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白衣捕快
“只见魔人的四十万大军如黑云压城,山摇地动,尘土飞扬间,狂风骤起,沙尘遮天蔽日!”
“当时那场面,宛若天地将倾,神魔乱说。”
“在魔人悍不畏死的冲击下,我人族的将士们,被逼得那是节节败退啊!”
“眼看长城就要失守,千钧一发的时刻,远方的天空忽然传来一声势若惊雷的尖啸。”
“人们于是纷纷抬头望去,但见一位玄衣负剑的白发男子,如天外飞仙一般腾云驾雾而来!”
“男子凌空而立,缓缓拔出来他背后的长剑···”
高台上的老先生顿了顿,故意卖了个关子吊着底下群众的胃口。
一众茶客们正听得兴起,不由得竞相催促,几个阔气的老爷甚至大方地扔出数枚铜板,迫不及待地想要听到下文。
然而,就在老先生刚刚将一口凉茶咽下,清了清嗓子,正欲再次开口时,茶楼里的一面墙忽然轰得一声倒塌!
人们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虎背熊腰、裸着上半身的精壮汉子,像是团巨大的肉球般,“砰”的一声滚入了大厅,将数位倒霉的茶客撞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老先生被吓得一哆嗦,到嘴的话又被生生咽了回去。
茶馆内顿时噤若寒蝉。
这时,一位白衣男子穿过墙上的窟窿,从容跨入室内。
男子丰神如玉,白皙的肌肤散发着瓷器般的光泽,外表英俊,透着一股出尘和不凡。
他的双眼犹如夜空中两颗明星,炯炯有神,扫过大厅时,凌厉的目光使得众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他悬在腰间的黑色剑鞘,和他头发马尾上那支毛笔发簪,这般奇异的装饰,更使得他与茶馆内的一众凡夫俗子显得格格不入,卓尔不群的同时又有一点奇葩。
毕竟,谁没事会那一杆笔去做发簪?
不过,白衣衬黑剑,青丝隐墨簪,倒也别有几番文人剑客的气息。
况且,那镂空的雕花墨玉黑毫笔,显然不是凡物。
大厅内瞬间变得落针可闻,看着那妖俊的白衣男子,男女老少,皆大气不敢喘。
人们不由自主为他让出一条道来。
他若无其事地走到不省人事的大汉面前,一脚将这趴着的家伙踢翻,俯身,握住大汉的一只脚腕,而后优哉游哉地拖着大汉的身体离开,在光滑的地面留下一条新鲜的血迹。
行至门口,他忽然停下脚步,回头望了眼呆滞中的人群。
他仰头看向房梁,目光幽远而深邃,似在回忆···
“后来,李玄衣一剑斩出一道千丈宽的剑气,一望无际的战场上,狂风骤起,天地为之色变,而那不断涌来的四十万魔人大军,也在李玄衣气震山河的剑气之下,将近一半化作了累累尸骸,灰飞烟灭。”
“此战,人族大胜,魔人在此后的五百年间,都未曾再敢南下进犯长城···而书生剑仙李玄衣之名,也因此传遍人间。”
“掌柜的,不小心弄塌了您一面墙,修墙的费用,劳烦您自己去衙门申报。在下公务繁忙,就先告辞了,改天再来赔罪,不送!”
男子转身,白色的长衫无风自动,背影飘逸,头也不回地离开,最后消失在远处的转角。
数盏茶的时间过后,茶楼大厅内的死寂才渐渐被打破。
“刚刚那位,可是最近镇上传得沸沸扬扬的李捕快?”
有人小心翼翼地问道。
一位中年凝视着地上的血迹,他咽了口唾液,而后凝重点了点头,道:“白袍黑剑,笔簪玉面,气质绝尘,出手狠绝,是他了。”
······
李知忆背着手从牢房里出来,脸上的笑容如墨一般化开。
“哼哼,臭道士绝对不会想到,小爷我摇身一变,竟成了这小镇上人人敬仰的捕快大人!”
