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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爱莫能助

    今天一大早就开始升堂,这可以说得上是杨津正第一次升堂了,仪式的庄重和神秘,让他显得很是感兴趣。

    不由得兴致勃勃,开始期待起来!!自己成为县老爷,第一次升堂文案,一定可以会在自己的穿越人生里记下重重的一笔。

    接下来的升堂让自己大感意外。,这和自己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场景好像有那么些些许不同。

    明清两代都是以州县作为第一审级,无论是什么样的案件,都必须要经过州县的审理。明代规定:“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称诉者,笞五十,止免罪。”明朝规定:“军民人等遇有冤抑之事,应先赴州县衙门具控。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

    这是法律上的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曾出现过一些变化。如明朝在《大清律例》公布之后,也多次修改。康熙初年仅有三百二十一条,末年增订一百一十五条。雍正三年又增,总计八百一十五条。正因为有一时之变通,所以州县司法审判才会出现阶段性的变化。

    明洪武时期,朱元璋鼓励百姓越级上告,对于阻拦百姓赴京的官吏给予“枭令示众”的惩罚。不过到了洪武末年,小民多越诉京师,很多往往不实,这才颁布禁令禁止小民越级上告。

    明代初年,州县还不算是第一审判机构,下面还有一个里甲制度。明初时期,里甲确实担负一些司法审判事务,但到了洪武末年,里甲的司法审判权被剥夺,虽然里甲和宗族对一些户婚田土等民事纠纷有调解权甚至是裁定权,但他们的裁定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告到官府,还需要官府的裁定。

    当然,在民不告官不究的前提下,里甲和宗族的裁定,只要不告到官府,依然可以在局部发生效用,但绝不能将里甲和宗族当作一个审级。

    州县是第一审级,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审级,州县官便是这个审级的最高裁定者和拟定者。州县官除了办理州县各种政务以外,审判是他们的重要职责。因此他们必须拿出一定的时间来审理词诉案件,称之为“放告”。时间则是根据各州县的具体情况来定,有的规定每逢三、八,有的规定每逢三、六、九,有的规定每逢五、十。但是没有规定四、七的,原因是不吉利,这与封建迷信有关。不过遇到大案、盗案、命案,则需要随时审理。

    州县审判的大致流程

    古代中国是农业国家,以农为本,因此办理案件原则上要避开农忙季节。《大清律例·刑律》中有明确规定:“每年自四月初一日至七月三十日,时正农忙,一切民词,除谋反、叛逆、盗贼、人命及贪赃枉法等重情,并奸牙铺户劫客货,查有明据者,俱照常受理外,其一应户婚田土等细事,一概不准受理;自八月初一以后方许听断。若农忙期内,受理细事者,该督抚指名题参。”

    也就是说,户婚田土等民事案件只能在农闲季节办理,而且每月也就办理6至9天,再除去年节假期,能够受理民事词讼的时间,全年也不过就四五十天。

    “放告”日时,州县官受理词讼,文献中对此也有详细的记载:

    “官坐卷棚,桌置重压纸一枚。东角门放告状人鱼贯而进,不许投文混入其内,逐名挨次,将状展开,亲压桌上,仍退跪阶下。随命值堂吏点明张数,高声报若干张。逐张唤名,点过甬道西,由西角门鱼贯而出。”

    收过状后,州县官便逐一审阅,准于审理的词状要挂号登录在案。经过挂号的诉讼案件,州县官就要发差拘捕原告和被告。发差是凭州县官所发的票签,有州县官发送各房去签差的,也有州县官亲自选派的,这要看案件的轻重而定。差役拘拿有期限,检查是否如期,称为“比差”。如期把人拘拿到案,差役就要将原票交回,称为“销差”。

    人犯到案后,州县官就要过堂审问。州县官过堂审问要求有技巧,需要他们用钩、袭、攻、逼、摄、合、挠“七要术”来问案。

    “钩”,是用其他的话题来钩出人犯的实话;“袭”是乘人犯心虚而掩其不备;“攻”是因人犯的短处和空隙而出击;“逼”是因人犯穷急之处而扼之;“摄”是控制人犯的奸恶而不让他们得逞;“合”是把原告和被告的供词分别共证;“挠”是以众口来挠服人犯。

