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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991的夏

    唧——

    唧——

    已经开始发黄的绿知了,在草叶上声嘶力竭地叫唤着。

    天空骄阳似火,稻田绿意盎然,潮湿热浪层层席卷,让整个田野犹如沸腾的蒸笼。

    但姜山却是满头冷汗。

    他明明记得,刚刚还在赔领导喝酒。可突然间,竟然站在了这里,站在了这片陌生又熟悉的田野上。

    是梦?

    不是。

    太阳晒在头皮上,火辣辣的感觉犹如针扎。

    一只蝗虫正在啃噬刚刚抽出来的稻穗,一群蚂蚁在他脚下搬运一条大青虫,几只白鹭从不远处的稻田里飞起。

    不远处清澈的小河沟,更远处此起彼伏山林苍翠,湛蓝的天空漂浮着大量的团状白云,很像一坨一坨的棉花糖。

    他看了看身上的衣服,是一件已经洗得发白的军绿背心,脚上是一双鞋底都快要磨穿的泡沫凉鞋。

    而自己的身体,虽然皮肤黝黑,但却是这样的年轻和充满了活力。

    梦不会这么真实。

    “哥,你站着干啥?”

    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姜山回头,看到的是一张黑黑的脸。

    这是他的妹妹。

    “姜莉?你怎么……”

    他想说你怎么变小了,但最终没说出口。

    “我怎么了?”姜莉看了看身上的碎花格子衬衫,“哥,你是不是中暑了?”

    “我没事,你让我静静。”

    姜山拿着手里的镰刀,顺着田埂走到不远处的小河沟,用清澈冰凉的河水洗了把脸。

    如果不是在做梦,那只有一个可能,他重生了。

    重生回了1991年的夏天。

    这一年,他17岁,暑假结束就该上中专三年级。

    妹妹姜莉今年才15岁,初中刚刚毕业。

    坐在小河沟的一块大石头上,让冰凉的河水尽情冲刷双脚,浑身的暑意很快消散而去,但他的心却无法平静。

    上一世他中专毕业后,爸妈托关系让他进了乡里的供电站,端上了铁饭碗。

    当时全家都为此高兴,他自己也觉得挺好,还娶了一个漂亮能干的女孩为妻。

    但谁也没想到,就在他以为自己走上了人生巅峰时,时代骤然变了。

    随着邓爷爷南巡,确立了市场经济的主导地位,华夏大地从半农业社会,以极快的速度向工业社会转变。

    经济爆发式增长,思潮激烈的碰撞。

    让这个年代,成为经济和文化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很多人抓住了机遇,莫名奇妙就站上一个风口,扶摇直上九万里。

    姜山很多同学,上学的时候不怎么样,可几年没见就成了万元户、十万元户,成了大老板。

    而作为体制内的一员,他却还在默默地上山下乡,还在为了陪好领导,一杯又一杯地喝着酒。

    千篇一律的生活,就像每一天的不断重复。

    整整二十年,就像只过了一天。

    到了不惑之年才猛然发现,他已经完全被时代淘汰了。

    晋升无望,身体也垮了,不到四十岁就差点拄拐杖。

    爸妈也一天一天的老去,妻子虽然仍旧很贤惠,但姜山知道,她只是把曾经的梦想,都化作了眼里深藏的遗憾。

    妹妹的成绩还算可以,但初中毕业没考上中专就放弃了上学,跟着人出去打工,结婚后也是过着四处漂泊的生活。

    所以这次重生了,他决定换个活法。

    时代的浪潮肯定是要赶一波的,更重要的是要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爸妈不能再一辈子种地了,妹妹也不能放弃上学,还有妻子何静,不能让她当一辈子家庭主妇,让她能去实现她的梦想。

    “刺啦啦……”

    “喂——喂——”

    “和兴乡广播站,和兴乡广播站,现在开始,今天第二次播音……”

    大喇叭的声音从远处的山头上传来,紧接而来的是一个中年妇女比大喇叭还要嘹亮的声音。

    “二娃贼!广播都叫了,还不搞快回去煮饭!”