“嘶——痛死我了,这臭道士还真是厉害,吃了他一掌,到如今都还未痊愈。”李知忆捂着胸口,龇牙咧嘴。
他深呼一口气,待身体的痛感缓缓消失,这才一脸云淡风轻地朝公堂走去。
连江镇,位于宋国安阳省下清河县内边陲的一座偏僻小镇,全镇原住人口不过五万,街上往来人的大都是借由连江水路来此经商的商贩,或是一些途经此地去往其他大城镇的旅客。
五湖四海的游人形形色色,其中不乏一些法外狂徒,所以连江镇的治安一直是镇上官府最头痛的问题。
不过,这一问题在李知忆来了以后,便不再是问题了。
上任短短不足两个月,连江镇白衣捕快的凶名便已传至整个清河县。要不是连江镇的吏长死活不松手,李知忆早就被县太爷给挖走当私人保镖了!
李知忆上任的第一天,便凭借一身强悍的武功,轻轻松松将数位闹事的武士制服。而后的一个月,更是以下手毫不留情的狠辣,使得往来的亡命之徒再也不敢冒头。
由此,连江镇的治安一片大好,就连往来的商贩数量,都隐隐增加了不少。
与此同时,连江镇的财政收入自然是蒸蒸日上,连江镇衙门的吏长章文昌几乎每日都笑着从梦中醒来,因为他治理有方的美名早已传到巡抚大人耳中,相信用不了多久,那对他颐指气使了多年的老县太爷,就会被他取而代之!
所以,当县太爷问他要人时,他也平生首次硬气了一回。
不给!
迟早,这整个清河县都会是我的,装了那么多年的孙子,爷不跪了!
此时,章文昌正坐在案几前批阅官文,一抬头看见李知忆大摇大摆地走来,脸上的忧愁消失,顿时眉开眼笑。
“哎呀!知忆啊,听说你今日把逃到咱们镇上的一个朝廷要犯给活捉了,真是辛苦了。来,别站着了,都是一家人,坐,坐。”
章文昌起身将李知忆拉到自己的位置上,潮水般滔滔不绝的热情,如夏日的骄阳一般滚烫,让李知忆推脱不得。
“吏长,那个,我托您···”
李知忆话还未说道一半,章文昌便从怀里掏出一支玉匣:“十年赤血参,我请城西的柳郎中亲自验过了,年份半天不少!”
章文昌看了眼那精致的玉匣,胸口已不知是第几次揪心,不过脸上却并未露出半分痛苦的神情。
这赤血参可是仙家灵药,即便是一小节根须的价值也要寻常人家一整年的收入,为了弄到这株十年份的而且是完整的赤血参,仅仅是身为一镇之长的章文昌可没少为此流血流泪!
可是,为了自己将来的远大前途,章文昌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咬咬牙,赌了!
李知忆双手颤巍巍地接过玉匣,轻轻打开一条缝,深深地嗅了一下。一股带着淡淡苦涩的血腥味传来,让他的精神顿时为之一震,脸上瞬间写满激动之情。
章文昌察言观色,话锋适时一转,愁眉苦脸感叹道:“唉,听说最近旧城区夜晚离奇有人失踪,一连数日,那些消失的人连尸体都找不到,居民们连连上诉伸冤,这可愁死老哥喽。”
李知忆目光注视着玉匣,头也不抬地回答道:“吏长大人,这事交给我罢,为了答谢您的大恩,知忆一定查个水落石出。”
见李知忆不假思索一口答应,章文昌脸上露出微不可查的笑容,仿佛奸计得逞一般。但旋即又装作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激动地上前抓住李知忆的胳膊。
“知忆啊,有你真是我的福分呐!好,这事就交给你了,这可关系到了老哥我后半生的前途呐,你可千万莫要上老哥失望。听说那妖怪法力高深,到时候我给你多配几个手下,你凡事谨慎一些。”
“抓妖!”
