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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石岳

    “你就像山坡上的杜鹃花一样美丽,让我陶醉,我从看见你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是我未来的帕(苗语:新娘)”

    “我的芦笙只会为你一个人吹响!”

    石岳听着树下孟林给一个女孩深情的表白着,不禁一脸抽搐。他能想象,这时,孟林的表情一定非常郑重,英俊的脸上一脸真诚,即使老手也一定看不出他的疏漏。

    看树下女孩,应该是白水寨做蜂蜜的老田家的,不知道是老几?田家三个丫头都是周围十几个村寨数得着的漂亮妹子。田老蜜就靠着这三个姑娘给他招上门女婿养老呢!

    “我愿做你耕地的牛,做你手帕,做你妆台上的梳子,只要天天和你在一起!”

    石岳一阵恶寒,熊玩意!你一个时辰前,刚和左水寨的秀菊这么说过,昨天给小溪寨的茶花说过,前天在白石寨,也是在树下给一个叫什么娜的女孩说过!

    他就不能换个词!,不,不是词的问题。这是另一个问题,这完全违反了石岳的认知。他的良心告诉他,这太不应该了,他欺骗了她们,之中的一个,或者两个,或者三个,或者全部........

    可是,阿爹还总是说,让我跟林小子学着点,可是就学这个嘛!

    他比孟林小两个月,比孟雨小两个月加半刻的时间,由于阿姆死的早,他小时候还吃过理老夫人的奶,他们从小一起玩到大。孟林捉鱼帮着扯网,孟林套鸟他负责搭架子,孟林偷瓜,他负责放哨,孟林逃课,他也逃,一起挨打;孟林偷看..洗澡,他..他好像也看了!总之,很兄弟。可是在对待感情这个事上,他和孟林完全不同。

    “我要和你一起养蜂,开启一生甜蜜的事业!”

    “嗯?这句是新的,倒是符合场景!”

    看着搂抱在一起的孟林给他打着手势,他知道,那是别让他发出声响。他也不想啊,他太高了,稍微一动就压得树枝吱吱响。

    他太高了,高到进门要低头,路上避免碰到小孩子,要慢走,高到他大部分时间要低着头,否则就会看不到别人的脸。高到他才十六岁就要领着大家去打猎,虽然比他厉害的阿叔阿公有很多,可是大家还是默认他是下任的猎头。高到现在这种情况,他要藏在树上,因为周边实在不好隐藏他高大的身躯。当然,他也比别人看到更多的风景!

    看着田家二丫头和林小子依依吻别,看到她恋恋不舍的走远,进入寨门。他抓住树枝荡了一下就落到了地上。

    “林子,我明天不跟你来了!”他讷讷了一下,又道“阿爹明天让我去整理冬天的柴垛,还要出马粪!”。“我明天不陪你来了!”

    孟林理都没理他,揽过他的肩膀:“阿岳,这世间,你知道什么东西最香吗?”

    什么?不是红焖肉吗,你以前说红焖肉最香了?

    “那时候,我们还小啊!”

    “我现在告诉你,女孩的唇瓣儿是才是最香的!啊呀,我以前竟然不知道啊,真是太可惜了!我失去的青春啊!”孟林装作惨嚎状!

    “那能吃吗?”他想起好多次孟林啃着不同的女孩,大概也许,那是真的吃的吧!但他十分,怀疑,能有什么东西比焖肉更香。

    孟林郑重望天,举起右手,“我向蛊神发誓,我要吻最美女孩的唇,我要征服七川八沟三十六寨的美女!哈哈,兄弟,到时候我们一起!

    我要娶第一的美女,你娶第二的美女。好不好!孟林使劲摇着他。”

    石岳腹诽道:“你不知道,别人都说你姐和萨玛才是并列三十六寨的第一美女呢!”当然,这是不能说的。

    “蛊神庇佑,萨玛是想也不能想的,她是下一任的巫师大祭司,是神在人间的使者。而且她还听说很多可怕的传说!”

    “阿岳,明天再跟我来。”

    “不,我明天......阿爹......”

    “知道了,知道了。不过我刚才给田妹儿说了,明天让她把她妹妹田英儿带出来,介绍给你,怎么样,够兄弟吧!”

    “不,明天我还要......”

    “真的,你不来我介绍石鼓认识了哈!,来不来?”

    “不,明天我还要......”

    “明天可是有蜂蜜吃的哦!”

    “那......那......好吧!田老蜜的蜂蜜还是味道好的!”

    从寨门往上,必要经过鼓楼,两人见二楼灯还亮着,猜测是萨玛或者理老在里面,里面灯影绰绰,窗棂上的影子,好像是孟雨。旁边的孟林用肘子捣了他一下,他扯了扯嘴角默契的跟着向上走去。鼓楼建立在山路的拐角处,从上层山路上到第四个拐弯处,有一颗歪脖子树,爬上树,正好对着鼓楼的二层窗户。

    如果可以,他愿意把那天的事情都忘掉,就当一辈子里没有那一天。他在以后的很多时间里,很多次这样想。

    他看到萨玛身体里长出一只金色的蚕虫,他看到那虫子在孟雨的身上爬,虫子爬过,闪耀着血迹,他看到孟雨身上和脸上一条条血脉,像蠕动的蚯蚓在皮下爬动,他看到......隔着很远,他仍能感受到那浓重的血腥味,比他打过的所有猎物扒出的肠子堆在一起还要血腥。

    传说是真的,她们能让活人顷刻死去,她们能让死人复活,她们用血献祭蛊神,她们能让瘸子的腿变好,也能让一个正滔滔不绝的人变成哑巴!

