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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信江开河

    彭玉婷说的倒也没错,毕竟之前他怎么说也是个知县家的大小姐,怎么说也是个官宦人家了。身边有个贴身的陪嫁丫鬟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可问题来了,杨津正虽说是目前的代理知县,可他自己整个人穷得有些发慌,连县衙里的师爷都没钱支付,又哪来的闲钱养这么多的小姐和丫鬟?

    更何况真要有了那么多的小妾,自己一个南人也遭不住啊。不管怎么轮休还是排班,那都是一种折磨。

    而且怎么安排他们主仆俩也是个麻烦,娶为妻子还是纳为妾?并且古代,休妻和娶妾可以随心所欲吗?

    妻子在古代又称为“娘子”,娘本来是对自己母亲的称呼,用这个字去称呼妻子一定别有用意。

    古代女人嫁做他人妇之后,就要承担起相夫教子的责任,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一妇女主任的姿态,但实际上她们的家庭地位非常低。三从、四德、七出等封建礼制,将她们的身心牢牢的束缚住了。

    说白了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女人却要看男人的脸色,稍有不慎就会被休掉。若能穿越回古代,休妻和娶妾可以随心所欲吗?答案让人意外,普通人根本没有资格,说了你别不信。

    第一、古代男人休妻的限制

    在很多古装影视剧中,可以看到皇帝可以三宫六院,贵族、官员、富人则可以三妻四妾,这不仅体现出了古代男女地位的不平等,而且从侧面预示了女性地位低下。

    难道古代男性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不喜欢妻子就可以随意休掉吗?实际上这样的表述并不准确。

    从古代婚姻制度角度来看,除了唐朝以外,女人都没有“离婚”的权利。早在唐朝时期由于女性地位得到了提升,所以在某些方面也拥有了独立自主的权利。

    比如,女人如果觉得婚姻不幸福,在证据充足的前提下,可以向官府提出离婚的请求。一旦获准就可以变成自由身了,在这种前提下一点都不影响女性再嫁。

    除此之外在整个封建历史长河中,女人都没有婚姻的自主权。男人是喜新厌旧的动物,如果看上了更加年轻漂亮的姑娘,想要纳为己有,前提就是要么是休妻要么是纳妾。

    但是按照当时的法律来看,男人虽然比女人地位高,但是也不能随意休妻。“七出三不去是古代离婚制度,“七出”指的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多言、恶疾、盗窃”,这是专为限制结婚女性的条款。

    而相对于女性的“七出”而言,男性也有与之相对的“三不去”,说白了就是不准离婚的限制。

    “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这“三不去”相当于古代社会的妇女保护法。

    婚后妻子父母去世不能休妻,因为一旦休妻妻子便无家可归了;女子为公婆守孝期满三年,不可以无缘无故休妻,因为妻子已经尽孝了;男人和妻子结婚时家里比较穷,但后来飞黄腾达了不能休妻,正所谓“糟糠之妻不下堂”,但“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

    第二、古代男人不能随意娶妾

    男人都想过上左拥右抱的生活,可是就算是在封建社会,身份和地位不同的男性,在纳妾方面也会有严格的限制。因为纳妾作为一种身份的象征,不是所有男人都能享受。

    从汉代到元朝时期普通人家的男子,根本没有资格纳妾。汉朝规定:“功成受封,得备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妇”。

    这个规定非常好理解,只有为朝廷立下大功,以及拥有卿大夫身份的人才能纳妾,普通百姓则只能过一夫一妻的生活。

    据《元史》记载:(谭澄)建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

    一个男人到了四十岁的时候还没有子嗣,那么可以在娶妻之外纳妾,目的是为了保证血脉的延续。

    到了明朝时则规定:“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很显然对于庶人来说,就算纳妾也只能纳一个妾。

    而对于普通男性来讲,纳妾唯一合法的理由就是子嗣。而明朝对于官员纳妾也做出了规定:“官员不可纳妓为妾,否则革去官职,永不叙用”。

    《明律》规定世子、郡王等身份尊贵等人,最多也只能纳四个妾,就这还必须符合相关条件限制,只有年龄超过二十五岁时,正妻没有儿子时方可纳妾。古代男人纳妾除了要遵守法律规定之外,还要得到父母同意、正妻的同意。

