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至善无痕
周杰骑着马,爬在马背上,身上穿着厚厚的皮毛衣服,腿上也穿着好几条厚实的皮毛裤子,头上带着的羊皮帽,将整张脸遮住,只留出一双眼睛,将自己浑身上下,整个人裹得严严实实。
马匹在呼啸的风雪中缓缓前行,他整个人卷躯在马背上,处于一种似睡非睡的境地,他心里明白,自己绝不能谁过去,否则很有可能会永远都醒不过来了。
更为担忧的是这些战马,怕就怕自己睡过去之后,这些马再跑回老家去,毕竟老马识途。
之前穿着单衣都不惧酷寒的身体,现在穿了三四层皮毛大衣,却感到通体阴寒发冷,忍不住在马背上瑟瑟发抖,身体上还出着大汗。
金疮药已将血止住,即便现在极度虚弱,他的内心还是坚定的认为,自己不会就此死去。
回想起自己这一路上的经历,先是莫名其妙的荒野求生开局,冰天雪地的差点被冻死在森林里,临时之际遇见了神仙,获得了神灵的传承,这才活了下来。
再之后,遇见了羌族骑兵奴役劳苦百姓,一心想要行侠仗义的自己,果断出手救人,还好心地帮忙将他们护送回村里。
没成想,最终还是被自己所救之人给出卖了。说到底,这件事双方也没有什么对错之分,无非都是为了求生存罢了。
想到此处不仅叹了一口气,这一叹气,便开始连声咳嗽起来,连着咳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感觉把自己的肺腑都快咳了出来。
不由地想起自己这一路上的杀戮,似乎自从自己继承了白虎的传承之后,就不得不去面对无休止的杀伐。
为了生存,猎杀野兽充饥,为了侠义和生存,又杀敌人和背叛者。
现在的他对杀生这件事,已没有半点的不适,相反从心理上来说,杀人已经没啥感觉了。
只是在短短的数天时间内,一刻不停地杀了那么多的人,心理还是有些厌倦的。
这种厌倦不知是来自身体上虚弱,还是心灵上的疲惫,随着时间的推移,疲惫感愈发明显。
雪花纷飞,暮色低沉。
飞纷的雪花下,人静静地伏在马背上,仿佛已于着灰白的世界融为一体。
他太安静,也太冷了。
偶尔拿起马奶酒,忍着冰凉刺骨的痛,将酒水吞咽下去,不一会儿整个肚子开始暖和起来。
瘫软的身上,带着一种深入骨髓的疲倦与冷漠,杀人太多,以至于现在从心里上,根本不愿意再遇上杀人的破事。
转念想想,他杀人从无选择的余地。
身负武艺,掌中有剑,麻烦都自己找上门了,他不杀也得杀。
直到此刻周杰才幡然醒悟,这也许就是江湖。
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放下手中那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不放下手中剑,他就得杀人,一旦开始杀人,便再也停不下来。
杀了小的来了老的,杀了老的还有复仇的,就像这些羌族人一样,没完没了。
行侠仗义听着很帅,一旦开始就要有得罪人的心理准备,一旦得罪了人,报复也就会随之而来,有时候你还吃力不讨好。
这看似就像是个永远也甩不掉的命运,若是离开这里,事情也许会有转折。
嘴里的马奶酒,从腥甜味儿变成了苦味儿,无论是那种味道,总是酒,不是水,更不是血。
失血过多的人,根本不会有力气,没有力气的人,又如何在草原上生存下去?
他身上的血腥味儿,比酒还浓!
天亮了。
十几匹战马还在继续前进,马背上的人却早已——不知是昏死了过去,还是睡着了。
所幸他有先见之明,将自己绑在了马背上,不至于死于荒野,脏于兽口。
“妈妈,快看,那里有马,好强壮的马!”一个穿着破旧衣服的小孩子大喊着,想要跑过去。
女人一手拉住孩子,抬头眺望过去,眉头紧皱起来:“那是战马。”
“马上没有人,它们的主人抛弃了它们。”小孩子天真道,“妈妈,你看它们多可怜,我们可以收留它们。”
朴素温柔的女人闻言笑了:“你个小机灵鬼,想得挺美。那可是战马,是军队的,不是我们可以碰的。”
稍微大点的孩子似是发现了什么,突然道:“妈妈,马背上有一个人。”
“还真是啊,眼睛挺尖的嘛。”
半大孩子好奇道:“他爬在上面,是不是睡着了?”