    如果州县官都能严格按照“七要术”来审理案件,就会少出冤案,不过这对州县官个人素质有非常高度的要求,实际上大多州县官是难以达到的。在不能运用审判技巧的情况下,州县官主要采取的是刑讯手段,以得到口供。

    拿到口供后,下一步便是“问拟”了。“问拟者,问其所犯之由,而拟其罪也”。州县有审讯权,但判决权力十分有限,除户婚、田土、钱债等小事可以进行调解处分,并且当堂决断外,还能判决笞杖以下的刑罚。

    至于刑事案件,哪怕是笞杖之类的罪责,州县官原则上都要开具事由提出自己的看法上报给上级,等到上司乃至中央的批示,才可以进行判决。这种上报叫“看语”,也叫“看审”。如果上司的批示下来,州县官便可以按批示撰写判词,再申报上司核准,然后具体实施。

    这坐堂就是俗称的升堂。

    升堂是县令每天必须都要做的事。

    但是县令升堂也有讲究的。

    每日升堂必须早起。

    冬天早起须用粥及姜汤御寒气,提神醒脑。

    到了中午要吃过饭才能升堂,而且吃饭不能喝酒,否则会影响工作质量,严重的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做好治安也是县令的本职工作。

    每天要做的就是严查赌钱、吃酒、聚众打架、盗窃等事。

    尤其是聚赌查得很严,如果查到即枷示重惩!

    不仅是对聚赌查得严,对路边神棍和寺庙邪教也不轻饶。

    如有发现立刻派捕快捉拿。

    账簿及号件:

    做官最忌偷懒,如果要做一好官,那么每天都要查看钱粮数量,不论多少,都要一一记录。

    号件簿最要稽查,每日勾销一次。

    防范措施:

    衙门也需要做好防范措施,需要每日检查。

    主要是巡查仓库和府邸的安全。

    最后一件事就是收税,也叫“催征钱粮”。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指的是官员上任之初都要做几件事来表达自己的才干和施政理念,也有给属下来个下马威的意思。关于“新官上任三把火”源于何时,一直是有争议的,很多人认为是典出诸葛亮,即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三把火。

    其实这个说法大致是牵强附会,没有根据。新官上任三把火的说法。在国人的词汇中,这个“三”字是个很不确定的概念,也可以指很多把火的意思。这里以明朝的知县为例,来看一看当时新官上任是如何烧三把火的?

    明朝的知县是从候补进士、举人、小京官,以及各州县佐贰中铨选出来的。按照吏部的程序,被授予实缺的知县拿到吏部的官凭后,就要到任职所在省份的督抚衙门报到,然后在规定期限内正式上任。

    小小的七品知县在督抚衙门中不过是个小角色,但是在他所任的县中确实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按照规定,巡抚衙门在新任知县启程之前,就要事先向所在的县发出一份“通知书”,官方的叫法为“红谕”。

    在这份“红谕”中,会写明知县的姓名、籍贯、年龄以及长相等基本特征,然后注明到任日期及当地的接待流程。“红谕”发出之后,知县便可慢慢悠悠启程了,沿途的驿站为他提供服务,所经过的各州县长官看在同僚的份上,也少不了要出面敷衍一番,送上一些特产银两之类的,这是明朝官场的潜规则,大家是必须要遵守的。

    而新任知县所在的衙门在长官未到之前,便要忙碌起来,商议接待事宜。衙门要打扫修葺一新,六房要整理案卷、编造账册,以备知县随时查阅。

    知县到任后,第一件事便是要接印,衙门中所有的执事人员,诸如佐贰、书吏、差役等,都要按照品级、班次站好位置,等新任知县上座训话。训完话后才会举行一个隆重的欢迎仪式,知县在随行人员的陪同下,照例要绕衙门巡视一圈,即所谓的“兜青龙”。

    “兜青龙”以后,就要进行重要的活动。知县穿着公服往北面而跪,意为叩谢圣恩。此时,差役们要发梆,第一次击七梆,代表“为君难为臣不易”;第二次击五梆,代表“仁义礼智信”;第三次击三梆,即代表衙门正堂匾额上的“清慎勤”。