    男人纳妾之后就算非常喜欢小妾,也不能无休止的和小妾在一起。必须要合理规划时间,否则一旦妻子生气了,甚至都不能在小妾房中过夜。

    一旦这个男人死后,如果妻子看小妾不顺眼,甚至可以将其当作商品卖掉。

    把小妾卖掉,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就干过这个事情。

    在古代,都是才子爱佳人儿,宋代的苏轼也是一样的。也爱美人也爱佳人儿。此外,据说他一直深爱着自己的妻子王氏,这让后人好生羡慕。爱他的妻子到什么程度呢?苏轼写了一首诗。虽然它没有前两个那么有名,但它也是非常有名的。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化凄凉。写得多好啊。但我们今天要说的是,与这些感人的诗歌相比,苏东坡对姬妾,尤其是对小妾的态度有点截然相反,这让很多人感到震惊。

    北宋时期的苏东坡,一生姬妾众多,风流韵事也是数不胜数,对姬妾的态度是非常寡情的。当时,小妾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在很大程度上,当时很多人并没有把小妾当作人来对待。它们基本上等同于商品。可以送礼和买卖。苏东坡也是如此,尤其是他得罪了皇帝,被贬职派到了地方上的时候,由于不方便,苏东坡就把府上所有的小妾都送给朋友了,就连两个已经怀孕的小妾都被送走,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但是他没有想太多,所以后来啊,有人说他的生父是苏东坡,包括一些名人。当然,这是真是假,还不知道。当时还有一个叫春娘的小妾,比那两个怀着孩子被送走得还要惨。据说苏东坡离开京都时,有一位姓江的朋友来为苏东坡送行,他偶然间看见了春娘,春娘生的是美丽动人。于是他对苏东坡说:“我有一匹白马,想和苏先生交换你美丽的小妾”。苏东坡觉得很划算,一句话也没说就答应了。

    但他当时没有想到一点,春娘是一个性格很刚烈的女子,他听说自己将被交换,还是一匹马。春娘怒气冲冲,撞上旁边一棵大树,当场死亡。在苏东坡眼里,他自己的小妾连马都比不上。这不得不让人们质疑他所谓的深情。在苏东坡的妻妾中,最有才华、最有名的应该是王招云。他是唯一没有被苏东坡送走的女人。虽然苏轼的妻子在很早就已去世,王招云也为苏轼生下了儿子女儿,一直和苏东坡生活在一起。然而,王招云最终也未能成为苏东坡的正牌妻子。他死后,墓碑上只有苏东坡写的“姬妾”两个字,意思是“小妾”。

    苏东坡对妻子和小妾有着截然相反的态度。在古代,这种态度是非常普遍的,因为在古人的心中,男人是尊贵的而女人是卑微的。至于家里的妾婢。它完全被视为一种物品,可以随便的送人和交易。苏东坡在历史上一直以豪迈豁达闻名。甚至连他对女人都是这种态度,所以其他人可以想象。

    宫廷剧中后宫的“上位之战”,嫔妃们明争暗斗,勾心斗角,为了上位不择手段,甚至每天上演“谍战大戏”。倒也是颇受一些观众的喜爱。

    古代男子三妻四妾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那么这些共处一室、共侍一夫的妻妾,是否也像是宫廷戏中皇帝的后宫一样,每天也一样的争风吃醋,争斗不断呢?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被这些妻妾包围的男子,也是有的受的。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就和后宫一样,三妻四妾也有严格的等级制度。

    在我国古代,妻与妾的地位差距是非常大的,二者本身并不具备可比性。古代法律塑造了一个妻高于妾,妾高于婢的等级形式,而这种等级序列首先表现为妻妾身份不能随意颠倒,从而形成了妻主导妾的关系模式。

