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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戒指

    他站着不动会儿。刚刚的想法着实有点奇怪。

    怎么我为什么在想一切和游戏,它们是什么?

    他环视四处,试图寻找说话的人。

    他笑了一下,这个地方怎么会有人呢?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连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或许,是我的想象。

    他无法判断自己是在自言自语,还是有谁和他说话,给出了猜想。

    从界面上的一句话想到了一切,从无人的世界跳越到游戏,不是一件奇怪的事。他知道这句古话出自于《淮南子》,却忘记了具体出处了,他打开浏览器,才知道句子的具体出处是齐俗训。

    或许,更早时期的人已经了解无限的概念。他们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有时难免会面对生活之外的事情。

    事物变化有着一定的规律。四季分明:春暖花开,夏日炎炎,秋高气爽,冬寒抱冰;昼亮夜暗,黄昏、黎明总在昼夜之间;新年第一天夜晚没有月亮,第二天,夜空出现了宛如峨眉的月牙;晴朗的白天中,天是蓝色的;北极星一直位于北边。

    他从古代想到现代,不明白古代人怎么想到了无限的时间无限的空间。他们为什么会想到宇宙呢,什么情况触发了他们的思考?

    他们是为了解读前人的困惑,还是为了弄清源于自身下的无限事物,从而了解自我,以及无限事物与自我、他我的联系呢?

    这个符合实际却不合理的存在实在太大了,把一切囊括在其中。古代人仰望夜空中的繁星,心中存在诸多不解,如果知道,他们生活在一个小球上,这个小球只不过是亿万星系中的一个点,应该会惊讶。而现代人已经能够看到465亿光年处。不解却依然在。这个不合理的一切说不定还有兄弟姐妹的一切呢?

    起初是天圆地方,随后是万物以一个小球为中心,而后是万物以一个大的小球为中心,再后是大的小球只不过是银河系中的一颗不起眼的恒星。银河系存在千亿颗恒星,没有那么小,够大了,却只不过是亿万星系中的不起眼的一个。本星系群也不过是超星系团中的不起眼的一个。超超星系团也不是最宏观的事物,对于目前那么大的一切来说只有发丝那么大。事物越来越无限,无限得恐怖如斯。

    这个最宏观的事物不断在变化,没有限度,永无止境。

    他认为有一种望远镜能看那么远。一组组望远镜时刻看向天空。

    这个百亿光年的数字是可观测宇宙的半径,只是一个数字而已,而数字的另一面是多么遥远的距离。一光年用双脚走完要走多久呢,用现在最快的飞行器飞多久才能飞完呢,几百亿光年要走完得多久呢?这还是人类所能看到的距离。

    不考虑海洋、峡谷、江河、沼泽,就是沿赤道走一周也不是谁想就能做到的。

    很多都是梦。梦想也是,存在限制,大多是虚无,有的就算实现,也需要经历千难险阻。

    他想到了比起一切几乎不存在的那个小球,这颗行星其实没有那么小,比起一个人来说,很大。一片海洋深不见底,一片陆地存在百万物种,每一个物种每一个世界,一片荒野就能让人迷失以致殒命,从来没有人看到地心一处。而从太空中看,行星小了很多,薄薄的大气层又是那么的脆弱。

    时间之箭在流逝,很多梦成了现实。

    一些科学家让人类看到宇宙。不过,人类也只能从部分看整体,用拼图还原全图。如果一个理论、一个公式、一个操作、一个数据出现了差错,那么数字可能是另一种吧。

    无限接近一个点不是一个点。

    办法是一种巧妙又无奈的方法,希望与失望同在。

    可观测宇宙直径是930亿光年,那么整个宇宙有多大呢?

    他知道这个数字在数学中并不大。数学世界存在很多个庞然怪物。

    无穷小是另一个极端。

    无穷不是一个数,最大而又意义的数是格拉汉姆数。

    格拉汉姆数又叫葛立恒数。它们是Graham'sNumber的不同音译。

    这个数出现在拉姆齐理论当中,描述为:连接n维超立方体的每对几何顶点,获得一个有着2^n个顶点的完全图,然后将该图每条边的颜色填上红色或蓝色,那么,使所有填法在四个共面顶点上包含至少一个单色完全子图的最小n值为多少?

    科学记数法是一种记数的方法。

    把一个绝对值大于10的数记做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即1≤|a|<10),这种记数法叫做科学记数法(其中n 比原数数位少1)。

    科学计数法能表示可观测宇宙中的原子数目。数字近似值是10^80。

    葛立恒数大到甚至无法用科学计数法来表示。

    然而,这个数尽管很大,却还是存在于一切中。

    不论事情如何匪夷所思,如何令人无法想象,都是一切的部分。

    为什么有限的事物存在于无限中呢?

    他疑惑不解。有限的事物存在于有限的事物中,才是一件正常的事。

    白光界面凭空消失了,他陷入另一个疑惑中,它总是在面前,怎么会消失了。这一周来,他完全习惯了它的存在。

    手机也不见了,他翻了衣服口袋,把每个口袋都找了遍,让口袋内衬挂在外面,也没有发现小麦手机。他记得刚刚把手机放在口袋里啊。

    两个总是在身边的东西不见了,他有些着急,当然更在乎陪伴自己度过大学三年时光的手机。三年来,他们每时每刻都在一块,形影不离。它带了许许多多的快乐,从不埋怨。

    如果是急躁的人,他们可能用说话发泄自己的情绪,对空气喊几句。

    他在工作室中寻找,翻了桌面上一堆图册,蹲下身体一手按在地面上,也是一无所获。

    “不是在口、袋里边吗,我的手机呢?”他站起身,话音因为多天不说话,打了结。

    有团炫目的白光出现在手指上,成了液体,就像发红的融化的金子一样。发出红光的液体逐渐暗了下去,渐渐成型,化为了一个戒指。

    他在看出现在手指上的戒指,双眼浮现出了环形的金色影子。

    环形比较规则,戒指上没有任何图案,看起来朴实无华,和一个普通的铜戒指没有任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