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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超哥的青梅竹马及我的春天

    今天早上我睁开眼睛,人在LYG。现在已经马上中午十二点了,一切的计划都被“起的晚”这三个字完全打乱。

    昨天晚上,和战友超哥在外面叙旧聊天到凌晨三点才回到住处。依然还有些意犹未尽。

    我们已经五年没有见面了,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五年真的一晃而过。对我来说,五年前跑来参加他婚礼时的事情还历历在目,而现在他已经是两个娃的父亲了,而我至今仍然是孤家寡人一个。

    这一次我们见面聊的最多的话题居然是关于婚姻,而不是以前的战友情。其实说真的,我是羡慕超哥的,毕竟青梅竹马最后终成眷属的爱情,我以前真的只有在小说里面见过,而在现实中,超哥就是我唯一见过的一对。

    超哥和嫂子从小两家人就住在一块,他们两家都住在山脚下,非要说出个所以然来,那就是超哥家在山脚下,嫂子家在山腰上。单从直线距离来说的话两家相距不超过300米,但是要是论脚程,那可就是有的跑了。对此,我记忆犹新。

    结婚的那天,超哥租了一个古代结婚用的八台大轿,喊我们几个助阵的战友一块过来抬轿子去接亲,我们几个人在路上一边唱军歌一边喊号子一边把嫂子用花轿抬回家的场景至今依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我们这次见面已经是婚礼的五年后了,我见到超哥的时候,我很直观的看见了很多岁月的痕迹。我们就坐在一块聊天,我问他关于婚姻的感受。

    超哥说,说实话,作为过来人,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婚姻的本质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一开始的爱情和激情一定会在婚后变成这些东西,我和你嫂子这感情不用多说了吧,你看,最后还是会变成生活里的琐事。

    我说,婚姻我没有经历过,我不懂,但是爱情我经历过,我有发言权,你们的爱情应该是我见过最牢靠的那种了,我很羡慕你。

    超哥说,是这样的,问题是,我家二儿子出生了,让我感觉压力突然一下子变大了。我立刻瞪大了眼睛,说,恭喜啊,家里都两个儿子了,你这是什么情况。超哥说,我先谢谢你恭喜我,等你哪天自己有了两个儿子,你自己感受一下吧。

    说真的,那一瞬间,我仿佛感受到了他的些许情绪。超哥自从毕业后,就跟我一样,投笔从戎报国之志去了,只是我们不一样的地方是,我干了两年零4个月,他干了五年。

    这五年里,说真的是很辛苦的,在我看来,我一直认为,离开部队才是人生的全新开始,应该给自己留一些时间去感受一下世界,我自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而我至今仍然未婚。

    而超哥再次跟我走上不同的路,或者应该这样说,我俩在人生中唯一一段相同的路,就是我俩刚刚入伍的前两年,然而也就是我们相识的短暂的日子里,我们就处下无比珍贵的友谊。

    超哥走的路,和我另外两个战友完全一模一样,当了五年兵,回来立刻结婚,结完婚,立刻生小孩。用我的话说,就是大好人生你还没来得及去感受,直接一脚就踏进婚姻,开始柴米油盐了。

    但是不管走上什么样的路,我都祝福我超哥,希望他以后过得好。这一趟来,我是真的看见了他努力生活的样子。用他的话说,那就是为了老婆为了儿子。我都感动了,毕竟俺兄弟俩私下里聊的天,他还能对我说这个。超哥,真好男人也。

    现在,我正坐在他车的副驾驶,他开车带我回他的老家,我在写今天的更新。

    超哥勾头过来扫了一眼,说,哟我成了你小说的主人公嘛,我说,是的。超哥说,那你这真的好,现在每天记录生活,将来等你老了那一天,这就是你的回忆录,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嘛。我说,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超哥又说,你将来把你写的东西打印出来,拿给你的儿孙看哦,肯定也蛮有意思的。我说,为什么就不能是出版社给我打印呢?超哥突然就笑了,说,是我肤浅喽,然后,我俩相视哈哈大笑。

    男人的快乐,就是一块吃吃饭,打打球,再聊聊天,从来就是这么简单而纯粹的。

    昨天,我给大家讲的是我和我初恋春天,最后最具戏剧性的结尾。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故事那值得一提的开始。

    自从我通过她的姐姐加上了春天的联系方式,后面的聊天就成了我们的日常。通过沟通,我才知道,虽然我们年龄差不多大,但是春天已经在魔都工作了,而彼时的我还在N市上大学。这就导致了我人生的第一段感情,就直接是地狱级别的异地恋。