    也就是说,正妻是通过明媒正娶,用轿子抬到家里来的,可以入族谱,立牌位。而妾或者是婢,可以通过买卖得来。

    一般来说正妻都比较强势,因为这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如果妾太过得宠,就会生下孩子,正所谓“母凭子贵”,进而影响到家产的分割。所以历史上有很多正妻为了保全财产虐杀孕妾的事例。

    不过话虽如此,但事实上这种等级上的差别还是很难撼动的,比如宋代的法律就规定:

    “以妻为妾,或者以妾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

    乱了这种等级秩序,是要蹲大牢的。

    而小妾与小妾之间也是有区别的。这些小妾的地位其实和他们的家庭背景,以及社会地位有关系。

    根据她们的出身不同,妾总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贵、良、贱。所谓的贵一般就是指出生在达官显贵之家,良就是普通平民家的女子,而贱就是戏子、歌姬等这一类社会最底层的女子,而这一类的女子是可以被转赠,贩卖的。

    而在妾的基础上又延伸出了一种叫“媵妾制”的制度!如果把妻比作正宫皇后,妾比做妃子,那么媵就是贵妃!她的地位比妻低,但是又比妾高。

    据说媵妾制最早出现在周朝。在周天子、诸侯、卿大夫中都实行一夫正妻媵妾制的婚姻形式。一夫正妻媵妾制是指周天子娶一国的女子为王后,这一国除了将此女子嫁出外,还将以此女子的叔伯姐妹俩人作为陪嫁嫁出。

    同时,其他两国也以侄、娣身份的两个女子嫁给天子,这两国除将这两个女子嫁出外,还各以这两个女子的叔伯姐妹俩人作为陪嫁嫁出,这就是一夫娶九妻。

    到了后来,媵也就成了我们后来常说的侧室,她和正妻一同出嫁,用轿子抬进门,只是进婆家门的时候要走侧门,她几乎和正妻享受一样的待遇,可以入族谱,立牌位,如果正妻没有儿子,那她他生的孩子就是嫡子,正妻死后,她就有权利成为正妻!

    媵不仅可以随丈夫出席公共场合,而且与正妻之间往往有血缘关系,所以他们之间的相处一般都比较融洽。

    而普通小妾与正妻之间,就如上下级也一样,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小妾实际上就是属于正妻的奴仆,必须毕恭毕敬。如果小妾之间整天窝里斗,把男人惹生气了,可能集体被扫地出门。

    眼看着这个彭玉婷,哭的梨花带雨的。,心地善良的杨津正,顿时便没了主意。

    自己怎么安排都是个罪过。毕竟这个彭玉婷,他可是犯官之女眷啊。

    古代官员被抄家之后,家中妻妾等女眷的下场也十分悲惨,比如被送去教坊司成为乐籍,就是她们最害怕的处罚之一,因为她们将遭受巨大的折磨和屈辱。

    先讲一个关于官员被抄家之后,其妻妾遭遇的故事,这个官员就是铁铉。

    建文元年,靖难之役爆发,建文帝朱允炆派遣李景隆率军数十万出征,当时作为山东参政的铁铉负责督运粮草。

    建文二年四月,李景隆在济南城外战败于朱棣,随即逃走,济南因此被朱棣围困,当时济南城中只有都指挥盛庸的几千兵力,形势十分危机。

    铁铉得知这个消息后,认为济南非常重要,不能轻易失去,于是来到济南城,与盛庸歃血为盟,准备死守济南城。

    当年八月,朱棣亲自来到济南城下,用箭向城内射了一封信,信的大致内容是劝说铁铉投降,朱棣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跟铁铉交情匪浅,他不希望自己的老朋友跟自己作对。

    但是,铁铉是个忠君爱国之人,他在朱棣发动叛乱那一刻起,就与朱棣一刀两断了,因此当他看到朱棣的信之后,就回了一封信,信上什么也没说,只是附上了一篇叫做《周公辅成王论》的文章。

    铁铉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劝说朱棣向周公辅佐文王一样辅佐建文帝,不要当造反的谋逆之臣。