    三梆敲过,再敲堂鼓。一为三下堂鼓,表示“奉圣命”,二为四下堂鼓,表示“叩谢皇恩”。至此新官上任的基本程序算是走完了。紧接着,知县朝南而坐正式升堂,开始放“三把火”。

    明朝知县上任的这“三把火”,不是个例而是惯例,而且也不是特指这三件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烧香拜神:古代州县都设有孔庙、关帝庙、文昌帝君庙,以及城隍庙等。官员正式上任行使权力之前,必须要先拜这些神,表示自己上敬天下敬地,是皇帝派来为百姓主持正义的,略有向天发誓的意思。

    2、盘查账目:这是对前任知县留下的银库、粮库、料库的一次盘点,要确保与账目上的数字相符,并要亲自到各库中详加复核,以免被书吏欺瞒。

    3、检阅城池:守卫城池保一方百姓安宁是知县的重要职责,所以新任知县上任之初便要检查城池是否坚固,守卫兵丁人数是否存有缺额,地方上的治安措施是否得当等等。

    4、清点人员:衙门中六房、差役、书吏都是有固定人数的且都是记录在案的。知县要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清点,看是否存在吃空饷的情况,对属下人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5、视察监狱:刑名也是知县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监狱关押了多少犯人,他们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待遇,监狱的管理是否正常,这些都是必须要亲自查阅的。

    除了以上这些外,新任知县还要对本县的学子(童生)进行一次书面考试,以了解他们的才学优劣。另外按照规定,知县要和当地的士绅互换名帖,一一回拜。最后才会在衙门外贴上告示,宣布正式办公,并规定从某日起接受民间诉讼案件。

    不难看出,明朝州县官上任烧得“三把火”,并不是具体的行政事务,大多走得是上任的一些既定程序。事实上,明朝的州县官在上任时通常都要先适应当地的风气,了解当地的民情,然后才会具体介入行政。

    这是他的第一个案子。杨津正很是感兴趣。案子也不复杂。就是简单的一个老农丢了一头耕牛。

    丢耕牛这种事情历朝历代都有。甚至还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情。甚至古人还用一些奇怪的办法把它找了回来。

    古人是怎么用大六壬找东西的神奇案例。

    话说唐朝的贾耽,是谋士贾诩之后,他当宰相时,以忠直磊落辅佐皇上,凡有尚未萌发的灾福,定能根治消除。至于阴阳星相占卜之类,他也无不通晓。有个农民丢失了一头牛,到国师桑道茂(唐朝方士,善太一遁甲五行灾异之说,言事无不中)那里占卜,卦成之后,桑国师对他说:“你的牛,是贾相国偷了去放在巾帽盒里了。你只要等候上朝时突然到他面前将此事告诉他就行。”

    这个老农就按国师的话去见贾耽,贾盘问他,老农便将桑国师的话告诉了贾,相国在马上笑,为他打开巾帽盒,取出式盘(应是六壬式盘),放在马鞍上运转查看,过了许久,对丢牛的说:“宰相没偷你的牛,但宰相知道牛的去处,只要去安国观三门后面大槐树梢上的鹊窝去取就行了。”

    老农径直来到三门,见槐树梢上果然有鹊巢。爬上去寻找,毫无所获,便从树上下来,低头一看,却见丢失的那头牛正在树根下,用绳拴着吃草,草的旁边就是偷牛人的家。

    巧合的事,六壬课案中还有一则寻驴课,也是与树上的喜鹊窝有关,且看:

    话说有丢毛驴者,遍寻不见,要知当时毛驴乃一大家当,此人甚急,乃到庙中找老和尚求占,依占寻到。

    和尚断曰:此驴已经怀胎,必在邻家,只是不好搜查。十五夜里,应有人牵出来遛。如果没人出来,就爬上村口大杨树上喜鹊窝旁看一看。

    后来发生的事十分蹊跷,十五晚上月明如昼,此人在街口隐藏,至午夜也未见有人牵出来,闲得无聊,就爬上了村口的大杨树,一个喜鹊窝高度,偶一低头,竟见有一人将其驴从屋内牵出,在天井中遛,于是招集子侄,当场拿获。

    发用为马星乘龙,本应远遁,但被支克合,故主不能远去,尚在家内。干为人,支为物,支上朱雀居于寅木之上,乃大杨树上有鹊巢之象。朱雀克合申金,故借此可得。至于如何只有“爬上树才能看见“,恐怕除了老和尚,已经无人知晓了。