    大家都知道,异地恋是很难持久的,但是那个时候的我,脑子里是没有这个意识的。我只是单纯的觉得,我们互相喜欢,这就够了。那会儿,我们刚刚开始联系,甚至都谈不上爱,只不过是,一个单纯的人遇上了另外一个单纯的人,开始的一段单纯的恋爱。

    后来,春天因为要来N市去帮她姐姐新开的店的忙,就这样算是来到了我的身边。我们的异地恋就这样变成了同城恋。也就有了后来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让我对这次见面至今记忆犹新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那是我大一自开学以来的第一次逃课。那也是我人生第一次买玫瑰花,我在上地铁之前,碰巧看见有个端着花篮的姑娘站在地铁口,我就想,我们已经聊了好几个月了,这第一次见面,总不能空着手吧。于是我就买了人生中的第一朵玫瑰花,朴素的包装配上刚刚开花的红玫瑰的娇艳,让我自上了地铁之后,就成为了人群看过来的焦点。那会儿,我还是不知道我天生对花粉过敏的,我只是觉得,怎么回事,我的喷嚏越变越多,我还在想,是不是我打喷嚏,是春天在想我呢。

    等我见到春天,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的事情了,当我一边打着喷嚏一边把玫瑰花递给她的时候,春天还是很开心的,她还是很关心的问我,是不是感冒了。其实,我只是花粉过敏,但是那时候我不知道。

    初次见面,我还是很紧张的,但当我第一次尝试着把她冰凉又温热的小手放进我手心十指相扣的时候,我顿时就感觉紧张感完全消失了。我想这也许就是我后来养成的每次牵手都十指相扣的恋爱习惯的由来吧。

    我的传统的初恋,节奏比较缓慢,我们做的无外乎都是一些传统的事情,诸如逛街,吃饭,看电影,这些其实都没什么值得一提的,我甚至会觉得还不如我那会儿染的满头黄毛值得一讲呢。

    其实,我们第一次见面,最后快要分开的时候,我拉着她的手使劲把她拽向我这边,我把脸凑近她,春天很小力的挣扎了一下,但是很快她就发现了我的大力和我的决心,然后她放弃了,随后还闭上了眼睛。那时候,再傻我也知道,这就是进攻的信号呀,我把心一横,亲了上去。

    我看过很多人用华丽的词藻去形容自己的初吻,怎么怎么炙热,怎么怎么心跳加速,我说句实话,我觉得我那会儿的感受,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怎么说呢,用现在最流行的词汇来说,就是上头。我觉得我的身体里仿佛安装了一个已经接通了电源的充气泵,在充气泵的作用下,我的血压开始升高,体温开始飙升,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吹起来的气球,我感觉自己轻飘飘的。

    晚上,春天的哥哥过来接她,她把那朵已经拿了一天的玫瑰重新递给了我,说,我就不拿回去了。我接过花,怔怔的看着他离开我的身边,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也许,用现在的话说,这就是所谓的恋爱脑?

    后来,我们就经常见面了,每周我都会在我在没有课的下午,前去找她。而放在以前,这些时间都是我拿来打游戏的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感情逐渐趋于稳定了。

    美好的时光永远都是短暂的,她姐姐店铺的经营已经逐渐趋于正轨,春天离开了南京去魔都了,我们正式开启了异地恋。

    异地恋是很催人奋进的,为啥这么说呢,因为你会很快发现你很缺钱。在2009年,从N市到魔都的车票就已经要96元一张,从魔都再回来也一样,如果再加上住宿和吃饭,那就几乎是我一个月生活费的一半了,无论你如何操作,这都是十分硬性的指标和花费。逢年过节你总要表示表示,这对于每个月生活费只有一千块的我,是一项很大的花销。为此,我开始效仿汉武帝,一方面开源,一方面节流。

    在节流方面,我控制了自己的伙食支出,我记得最清楚的事情是,我花了几十块买了一整箱的小当家方便面,放在我的大学书桌下,每当我饿了,我就会摸出来吃一包挡一挡自己的饥饿感。每当有人来拿我的方便面吃,我还要如同葛朗台一样收费5毛钱一包。

    在开源方面,大学生兼职就成了我的首选。

    而这就是另外一个关于创业,关于赚钱的很好玩的故事了。

    这些好玩的事情,咱们下次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