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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流年——安西府15

    原来他叫狗牙,我对着空门,又是一阵嗤笑。被他们打搅,我都差点忘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才想着要怎么才能打听到隔壁的消息,刚好湫深便来了,我盯着他关门的背影,想起了一个好主意。

    狗牙把药放下,道,“姑娘,这便是安胎补气的药了,记得每日午后喝一碗,对胎儿好。”

    我点点头,道了声谢,见他没走,道,“还有事吗?”

    他道,“敢问姑娘芳名?”

    见我盯着他不答话,他连忙摆手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问的。我知道,女子的闺名向来不轻易示人,但我想,今日与姑娘相遇两次,便是实实在在的缘分。更何况,姑娘怀有身孕,却不见有相公来陪同,而且,姑娘不喜欢小孩儿,湫深知道,姑娘大概有什么不如意的事情。既如此,我同姑娘相识一场,也好做个朋友,在这里有个照应。不过没关系,姑娘若是不愿意说,那就算了,我没有强迫姑娘的意思。”

    见他说得越来越离谱,我掩嘴一笑,他摸着脑袋瞧我,我正色道,“我叫未央。”

    “未央?”

    “嗯。”

    “姑娘不仅人美,名字也美,姑娘的父母一定爱极了姑娘,才会取这么好听的名字。”

    我道,“这……这不是我的父母取的。”

    “那是……”

    我摇摇头,神色凄然,他慌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我道,“你刚刚说,爱一个人时,才会给她取很好听的名字吗?”

    狗牙点头,道,“当然。就像我姐姐,名为湫绒,我的父母很疼姐姐,才会给她取这样一个名字。”

    “那你为什么叫狗牙呀?”

    也许我问得不太礼貌,但我实在好奇,“难不成你的父母不爱你?”

    “不对不对,我娘说,我刚生下来身子弱,不能取矜贵的名字,精挑万选才取了这个,未来好养活。”

    我还从没听过有这样的道理,不过一个名字,还能有这样的说法。

    我道,“你既然在这里当差,那你自然是懂医术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一笑,摇摇头,道,“刚刚的大夫,是我的亲舅舅,我不喜欢念书,又考不了进士,做不了大官,我娘老是念叨我不务正业,就把我遣来了舅舅这里,叫我时常帮衬着,打打杂。跟着舅舅久了,疑难杂症的,倒是也会看些。”

    我道,“做不了官怎么了,考不了进士又怎么了,你既会看疑难杂症,比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书呆子还要强上万倍。”

    他很不好意思,我没有别的目的,就是想跟他多套些近乎,好问话,“狗牙,你既会看病,那你知道刚刚那个戴着斗笠进来的女人,是什么病吗?”

    “她,我记得她没什么病,倒是她屋里的那个人,病得很严重,一连昏迷了将近十天了,到现在还没醒过来。”

    “屋子里的人?这么说,她不是一个人?”

    “对呀,有什么问题吗?”

    “那你知道屋子里的人是谁吗,长什么样子?”

    “是个男人,身材挺高大的,而且长得也好。”

    身材也好,长得也好,我心里一下想到的,竟会是宿迟。可宿迟,不是已经死了吗?难不成,他没死?

    “未央姑娘,你怎么了?”

    “啊,没什么。那你知道,那个男人具体是什么样子吗?”

    狗牙想了想,道,“具体是什么样子……他眉毛长长的,粗粗的,鼻子高高的,嘴巴薄薄的,红红的,头发比女人的还要好,像海里的海草,他穿黑衣服,腰上还挂着玉佩……”

    嘶……这个形容,真不枉他没念过几日书,我实在无从辨别。

    “哦,对了,他的眼尾还有颗痣。”

    “真的,你没看错?”

    “我确定,当时我跟舅舅给他看了病,我回头看了他一眼,是的,是有一颗痣。”

    看来,这是宿迟无疑了。只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明珠不是挺恨宿迟吗?

    我道,“狗牙,那你知道,他是什么病吗?”

    “这个自然。那个女人说,他吸了很浓的烟,昏迷不醒。我们又检查了他的头,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砸到,有很大的伤口。”

    “这么严重?”

    “未央姑娘,你认识他?”

    我点点头,道,“是一位故人,那他还有救吗,还会醒过来吗?”

    狗牙一脸得意,道,“未央姑娘放心,我舅舅是安西府出了名的大夫,包治百病,这点伤虽然麻烦,但还不算致命,只是什么时候醒,全在他自己。”

    我松了口气,知道原来那夜大火,宿迟并没有死,看来是明珠救了他。看来,明珠虽恨他,但终究放不下他,不然,也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宿迟了。唉,宿迟呀宿迟,但愿你醒过来以后,就好好地对待明珠吧。

    “未央姑娘,你在想什么?”

    “狗牙,你可见过那个女人?”

    狗牙摇头,道,“她戴着斗笠,看不到。未央姑娘,她该不会是个剑客,被人追杀才逃到这里的吧,那我们可麻烦了,这岂不是惹祸上身了吗。”

    我扶额叹息,感叹他的想象力可真丰富,道,“不是。”

    狗牙道,“既不是剑客,那该是一对情人?”

