我最近最大的乐趣,每当我看见我的收藏说再创新高,我都会很高兴,因为这些收藏书都是自然流量带给我的,我写的东西一直没有在朋友圈正式做宣传,所以现有的这些收藏数,对于我来讲都是弥足珍贵的。

    今天早上我一直在想我应该给大家写点什么,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因为昨天实在是睡得太晚了,本来今天早上想做9:00的车去LYG,为此,我还定了,6:30的闹钟。但是真的实在是爬不起来,在闹钟响起之后,我发现我实在是太困了,于是就睡了个回笼觉。在睡觉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噩梦,在这个噩梦里面没有鬼鬼神神,却依然让我感受到了恐惧。我几乎是惊醒,腾的坐了起来,喝了一口床头放了一夜的开水,幸运的是水依然温热。

    我梦到了什么就不具体说了,但是我醒来后,我已经知道我今天要写什么了。

    都说小说来源于生活,影视作品来源于生活,所有的想象源泉都来自于生活,这句话一点也不错。因为就我的生活经验来看,我真真实实经历过的事情可真的要比小说精彩多了。

    我还记得那是2015年的年底,我在s市的宝龙广场一楼和我一个爱好书法尊崇佛法的哥们一凡一块儿逛商场,我们一边走,一边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突然,在我的眼前,一个靓丽且无比熟悉的身影从我眼前一闪而过,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大脑仿佛开启了疯狂的搜索模式,这么熟悉的身影到底是谁的,答案仿佛就在眼前,但是我就是抓不住,我整个人愣在原地整整十几秒,我的大脑才给出答案。哎,是她!这么巧,我们大概有4年多没见了吧?

    我清晰的感觉到了我的血液从我的脚底开始在迅速的咆哮着往我的脑子里冲去。

    我的初恋,正在走向前面的转角,慢慢的从我眼前消失中。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往前跨出几步,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她听见有人喊她,顿了一下,回过头,我俩四目相对。那一瞬间,我哽住了,我不知道接下来我应该说点什么才会显得比较应景。我就这样呆愣在原地,脚下像是生了根,眼神直直的盯着她熟悉又美丽的眼睛,动不了也说不出话。

    那一年我24岁,她是我这24年来硕果仅存的恋爱中,唯一出现过的女人。当然,我也是在当时20岁的她来说,唯一出现过的男人。我们从相识到相知相恋,一共经历了整整两年,我们彼此相爱,准备订婚,也见了父母,曾经一度,我觉得这辈子非她莫属。

    她姓G,我很少会喊她的名字,在这里,以她本身的名字作为蓝本,我觉得还是喊她春天会比较合适。

    春天是一个如春天般温暖且单纯善良的姑娘,自从我和她的姐姐在车里遇到并认识后,我就加上了春天的QQ号,从那以后,我们的聊天就慢慢的成了日常。我刚认识春天的时候,她刚刚18岁,而我也才上大一,比她也大不了多少,通过沟通,我才知道,认识我是她第一次谈恋爱。我就显得极其的珍惜和兴奋,因为我也是第一次谈恋爱。于是,在那个手机还是板砖诺基亚的年代,我们互相认识,成为了彼此的初恋。大家都知道,初恋恐怕是一辈子最难忘的事情了,所以那个时候的我,多少是有点恋爱脑的。这些以后有空的时候再跟大家慢慢讲。

    我站在原地,盯着春天的眼睛看着她,喉咙仿佛梗住了说不出一句话的时候,我相信她是认出了我来的。因为她也愣在原地,大概五秒后还是十秒后,她缓缓冲我点了点头,然后十分缓慢的转过身,背对着我,走过了那个转角。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有事情还是怎么样,当时的她就这样走掉了,直到我被哥们一凡摇晃了半天的肩膀问我在干嘛呢,是不是遇到熟人了,我才反应过来,我在哪,我是谁以及我在干什么。

    我的血液还在血管里翻涌呢,人家已经转身走掉了,冥冥之中,我有一种十分强烈的直觉,这份直觉在我的大脑里尖叫着翻涌着,它让我立刻马上就冲上去,我从来没有哪一刻觉得我体内命令我往前走追过去的感觉那么的强烈和炙热,我的双腿似乎完全不受我的控制,自己就这么往前直愣愣的迈出,我的强烈的直觉告诉我,你一定要去,你一定要去。