    朱棣铁了心造反,自然不会轻易听从,于是下令攻打济南城,但铁铉带领全城百姓严防死守,朱棣攻打了三个多月,都没能攻克。

    后来,朱棣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掘开黄河大堤,用水攻的方法迫使铁铉投降,铁铉得知这个消息后,便决定采取诈降的计策,然后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杀掉朱棣。

    为了让朱棣相信自己是真的投降,铁铉一方面派遣使者去朱棣大营投降,另一方面又安排大量百姓在城楼上哭泣,大喊“济南城快被淹了,我们就要死了”。

    为了将戏演足,铁铉还将防御工事都拆除了,士卒也都下城楼修整,一副彻底放弃抵抗的样子。

    那时候朱棣认为大军十分疲惫,如果济南城久攻不克,必将影响军心,便决定接受铁铉的投降,亲自率军入城受降。

    到了约定的日子,朱棣带着少部分人马大摇大摆地进入济南城,但他不知道的是,铁铉早就在城墙上埋伏了一千多壮士,并安置了大量千斤闸。

    当朱棣骑马刚进入城中,壮士们就放下铁闸,许多将士被砸死,朱棣的宝马马头也被砸烂,他这才知道自己中计了,于是赶紧换马逃出城去,好在他反应及时,要不然他就死于铁铉之手了。

    朱棣出城之后,愤怒地下令向济南城开炮,铁铉部下死伤惨重,后来城门被大炮给炸开了,朱棣就要带兵入城了,这时候铁铉出现在了城墙上,他大骂朱棣是谋反的罪臣,还将朱元璋画像悬挂在城墙上,朱棣只得下令停止炮击。

    后来,铁铉又组织人力加强防御,修复破损的城墙,将大量朱元璋的画像、灵位悬挂在城墙各处,并召集人马对朱棣大军进行偷袭,导致朱棣频遭失利。

    对于铁铉的表现,“燕王(朱棣)愤甚,计无所出”,这时候姚广孝就建议朱棣,先撤回北平再从长计议,朱棣听从他的建议,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铁铉竟然带兵追击,杀了他不少部众,还收复了德州!

    自那之后,朱棣就再也不敢跟铁铉作战了,而后他又听从姚广孝的建议,绕开济南直取南京,然后回过头来再收拾铁铉。

    建文四年,朱棣攻克南京并登基称帝之后,反手就率军北上攻打济南,此时铁铉虽然贵为建文帝的兵部尚书,但奈何他手上并没有多少兵力,在抵抗了数日之后,最终因为寡不敌众而遭受失败,城中大量兵民被屠杀,他本人则被朱棣俘虏。

    朱棣将铁铉带到南京,先是劝说他投降,他誓死不从,也不跪拜朱棣,还对朱棣破口大骂,朱棣愤怒地下令割掉他的耳朵、鼻子,煮熟之后塞入他口中,问他是何滋味,他毫不畏惧,还大声对朱棣说,忠臣孝子的肉,怎么会不好吃呢?

    朱棣就更加生气了,便让人架起一口油锅,还对铁铉说,你活着不愿意跪我,把你炸成骨头灰,看你跪不跪我!

    说完,朱棣就让一个太监把铁铉推进油锅中,突然一声爆响,热油从锅中飞溅而出,烫得那个太监不停叫喊,而铁铉则很快就炸成了焦黑的骨架,但依然保持直立,没有向朱棣跪拜,真可谓铁骨铮铮!

    铁铉是回回人,却成为大明朝的忠臣,打开城门投降的李景隆之流与之相比,简直是猪狗不如,如果当初建文帝能重用铁铉,或许就是另外一副光景了,但历史没有如果,铁铉为了忠义殉葬,注定被载入史册,成为人们膜拜的对象。

    铁铉死的时候只有三十六岁,他死之后朱棣依然没有消气,决定对他的家人实施处罚。

    不久后,朱棣下令将铁铉抄家,父母发配到海南,交由军队兼管,大儿子充军,小儿子发为官奴,后来被折磨致死。

    不仅如此,铁铉三十五岁的妻子杨氏和两个女儿也受到牵连,被朱棣下令发配到教坊司成为乐户,专门供人玩乐。

    杨氏在教坊司受尽折磨,最终早早去世,她的两个女儿逐渐长大之后,本应该成为娼妓的,但她们誓死不从,朱棣听说这事之后,就下令将她们释放,恢复平民籍贯,嫁给两个读书人为妻。