李知忆霎时瞪大双眼,身体猛然从座位上立起,手中的玉匣一时没抓稳,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从中滚出一株水晶般玲珑剔透的碧红血参。
“当时那场面,宛若天地将倾,神魔乱说。”
“在魔人悍不畏死的冲击下,我人族的将士们,被逼得那是节节败退啊!”
“眼看长城就要失守,千钧一发的时刻,远方的天空忽然传来一声势若惊雷的尖啸。”
“人们于是纷纷抬头望去,但见一位玄衣负剑的白发男子,如天外飞仙一般腾云驾雾而来!”
“男子凌空而立,缓缓拔出来他背后的长剑···”
高台上的老先生顿了顿,故意卖了个关子吊着底下群众的胃口。
一众茶客们正听得兴起,不由得竞相催促,几个阔气的老爷甚至大方地扔出数枚铜板,迫不及待地想要听到下文。
然而,就在老先生刚刚将一口凉茶咽下,清了清嗓子,正欲再次开口时,茶楼里的一面墙忽然轰得一声倒塌!
人们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虎背熊腰、裸着上半身的精壮汉子,像是团巨大的肉球般,“砰”的一声滚入了大厅,将数位倒霉的茶客撞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老先生被吓得一哆嗦,到嘴的话又被生生咽了回去。
茶馆内顿时噤若寒蝉。
这时,一位白衣男子穿过墙上的窟窿,从容跨入室内。
男子丰神如玉,白皙的肌肤散发着瓷器般的光泽,外表英俊,透着一股出尘和不凡。
他的双眼犹如夜空中两颗明星,炯炯有神,扫过大厅时,凌厉的目光使得众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他悬在腰间的黑色剑鞘,和他头发马尾上那支毛笔发簪,这般奇异的装饰,更使得他与茶馆内的一众凡夫俗子显得格格不入,卓尔不群的同时又有一点奇葩。
毕竟,谁没事会那一杆笔去做发簪?
不过,白衣衬黑剑,青丝隐墨簪,倒也别有几番文人剑客的气息。
况且,那镂空的雕花墨玉黑毫笔,显然不是凡物。
大厅内瞬间变得落针可闻,看着那妖俊的白衣男子,男女老少,皆大气不敢喘。
人们不由自主为他让出一条道来。
他若无其事地走到不省人事的大汉面前,一脚将这趴着的家伙踢翻,俯身,握住大汉的一只脚腕,而后优哉游哉地拖着大汉的身体离开,在光滑的地面留下一条新鲜的血迹。
行至门口,他忽然停下脚步,回头望了眼呆滞中的人群。
他仰头看向房梁,目光幽远而深邃,似在回忆···
“后来,李玄衣一剑斩出一道千丈宽的剑气,一望无际的战场上,狂风骤起,天地为之色变,而那不断涌来的四十万魔人大军,也在李玄衣气震山河的剑气之下,将近一半化作了累累尸骸,灰飞烟灭。”
“此战,人族大胜,魔人在此后的五百年间,都未曾再敢南下进犯长城···而书生剑仙李玄衣之名,也因此传遍人间。”
“掌柜的,不小心弄塌了您一面墙,修墙的费用,劳烦您自己去衙门申报。在下公务繁忙,就先告辞了,改天再来赔罪,不送!”
男子转身,白色的长衫无风自动,背影飘逸,头也不回地离开,最后消失在远处的转角。
数盏茶的时间过后,茶楼大厅内的死寂才渐渐被打破。
“刚刚那位,可是最近镇上传得沸沸扬扬的李捕快?”
有人小心翼翼地问道。
一位中年凝视着地上的血迹,他咽了口唾液,而后凝重点了点头,道:“白袍黑剑,笔簪玉面,气质绝尘,出手狠绝,是他了。”
······
李知忆背着手从牢房里出来,脸上的笑容如墨一般化开。
“哼哼,臭道士绝对不会想到,小爷我摇身一变,竟成了这小镇上人人敬仰的捕快大人!”
