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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反盗版其实可以制敌

    琢磨了一下对方的商业模式,黄敕起身从活动衣架上,找出块自己用得最久准备扔了的床单,盖在衣物被自己撕烂的委托人的尸体上。

    然后把自己和孟郎中没喝完的两杯水,往窗台上的植物里一倒,杯子倒扣回“富贵吉祥”的红色茶盘里。

    又巡视了一番屋子,确认所有贵重的东西都带在身上了,然后门也不关地离开了。

    处理完尸体,他得去处理委托标的物了。

    自始至终,黄敕都没打算过将委托标的物,这本叫《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古书据为己有。

    杀哈米德和埃泽尔,那是因为两人对自己的杀心和敌意。

    从他们那里获得的东西,那是自己作为战斗的胜利者、厮杀的幸存者,在一场各自以生命为赌注的战斗中所得到的战利品,赢的人赢的所有,而输的人失去一切。

    那个原先属于委托人,然后交易给哈米德二人,最后落到自己手中的鬼市身份生成器,就是这么个道理。

    而夜行衣壮汉为了从自己手中骗走古书,转给自己的三万元“委托尾款”,已经属于自己所有,只是自己识破了对方的骗局,并靠自己的能力,夺回了被对方骗走的东西。

    对物的归属与流转的最起码的尊重,是对自己的职业以及自己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最起码的尊重。

    否则,自己根本不用当律师,不用靠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完成各种各样的委托来生存了。

    自己完全可以像其他修士一样,靠对实力不如自己的凡人和修士的杀戮、掠夺、或者他们对被杀戮和掠夺的恐惧,来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一切。

    直到某一天,被实力超过自己的修士杀戮、掠夺、带来绝望和恐惧。

    所以,即使知道这本古书可能价值不菲,即使知道委托人可能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黄敕也没想过,要直接黑吃掉委托人的东西。

    一则不愿,二也是不敢。

    每个人心里,对自己是否受到公正的对待,都有一个称重器。

    面对不同实力的人,面对不同的境况或威胁,称重器的计量方式可能会不太一样。

    但无论如何,当不公超过了必要的限度,超过了某人所能承受的范围。

    那受到不公的人,就会愿意花费相应的成本,为自己讨回公道。

    无论不公的制造者,是凡人还是修士。

    不公越重,承受者愿意付出的代价就会越高,直到他再也付不起更多为止。

    所以,除非自己拥有世间没有任何人可以反抗的暴力,否则,就不应当肆无忌惮地制造不公。

    承受者或许没有能力自己讨回公道,但他可以找杀手、找镖师、找赊刀人、找赏金猎人、甚至是找黄敕这样的律师,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这个承受者或许支付不起这样的成本,但不是每一个承受者都支付不起。

    因此,无论委托人是怎样的人,也无论他是生是死,委托之外的事黄敕不需要做,但委托之内的事,黄敕也不会不做。

    如果委托人活着,直接把东西交给对方,自然是大功告成,但很明显,目前没有这个条件了。

    那怎么办呢?

    像孟郎中说的,寻找对方的家属同伴,把东西交给对方?

    别扯了,自己不但要包死包抬包埋,还得包打听,那自己别做买卖了,立马改行去做慈善吧。

    况且从这个人出门在外被人打死来看,真能找到人,自己愿意给,对方还不一定愿意收呢。

    难不成这个人不收,自己还得找下一个,一直把委托人所有认识的人都找一遍?

    那么还能怎么办呢?

    黄敕细细思考了一番,最终隐约想起,似乎以前好像有人跟自己说过,像这种委托标的物无人受领的情况。

    委托还有另外一种履行方式,叫作提存。

    黄敕刚想深入回忆一下,这种话到底是谁和自己说的,一晚上都很正常的颅腔,又微微有些酸胀起来。

    看来这话,和自己删除掉的回忆有关,想到这里,他瞬间转移开了注意力。

    先掀起衣服,从胸口解下装古书的透明盒子,将古书翻出来,慢慢地翻了一遍,用了半个多小时,将书里的内容全部扫描到泥丸宫里,然后就大步朝楼下走去。

    管他谁说的,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就行。

    黄敕出了富盛茶楼,开始在象街上行走了起来。

    此时已经快到十一点了,象街上的各色店铺陆续开了门。

    无精打采、哈欠连天的老板、跑堂、促销员、小商贩,同元气满满、不知疲倦的全息模特们一对比,立刻显现出人这一物种的巨大劣势来。

    走了二十来分钟,避过一波又一波上前纠缠的小贩,黄敕就看到不远处“大富贵洗脚城”门口的垃圾桶上,坐着一个皮肤漆黑的红头发青年。

    对方的头发,就像是被电击过一般,不规则地往外立着,让整个头,仿佛是顶上了一个红色的毛绒玩具,长着毛而且刚喷过发胶的那种。

    塌陷的黑鼻上,架着一副透明塑料的泳镜,经过折射,让对方的眼睛看上去像是两颗黑壳的磁性手雷。

    黄色的坎肩背心,穿在对方又细又长又没什么肌肉的身上,松松垮垮地,让人第一眼就觉得,这个人要不就是每日使用麻醉品,要不就是吃不上饭。

    一条洗得有些掉色、但是裤迹线熨得笔直的西裤下面,穿着一双白色的长筒袜,外面套着一双运动鞋,颇为醒目和独特。

    黄敕往前走了几步,看到对方脖子上左中右三处,用红色颜料纹着三个字,左右两边分别是“忠”“恕”,喉结部分,则是一个大了一号的“殳”。

    看来这就是自己正在找的象街的实际控制者,“殳家”的成员了。

    能实际控制一条街的势力,方可被称为家族或团体。

    而能占据最少一个街区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街的,则有资格叫作宗门、帮派或者社团。

    对于宗帮社这样的大势力,街区上非其直属的街的实控人们,也会表示出足够的敬意与膺服——至少在实力不足以推翻旧有势力、开宗立派之前。

    所以这样的街,被称为帮宗社的管辖街,与宗帮社的直属街区别开来。

    小彩头街区属于托钵会的地盘,象街就是托钵会的管辖街。

    当然,实际控制人是眼前这个红发黑人所属的殳家。

    至少,昨天还是这样的,黄敕默默在心里加上一句。

    因为他刚想上前跟这个殳家成员打个招呼,表明自己想要提存委托标的物的心思。

    就看见,行人之中突然有两个毫无特点的普通人,一个走到了红发黑人的身前,一个人走到了其背后。

    红发黑人刚疑惑地抬头想要说点什么,身后那人的手掌中就伸出一截金属尖刺来,捅进了红发黑人的喉咙。

    而身前那人,顺势拎起了红发黑人的双脚,嘶啦一声,将其沿着中线,撕成了两半,顺势扔在了地上。

    两人伸手将喷得自己一头一脸的血水、内脏、粪便、体液用力擦去,然后也不说话,分头就跑了。

    整个过程,最多也就是十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