    除了铁铉之外,当时还有很多大臣的女眷被发配到教坊司为官方妓女,比如齐泰和黄子澄的妻女,再比如茅大芳的母亲,当时已经五十六岁了,依然被送到教坊司。

    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茅大芳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旋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所谓教坊司,其实就是礼部下属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给皇家表演舞蹈和音乐,但这些演员都是奴籍,地位低于平民。

    在教坊司中,有这么一群人,被称之为乐籍,其实就是教坊司开办的娱乐场所中出卖肉体的服务人员,多是女俘虏或者犯官女眷担任,朝廷让她们对外接客,赚取的钱财则全部被朝廷拿走,是一个不花本钱还一本万利的买卖。

    女人一旦来到教坊司成为乐籍,那真是悲惨之极了,她们不得不无偿提供服务,而且劳动强度非常大,吃不饱、穿不暖,生病了也没人管,这就导致她们寿命普遍较低,而且死之后连口棺材都没有,甚至会被送去喂狗。

    不仅如此,一人为乐籍,子女也全部都是乐籍,也就是世代为奴为娼,除非朝廷下旨赦免,否则永世难以翻身,这才是最残酷的地方。

    前文提到铁铉的两个女儿被赦免,其实是很少见的,因为那时候朱棣气消了,觉得铁铉是个值得敬佩之人,便多次当着大臣的面夸赞铁铉,还主动过问铁铉的家眷,铁铉的两个女儿这才被释放。

    一般而言,只要成为乐籍,基本上就很难翻身了,她们在教坊司生下的孩子,可能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孩子长大后继续从事她们的职业,重复着她们的悲剧。

    当然了,古代官员被抄家之后,其女眷除了被发送教坊司为乐籍之外,还有很多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抄家问斩。

    古代官员如果犯了十恶不赦之罪,比如谋反之类的大罪,除了犯官本身要被处死之外,家人也极有可能被杀掉,包括女眷在内。

    最典型的一个人物就是明初开国功臣李善长,因为卷入胡惟庸谋案,而被朱元璋下令抄家问斩,全家七十多口人被斩首示众,只有儿子李祺因为娶了朱元璋的女儿临安公主为妻而得以幸免,让李善长不至于绝嗣。

    不过,满门抄斩一般不杀年幼之人,除非皇帝下旨都要杀,不然就必须释放,但也无法获得自由,而是成为奴隶或者贱民。

    第二,发配充军或者流放到蛮荒之地。

    古代实施连坐制,官员犯法会殃及家人,不仅仅是男人会受到处罚,女人也不能例外。

    比如说,将犯官的女眷充军就是一个办法,女人去军队之后,当然不会上战场打仗了,但干一些后勤工作,比如洗衣做饭之类的,或者从事屯田,还是比较常见的。

    不过,女人来到都是男人的军中,其结果可想而知,大多数女人都会沦为军人们发泄的对象,也就是所谓的军妓,这在历朝历代都很常见。

    比如说,明英宗复辟之后,将功臣于谦杀掉,其家中女眷就全部充军,被军人们肆意践踏,最后在痛苦中去世。

    除了充军之外,犯官女眷被流放到蛮荒之地,也是常见的惩罚手段。

    比如岳飞的妻子李娃,就在他被杀之后,流放到岭南生活,交由军队看管,在物质条件极度匮乏的地方自生自灭,前后长达二十年之久,直到岳飞被平反之后,她这才得以返回中原。

    清朝时期,有几个比较常见的流放之地,比如宁古塔和尚阳堡,都是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极度困难的地方,许多犯人家眷被发配到这里,给披甲人当奴隶,其中就有不少人是女眷。

    披甲人多是地位低于满人的各民族士兵组成,比如蒙古人和朝鲜人,等等,这些人都比较凶残,会让分配给自己的犯官女眷做牛做马,还会任意占有女眷,许多女眷要么死于寒冷和饥饿,要么被折磨而死。