战马见到人之后,便本能地慢慢靠了过去。孩子们开心极了,他们才不管这些马是从哪儿来的。
女人脸色忽的大变,她看到了那人身上的血迹,大片的血迹,将整个人都染成了血人。难以想象,他经历了怎样的战斗,才活了下来。
看这些战马的情况,她心里已经猜到了些什么,草原上强者为尊,战斗厮杀并不稀奇。
女人紧着几步走上前去,风中的血腥味儿愈发的浓了,战马见到人过来,乖乖地站在原地等待,任由女人牵住缰绳,拉着走。
刚才还兴奋的孩子们,现在都害怕的跑远了,一个个躲在毡包里面,透过门缝偷看。
半大的孩子问道:“你们都看见了吗?”
弟弟点头:“看见了,都是血。”
“大哥,我害怕。”小妹被吓哭了。
半大的孩子脸上,竟然露出一抹向往的激动神色:“别怕,那可是真正的勇士,是部族的守护神。”
“等我再长大一些,就可以骑着战马,挥舞弯刀,保卫我们的家园。”
“还有我!”二弟大声喊着。
十几个孩子开始莫名地争论起来,具体的起因不知,只知道他们都想成为最厉害的勇士,为此争论不休。
男人道:“他是谁呀?”
女人道:“啊,他在草原上迷路了,看样子是从战场上下来的,我就带回来了。”
男人不满道:“你怎么能把他带到家里来,家里多一张嘴,就是多一份欠账。我不同意他留在家里。”
家里已经有十几个孩子了,夫妻二人努力生活,也只能勉强度日。
神奇的是,男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看那些战马,仿佛它们本就不存在。
“你仔细看看,他的情况太严重了,不出意外,我估计还有三天的时间可活。”
年轻人身上的伤太严重了,惨白的脸色,发紫的嘴唇,让人望之触目惊心的伤口,遍布全身。
女人道:“我既然救了他,就要救到底。”
男人叹口气什么也没有说,多少年了,都习惯了。夫妻二人一起拉着马的缰绳,驼着那年轻人,去了部族里求见懂医术的巫师。
巫师看见年轻人的面相,大惊失色,差点吓得当场蹦起来。
他强行压下心中的惶恐,收敛神情,面不改色,倒不是说他认出此人,是个被通缉悬赏的肉票。
而是此人的面相中,带着七分凶,三分仁,从内而外透着一股杀伐的血腥气,望见他,就和望见魔鬼一般让人悚然。
巫师颤抖着手掀开衣服,看了看年轻人的伤,很快摇摇头:“他的情况太严重了。”
女人态度坚定道:“一定要治好,不管花多少钱,都要治好他。”
巫师为难道:“治伤病呀,是得花不少钱的。”这个人,他心里也在犹豫,救还是不救。
女人没有犹豫,和丈夫回去之后,拿出了家里所有的钱,救治重伤垂危的年轻人。
男人坐在旁边,看着拿钱的妻子,满脸愁容地问道:“老婆,你是怎么想的?”
女人很自然道:“我们又不是这一个孩子,你看他,还只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孩子。”
男人道:“家里加上收留的孩子,已经有十来张嘴了,这日子以后怎么过呀?”
女人的工作是帮屠宰的肉户,洗羊下水,丈夫的工作,是帮贵族运送牛羊。
“我们不是有手吗?多干点活,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男人掀开被子,露出年轻人白骨森森的腿,让妻子看:“他现在这个样子,活下来又能怎样?还不如死了的好。”
女人道:“那也不能见死不救,我明天带他去看伤病。”
男人反问:“为了一个陌生人的伤病,让家里的孩子都饿着?”
女人只顾着救人,却忘了家里的情况。辗转多处,求见了不下十位巫师,还是没有办法能让年轻人彻底康复。
女人闲暇时四处寻医,时刻关注着昏迷的年轻人的伤势,所幸伤病已经控制,只是不见人醒来。
偶然的一个机会,她遇见一个小伙子,向对方说起这件事。
小伙子告诉她:“我当初被野兽咬伤,腿骨头上没有一点肉,血都快流干了。那时候真的快死了,是一位游方的和尚路过,救下的我。”
“你看我的腿,现在好的很。”说着把裤腿拉起来给女人看。
女人看去,腿上真的长了肉,还依稀可见当初留下的伤疤。
她赶紧问道:“那和尚,他在哪里?”
小伙子道:“不知道,他居无定所,能不能遇见全看缘分。”
女人问道:“那他当初给你用的什么药?”