    我几乎是被我的思想和精神控制着往前走的,一直到我追过那个转角,看着眼前那稀稀拉拉一望到底的人流时,我才反应过来。我不知道我从呆愣中恢复过来再追出去花了多久,我不记得了,是十秒还是二十秒,我只记得并不是很长时间,但是当我追到她消失的转角,我已经看不见她了。顿时一种难以抑制的失望如同心悸一样占据了我的全身,一瞬间我如鲠在喉。

    一凡从后面跑过来,拉住我的胳膊甩了两下,我回过头看着他,我相信那一瞬间我的眼神一定是绝望的。一凡就问我,是谁呀?我艰难的蠕动着嘴唇,我说是我初恋,自从我们分手之后我去当兵至今,我们已经四年没有见过了。一凡双掌合十,说着我熟悉的阿弥陀佛,然后他伸出宽厚的手掌拉着我,说,走吧,人都看不见了。我不记得我是怎么离开那个转角的,我只记得,我坐在宝龙一楼的公共长椅上,仿佛被施了定身法一样,久久不能动弹。

    如果事情就仅仅是这样,还有什么好写的呢??

    然后,事情的高潮部分就来了。一凡说你在这里等我几分钟,就跑开了,我知道他是去给我买可口可乐去了,但凡是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无论到哪里可乐都是我的最爱和首选。

    我坐在那个长椅上,可能是五分钟还是十分钟,我不知道,也不清楚,我觉得那会我已经失去了对时间的最基本的判断力,我的脑海里在翻涌咆哮着的,是曾经的那些已经早就被我深埋心底的记忆。你要问我已经四年了,我还爱着她吗?我的答案是,我不知道,可能已经没有了吧,但是你要问我已经这么久了,你毫无感觉了吗?那答案一定是,我有感觉,这可是我24年来唯一的女人,在遥远的2015年的彼时彼刻,那可是太他妈的有感觉了。

    几分钟过去了我是不知道的,我没等来一凡,我等来了春天。

    她很快又出现在了她消失的那个转角,就在我已经快要被自责和懊悔冰封在原地的时候,春天来了,依旧是熟悉的身影,熟悉的脚步,是我熟悉的温暖和一切。

    我腾地站起身,我觉得我绝对不可能再放掉这个机会了,我大踏步的往前走,走到春天面前,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仿佛春风拂面,那一瞬间,我觉得我会用尽我毕生的力气去抓住这个天赐的机会,我觉得我仿佛再次充满了活力。

    其实,我幻想过无数再次见面的场景,我想过无数次我应该说点什么,做点什么。但是真的站在春天的面前的时候,我竟然只说出了一句“你还好吗”。

    春天盯着我的眼睛看,看了我很久,最后她说,你知道的,我没事。她一开口说话,我就知道,那倔强的性格真的是一如四年以前,丝毫未变。我内心在咆哮,我想,怎么就没事,他妈的,怎么可能会没事!妈的!!说句实话会死,不那么要强会死!!

    我内心中已经有漩涡在燃烧了,我伸出手时隔多年再次拽住她的手腕,手指尖传来的温热的触感让我精神一振,是的,你要强那是你的事,我有话要说,我他妈的有话要说!如果在感情里,总有要强的一方,那么总要有示弱的一方,那么今天在这种绝无仅有老天安排的相逢里,那就我来做这个深情的人吧。

    我拉着春天想让她挨着我坐着,她不坐,她就这么一直站着,看着我。她的眼神很温柔也很锐利,有一种直插我内心的能量,关键时刻,我就是从来不怂的,我就这么和她对视,十几秒或者是一分钟,就这么过去了,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从她的眼睛里看见了亮晶晶的东西一闪而逝。在我的记忆里,她不是善于隐藏自己情绪的人,但是今天,我仿佛在熟悉中看见了一个不一样的春天。