    并且,这些被流放之人的后代,也世世代代是奴籍,他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只能给别人当奴隶,如此循环往复。

    第三,被罚没为贱籍,或沦为社会最底层,或成为奴隶。

    古代社会按照阶级来分,主要有士农工商这四个阶级,但还有一个阶级比商人的地位还要低,那就是贱民了,也就是贱籍,这些人多半都是罪犯及其家属。

    官员犯罪,其家属就有可能被罚没为贱籍,这是一种保留劳动力的措施,但也是需要接受惩罚的,比如贱民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当官,不能跟平民通婚,能够从事的职业也十分有限,而且都是下九流职业,比如舞乐、戏曲、娼妓、媒婆、佣人,等等。

    当然了,绝大多数犯官家属被罚没为贱籍之后,会在社会上与平民混居,但也有很多女眷到皇宫或者官员家中服役,成为官奴婢,比如太监、宫女,等等。

    举个例子说,唐朝时期武则天的贴身宫女上官婉儿,就是因为祖父上官仪犯罪,而跟母亲一起被罚没入宫为奴的,她从小就是个打杂的宫女,只不过后来武则天赏识她,让她脱离贱籍,成为宫中女官的。

    当然了,在皇宫中当奴隶,远比在社会上受歧视要好得多,至少生活待遇要好一些,而且还有机会脱离贱籍。

    除了上官婉儿之外,唐朝有几个皇帝的母亲都曾是贱籍,比如唐肃宗的皇后吴氏、唐宣宗的生母郑氏,他们的母亲被皇帝临幸之后生下皇子,就得到了脱离贱籍的机会,还成为妃子,甚至是皇后、皇太后。

    与在皇宫中服役相比,成为官员奴隶的女眷,待遇就要差得多了,这些女眷有些从事端茶送人等工作,有些则成为官员的家妓,靠才艺和美色取悦主人,遭受肆意践踏,甚至还可以被当做商品随意买卖。

    比如说,宋朝时期著名文人白居易在当官的时候,家中就豢养了很多歌妓,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小蛮和樊素了,白居易甚至写诗歌颂她们,“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她们就是典型的贱籍,是白居易花钱买来的。

    至于说,小蛮和樊素为何成为贱籍,多半是因为家人犯罪,导致她们受到牵连,被罚没为贱籍的。

    第四,被当做商品买卖。

    古代女人社会地位本来就低,民间闹饥荒的时候就经常有卖妻事件发生,因为这是合法的,官府不会干涉。

    甚至,官府也参与女人的买卖,比如官员犯罪之后,其女眷就可能被当做商品卖掉,从而捐取银两。

    清朝时期,曹雪芹的舅姥爷李煦长期担任苏州织造,曹家败落之后,雍正帝对李煦展开调查,最终以亏空银两为由(实际上是政治报复,李煦支持的是皇八子胤禩),将李煦抄家,房屋送给年羹尧,家人包括女眷、孩童、家仆在内二百余口人,全部送到市场上标价贩卖,用得来的银两补上亏空。

    只不过,当地人知道李煦是旗人,所以都不敢买而已,后来这些人中相当大一部分人被雍正帝赏赐给大臣,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被卖掉了。

    可见,犯官的女眷确实是可以买卖的,这些女眷可能会成为贱籍,沦落为奴婢,甚至被卖到青楼,但也有一些女眷成为官员的妻妾,依然享受贵族待遇。

    而在曹雪芹写的《红楼梦》中,也有类似的场景,贾府被抄之后,府中女眷、丫环都被送到市场上贩卖,按照阶级等级及姿色、才能等区分价格。

    总结一下:古代官员被抄家之后,家人多半会受到牵连,女眷也不例外,官府会根据不同情况对她们实施不同惩罚,或被杀,或成为贱民,或罚没为奴为婢,或被流放,或被当做商品一样买卖,总之哪个下场都不太好!

    而自己公然的娶她为妻的话,也容易吸引来皇帝朱元璋的注意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