小伙子思索片刻,努力回忆,最后为难道:“我记得其中一味药引,好像圣山上传说中的圣药,雪莲。”
“传说这雪莲只在冬季出现,人吃了可以生血肉,治百病。不过雪莲这种奇物,可遇不可求,一般人是没法找到的。”
“说实话,我都找五年了,连个影子都没有看见。”
女人开始拉着丈夫,去雪山上寻找传说中的“雪莲”,日复一日,只要有时间就会去爬圣山。
马匹在呼啸的风雪中缓缓前行,他整个人卷躯在马背上,处于一种似睡非睡的境地,他心里明白,自己绝不能谁过去,否则很有可能会永远都醒不过来了。
更为担忧的是这些战马,怕就怕自己睡过去之后,这些马再跑回老家去,毕竟老马识途。
之前穿着单衣都不惧酷寒的身体,现在穿了三四层皮毛大衣,却感到通体阴寒发冷,忍不住在马背上瑟瑟发抖,身体上还出着大汗。
金疮药已将血止住,即便现在极度虚弱,他的内心还是坚定的认为,自己不会就此死去。
回想起自己这一路上的经历,先是莫名其妙的荒野求生开局,冰天雪地的差点被冻死在森林里,临时之际遇见了神仙,获得了神灵的传承,这才活了下来。
再之后,遇见了羌族骑兵奴役劳苦百姓,一心想要行侠仗义的自己,果断出手救人,还好心地帮忙将他们护送回村里。
没成想,最终还是被自己所救之人给出卖了。说到底,这件事双方也没有什么对错之分,无非都是为了求生存罢了。
想到此处不仅叹了一口气,这一叹气,便开始连声咳嗽起来,连着咳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感觉把自己的肺腑都快咳了出来。
不由地想起自己这一路上的杀戮,似乎自从自己继承了白虎的传承之后,就不得不去面对无休止的杀伐。
为了生存,猎杀野兽充饥,为了侠义和生存,又杀敌人和背叛者。
现在的他对杀生这件事,已没有半点的不适,相反从心理上来说,杀人已经没啥感觉了。
只是在短短的数天时间内,一刻不停地杀了那么多的人,心理还是有些厌倦的。
这种厌倦不知是来自身体上虚弱,还是心灵上的疲惫,随着时间的推移,疲惫感愈发明显。
雪花纷飞,暮色低沉。
飞纷的雪花下,人静静地伏在马背上,仿佛已于着灰白的世界融为一体。
他太安静,也太冷了。
偶尔拿起马奶酒,忍着冰凉刺骨的痛,将酒水吞咽下去,不一会儿整个肚子开始暖和起来。
瘫软的身上,带着一种深入骨髓的疲倦与冷漠,杀人太多,以至于现在从心里上,根本不愿意再遇上杀人的破事。
转念想想,他杀人从无选择的余地。
身负武艺,掌中有剑,麻烦都自己找上门了,他不杀也得杀。
直到此刻周杰才幡然醒悟,这也许就是江湖。
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放下手中那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不放下手中剑,他就得杀人,一旦开始杀人,便再也停不下来。
杀了小的来了老的,杀了老的还有复仇的,就像这些羌族人一样,没完没了。
行侠仗义听着很帅,一旦开始就要有得罪人的心理准备,一旦得罪了人,报复也就会随之而来,有时候你还吃力不讨好。
这看似就像是个永远也甩不掉的命运,若是离开这里,事情也许会有转折。
嘴里的马奶酒,从腥甜味儿变成了苦味儿,无论是那种味道,总是酒,不是水,更不是血。
失血过多的人,根本不会有力气,没有力气的人,又如何在草原上生存下去?
他身上的血腥味儿,比酒还浓!
天亮了。
十几匹战马还在继续前进,马背上的人却早已——不知是昏死了过去,还是睡着了。
所幸他有先见之明,将自己绑在了马背上,不至于死于荒野,脏于兽口。
“妈妈,快看,那里有马,好强壮的马!”一个穿着破旧衣服的小孩子大喊着,想要跑过去。
女人一手拉住孩子,抬头眺望过去,眉头紧皱起来:“那是战马。”
“马上没有人,它们的主人抛弃了它们。”小孩子天真道,“妈妈,你看它们多可怜,我们可以收留它们。”
朴素温柔的女人闻言笑了:“你个小机灵鬼,想得挺美。那可是战马,是军队的,不是我们可以碰的。”
稍微大点的孩子似是发现了什么,突然道:“妈妈,马背上有一个人。”
“还真是啊,眼睛挺尖的嘛。”
半大孩子好奇道:“他爬在上面,是不是睡着了?”