    “啊!孟雨也变成了她们之中的一个!”他喜欢孟雨,喜欢她叫她哥哥,喜欢她精致的鼻子、嘴巴,喜欢她捉弄他。从小时候过家家开始,他就背着孟雨当新娘子。理老夫人也很多次开玩笑说,让他给她当女婿。可是,孟雨成了萨玛,孟雨会变成了祭司!

    他不知道怎么就坐到了山顶孟家院子前面的秋千旁,也许是孟林拉着他跑过来的,也许他是被她们扔过来的,他已经失掉了那段时间的记忆。孟林也坐在旁边发呆,眼睛发直,英俊略黑的面皮在抖动,看来,不止他一个人在害怕。

    如果不是天上的月亮已经开始西沉,他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个梦。他想找孟林倾诉,他还未开口。孟林说:“不要说话,我们刚才是在做梦,我们只是做了个梦,对吧,阿岳!”

    也许他的个头大,恐惧褪去的稍微快点吧。不由自主的说道“林子,阿雨成了萨玛,是吗?他们说萨玛能活一千岁,是真的吗?”如果她要活一千岁,而他活七十、八十岁,他们怎么在一起,到时候他的胡子已经长过马尾巴,脸上的褶子像大象的皮,而她还是个小姑娘,这......

    “是的,她成了萨玛!”萨玛会操控人心,她们可以像训孙子一样训犯错的大人,有时候只是喝多了酒,有时候只是打了老婆,有时候是赌牌输掉了茶田。

    “阿岳,你说以后阿雨会像萨玛训喝多的吴老二一样训我吗?这太可怕了!她不能那样,那样我还不如死了,不,她会,她肯定会,她会报复我,她会像训两个吴老二那样让我丢脸,她现在是萨玛了!”

    “阿林,你说萨玛真的能活一千岁吗?现在的祭司多少岁了?”

    孟林不知道都这个时候了,阿岳怎么还关心这些小事:“也许吧,我听阿爹说,当阿爹的阿爹在我这么小的时候,大祭司就是这样了,他们一百年才长一道皱纹。”

    “蛊神庇佑!神一定是把法力赐给了他们!”

    “阿岳,我要去山外,我不要变成吴老二,明天我就去集镇,或者去播州找二舅。”

    “好,我也去,他不想再见到孟雨,起码现在不想。”他想起阿爹说过的一句话,“让男孩成长的是女人。”也许这就是吧。

    不等天亮,两个人就简单收拾了包袱,悄悄牵马出了寨子。他们没有顺着河谷走,而是骑马从山脊上过。石岳有几次离开家,但是那都是跟着寨子里的长辈,像这次单独出来,纵马狂奔还是第一次。

    他骑的马通体黄色,略显肥,四蹄粗壮,一直都是他的坐骑,只有这样的马才能驮着他奔跑,他太高了,太重了。

    前面传来孟林大叫:“阿岳,怎么样,我让你先跑,你这大黄还是不如我的黑风。”黑风马是前两年理老大人从路过集镇的商贩手里换的,当时就花了孟林家两年茶叶的收成。黑风四蹄虬劲,筋骨外露,阿爹曾经相看过,说这马是马中极品,善于短途突击,速度快,应该是出自西域品种。

    两个人纵马奔驰,忘掉了昨夜的忧愁。

    骑马要骑四脚花哦......

    唱歌要唱老行家啊......

    不是花马我不骑呀......

    不是行家不唱他......

    骑着马唱着歌,两人好不快活!

    “阿岳,黑风累了,咱两个找个地方睡会。”

    “好”他们离开大路走到河边,先让马喝水,然后拿出豆子喂马,长途赶路,要让马吃好。寨子里的人都知道,惯着牲口富家,惯着孩子败家。等马喝饱了水,他们才将马牵到两个大石头边,吃点干粮,然后在大石头上,枕着包袱休息。

    正是初夏时节,天气正好,树林清幽,溪水淙淙,年轻人的觉来的快,再加上两人昨天一夜没睡,又受了惊吓,不一刻就睡着了。

    他梦见一群长着很多腿的东西在追他,他越是跑,追的越近,越是跑,后面的怪兽反而越多。突然,他听见马蹄的声音,救我!