“嘶——痛死我了,这臭道士还真是厉害,吃了他一掌,到如今都还未痊愈。”李知忆捂着胸口,龇牙咧嘴。
他深呼一口气,待身体的痛感缓缓消失,这才一脸云淡风轻地朝公堂走去。
连江镇,位于宋国安阳省下清河县内边陲的一座偏僻小镇,全镇原住人口不过五万,街上往来人的大都是借由连江水路来此经商的商贩,或是一些途经此地去往其他大城镇的旅客。
五湖四海的游人形形色色,其中不乏一些法外狂徒,所以连江镇的治安一直是镇上官府最头痛的问题。
不过,这一问题在李知忆来了以后,便不再是问题了。
上任短短不足两个月,连江镇白衣捕快的凶名便已传至整个清河县。要不是连江镇的吏长死活不松手,李知忆早就被县太爷给挖走当私人保镖了!
李知忆上任的第一天,便凭借一身强悍的武功,轻轻松松将数位闹事的武士制服。而后的一个月,更是以下手毫不留情的狠辣,使得往来的亡命之徒再也不敢冒头。
由此,连江镇的治安一片大好,就连往来的商贩数量,都隐隐增加了不少。
与此同时,连江镇的财政收入自然是蒸蒸日上,连江镇衙门的吏长章文昌几乎每日都笑着从梦中醒来,因为他治理有方的美名早已传到巡抚大人耳中,相信用不了多久,那对他颐指气使了多年的老县太爷,就会被他取而代之!
所以,当县太爷问他要人时,他也平生首次硬气了一回。
不给!
迟早,这整个清河县都会是我的,装了那么多年的孙子,爷不跪了!
此时,章文昌正坐在案几前批阅官文,一抬头看见李知忆大摇大摆地走来,脸上的忧愁消失,顿时眉开眼笑。
“哎呀!知忆啊,听说你今日把逃到咱们镇上的一个朝廷要犯给活捉了,真是辛苦了。来,别站着了,都是一家人,坐,坐。”
章文昌起身将李知忆拉到自己的位置上,潮水般滔滔不绝的热情,如夏日的骄阳一般滚烫,让李知忆推脱不得。
“吏长,那个,我托您···”
李知忆话还未说道一半,章文昌便从怀里掏出一支玉匣:“十年赤血参,我请城西的柳郎中亲自验过了,年份半天不少!”
章文昌看了眼那精致的玉匣,胸口已不知是第几次揪心,不过脸上却并未露出半分痛苦的神情。
这赤血参可是仙家灵药,即便是一小节根须的价值也要寻常人家一整年的收入,为了弄到这株十年份的而且是完整的赤血参,仅仅是身为一镇之长的章文昌可没少为此流血流泪!
可是,为了自己将来的远大前途,章文昌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咬咬牙,赌了!
李知忆双手颤巍巍地接过玉匣,轻轻打开一条缝,深深地嗅了一下。一股带着淡淡苦涩的血腥味传来,让他的精神顿时为之一震,脸上瞬间写满激动之情。
章文昌察言观色,话锋适时一转,愁眉苦脸感叹道:“唉,听说最近旧城区夜晚离奇有人失踪,一连数日,那些消失的人连尸体都找不到,居民们连连上诉伸冤,这可愁死老哥喽。”
李知忆目光注视着玉匣,头也不抬地回答道:“吏长大人,这事交给我罢,为了答谢您的大恩,知忆一定查个水落石出。”
见李知忆不假思索一口答应,章文昌脸上露出微不可查的笑容,仿佛奸计得逞一般。但旋即又装作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激动地上前抓住李知忆的胳膊。
“知忆啊,有你真是我的福分呐!好,这事就交给你了,这可关系到了老哥我后半生的前途呐,你可千万莫要上老哥失望。听说那妖怪法力高深,到时候我给你多配几个手下,你凡事谨慎一些。”
“抓妖!”
李知忆霎时瞪大双眼,身体猛然从座位上立起,手中的玉匣一时没抓稳,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从中滚出一株水晶般玲珑剔透的碧红血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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