战马见到人之后,便本能地慢慢靠了过去。孩子们开心极了,他们才不管这些马是从哪儿来的。
女人脸色忽的大变,她看到了那人身上的血迹,大片的血迹,将整个人都染成了血人。难以想象,他经历了怎样的战斗,才活了下来。
看这些战马的情况,她心里已经猜到了些什么,草原上强者为尊,战斗厮杀并不稀奇。
女人紧着几步走上前去,风中的血腥味儿愈发的浓了,战马见到人过来,乖乖地站在原地等待,任由女人牵住缰绳,拉着走。
刚才还兴奋的孩子们,现在都害怕的跑远了,一个个躲在毡包里面,透过门缝偷看。
半大的孩子问道:“你们都看见了吗?”
弟弟点头:“看见了,都是血。”
“大哥,我害怕。”小妹被吓哭了。
半大的孩子脸上,竟然露出一抹向往的激动神色:“别怕,那可是真正的勇士,是部族的守护神。”
“等我再长大一些,就可以骑着战马,挥舞弯刀,保卫我们的家园。”
“还有我!”二弟大声喊着。
十几个孩子开始莫名地争论起来,具体的起因不知,只知道他们都想成为最厉害的勇士,为此争论不休。
男人道:“他是谁呀?”
女人道:“啊,他在草原上迷路了,看样子是从战场上下来的,我就带回来了。”
男人不满道:“你怎么能把他带到家里来,家里多一张嘴,就是多一份欠账。我不同意他留在家里。”
家里已经有十几个孩子了,夫妻二人努力生活,也只能勉强度日。
神奇的是,男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看那些战马,仿佛它们本就不存在。
“你仔细看看,他的情况太严重了,不出意外,我估计还有三天的时间可活。”
年轻人身上的伤太严重了,惨白的脸色,发紫的嘴唇,让人望之触目惊心的伤口,遍布全身。
女人道:“我既然救了他,就要救到底。”
男人叹口气什么也没有说,多少年了,都习惯了。夫妻二人一起拉着马的缰绳,驼着那年轻人,去了部族里求见懂医术的巫师。
巫师看见年轻人的面相,大惊失色,差点吓得当场蹦起来。
他强行压下心中的惶恐,收敛神情,面不改色,倒不是说他认出此人,是个被通缉悬赏的肉票。
而是此人的面相中,带着七分凶,三分仁,从内而外透着一股杀伐的血腥气,望见他,就和望见魔鬼一般让人悚然。
巫师颤抖着手掀开衣服,看了看年轻人的伤,很快摇摇头:“他的情况太严重了。”
女人态度坚定道:“一定要治好,不管花多少钱,都要治好他。”
巫师为难道:“治伤病呀,是得花不少钱的。”这个人,他心里也在犹豫,救还是不救。
女人没有犹豫,和丈夫回去之后,拿出了家里所有的钱,救治重伤垂危的年轻人。
男人坐在旁边,看着拿钱的妻子,满脸愁容地问道:“老婆,你是怎么想的?”
女人很自然道:“我们又不是这一个孩子,你看他,还只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孩子。”
男人道:“家里加上收留的孩子,已经有十来张嘴了,这日子以后怎么过呀?”
女人的工作是帮屠宰的肉户,洗羊下水,丈夫的工作,是帮贵族运送牛羊。
“我们不是有手吗?多干点活,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男人掀开被子,露出年轻人白骨森森的腿,让妻子看:“他现在这个样子,活下来又能怎样?还不如死了的好。”
女人道:“那也不能见死不救,我明天带他去看伤病。”
男人反问:“为了一个陌生人的伤病,让家里的孩子都饿着?”
女人只顾着救人,却忘了家里的情况。辗转多处,求见了不下十位巫师,还是没有办法能让年轻人彻底康复。
女人闲暇时四处寻医,时刻关注着昏迷的年轻人的伤势,所幸伤病已经控制,只是不见人醒来。
偶然的一个机会,她遇见一个小伙子,向对方说起这件事。
小伙子告诉她:“我当初被野兽咬伤,腿骨头上没有一点肉,血都快流干了。那时候真的快死了,是一位游方的和尚路过,救下的我。”
“你看我的腿,现在好的很。”说着把裤腿拉起来给女人看。
女人看去,腿上真的长了肉,还依稀可见当初留下的伤疤。
她赶紧问道:“那和尚,他在哪里?”
小伙子道:“不知道,他居无定所,能不能遇见全看缘分。”
女人问道:“那他当初给你用的什么药?”
小伙子思索片刻,努力回忆,最后为难道:“我记得其中一味药引,好像圣山上传说中的圣药,雪莲。”
“传说这雪莲只在冬季出现,人吃了可以生血肉,治百病。不过雪莲这种奇物,可遇不可求,一般人是没法找到的。”
“说实话,我都找五年了,连个影子都没有看见。”
女人开始拉着丈夫,去雪山上寻找传说中的“雪莲”,日复一日,只要有时间就会去爬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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