    我问她,又谈了吗?她点点头,说有一个,你走之后,就一直在追我,追了我三年,我一直没同意。我说,除了他还有吗?春天说,没有了,我不想谈,但是他就是一直追着我,对我也很好,追了我三年多,今年第四年,我刚同意。我梗住了,没说话,春天问我,你结婚了吗?我说,我没有,离开你以后我就去了BD,期间,我没有手机,我靠写信谈了一个恋爱,那会儿她还在上海念师范大学,后来她毕业之后去美国留学,而我还没退,我俩和平分手,从开始到结束,甚至没机会见面。后来就再也没谈过,怎么可能会结婚。我在说话的时候,春天认真的听着,眼睛一直盯着我的眼睛看,我毫无惧色,也盯着她的眼睛看,嘴里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一旦有假,我相信她一定看得出来。我不记得后面我具体跟春天说了啥,但是我记得我拽着她的手腕,说了整整一个小时,我一边哭一边叙述我这些年的经历,我告诉她,你是我至今为止的第一份感情也是唯一一份快要走向婚姻的感情,四年了,我没忘记过她,春天听完我的叙述,仿佛松了一口气,她说。

    “我要结婚了,就明天。”

    我没有办法去形容我当时那一瞬间的感觉,我只觉得我随着她说的这句话浑身都变得僵硬了。我死死的盯着她的眼睛企图在里面找到任何一点开玩笑的痕迹,但是我看到的只有实话实说的坦然和镇定。在此之前,如果有一个人告诉我,语言可以把一个人活活捅死,我是不信的。但是现在这一瞬间我是信了,我从来也没有觉得自己有哪一刻如同现在这样仿佛被雷劈了一样站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我开始浑身发抖,我紧紧的咬着自己的后槽牙,稳定住自己的声带,颤抖着问了一句,卧槽!真假的?!

    是的,那一瞬间,我有被简单的几个字活生生捅死的感觉,或者这样说,那不是感觉被捅死,而是已经确实的,肯定的被这几个简单的字捅死了。

    我相信那一瞬间,我的脸上一定写满了难以置信。我和我四年没见的初恋在她结婚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在商场里遇见了?这种比小说还小说的事儿怎么就发生在我的身上。

    但事实就是已经发生了。在我还没有从情绪中缓和过来之前,春天的另一句话,再次飘进我耳朵里。

    “好了,是真的,你看我这,已经三个月了。”

    说着,她摸向了自己的肚子,我这才注意到,她微微隆起的小腹,我这才注意到,为啥她会穿起她最讨厌的宽松的大块头衣服。

    如果说,之前我感觉我自己已经被捅死了,现在我可以说,我听完这句话,我是直接安息了。

    我提了一个要求,我说,我想听一听,春天说可以,我把我的耳朵凑在她的肚皮上,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在听什么,只是,我觉得那一瞬间,我仿佛听见了肚子里另外一个微弱的富有生命力的跳动声。

    一定是男孩,我说,春天很诧异,问我为啥,我说,就你这性格,你生不出女娃,你信我,我了解你,一定是男孩。

    所以,至今,我们早已经失去了联系,根本也不知道是男是女。

    我这才弄明白,为什么我拉着她坐,她不坐,她一定要站着听我说话。

    我问了一句白痴的问题,我说,婚礼在你老家办?春天说,是的,在老家,明早就办。我刚才来这里拿东西的,遇到你了,现在已经很久了,我要回去了。我几乎是机械般的木讷的松开了抓着她手腕的手,我觉得那一瞬间我心里的某一样东西肯定是彻底粉碎了。

    春天说完,就离开了,她走的时候,我可以肯定我绝对真真切切的看见了她眼睛里闪动的晶莹亮光。

    我觉得,有这就够了,一直到她转身离去那一刻起,我才第一次觉得,我的青春,这回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结束了。

    最后,讲一句,一凡早就回来了,他一手抓着一瓶罐装可口可乐站在远处,只是他一直在看着我,没有来打搅我罢了。到底是佛家弟子,世俗凡尘拂袖去,此时无声胜有声。

    第二天早上,我打开尘封已久的QQ,看见了春天发的婚礼照片,在照片里,她在笑,笑容依旧熟悉甜美动人心魄。而也就是从那天起至今,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