    他突然坐起,原来是个噩梦,他感觉全身酸痛,肌肉发紧,比干了一天活还累。不,马蹄声不是梦,真的有马过来了。

    从西北方向小路上,来了两匹马,跑的飞快,看见路旁两匹马,停了下来。当先一个人三十多岁,盘着头巾,一身短打扮,他有点熟悉,和田老蜜很像,只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了。

    那人撇了撇嘴,对着孟林道:“怎么是你小子,在这里做什么?”也不待孟林回答,又问“你们有没有见有人从这里过去?一家三口,抱着孩子。”

    只见孟林脸上堆着笑:“田二叔,阿爹让我和阿岳去双集镇啊!你们两个去哪里?我们在这歇歇,没有见到人从这里过啊!怎么,二叔,出什么事了?”

    石岳一听便知道是谁了,田老蜜的二弟,也就是田英儿的二叔。他不由紧张,不会是来找孟林这小子的麻烦的吧!。不对,肯定是别的事情,在苗寨,大人是不干涉年轻人的恋爱的,不过鉴于孟林脚踩这么多船,也不是没可能。

    “寨子里的彭三一家逃了。前几天去你们寨子看病生过孩子,你认识不?”

    只见孟林疑惑道:“逃了,只听说山外的人往山里逃,没听说山里往外逃的,再说,他媳妇刚生了孩子,能跑哪里去?”

    “彭三是几年前入赘过来的!金银首饰都带走了,可不是逃了嘛。你们两个如果路上遇见,记得到白水寨通知一声。”说完扭转马头就要走,而后又回过头来说:“听说你小子不大老实,你要是让我老田家丢脸,别怪我不客气。还有,你们两个快走吧,这里离双集镇还有很远,再晚就要走夜路了。”

    “好嘞,二叔。二叔慢点哈!别着急!过几天我去看你!”看田二叔走远,又喊:“我去看你侄女!”石岳呵呵笑,踹了他一脚,田二叔听见非要回来抽你两鞭子。

    两人紧赶慢赶,终于在天未黑透的时候,到了双集镇。还没到镇子,就听到各种喧哗声,有码头装卸货物的号子声、有孩子的吵闹声、有货郎的吆喝声、有女人的笑声,这些声音掺杂在一起,随着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多的声音又加入进来。转过山弯,就看到红彤彤一片,往下走,才看清是沿河的灯笼,一直延伸有四五里,映照到水里,河里靠岸的船也连成一片,船上的灯光也照到岸上。他们从一个巷子转到沿河大街,顺着廊道向东走一里地,就是寨子在这的店铺。路上有苗寨的人,多背着背篓,也有洞溪的人,他们的女子的裙子多是红色的,还有跑茶马的汉子,他们多系着腰带,打着绑腿,偶尔也有穿长衫的人。

    他们两个牵着马,让廊道显得更拥挤了,被人投来嫌弃的目光。更有一路追着的店老板,二位小爷,住店吗?也有楼里的姑娘,坐在窗前,隔着窗子“小爷,来歇歇脚啊!”更有那直白的,“两位公子,让我们伺候伺候啊!”这是山外来的。

    石岳一路打发着店家,一路红着脸说着抱歉、借过。他太高了,他能感觉周围的审视的目光,还有姑娘们热切的招呼。见孟林一路和姑娘们招手笑闹,他不由佩服,孟林总能自如应付各种场面,这方面他确实学不来。

    张大哥..嘿啰......

    李大哥..嘿啰......

    大家着力一起拖....嘿啰

    嘿..吔啰..吔啰..喂

    清晨,在纤夫的号子里醒来,从二楼往下看,一队一队的纤夫光着上身,肩上搭着毛巾,低着头向前拖拽,用汗水抵抗河水。水流湍急,这十里正是转大湾的地方,必须要用人力来给船正方向、过激流旋涡,只有一流的船长,才在这一段行船,可是,每年仍是不乏有撞碎的船。可以,仍然有一辈辈的人在这里养家糊口,三百年前如此,三百年后仍如此。

    临河的早饭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孟林说,这里的包子有十三种馅子,炸糕有二十多个样式,鸭子有六种吃法,在这逛半月都可以吃不重样。

    他已经迫不及待了。他和孟林最喜欢的还是马市旁边的焖羊肉饭,把羊肉在灶膛里烤上一夜,滋滋冒油,再焖在米饭里,肉香带着饭香,他一口气能吃六碗,然后再喝三碗汤。

    这里是大理马匹贩往东边的交通要道,每年有几千匹马从这里销往东边。听说东边的人没有马,而他们正在和更北更北的地方的人打仗。山外人就喜欢打仗,安安稳稳过日子不好嘛!

    吃饭完,两人一边对着口供一边去客栈找孟林二舅。他还没有回去,孟林想要二舅带自己走。孟林有两个舅舅,大舅舅是鹿角寨理老,二舅舅叫彭吉安,带着五百苗疆子弟在杨家做事,他是杨家二公子看中的人。当时就是他想让孟雨嫁给杨家二公子。听说他也是三十六寨响当当的汉子,可是石岳对他不太喜欢。阿爹说,靠女人发达的男人都要被人看不起。男人,要有让女人俯下身子的本钱。

    白天可以看的更清楚,人也更多。商铺挨着商铺,布匹、织锦、首饰、头面、肉铺、茶叶等等,饭店挨着饭店,他专门问了包子铺,最多的一家只有八种馅子,并没有十三种,不过糕点的种类,真的比孟林说的只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