    姜山记得,这是王大婶的声音。

    “哥,你坐在河里干啥?”

    姜莉走了过来,把一捆青嫩的毛豆放在石头上,自己跳进水里。

    不曾想脚下滑了一下,白色塑料凉鞋的后耳朵就掉了一半下来。

    “哎,怎么又掉了?”她把凉鞋拿在手上,感觉有点郁闷,“哥你看你补的啥,才穿了一会儿,回去你重新帮我补一下。”

    这年头补凉鞋有个办法。

    找一片材质差不多的塑料片,用烧红的火钳把塑料片和凉鞋断开的地方烫得融化,然后紧紧贴在一起。

    也就是所谓的土法热补。

    遇到材质好的塑料,补一补能管上半年。

    不过姜莉脚上的这双凉鞋,属于那种比较次的塑料,再怎么化开都不能很好地粘在一起。

    “给我。”

    姜山接过凉鞋,直接把两只鞋的后耳朵都给撕了下来,做成了一双拖鞋。

    “你干啥啊!”姜莉有点猝不及防,“我就这一双鞋子,还要……”

    “我给你买新的。”

    “新的?你哪来的钱?”

    姜山确实没钱。

    但他知道他很快就会有。

    现在可是90年代,是一个遍地都是风口,遍地都是赚钱机会的时代,加上他还有未来二十多年的记忆,赚点钱还不是小意思?

    “先回家。”

    上一世是到了97年,姜山跟何静结婚的时候,家里才建了新房子,所以他在老房子里生活到了23岁。

    他自认为对老房子的印象很深刻,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能记得很清楚。

    但当他看到眼前的房屋时,却有点不敢相认。

    比起记忆中的模样,这几间土砖瓦房显得又小又旧,屋檐下堆积着成捆的油菜杆,堂屋门外放着风车和各种农具。

    已经被磨得很光滑的墙角上,布满了铅笔大小的孔洞,这是土蜂的杰作。

    每逢到了油菜开花时,这些小孔里都会住满土蜂,用竹签掏一下,运气好一个孔里能掏出好几只。

    门外横梁的燕子窝看起来有点年头了。

    这时候的大部分农家,通常都不会介意燕子在家里做窝,还觉得这很吉利。有些人家的燕子窝,甚至做在了堂屋里的正梁上,出去做农活时,都会特意给燕子留着门。

    堂屋里光线有些昏暗。

    可能因为是泥土的地面,所以即便外面烈阳入火,屋里也感觉有些潮湿。

    但家里没人,爸妈应该是在地里干活还没回来。

    “我煮饭。”

    姜莉抱着毛豆进了厨房,姜山也跟了进去。

    农村的厨房一般都很宽敞,甚至比商品房的客厅还大。灶台是用红砖垒砌的,一共大中小三口锅。

    最大那口锅靠着墙,一般是用来煮猪食的,中间的锅煮饭,最外面的小锅炒菜。

    靠着烟囱的地方还有一个圆形的洞,放着一只铝锅,能够利用通过烟道的热量烧热水。

    这是最近几年才改良的灶台,以往的老灶台是没有烟囱的,一烧火厨房都是烟,从外面看整个屋顶都是白烟缭绕。

    趁姜莉淘米,姜山坐到了灶台后面,从镶嵌在灶台里的罐头瓶中掏出一盒火柴,抓了一把干透的松针扔进灶膛。

    刺——

    火柴点燃扔进去,很快就燃起大火。

    灶台后有很多挽好的油菜杆疙瘩,烧起了十分方便,放一个就能烧好一会儿,姜山便把毛豆抱了过来,一个一个地摘着翠绿的豆荚。

    姜莉把米放进锅里后,也拿了个小板凳坐过来帮忙一起摘。

    “说说上学的事。”姜山突然说道。

    姜莉明显一愣,有点不敢抬头看他:“不是都说好不上了。过几天我就跟二姐去城里,她已经帮我问好了,有家人要请个保姆。”

    姜山把摘好的一把豆荚扔进盆里,严肃地看着姜莉的脸:“我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