    墨竹斋阁老壬心吾曰:卯为驴骡,何以取申为类,盖传送有道路往来之象,驴骡之用,引重致远,故申亦类驴,乘驿马更切,今称户外旅行者为“驴友”,即是明证。玄胎课,传见子孙,是以驴已怀胎,支阴发用,是在邻家,落于空亡,故不好搜查,巳为村口,“马逢巳亥在路歧”是也,寅为树,朱雀临寅名安巢,故杨树之上有喜鹊窝,寅加于亥,兼下克上发用,故有爬树之象,且发用内战,三传自内传出,亦主盗者出门遛驴。唯十五夜里,不能解之,存疑!!

    甚至还有。更夸张的。

    北宋时期,看包拯如何巧破耕牛丢舌案?众人惊呼……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判忠奸”。说到这一句想必大家都知道我们要说谁了吧?没错,就是开封包拯。这个人物就是古代社会的中的清廉官员代表,也是一个正面教材。包拯为人刚正不阿,同样利用自己高超的智慧为当时的社会解决了很多难题。而且在《宋史包拯传》当中,就出现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包拯是泸州合肥人,在他最早的时候,就以自己的文采考上了进士,后来还被任命为大理评事。在过了一段时间,包拯则是被朝廷安排到了建昌县,让他去担任知县。但是因为包拯的父母年龄都不小了,需要人照顾,所以包拯就没办法去。一直等到自己的父母都去世以后,把父母的后世全都处理完,自己才接受了朝廷的分配。这个时候包拯就担任了天长县的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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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刚上任的第一天,就有麻烦事出现了。当时有一个百姓前来击鼓鸣冤。到了堂上,该农民说自己家的耕牛被人把舌头割掉了。包拯一听,怎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于是便和农民一起来到了牛棚,这个时候的牛因为没有了舌头不能吃草,所以只能奄奄一息的在这等死。在古代的时候,偷牛的到是大有人在,但是偷牛舌头的还是第一次见。这头耕牛是唯一农民家的财产,面对自己牛舌被割,心中十分悲痛。毕竟一家老小都要指着这头牛生存啊。

    在包拯认真思量一番之后。便让农民直接把牛杀了,在把牛肉拿到市场上去售卖。这个时候,小偷肯定回来自首。当时围观的百姓听完都不相信包拯的话。因为他们觉的天底下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傻子?农民眼看快要不行耕牛,索性直接将这头牛给杀了上街售卖。事情没过两天,就有人跑到包拯这里告官,说之前丢牛舌的那个农民在家擅自杀牛,希望包拯能处罚这个农民。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其实当时在古代的农耕文明中有这样一个条例。耕牛被称作为非常珍贵的农耕工具。在《礼记》书中就有过这样的记载。统治者为了能够保护耕牛资源,更是严格规定,只要谁谁敢私自杀耕牛,那就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并且很多律法都明确耕牛的重要性,所以耕牛是不允许轻易宰杀的。很显然,这个报官的人对这一条规定十分清楚。而包拯面对报官的人也暂且不做回复,并直接反问报官的人为什么割人家的牛舌头还要再去陷害人家?这个报官人直接有点心虚。面对包拯的盘问,最终报官的人一五一十的将事情全盘脱出。原来这个报官的人因为和被割牛舌的那个农民,因为在边界的土地上弄出一些纠纷。因为太生气,这个报官人便偷偷将牛的舌头给割下去。想要通过逼迫农民卖牛来减少损失。然后自己在报官举报这个农民私自宰杀耕牛。最后还是被包拯识破。并且这个报官的人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有的人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宋朝的时候是严令禁止屠宰耕牛的,那为什么水浒传中的好汉们,吃牛肉吃的那么欢快呢?其实在宋朝时期,杀牛是禁止,但是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是明朝人,并不知道宋朝的事情和律法。就像当初金庸写射雕英雄传的时候,也根本不了解宋朝的银子和铜钱该怎么换算,在闹出来郭靖第一次请黄蓉吃饭的笑话。

    想不到这么寻常的事情,居然撞到了自己的手里。尤其是在这个缺乏监控和DNA的鉴定手段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