    我瞧着他,听他解释,“那日这个女人背着他进来时,心里头焦急得很,我舅舅说不太好治,她都给我们跪下了,说哪怕要她死,都要救活他。我们给他看病的时候,见这个女人坐在床边伸手摸着他的脸,一个人哭呢。你说,若不是情人,这个女人何以这样?”

    我心里想,这么分析,倒也没错,但怎么说呢,他们也不是情人,但却给外人的感觉是这样子,总之关系复杂,联想之前宿迟多次同明珠在夜晚做的事情,连我有时候都搞不太明白。

    狗牙也叹息一声,道,“不过真是可惜。那个男人长得很英俊,单看身影,想必那女人也定是貌美之人,两人还都这样年轻,却经历了这样的事,真是遗憾……”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但我自知同狗牙的叹息不同,道,“的确是遗憾得紧……”

    “不过,大概这是上天有意在考验他们吧。两个相爱是不会轻易地在一起的,老天一定要给他们很多磨难,历练他们的真心,最后才得以在一起。”

    我没想到,狗牙这样一个没上过学的男人,也能说出这样深情的话,果然,人是不能小瞧的,也许医馆外的屠户,是个从朝堂之下退下来的武人,这也未可知,总之世事难料,命运弄人。

    我笑道,“狗牙,你怎么知道的?”

    狗牙搔搔脑袋,笑道,“这都是我娘告诉我的。”

    “你娘既告诉过你这些,想必跟你爹爹年轻的时候也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吧。”

    “这我可不知道了。只不过娘总是告诉我,无论发生什么,爱一个人,就要好好的爱,要永远信任她,永远对她好,陪在她身边……哦,对了,娘还说,喜欢一个人,就不能让她受任何委屈。”

    我点点头,道,“我母后……我娘也告诉我,说,爱一个人的时候,连死都不怕了。因为在遇到喜欢的人以后,才发现这世上会有必死更可怕的事情,那就是永远失去一个人。”

    “我娘也总这样说,所以我娘那时候才不顾自己也要把我生下来,小时候我从山上摔下来的时候,我娘也要努力救我,看来,娘是世上最爱我的人了。”

    我回以“呵呵”,本来谈论风花雪月的爱情呢,怎么就扯到了娘身上,看来,他还真不懂我的心情。

    我同明珠照面的时候,我刚好从屋里出来,她瞧了我一眼,似是怀疑我怎么会在这里,鉴于前番跟踪,我总是不免心虚,立刻道,“我有病。”

    但想了想觉得不对,又道,“我没病。我……我怀孕了……”

    此话出口,更是不对,我也……没怀孕啊。我正为谎话找不到借口呢,但明珠没有任何回应便离开了。看着她的背影,我暗暗擦了擦额角的汗,拍拍胸脯,不禁想,明珠跟在宿迟身边十多年,既然能被宿迟赏识,想来不光武艺高强,自然也是头脑聪明,我这番话前言不搭后语,显然她不会信。

    不过,不信便不信吧,迟早我得找她,亲自跟她说话,被发现了也好,尽早把事情问明白了,也好了我心中疑惑。

    我等来明珠,见我守在门边,明珠熟视无睹,径直走过,我冲着侧颜喊,“明珠。”她没有理我,继续朝前走,“明珠,我都知道了,里面的人,是宿迟,对不对?”

    她刚要打开门的手忽然顿住,一动不动,我走过去,在她身旁道,“明珠,我知道是你,你还要瞒我吗?”

    她不说话,我继续道,“明珠,这些日子,你都去了哪里?我……我一直都在担心你。你不想说没关系,可你为什么不跟我说话?”

    我伸手握着她冰凉的的手,感觉到她的震颤,想要缩回去,但我抓得紧,没让她如意,道,“明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帮你的,你不用害怕。”

    明珠垂下头去,显然心伤,我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我给明珠倒了茶,笑道,“喝口茶吧。把斗笠也摘了吧,在屋子里不方便。”

    我刚要伸手,却被她躲过,我的手一顿,又垂了回去,只听明珠沙哑的声音道,“对不起……我会吓到你的。”

    “明珠,你怎么了?”

    明珠许久未曾说话,半晌才终于将斗笠摘去,我吓了一跳,用手掩着口,差点尖叫出来,难以置信。

    明珠却惨然笑道,“我说过,会吓着未央姑娘的。”

    我摇摇头,眼睛里还余有惊恐,显然明珠不会信,垂着眸子,自顾看着地上投下的窗棂的影子缓缓移动,道,“那日府里着了火,我赶回府里,找了很久才将他背出来,”说到这里,明珠眼睛里莹莹有泪,“我找遍了府里,都不曾见到他,我以为他已经死了,灰飞烟灭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到最后,唯有一间房子,我没有找过。我在我的房间里看到他,但他被压在掉落的木梁下,昏迷不醒。我害怕,害怕他死掉,用手生生推开了那木梁,那时候我一心要救他出去,以至于脸被烧伤,都忘记了什么是疼……”

    “未央姑娘不是一直都想要知道明珠这几日去了哪里吗?明珠一直都没闲着呢,明珠乘船去找鹤年了,可是海上风浪大,把我的船都打翻了,我以为自己要死在海上了,结果正巧遇到鹤年,我跟他求了草药。那时候我都想好了,如果他硬是要我的清白,才会把药给我,那我就跳进海里头,一了百了。可他只是要了我的一条汗巾,就把药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